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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項目合同歸檔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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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項目合同歸檔與管理

一、建設項目工程管理特點

(一)管理周期長建筑工程項目具有工程周期長的特點,建筑工程是一個循序漸進過程,其中工程承包合同最為明顯。在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時,工程準備階段到結束階段,合同管理需要具備連續(xù)性與不間斷性。(二)價格高建筑工程工程量大,具有重大價值。這就使得合同存在價值高,對工程效益具有重大影響。(三)變更頻繁建筑工程都屬于較大工程,在簽訂合同時,擬定的合同款項達到上千項,而變更項目可能達到幾百項。工程建筑合同需要按照實際情況對自身條例進行不斷調整,這就說明合同管理是動態(tài)的,必須加強變更管理與合同控制工作。建筑合同作為雙方順利履行義務的保障,具有精細度高、高度準確、嚴密的特點。(四)項目風險大項目工程中合同具有涉及面廣的特點,并且建筑項目施工周期長,所以在實施過程中容易受到外來因素影響,比如法律、社會、經濟、自然等,這就需要承包商與業(yè)主自覺承擔不同風險。

二、合同歸檔管理現狀

(一)法律意識淡薄1.合同本文不規(guī)范合同項目如果缺乏嚴謹性,很容易產生誤解與歧義,導致合同引發(fā)歧義。準確、明晰的文字能夠正確反映出雙方意圖,保證合同有效訂立。但是由于一些客觀原因,導致一些條款中存在模糊不清的語句,對日后造成嚴重影響。2.合同有失公允從建筑項目施工文本角度來看,其中很大部分的條例是由發(fā)包方指定的,在簽訂合同時業(yè)主就會強加不平等條約,使業(yè)主具備不應有的權利。但是從承包商角度來看,多數情況下只強調應當履行的義務,卻沒有準確提及應當享有的權利。3.存在嚴重違約現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常出現違約或者隨意修改合同現象。常見違約行為有:業(yè)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拖欠驗收合格工程的工程款等。4.違法簽訂分包合同許多承包商為獲得承包資格,用低價方式競標。在中標后將工程肢解給其他非法且不具備施工資格的隊伍,這就會給工程質量與進度造成嚴重影響。(二)不重視制度建設與合同管理由于分級、授權管理等多種制度缺乏健全的規(guī)范機制,這就導致建設中存在問題,通常表現為程序不明確、缺少執(zhí)行制度等。(三)缺乏專業(yè)人才我國經濟發(fā)達地區(qū),工程歸檔與管理任務都是由專業(yè)人員負責,因為合同歸檔與管理具有一定技術性,必須由具備高素質、高修養(yǎng)的專業(yè)人才擔任。相關從業(yè)者需要通曉法律,還應熟知項目運作規(guī)律。(四)缺乏歸檔管理重視度很多項目合同在管理時較為分散,對合同的歸檔也沒有具體規(guī)定,導致合同履行缺乏嚴格控制,未能對履行具體情況進行總結與評估,導致合同管理過于粗獷。

三、解決建筑企業(yè)合同歸檔與管理具體措施

(一)加強合同意識合同是項目管理核心。在每個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都需要承發(fā)包雙發(fā)簽訂合同作為保障。合同內容包括工期、質量、價款、范圍、內容等,要求雙方必須自覺履行與遵守,并且承包商與業(yè)主能夠在合同約束下調控運行狀態(tài)。對管理目標責任進行分解,規(guī)范項目機構內部職能,緊繞合同內容開展各項工作。所以,無論承發(fā)包哪一方的管理,合同始終都是整個管理的核心。只有具備一定合同意識,才能減少與避免合同糾紛情況。很多承包商缺乏法律意識,這就導致他們所簽訂的合同條款經不起推敲,在違約責任方面,未能進行具體約定,導致工程糾紛的產生。所以,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承包商應當認真檢查合同的嚴密性與合法性,減少糾紛因素,保證合同能夠全面履行。(二)提高管理人員素質首先,需要選定好工作人員,在選擇中企業(yè)領導可以根據合同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的基本素養(yǎng)進行選擇,通過競爭招聘或公開考評方式等,并且在使用中采用優(yōu)勝劣汰原則,將優(yōu)秀人才放在崗位上。其次,組織培訓工作,可以根據市場與企業(yè)實際需求,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可以采用多種學習方式,比如聽電視講座、參加短期培訓等。最后,選送人員進行深造,企業(yè)可以選擇熱愛社會主義且具有發(fā)展前途的管理人員進行深造。(三)對合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應當不定時對企業(yè)執(zhí)行情況進行突擊檢查,及時糾正違反合同行為,嚴格貫徹落實相關規(guī)定。并且還應當對合同中提到的管理制度進行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進行及時處理,保證合同管理有序進行。保證雙方履行義務,明確承發(fā)包具體的責任、權利、義務,是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的前提。在合同中應當明確指出雙方的責任風險,明確權責關系,分攤項目責任。并且對合同中涉及到的權利與義務進行合理劃分,是雙方享有權利、履行義務的基礎。需要正確處理糾紛,建筑由于建設項目工程周期長、工程量大、參與單位多以及項目接口復雜的特點,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能夠對不同承包商、業(yè)主等多種關系之間的糾紛與爭執(zhí)進行協調。糾紛與爭執(zhí)協調尺度與依據是雙方事先在合同中作出的承諾,比如不可抗力條款、索賠與反索賠條款等。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建筑施工項目合同管理工作屬于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工程建筑的核心部分。加強合同管理能夠保障承發(fā)包商自覺履行義務,確保建設目標正常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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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磊 單位:湖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fā)局402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