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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應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應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值班人數應不少于2人。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經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二、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以及消防巡查、發(fā)現問題處置、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
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三、發(fā)現消防設施運行故障問題時,應及時采取措施并報告主管負責人。
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五、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火警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同時報告部門主管。
六、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應完整,字跡清晰,保存完好。
消防水泵房管理制度
一、消防水泵房應當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檢查保養(yǎng)和維護,保持室內清潔;
二、嚴格執(zhí)行設備操作規(guī)程,每月啟動水泵不少于一次,保持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儲水充足,穩(wěn)壓泵正常運行;
三、保持系統(tǒng)出水管網及管道閥門常開,水泵類別、水流方向、閥門開啟狀態(tài)、配電柜開關狀態(tài)等標識清晰,配電柜開關處于自動(接通)狀態(tài);
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泵房和操作水泵房內設備,嚴禁擅自關停設備和閥門;
五、設備投入使用后應保證其處于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tài),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建立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登記檔案。
發(fā)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tǒng)時,應當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系統(tǒng)停用時間超過24小時的,在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的同時,應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消防設施操作維護管理手冊
消防設施操作及維護管理事項:
1、本單位要組織專人學習,有關消防設施的維護及操作規(guī)程:并要熟識本場所的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各消防疏散通道出口位置。
2、對各種消防設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確保各種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要做到各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暢通,確保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嚴禁阻擋各消防設施的標志,營業(yè)時間嚴禁對各出口上鎖。
4、實行嚴格管理,消防主要管理負責人要每日巡查本場所,作好交換班記錄。
5、對各主要消防設施定期清毒,或保潔干燥工作。
6、對本場所的服務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7、定期組織服務人員實施、人員疏散演練及自救演練,并作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8、建立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及消防知識考核,把消防責任落實到人。
消防值班制度
一、單位應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制訂每日24h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與要求,以及消防巡查的程序與要求。
二、各級值班人員嚴格履行職責,值班領導負責檢查、督促值班人員開展防火巡查。
值班人員負責對本單位進行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時應認真做好記錄,發(fā)現消防安全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并逐級報告。
如發(fā)現火情時,應迅速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緊急處理,必要時直接撥打119火警電話向119指揮中心報告火警,同時報告單位部門主管。
四、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記錄以及消防巡查、問題處置、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
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五、值班期間嚴禁脫崗、飲酒以及從事各種娛樂活動,嚴禁睡覺。
配電室消防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嚴格執(zhí)行法規(guī)、法令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二、變配電室是酒店重要設施,為了確保供電,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規(guī)程,不得擅自操作變配電設備。
三、配電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有電力局頒發(fā)的許可操作證進行操作。
四、高壓電氣設備倒閘操作,必須遵守運行規(guī)程的規(guī)定填寫操作表,并在有人監(jiān)護下進行操作,緊急情況下,有發(fā)令人在場作雙重監(jiān)護,可先操作后填操作表。
五、對配電室滅火系統(tǒng),消防管理人員與維修人員要定期檢查,觀察壓力和預防滲漏。
各值班人員應會使用滅火系統(tǒng),平時注意保養(yǎng)。
六、加強值班,不得擅自脫崗。
每2小時抄表一次,做好日報抄送工作,同時做好值班記錄。
七、做好設備維修保養(yǎng)工作,不得在變配電室放置食品和吃飯.吸煙等。
經常做好滅鼠工作。
八、定期進行安全學習和檢查不安全因素。
防火巡查制度
一、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及時開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時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記錄表》,巡查人員應在記錄上簽名。
巡查中發(fā)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填寫《單位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單》并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填寫《單位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單》并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記錄表》記錄存檔。
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在營業(yè)時間應至少每2h巡查一次,營業(yè)結束后應檢查并消除遺留火種。
四、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填寫《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記錄表》,各部門應每周一次,填寫《每周防火檢查情況記錄表》,單位應每月一次,填寫《每月防火檢查情況記錄表》對建筑消防設施檢查每季度一次,填寫《第
季度建筑消防設施功能檢查記錄表》。
二、檢查中發(fā)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填寫《單位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單》并消除隱患;
不能當場消除的,填寫《單位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單》并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并記錄存檔。
三、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
3、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5、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7、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8、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10、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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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鄉(xiāng)干部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公務員條例》,遵守工作紀律,逐月將自己的出勤情況如實記入記事本,以便與本組考核情況核對。并作為年度考核及工作業(yè)績的依據。
二、實行請假制度(考勤分別由各組和辦公室負責登記)。干部、職工因事、因病離崗,必須嚴格履行書面請假手續(xù)。假條需說明請假原由和時間期限。副科以上領導(含組長)向書記請假,如書記不在則向鄉(xiāng)長或人大主席請假,各組干部職工(含副組長)請假一天,由組長審核,請假兩天或兩天以上者,先由組長簽署意見后報鄉(xiāng)長審批;再送辦公室存檔。準假后,方能離崗,離崗前必須把假條交到辦公室,到崗后要及時到辦公室銷假并報告組長或相關領導。請假手續(xù)不完整者無效,無假條請假的視同曠工,無假條準假者一次罰準假者10元。
三、干部、職工的婚假、產假、喪假按國家有關政策執(zhí)行。輕病一般在鄉(xiāng)政府休息;因病確須住院治療的,經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醫(yī)治(急病除外)。
四、干部職工一律不準代假、告假、無故超假,否則,以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況,立即電話聯(lián)系,回鄉(xiāng)后必須跟領導和辦公室說明原因,并補辦請假手續(xù)。
五、干部、職工外出開會學習,必須憑主辦單位的文字或電話通知,經請示主要領導同意,到辦公室登記后方能離崗。學習、培崗必須將批準的書面說明送交辦公室。
六、各組干部、職工(含副組長)外出辦公事或下鄉(xiāng)之前必須報告辦公室和組長,如因公事不能趕到簽到者,必須在簽到時間截止之前報告組長,由組長向辦公室匯報,否則作曠工論處,若事后說明理由視無效。
七、副科以上領導(包括組長)如因辦公事無法簽到以及一般干部、職工到縣外出差者,必須先向書記請示,經批準后,再報告辦公室。否則視作曠工。
八、鄉(xiāng)里統(tǒng)一安排加班而又沒有到崗的作曠工處理。
九、在單位內而未按時簽到者視未到,屬曠工。
十、原則上實行雙休制。周一至周五必須有1/2的鄉(xiāng)干部在鄉(xiāng)住宿。雙休日實行各組輪流值班,值班組全體成員必須堅守崗位。各組值班順序為:計生組—綜合后勤組—營林森工組—政法稽查組。
十一、實行早晚簽到制度。每天早上8:00—8:30,晚上20:00—20:30所有干部、職工(檢查站、工區(qū)、養(yǎng)路隊除外)必須到辦公室簽到。若只簽一次到視為曠工半天,每曠半天罰款10元,每曠一天罰款20元。任何人不準代簽,否則代簽人每次10元罰款。
十二、全體干部職工每月在鄉(xiāng)(含村)住宿時間不得少于20晚,每人每月補助60元。因公到臨武境外出差,開會視作在鄉(xiāng)住宿。因公到縣城出差、開會而未到鄉(xiāng)政府住宿者,每晚3元的住勤補助不予發(fā)放。因其它原因未到鄉(xiāng)政府住滿20晚者,每少一晚另扣工資20元。
十四、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按十二個月計),年終不評先,扣發(fā)年終獎20元;全年病假累計20天以上(按十個月計),扣發(fā)年終獎的10元(因工致病、傷除外)。
十五、檢查站、工區(qū)工作人員由政法稽查組進行考勤。
十六、辦公室考勤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制度,一經發(fā)現并查實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十七、各組負責人和主要領導要嚴格執(zhí)行批假手續(xù)和匯報程序。
2、晚班教師接到孩子時,應清點人數并對幼兒進行簡單檢查,如發(fā)現明顯的外部傷痕應立即詢問接送教師并轉告家長。
3、晚班教師認真組織晚接幼兒活動,確保幼兒安全、快樂。熱情、耐心地對待每一位來接孩子的家長,詢問幼兒與接送人關系,并引導家長在晚班記錄表上簽名。
4、如接送中出現異常情況,請詳細記錄在晚班情況中,并轉告相應班級教師或班主任。
一、值班工作的組織領導。
1[文秘站網-]、鎮(zhèn)機關值班工作由黨政主要領導分管,由鎮(zhèn)黨政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2、黨政辦公室具體負責值班人員的編組,編制值班人員輪流表,并對值班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實行全員分組輪流值班,每個值班組設一名組長,值班組組長由一名黨政領導或大辦公室、中心主任擔任。
二、值班組值班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8:00點至晚上21:00點和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國家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早上8:00點至晚上21:00點必須在辦公室值班。
其余時間由位同志輪流負責(含工作日的中午休息時間12:00--15:00,有情況發(fā)生立即通知值班組負責及時處理)。
重大節(jié)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動的值班由鎮(zhèn)政府研究后臨時安排。
三、值班組人員的主要任務。
1、處理公務來電,答復公務電話的查詢。
2、接待來訪群眾,處理一般的來訪事件。
3、處理突發(fā)事件和緊急公務。
4、向主管領導報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況,承辦領導交辦的關事項。
5、做好機關的安全防護,作好值班記錄。
四、對值班工作的具體要求。
1、記錄處理各類公務來電,值班人員應在《值班記錄》中記錄清楚如下內容:來電話人的單位、姓名、聯(lián)系電話、電話內容,并將電話內容及時報送值班負責人,由值班負責人作出相應的處理。
2、對突發(fā)事件的處理,值班組接到突發(fā)事件的報告后,除少數人留守電話外,其余人員應在值班黨政領導的帶領下,迅速趕到事件現場并進行相應的處理,若遇重大的突發(fā)事件,應及時呈報鎮(zhèn)黨政主要領導,然后通知相關人員。
3、對區(qū)委區(qū)府及各部局的會議通知和電話通知,要記錄清楚會議名稱、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及會議要求;如遇緊急會議通知,應設法立即通知參會人員參加會議,一般通知則交由黨政辦公室辦理。
4、值班期間如遇上級來鎮(zhèn)檢查工作,值班組應負責接待;如遇群眾來訪,應認真聽取來訪者的意見,作好記錄,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諉不辦。
5、值班期間如收到上級寄發(fā)給黨政主要領導的緊急公文或緊急信函,值班組要設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發(fā)送任務。
五、值班人員的職責和紀律。
1、值班組人員必須按時到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員到崗情況由值班組專人記入《值班記錄》內,以確保機關任何時候都有人值班。值班人員有事須按規(guī)定向組長請假。
2、值班人員不準在值班期間和值班室里打牌、賭博、酗酒或做與值班無關的事。
3、值班人員不按時到位或工作失職造成機關被盜或財產被破壞的,將視其情節(jié)的輕重和財產損失的情況,追究值班人員的相關責任,并處以適當的經濟賠償。
4、值班人員不準在值班室里亂翻亂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wèi)生和整潔。
5、值班無故缺席者,給予50元的經濟處罰,值班遲到或早退者給予30元處罰。如無人值班,視為該值班組全體人員缺席,每人各處罰50元,并在次日公布。一年內有三次無故缺席值班或遲到早退六次,扣發(fā)年終獎金的10%。
六、其他:
1、鎮(zhèn)機關的駕駛員必須參與值班,駕駛員每個月一輪換,值班駕駛員如有事,須向黨政辦公室請假。
第二條局領導班子成員輪流帶班,為帶班期間值班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局機關各股室、局屬二級單位輪流滾動值班,為值班期間值班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第三條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按照各單位上報值班人員名單,采取工作日(17:30至次日8:00)、法定節(jié)假日(白天8:00至17:30,晚上17:30至次日8:00)輪流滾動方式值班,值班地點設在局辦公樓4078值班室,值班電話,傳真電話:。
第四條局辦公室負責應急值班的日常管理,統(tǒng)籌安排,對值班工作進行檢查督促。根據上級要求和值班工作需要,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辦公設備和生活設施。
第五條局機關股室、局屬各單位領導應當根據有關要求和值班安排,負責督促本部門值班人員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及時妥善處理好值班期間的有關事項。
第六條值班人員的主要職責是:負責來電、來文等信息的接收、記錄、傳遞和處理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縣直有關部門、各級環(huán)保部門和局屬各單位呈報的緊急重大情況和各種突發(fā)事件信息的報告、處置、督辦和反饋工作;協(xié)助有關部門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值班員人員應當熟悉環(huán)保業(yè)務知識和應急值班的有關規(guī)定,養(yǎng)成恪盡職守、嚴謹細致、文明禮貌的良好作風,不斷提高履行職責和處置問題的能力。
第八條值班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值班時,應當提前向當天值班領導請假并自行協(xié)商其他工作人員頂替值班,同時告知局辦公室。值班期間不準遲到早退,不準擅離崗位,不準讓非本局工作人員替班,不準因個人事由占用值班通信設備,不準在值班期間喝酒,不準在值班室做與值班工作無關的其他活動。
第九條值班記錄應當使用專用的值班記錄本,并做到記錄準確、及時、簡明、完整,書寫清晰,頁面整潔。記錄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時、何地、何事、何因、聯(lián)系人姓名及職務、聯(lián)系方式、領導批示和處理意見、記錄時間及記錄人、處理結果等。
第十條對于一般性質的政務值班事務,應報告帶班領導,并根據其意見作出處理;對于環(huán)境應急事件及其他突發(fā)性事件,應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由帶班領導負責,協(xié)調各股室、局屬各單位值班人員按照環(huán)境應急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按要求進行信息報送。
值班人員在非工作時間遇有上訪對象時,要文明接待,認真做好相關記錄,告知其來訪的時間和地點,特殊情況可根據帶班領導指示,通知相關單位(股室)派人接訪。
第十一條值班人員要提前做好交接班工作,當班期間未處理完畢的工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確保工作有序連續(xù)。
第十二條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保密規(guī)定,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緊急情況的處置及產生的相關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關要求管理。
第十三條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辦公設備和生活設施,保持值班室環(huán)境干凈整潔,值班完畢后打掃值班室衛(wèi)生。
第一條:值周班集值勤管理、勞動服務、文明示范于一體。以“認真干、虛心學、嚴格查、熱情幫、客觀評”為主體的操作要求。
管理:參與班級的管理工作;日常行為規(guī)范的管理。
勞動:值周班勞動屬公益性校內勞動。
服務:值周班本著為全校師生服務的原則開展值周工作。
評價:對被檢查班級進行日常行為規(guī)范綜合評價。
學習:在參與值周班工作中虛心學習,增強為他人服務的意識。
示范:值周班作為一個窗口,應向全校及外單位展示自己的精神風貌、行為、禮儀。
第二條:管理。
每周由德育室指導團學聯(lián)紀檢部對值周班進行上崗培訓,值周班班長(暨學生校長助理)及團支部書記全面負責管理,各崗位組長協(xié)助值周班長進行崗位管理。班主任老師為值周班的輔導員,團學聯(lián)的指導老師為值周班的總輔導員。
第三條:崗位。
由紀檢部制定各崗位及崗位的人數編制,由值周班班長、團支部書記共同商議,組織安排落實。
第四條:著裝。
值周班同學應統(tǒng)一著裝校服,并佩帶上海市奉賢中學值周班的崗位標志。
第五條:紀律。
加強組織性及時間觀念,按時上崗值勤;不遲到、早退,在教室內檢查評比時,應尊重別人,盡量做到輕聲,不影響正常的教育秩序。
第六條:勞動。
每位值勤的同學應在團學聯(lián)老師、班主任老師、班長和團支部書記的指導下,積極參與校區(qū)公益性勞動,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認真完成自己崗位的工作。如果時間允許,應積極配合其它崗位完成規(guī)定任務。
第七條:安全。
在參與值周班勞動及管理工作時應注意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如發(fā)生特殊情況應及時向德育室指導老師、班主任老師、班長或團支部書記反映。
第八條:評價。
全體值勤的同學應努力提高自己的責任感,嚴格、認真的執(zhí)行評分標準,做到公平、公開、公正。
1,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協(xié)調各部門的工作;
3.負責辦公室值班的安排;
4.收集各種反饋信息,并及時上報;
5.整理勤工助學各類資料;
6.協(xié)助開辟勤工助學崗位;
7.根據原則安排勤工助學人員上崗;
8.管理勤工助學數據庫檔案;
9.每月3日(法定假日另行處理)前收齊考勤表,并交于財務部;
10.完成每月評優(yōu)工作的匯總。
11.負責聯(lián)絡各崗位及用人單位。
工作流程:
==》勤工助學崗位變動信息
信息登記--->考察可行性分類存檔----->信息處理----->招聘----->按原則安排上崗----->單位接受學生----->收考核表并交于財務部----à學生工作得報酬----->意見反饋----->接受反饋及意見、整理存檔----->處理意見)
==》客戶需求信息
信息登記-à信息處理-à分類存檔-à交由有關部門處理-à交財務部考核表做工資-à發(fā)放工資-à接受反饋意見-à處理意見
勤工助學中心辦公室主任職責
主持開展中心內部的全面工作,負責各部門(基地)間的協(xié)調,以及配合組織部豐富內部生活文化的延續(xù);
協(xié)助中心主管老師順利完成各項任務;
三、制定及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工作制度、管理條例,學期初制定工作計劃、期末總結;
四、監(jiān)督各部門(基地)的工作,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反映全體員工的思想動態(tài)等基本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五、負責勤工助學內部的月底評優(yōu)及年底評估,做到公正嚴明,獎罰分明,確保勤工助學指導中心工作臺的正規(guī)化;
六、協(xié)助組織部召開每周例會、安排勤工助學辦公室值班人員的值班;
七、帶頭學習勤工助學內部的各項制度,認真履行勤工助學指導中心的管理條例,嚴格要求自己、以己律人;
勤工助學中心辦公室管理規(guī)范
??????勤工助學中心辦公室是處理勤工助學日常事務的場所,為了促進勤工助學工作的規(guī)范化建設和管現制定如下工作規(guī)范,望各部門(基地)負責人和勤工助學干事認真遵守:
一、辦公室使用規(guī)范:
1.要使用辦公室的各部門(基地),其負責人必須提前一天向辦公室預約,如需臨時使用
可在辦公室無計劃時使用,并在計劃使用前撤離;
2.未經辦公室同意,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使用辦公室;
3.使用過程中,必須確保辦公室內財務的安全完整,未經辦公室人員許可,不得對辦公室
內文檔、財務作出操作處理(部門負責人只許對本部門文件進行查閱)。
二、勤工助學中心辦公室值班制度
值班時間:每天晚:7:00-9:00
一、按時值班,嚴格服從勤工助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二、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值班表進行值班,做到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值班前的準備工作,例如打掃衛(wèi)生,整理文件等;
三、值班人員必須做好值班日記,轉接班時必須保持室內的清潔衛(wèi)生,交接一切未處理的工作;
四、禮貌待客,熱情周到。做到認真、公正、嚴格地執(zhí)行任務,做好記錄工作。如有重大事件發(fā)生及時準確地向領導匯報,請示后處理;
五、請假時必須提前半天以上向辦公室主任遞交請假條,批準后由辦公室主任協(xié)調換班;
六、值班人員應遵守文明公約、使用文明語言,不得在辦公室吃東西、吸煙、打牌、喧鬧等一切影響工作的事;
七、辦公室不得隨意借出。辦公室鑰匙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辦公室所屬物品屬于公有,不得私自挪用和外借;
八、辦公室電話是方便各部工作之用,不得用來處理任何不相關的私事;
九、值班人員到崗后,首先查看記錄本,有事做事,無事做日記,不得做做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情(學外,一旦有事,立即停止);
十、對有重要事件部長級以上的勤工助學干事進出辦公室要登記,并把相關事件記錄下來;
1、學習內容為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上級文件精神、政治、經濟、法律、文化、科技、社會等方面的知識。
2、學習方式采取集中輔導與個人自學相結合。集中輔導由辦公室或科室組織,辦公室組織的集中輔導兩個月1次以上,科室組織的集中學習交流一個月1次以上。有計劃地組織工作人員參加相關業(yè)務培訓。鼓勵個人通過自學考試、參加培訓等形式,提高學歷,提升素質。
3、辦公室組織的學習活動,由秘書科牽頭負責,辦公室全體人員必須準時參加,因故不能參加的,要履行請假程序;科室安排的集中學習,由科室自行組織,須有相關記錄;個人學習須做好學習筆記,每年撰寫學習心得3篇,心得交秘書科整理歸檔。
4、辦公室每年推薦3-5本必讀書,適時組織開展學習交流活動,增強學習效果,提高素質修養(yǎng)。理論聯(lián)系實際,努力把所學知識運用到工作實踐中去,提高工作水平。
5、經組織同意的學歷學習、外出業(yè)務培訓等,取得相關結業(yè)證書后,學雜費由單位承擔。
二、會議制度
1、縣政府辦公室實行全體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工作交流會議等制度。
2、全體會議由全體干部職工參加,領導班子集體主持召開,主要研究貫徹縣委、縣政府的指示、決定,部署辦公室的重要工作。根據需要,召開全體干部會議,主要進行民主推薦干部。
3、主任辦公會由主任、副主任和秘書科長參加,根據需要適當擴大到其他科長,主任主持召開,主要研究貫徹重要會議文件精神、人事任免、干部獎懲、重大財務、業(yè)務工作方面的重要問題和事項等。
4、工作交流會由主任、副主任、相關科室科長參加,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會議,主要學習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回顧交流工作,研究部署任務。
5、辦公室內部會議在會前應充分準備,做到議題明確,重點突出,保證會議效果。全體會議、主任辦公會議由秘書科指定專人記錄,整理歸檔。工作交流會由相關科室指定專人記錄。
6、辦公室召開會議時,需要回避的人員要主動回避,因公未能出席的,會后指定人員傳達會議內容。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7、縣政府辦公室總支會議、支部會議按《》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值班制度
1、值班室負責日常值班工作,要及時編制值班安排表,實行主任、副主任帶班制度,切實加強日常值班的管理工作。
2、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造成脫崗、空崗。要遵守保密工作紀律,不得隨意公開和擴散值班時掌握的信息。
3、值班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未處理完事宜應與下一班做好交接。要認真填寫值班日志,做好值班記錄工作。
4、值班人員要做好當值期間的文電接收工作。做好值班電話的接聽和應答工作。
5、值班人員要做好突發(fā)事件處理工作。接到突發(fā)事件的報告后,要及時向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報告,并按照領導的指示迅速辦理;遇有特別緊急情況,應及時做好應急處理,并及時向領導報告。需報市政府辦公室的重大事件,經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同意后上報,同時根據情況編輯《值班快報》。
四、考勤制度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上班時間要盡職盡責集中精力做好本職工作,外出公務或臨時性外出應向科室負責人說明事由及去向。
2、工作人員病假、事假等休假時間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剖夜ぷ魅藛T因病、因事請假在1天以內的由科室負責人批準,1天以上的由分管主任批準;科室負責人請假2天以內的由分管主任批準,2天以上的由主任批準;主任、副主任請假按縣委、縣政府規(guī)定執(zhí)行。
3、科室工作人員出差由科室負責人安排,科室負責人出差需向分管主任請示,副主任出差應向主任和跟線的縣領導報告,主任出差應向縣分管領導報告。
五、人事制度
1、中層干部任用。
選拔任用中層干部應堅持德才兼?zhèn)?、人崗相適、競爭擇優(yōu)。
相關流程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執(zhí)行。一般履行動議、民主推薦、考察、公示、討論決定、任職等步驟。正式任命時,辦公室負責人作任前談話。
2、工作人員調配。
招錄公務員。根據工作需要,結合編制情況,經主任辦公會議研究確定招錄計劃,報縣人社部門統(tǒng)一安排。
選調工作人員。根據崗位需求,一般采取定向考察或公開選調等方式進行,具體由秘書科牽頭負責。選調人員一般執(zhí)行六個月試用期。期滿后,經考察合格并報主任辦公會研究同意,辦理調動手續(xù)。
3、其他人員管理。
辦公室及基層單位現有企業(yè)性質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從嚴控制新進企業(yè)性質人員,今后確因工作需要新進的,實行勞務派遣制。
辦公室借用下屬單位企業(yè)性質人員,借用期間的待遇由主任辦公會議研究確定。
六、財物管理制度
1、全面推行公務卡結算方式。凡屬于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內的支出,用公務卡支付;在確實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場所發(fā)生的單筆支出在500元(含)以下的小額費用,可用現金支付。
2、原始票據應為正規(guī)的完稅發(fā)票或財政監(jiān)制票據。單項金額在100元以下的,可出具自制票據報支;吊唁、慰問、扶貧等支出由會計室提供統(tǒng)一格式憑證報支。
3、日常費用“一月一清”。票據由經辦人注明事由,各科室科長、分管行政后勤工作的副主任分別簽字后方可報銷。其中,車輛費用票據由行政科分管副科長簽字審核。代辦縣領導的費用報支后直接打入縣領導本人公務卡。
4、公務出差食宿費用、補助按財政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定執(zhí)行。
5、大額辦公用品和縣領導、辦公室領導小額辦公耗材由行政科負責添置、處理;科室小額辦公耗材由各科室科長出具物品領用單到三元商店、政務公司領取,費用以科室統(tǒng)一結算。
七、車輛管理制度
1、縣外用車、外單位借用車由分管行政后勤工作的副主任調配,縣內用車由行政科分管副科長調配。
2、車輛保證正常公務活動使用,嚴禁公車私用、私駕。除公務活動外,節(jié)假日期間所有車輛入庫封存或在經批準認可的地點停放。
3、健全車輛出行記錄臺賬,按月交由會計室作為報銷依據。跟線服務車輛出縣的須提前登記備案,否則相關費用不予報支。按月公示車輛行駛公里數、油耗、維修費用等情況。
4、加強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模范遵守交通法規(guī),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做到熱情周到服務、安全規(guī)范行車。對全年安全行車無事故的駕駛員,給予一定的獎勵。
5、嚴格控制車輛外借,確因工作需要外借的,實際發(fā)生費用由借用單位承擔,出縣的另外酌情收取折舊費500-1000元/天,出省的須報請主任同意。
八、接待就餐制度
1、縣外來客需要接待的,由縣接待辦負責安排;縣內來客需要接待的,由分管主任或相關科室接待。
2、公務接待一律安排工作餐,40-60元/客,禁止飲酒,盡量在機關食堂安排。要壓縮陪客人數,杜絕客少主人多現象。
3、工作日中午加班,在一樓大廳正常刷卡就餐;其他時間加班在機關食堂就餐,40元/人。
第一條:行政中心辦公區(qū)域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由相城公安分局、相城區(qū)行管局共同負責,除四套班子大樓外的行政中心各單位內部安全保衛(wèi)工作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
第二條:各單位應當根據內部治安保衛(wèi)工作需要,設置治安保衛(wèi)機構、建立治安保衛(wèi)門崗值班制度。
第三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wèi)工作的要求是:
(一)制定適應單位具體情況的內部治安保衛(wèi)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設施;
(二)單位范圍內的治安保衛(wèi)情況有人檢查,重要部位得到重點保護,治安隱患及時得到排查;
(三)單位范圍內的治安隱患和問題及時得到處理,發(fā)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時得到處置。
第四條:單位制定的內部治安保衛(wèi)制度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門衛(wèi)、值班、巡查制度;
(二)現金、票據、印鑒、有價證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儲存、運輸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治安防范教育培訓制度;
(四)內部發(fā)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報告制度;
(五)治安保衛(wèi)工作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
(六)其他有關的治安保衛(wèi)制度。
單位制定的內部治安保衛(wèi)制度不得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相抵觸。
第五條: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wèi)人員應當接受有關法律知識和治安保衛(wèi)業(yè)務、技能以及相關專業(yè)知識的培訓、考核。
第六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wèi)人員應當依法、文明履行職責,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治安保衛(wèi)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wèi)人員(門崗值班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落實本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wèi)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檢查、登記進入本單位外來人員的證件;
(三)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巡邏和檢查并進行記錄;
(四)督促本單位人員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
(五)督促加強內部治安防范技防設施建設和維護。
第八條:各單位應確定本單位的治安保衛(wèi)重要部位,按照有關標準對重要部位設置必要的技術防范設施,并實施重點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