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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施工防火安全措施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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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施工防火安全措施

第1篇:森林施工防火安全措施范文

春節(jié)防火措施工地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消防為主,防消結合”原則,防患于未然。

春節(jié)期間,在施工現場要嚴格遵守防火規(guī)定和現場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認真執(zhí)行個人的防火責任制。一旦發(fā)生火警要按項目《安全應急預案》的消防組織進行分工自救,不能自救時要及時打119電話報警。

1、防火注意事項及措施

1.1.不亂接電源,不亂扔煙頭;

1.2.臺燈不要靠近枕頭和被褥

1.3.不焚燒雜物,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不擅自使用酒精爐等可能引發(fā)火災的器具;

1.5.要人走燈關。嗅到電線膠皮糊味,要及時報告;

1.6.不要在宿舍內使用大功率電器;

春節(jié)期間為防止火災事故,在現場各材料堆放地及值班室配及置2至3個滅火器,不準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動火,不準私自亂拉亂搭電線等。如不按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造成火災事故的,要嚴格按照“誰違章誰負責”的原則給予責任處罰,賠償經濟損失,追究事故責任。

春節(jié)防火、防電預案結合項目部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情況,杜絕火災事故的發(fā)生,項目部安排專人進行防火檢查,責任落實到人。利用班前會時間傳達防火、防電制度,加強全體職工的防火、防電意識,確保安全生產,對于發(fā)現的隱患要及時整改,以保證用電安全,避免火災。項目部為了杜絕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嚴格要求做到以下幾點:

1、項目部不定期組織職工進行火災演練,教授滅火器使用方法,使每位職工都能夠合格使用各種滅火器材。

2、對各場所安全用電進行檢查,消除明火源,從根本上杜絕火災的發(fā)生。

3、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纜及在電纜上涼掛衣物,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用具。

4、井口、主副提絞車房等重要場所滅火器、防火沙箱等防火器具必須配備齊全,對于過期失效的滅火器要及時更換。

5、井口20米以內明火,井口內及工廣場地嚴禁吸煙,施工用火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6、春節(jié)期間燃放鞭炮、煙火時要集中地點,待燃放完畢后,檢查消滅明火后方可離去。

如遇到緊急情況時,將按以下程序進行操作:①發(fā)生火災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撲滅火源和報警,若有傷者及時救治。②火災發(fā)生初期,是撲救的最佳時機,利用此時間盡快撲滅。③在撲救火災的同時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領導匯報。④在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立即指揮員工撤離火場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災區(qū)域擴大。 ⑤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區(qū)域進行保護。⑥發(fā)生受傷員工,要馬上進行救治,將傷員撤離危險區(qū)域,同時打“120”電話求救。

春節(jié)防火安全宣傳標語:1、創(chuàng)業(yè)千日難,火燒一日光。

2、改火患,只是麻煩一時;圖省事,可能毀掉全部。

3、煙頭雖小,貽害無窮。

4、感情深,一口悶,酒后上班頭發(fā)昏;上班之前不喝酒,互相提醒夠朋友。

5、煤氣泄漏禁火電,關閥通風最關鍵。

6、室內裝飾千萬條,安全阻燃第一條。

7、防火人人想,戶戶都安詳。

8、我來栽樹,你來乘涼,大家受益; 你也防火,我也護林,綠色永存。

9、火場逃生要冷靜,毛巾淋濕能救命。

10、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糾,平安環(huán)境共享。

11、防盜網上留扇窗,火場逃生多條道。

12、疏散標志別小看,火災逃生生命線。

13、安全警鐘時常鳴,防范打鑼經常敲。

14、梅蘭松竹,株株棵棵皆為友,倍加愛護; 野火香煙,星星點點都是敵,謝絕點燃。

15、呵護一棵棵綠樹,奉獻一片片愛心。

16、疏忽一時,火光四起;警惕一時,綠樹常青。

17、綠水青山,國泰民安;護林防火,責任你我。

18、分分秒秒珍惜生命,時時刻刻重視安全。

19、居安思危年年樂,警鐘長鳴歲歲歡。

20、逃生須冷靜,路線要看清。濕巾捂口鼻,彎腰快逃命。

21、樹 樹 ... =綠色的家園,火 火 ... =沙漠、洪澇 ...

22、火起時心莫急,濕毛巾捂口鼻,莫貪財速逃離。

23、飯可一日不吃,火不可一日不防。

24、安全連著你我他,平安幸??看蠹?。

25、工作為了生活好,安全為了活到老。

26、客戶是上帝,質量是生命,地球是市場,安全是保障。

27、工作時間注意安全,親人等你回家團圓。

28、綠樹成蔭,景美;好木為灰,心痛。

29、防火,靠你靠我靠大家,人人有責; 滅火,打早打小打完了,事事無患。

30、綠色有限倍珍惜,野火無情重防范。

31、安全出口不能堵,火災逃生救命路。

32、教育孩子別玩火,家長老師要負責。

33、繩子斷在細處,火災出在疏忽。

34、安全意識在我心中,安全生產在我手中。

35、生產靠安全保駕 生命靠安全護航。

36、消防時時在,安全傳萬代。

37、棵棵樹木可鑄就綠色世界, 星星之火可毀掉綠色家園。

38、賊偷一半,火燒精光。

39、人人知防火,戶戶齊歡樂。

40、萬人防火不算多,一人疏忽惹大禍。

41、安全管理扣扣相連,生產效益節(jié)節(jié)攀高。

42、滿腔熱忱抓防火,恪盡職守護家園。

43、人生就像一場戲 ,沒有安全就沒戲。

44、防火兩大忌,麻痹和大意。

45、十年樹木,百年成林; 一場大火,化為烏有。

46、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證,事故是人生悲劇的禍根。

47、電器著火不用怕,快把電閘先拉下。

48、記牢安全出口,遇到火災好走。

49、生產再忙,安全不忘,人命關天,安全在先。

50、二木成林,一火成災;森林防火,重于泰山。

51、筑安全長城,興經濟發(fā)展。

52、入住賓館多注意,安全出口要牢記。

53、森林資源是全社會的共同財富; 森林防火是全社會的共同職責。

54、"林"近"火"為"焚",一字足以警醒; "心"至"真"乃"慎",萬勿掉以輕心。

55、安全意識"得過且過";危險隱患"得寸進尺"。

56、火災臨頭莫驚慌,逃生報警兩不忘。

57、護林防火,責任重于泰山。

58、綠色孕育生命,防火重于泰山。

59、危火、危電、危操作,無危不在;細心、小心、責任心,齊心以待。

60、消防通道千萬條,保持暢通為首條。

61、火起于幽微,災緣于疏忽。

62、火災似猛虎,防患于未燃。

63、護林防火,警鐘長鳴。

64、煙頭雖小,禍患無窮。

65、消防進家園,平安到永遠。

66、沒有主人翁精神,可悲;沒有安全意識,可恨。

67、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

68、消防車道禁停車,影響救火要追責。

69、消火栓,莫埋壓,撲救火災全靠它。

第2篇:森林施工防火安全措施范文

第一條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代建設的順利進行,制定本法。

第二條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消防工作由國務院領導,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相適應。

第四條國務院公安部門對全國的消防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并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實施。軍事設施、礦井地下部分、核電廠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單位監(jiān)督管理。

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五條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識。教育、勞動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培訓內容。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有關主管部門,有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義務。

第七條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獎勵。

第二章火災預防

第八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guī)劃納入城市總體規(guī)劃,并負責組織有關主管部門實施。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

對消防工作,應當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消防技術、消防裝備。

第九條生產、儲存和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必須設置在城市的邊緣或者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應當設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原有的生產、儲存和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不符合前款規(guī)定的,有關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限期加以解決。

第十條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設計,建設單位應當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未經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fā)給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不得施工。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當報經原審核的公安消防機構核準;未經核準的,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變更。

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公共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根據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應當使用不燃、難燃材料的,必須選用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guī)定確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材料。

第十二條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眾聚集的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yè)前,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開業(yè)。

第十三條舉辦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群眾性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四條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四)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居民住宅區(qū)的管理單位,應當依照前款有關規(guī)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做好住宅區(qū)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五條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筑物內,不得設置員工集體宿舍。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筑物內,已經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應當限期加以解決。對于暫時確有困難的,應當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經公安消防機構批準后,可以繼續(xù)使用。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將發(fā)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或者財產重大損失的單位,確定為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應當履行本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二)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

(三)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四)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第十七條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者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單位、個人,必須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guī)定。生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單位,對產品應當附有燃點、閃點、爆炸極限等數據的說明書,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對獨立包裝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當貼附危險品標簽。

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必須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guī)定。禁止攜帶火種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禁止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儲存可燃物資倉庫的管理,必須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guī)定。

第十八條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yè)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xù)。作業(yè)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yè)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十九條消防產品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禁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未經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guī)定確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消防產品。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配件或者滅火劑維修消防設施和器材。公安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務為用戶指定消防產品的銷售單位和品牌。

第二十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用和城建等單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電、停水、截斷通信線路時有可能影響消防隊滅火救援的,必須事先通知當地公安消防機構。

第二十二條在農業(yè)收獲季節(jié)、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間、重大節(jié)假日期間以及火災多發(fā)季節(jié),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采取防火措施,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第二十三條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進行消防安全檢查。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指導和監(jiān)督。

第二十四條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對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依法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定期監(jiān)督檢查。公安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在進行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出示證件。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審核、驗收等監(jiān)督檢查不得收取費用。

第二十五條公安消防機構發(fā)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隱患。

第三章消防組織

第二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建立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加強消防組織建設,增強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二十七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站建設標準建立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承擔火災撲救工作。鎮(zhèn)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fā)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承擔火災撲救工作。

公安消防隊除保證完成本法規(guī)定的火災撲救工作外,還應當參加其他災害或者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

第二十八條下列單位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

(一)核電廠、大型發(fā)電廠、民用機場、大型港口;

(二)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yè);

(三)儲備可燃的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庫、基地;

(四)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以外的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企業(yè);

(五)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單位。

第二十九條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報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

第三十條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及鄉(xiāng)、村可以根據需要,建立由職工或者村民組成的義務消防隊。

第三十一條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對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進行業(yè)務指導,并有權指揮調動專職消防隊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第四章滅火救援

第三十二條任何人發(fā)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公共場所發(fā)生火災時,該公共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有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義務。

發(fā)生火災的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消防隊接到火警后,必須立即趕赴火場,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撲滅火災。

第三十三條公安消防機構在統(tǒng)一組織和指揮火災的現場撲救時,火場總指揮員有權根據撲救火災的需要,決定下列事項:

(一)使用各種水源;

(二)截斷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三)劃定警戒區(qū),實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臨近建筑物和有關設施;

(五)為防止火災蔓延,拆除或者破損毗鄰火場的建筑物、構筑物;

(六)調動供水、供電、醫(yī)療救護、交通運輸等有關單位協(xié)助滅火救助。撲救特大火災時,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人員、調集所需物資支援滅火。

第三十四條公安消防隊參加火災以外的其他災害或者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在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的統(tǒng)一指揮下實施。

第三十五條消防車、消防艇前往執(zhí)行火災撲救任務或者執(zhí)行其他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任務時,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信號的限制,其他車輛、船舶以及行人必須讓行,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揮人員應當保證消防車、消防艇迅速通行。

第三十六條消防車、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不得用于與消防和搶險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

第三十七條公安消防隊撲救火災,對參加撲救外單位火災的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依照規(guī)定予以補償。

第三十八條對因參加撲救火災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醫(yī)療、撫恤。

第三十九條火災撲滅后,公安消防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負責調查、認定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對于特大火災事故,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認為必要時,可以組織調查。

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按照公安消防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實的情況。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違反本法的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yè),可以并處罰款: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未經消防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公眾聚集的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開業(yè)的。單位有前款行為的,依據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罰款。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法的規(guī)定,擅自舉辦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群眾性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公安消防機構應當責令當場改正;當場不能改正的,應當責令停止舉辦,可以并處罰款。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罰款。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的規(guī)定,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裝修、裝飾材料施工的,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可以并處罰款。單位有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罰款。

第四十三條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違反本法的規(guī)定,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的;逾期不改正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處警告。

營業(yè)性場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yè),可以并處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款:

(一)對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的;

(二)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的;

(三)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的。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依照第二款的規(guī)定處罰。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法的規(guī)定,生產、銷售未經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guī)定確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消防產品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產品和違法所得,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維修、檢測消防設施、器材的單位,違反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進行維修、檢測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罰款。

第四十五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或者線路、管路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法的規(guī)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者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梢蕴幘妗⒘P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單位有前款行為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警告或者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法的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罰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一)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違法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三)阻攔報火警或者謊報火警的;

(四)故意阻礙消防車、消防艇趕赴火災現場或者擾亂火災現場秩序的;

(五)拒不執(zhí)行火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

(六)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法的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罰款:

(一)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埋壓、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有重大火災隱患,經公安消防機構通知逾期不改正的。單位有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罰款。

有第一款第二項所列行為的,還應當責令其限期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對逾期不恢復原狀的,應當或者清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第四十九條公共場所發(fā)生火災時,該公共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不履行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義務,造成人身傷亡,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條火災撲滅后,為隱瞞、掩飾起火原因、推卸責任,故意破壞現場或者偽造現場,尚不構成犯罪的,處警告、罰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單位有前款行為的,處警告或者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罰款。

第五十一條對違反本法規(guī)定行為的處罰,由公安消防機構裁決。對給予拘留的處罰,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裁決。責令停產停業(yè),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由公安消防機構報請當地人民政府依法決定,由公安消防機構執(zhí)行。

第五十二條公安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損失,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不符合國家建筑工程消防技術標準的消防設計、建筑工程通過審核、驗收的;

(二)對應當依法審核、驗收的消防設計、建筑工程、故意拖延,不予審核、驗收的;

(三)發(fā)現火災隱患不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改正的;

(四)利用職務為用戶指定消防產品的銷售單位、品牌或者指定建筑消防設施施工單位的;

第3篇:森林施工防火安全措施范文

1.古建筑(寺廟)的消防安全隱患

1.1.古建筑(寺廟)具有特別良好的燃燒條件。古建筑大多以木材為主要材料,采用以木構架為主的結構方式,基礎上立木柱,柱上架木梁,梁上再立瓜柱,瓜柱上再架梁,層層疊疊,壘成一組木構架,巧妙地“編結”成一個巨大的木制工藝品。加之古建筑經過數百年后木料不斷脫去水份,在拼接制成的大梁粘合部位表面積大并且局部出現裂縫,木質材料中油質物向斷面表層析出;有的木構件被蟻、蟲潰蝕成朽木、洞穴、其燃點逐漸降低,極易燃燒。此外,古建筑的通風條件一般都比較好,殿堂高大寬闊,發(fā)生火災時,氧氣供應充足,燃燒速度相當驚人。許多古建筑都建筑在高高的臺基之上,特別是鐘樓、鼓樓、門樓等建筑,更是四面迎風。還有一些古建筑座落在高山之巔,情況更加突出,起火后,風助火勢,火仗風威,很快就付之一炬。

1.2.古建筑(寺廟)容易出現火燒連營。古建筑,無論是宮殿、道觀、禁苑、民居,都是以各式各樣的單體建筑為基礎,組成各種庭院。大型的建筑,又以庭院為單元,組成龐大的建筑群體。這種庭院和建筑群體的布局,大多采用均衡對稱的方式,沿著縱軸線和橫軸線進行布局,高低錯落,疏密相間,豐富多彩,成為我國建筑傳統(tǒng)的一大特點,但從消防的觀點看,這種布局方式卻潛伏著極大的火災危險:所有的古建筑,幾乎都缺少防火分隔和安全空間。如果其中一處起火,一時得不到有效的撲救,毗連的木結構建筑,很快就會出現大面積的燃燒,形成火燒連營的局面。

1.3.古建筑(寺廟)消防施救困難,一是距離消防隊(站)較遠。許多古建筑大多遠離城鎮(zhèn),建于環(huán)境幽靜的高山深谷之中,而消防隊(站)主要分布在大、中城市和縣城集鎮(zhèn)。一旦發(fā)生火災,設在城鎮(zhèn)的消防隊(站)往往鞭長莫及。二是自救能力差。撲救古建筑初起火災,主要是依靠其自行組織撲救。從目前情況看,古建筑普遍存在自救能力欠缺的問題,許多寺廟既沒有足夠的訓練有素的人員,也沒有必要的滅火設備,有的甚至連滅火器都沒有,安全保障系數低。三是水源缺乏。撲救建筑火災,關鍵在于要有充足的水源。一些缺水地區(qū)和高山上的古建筑,連生活用水都比較困難,消防用水更成問題。四是消防通道障礙。古建筑因為古老,在設計施工時,根本就考慮不到消防車輛等現代裝備的應用,缺乏現代消防通道是普遍存在的。

1.4.古建筑群受雷擊的影響大。不少古建筑建在山上,或半山腰,雖然古建筑本身考慮了防雷設施或后來安裝了防雷設施,但由于受地勢的影響及森林防雷的影響,雷擊火災事故還是防不勝防。

2解決上述幾個問題的主要對策

2.1.加強領導,從嚴管理。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或者消防安全委員會,定期檢查,督促所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二是單位及其所屬部門都要確定一名主要行政領導為防火負責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三是確定專、兼職防火人員,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四是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級防火責任制度;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和審批制度;逐級防火檢查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和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重點部位的管理制度;值班巡邏檢查制度等。五是建立防火檔案。將古建筑和管理使用的基本情況,各級防火責任人名單;消防組織狀況;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歷次防火檢查情況;火災隱患整改情況;火災事故的原因、損失、處理情況等等一一詳細記錄在案。六是加強組織學習文物古建筑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學習消防安全知識,不斷提高群眾保護古建筑消防安全的自覺性。七是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訓練,義務消防隊員要做到:會防火安全檢查,會宣傳消防知識;會報火警,會撲救初期火災,會保養(yǎng)維護消防器材。八是要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2.2.改善防火條件,創(chuàng)造安全環(huán)境。一是凡是列為古建筑的,除建立博物館或者辟為參觀游覽的場所外,不得用來開設飯店、餐廳、茶館、旅館、招待所和生產車間、物資倉庫、辦公機關以及職工宿舍、居民住宅等;二是在古建筑范圍內,禁止堆放材草、木材等可燃物品,嚴禁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三是禁止搭建臨時易燃建筑,包括在殿堂內利用可燃材料進行分隔等,以避免破壞原有的防火間距和分隔;四是凡與古建筑毗連的易燃棚屋,必須拆除;有從事危及古建筑安全的易燃易爆物品生產或者儲存的單位,有關部門應協(xié)助采取消除危險的措施;五是對一些重要古建筑的木構件部分,特別是悶頂內的梁架等,應噴涂防火涂料以增加耐火性能;六是用于古建筑內的棉、麻、絲、毛紡織制作的飾物,特別是寺院、道觀內懸掛的帳幔、幡幢、傘蓋等,應用阻燃劑進行防火處理;七是一些規(guī)模較大的古建筑群,應考慮在不破壞原有格局民情下,適當設置防火墻、防火門進行防火分隔,即使某一處失火時,不會很快蔓延到另一處;八是消防車無法到達的重要古建筑,除在山頂以外,都應開辟消防通道;古建筑群在不破壞原布局的情況下,應開辟環(huán)形消防通道;九是解決好消防水源問題。在城市間的古建筑,應利用市政供水管網,安裝室外消火栓;在郊野、山區(qū)的古建筑,以及消防供水管網不能滿足消防用水的古建筑,應修建消防水池,儲水量應保證持續(xù)時間不少于3小時的用水量;十是按照國家標準配置必要的滅火器。

2.3.嚴格生活和維修用火管理。一是在古建筑內嚴禁使用液化氣和安裝煤氣管道。二是炊煮用火的爐灶、煙囪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三是供游人參觀和舉行宗教等活動的地方,禁止吸煙,并應當設有明顯的標志。四是如因維修需要,臨時使用焊接、切割設備的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安全措施。

2.4.加強電源管理和防雷設計。一是凡列為重點保護的古建筑,除磚、石結構外,國家有關部門明確規(guī)定,一般不準安裝電燈和其他電器設備。二是古建筑的電器線路,一律采用銅芯絕緣導線,并用金屬穿管敷設。不得將電線直接敷設在梁、柱、枋等可燃構件上,嚴禁亂拉亂接電線。三是配線方式,一般應在一座殿堂設一個單獨的分支回路,獨立設置控制開頭,以便在人員離開時切斷電源;應安裝熔斷器,作為過載保護。四是在重點保護的古建筑內,不宜采用大功率的照明燈泡,禁止使用表面溫度很高的碘鎢之類的電光電源和電爐等加熱器;燈具和燈泡不得靠近可燃物。五是沒有安裝電氣設備的古建筑,如臨時需要使用電氣照明或其他設備,也必須辦理臨時用電申請審批手續(xù)。經批準后由電工安裝。到批準期限結束,即行拆除。六是古建筑的防雷設施應根據地形及古建筑形態(tài)要求設置,并在每年雷雨季節(jié)前進行一次檢測,保證完好有效。

第4篇:森林施工防火安全措施范文

1.**區(qū)消防安全隱患排查表……………………………………………………………1

2.**區(qū)公共場所(活動)安全隱患排查表……………………………………………3

3.**區(qū)“三小”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表……………………………………………4

4.**區(qū)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表……………………………………………………6

5.**區(qū)工業(yè)企業(yè)安全隱患排查表………………………………………………………7

6.**區(qū)商貿(倉儲)企業(yè)安全隱患排查表………………………………………………12

7.**區(qū)?;菲髽I(yè)安全隱患排查表……………………………………………………14

8.**區(qū)加油站安全隱患排查表…………………………………………………………16

9.**區(qū)劇使用企業(yè)隱患排查表……………………………………………………18

10.**區(qū)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表………………………………………………………20

11.**區(qū)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隱患排查表…………………………………………………21

12.**區(qū)液化石油氣站(門店)隱患排查表……………………………………………24

13.**區(qū)旅游企業(yè)安全隱患排查表………………………………………………………25

14.**區(qū)運輸行業(yè)安全隱患排查表………………………………………………………27

15.**區(qū)公共電力設施安全隱患排查表…………………………………………………31

16.**區(qū)學校(幼兒園)安全隱患排查表………………………………………………32

17.**區(qū)水庫(水廠)安全隱患排查表……………………………………………………34

18.**區(qū)漁業(yè)企業(yè)安全隱患排查表………………………………………………………35

19.**區(qū)職業(yè)健康安全隱患排查表………………………………………………………36

附件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重點行業(yè)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明電〔2007〕16號)……………………………………………………………37

附件2、關于全面加強和規(guī)范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深鹽府[2007]24號)…42

**區(qū)安全隱患排查表適用單位說明:

表1:各隱患排查責任單位;

表2:各隱患排查責任單位;

表3:消防大隊、街道辦、社區(qū)工作站;

表4:出租屋管理辦、街道辦、社區(qū)工作站;

表5:安監(jiān)局、街道辦;

表6:貿工局、安監(jiān)局、街道辦;

表7:安監(jiān)局、街道辦;

表8:安監(jiān)局、街道辦

表9:安監(jiān)局、公安分局、街道辦;

表10:質監(jiān)局、安監(jiān)局、街道辦;

表11:建設局、工務局、安監(jiān)局、街道辦;

表12:建設局、安監(jiān)局、消防大隊、街道辦;

表13:旅游局、安監(jiān)局、街道辦;

表14:交通局、安監(jiān)局、**港集團、**國際公司;

表15:供電分局、安監(jiān)局、街道辦(只限于公共設施);

表16:教育局、消防大隊、安監(jiān)局、街道辦(只限于幼兒園);

表17:農林水務局、安監(jiān)局;

表18:農林水務局、安監(jiān)局;

表19:衛(wèi)生局、安監(jiān)局。

注:1、各隱患排查表適用單位為隱患排查責任單位,各單位須適用相應表格組織安全隱患排查,并按深鹽府[2007]24號文要求定期上報排查情況。

2、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在接受排查的同時,可自行適用相應表格對照檢查并向排查責任單位上報排查情況。

3、以上所列各街道辦事處適用的排查表包含街道辦所屬的安監(jiān)科、綜合執(zhí)法隊、房屋租賃所等相關單位,具體責任單位由各街道辦安委會予以明確。

表號:YT-01

**區(qū)消防安全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號排查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1建

火1.防火、防煙分區(qū)及防火分隔(包括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閥等)產品選用、耐火極限符合要求,防火封堵嚴密性和完整性未被破壞。防火門開啟方向正確,閉門器好用,防火卷簾手動自動控制功能測試正常,防火閥能正常開啟。

2.未搭違章建筑,構筑物沒有占用防火間距。

3.消防車道凈寬、凈高、承壓能力符合要求,未被占用。

4.消防登高面未設置影響消防員登高操作的障礙物。

5.鍋爐房、變壓器室、配電室、柴油發(fā)電機房等設備用房設置位置、防火分隔、應急照明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安全疏散樓梯及出口數量、寬度,通道疏散距離符合要求。

7.避難層(間)未被占用,內部設置的消防設施能正常使用。

8.建筑室內裝修平面布局未影響消防設施(含自然排煙設施)正常使用,未影響安全疏散。

9.建筑室內裝修材料(吊頂、地面、墻面、隔斷、固定家具等)符合消防要求。

10.電源線路使用不燃或阻燃套管保護。

2消防栓系統(tǒng)1.室內消防栓配置數量,設置位置符合要求,水帶、水槍齊備,標識清晰。

2.室內消火栓系統(tǒng)供水壓力符合要求,水槍充實水柱符合要求。

3.消火栓啟動水泵按鈕能遠程啟動消火栓泵,并信號反饋正常。

4.室外消火栓維護保養(yǎng)良好,能正常開啟,水量充足。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1.末端放水測試水壓正常,能直接啟動噴淋泵,水流指示器信號反饋正常。

2.信號閥能正常反饋信號。

3.噴頭選用(規(guī)格、型號、動作溫度)及安裝符合要求,報警閥后管網未設置其他用途支管。

4.濕式報警閥、水力警鈴能報警,壓力開關能正常動作起泵;周圍無雜物。

4泡沫滅火系統(tǒng)泡沫滅火劑種類選擇正常,儲量充足;系統(tǒng)維護保養(yǎng)良好,各閥門能正常開啟,水泵能正常啟動。

5消防供水1.天面水箱及水池水位指示及供水正常。

2.消火栓泵、噴淋泵主、備泵手動啟動正常,能自動切換;主、備電源切換正常。

3.水泵接合器維護保養(yǎng)良好,標志清晰,能正常開啟。

4.消防水泵房設置位置、防火分隔符合規(guī)范要求,疏散門直通室外或靠近安全出口,應急照明能正常工作。

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1.消防電話通話測試正常

2.防排煙、防火卷簾、應急廣播等能正常聯動。公共娛樂場所的包房設置火災音像切換系統(tǒng),并工作正常。

3.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選用(煙感、溫感、紅外)安裝符合要求;吹煙測試及手動報警測試正常。

4.火災報警控制器能正常顯示各類信號,且操作正常;屏蔽點數不超過有關規(guī)定,有聲光報警并打印

5.探測器及火災報警控制器能正常報警,控制器主備電源切換正常。

7氣體滅火系統(tǒng)1.保護區(qū)防火分隔作獨立防火分隔,并采用乙級防火門且能自動關閉

2.保護區(qū)及儲瓶間排氣和卸壓裝置符合規(guī)范要求。

3.設置聲光信號報警設備。

4.氣體滅火系統(tǒng)信號(警、故障等信號)能傳送至總控室

5.氣體儲存裝置滅火器充裝量(壓力)符合要求。

8消防供電1.消防備用發(fā)電機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自動切換正常啟動,燃料儲備正常。消防主電源能確保兩路正常供電。

2.火災情況下對消防電梯、普通客梯控制正常;消防電梯轎廂內采用不燃材料裝修;通訊設施正常。

3.消防用電設備未端切換功能正常。

4.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標志安裝的數量、位置和照度符合防火要求。

9防排煙系統(tǒng)1.手動啟動能啟動排煙風機。

2.排煙口設置(數量、距離)符合要求,保養(yǎng)良好及未被遮擋。

3.正壓送風系統(tǒng)能正常啟動,且風向、風量符合要求。

10消防控制室1.值班人員24小時在位并持證上崗,能熟練掌握各系統(tǒng)操作,值班記錄真實完整。

2.總控室裝備配備必要的消防滅火及救援器材

3.火災報警控制器主備電切換正常

4.能控制消火栓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消防電梯、普通電梯、防排煙系統(tǒng)等的動作,并顯示其運行狀態(tài)。

5.消防控制室設置在首層或地下一層或單獨建筑,獨立防火分隔,設有外線專用報警電話,無影響設備使用等管道穿越,直通室外或靠近安全出口;應急照明符合要求。

11易燃易爆?;穲鏊?.防爆區(qū)電氣設備符合防爆要求

2.泄壓口的設置位置正確

3.防雷、防靜電接地情況經過氣象部門年度檢測

4.其它防爆措施符合消防要求

12應急反應1.制定滅火疏散預案,并能成功進行演練。

2.現場模擬火警,消防系統(tǒng)能正常運作,值班人員能熟練操作。

3.現場處警人員能迅速到位,明確自身職責,并攜帶必要裝備開展滅火及救援行動。

13消

理1.主體及室內裝修消防審批經過消防部門審核、驗收合格(公眾聚集場所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門向疏散方向開啟;未采用轉門、側拉門、移門、卷簾門等;保持暢通,未被鎖閉或被雜物封堵;無甲、乙類管道穿越疏散樓梯。

3.消防設施不得圈占、埋壓、拆除,損壞或挪作他用

4.按規(guī)定配齊滅火器材并定期更換維修保養(yǎng)

5.高層建筑不得使用瓶裝氣,地下室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氣。

6.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7.對建筑消防設施應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對自動消防設施應由專業(yè)消防公司定期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14其他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表號:YT-02

**區(qū)公共場所(活動)安全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號排查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1許可

批1.大型公共活動(1000人以上)舉辦單位須向公安部門辦理相關的許可手續(xù)。

1.場所、設施符合安全要求。

3.主辦方進行了安全風險預測或者評估,并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處置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2安

責1.安全責任明確、措施有效。

2.建立并落實安全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人,明確安全措施、崗位職責。

3.配備了與活動安全工作需要相適應的專職保安等專業(yè)安全工作人員。

4.主辦者和承辦者之間簽訂了安全協(xié)議書。

5.安全工作人員的數量、崗位職責明確。

6.能為大型活動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質保障。

7.組織實施現場安全工作,開展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消除。

8.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時勸阻和制止妨礙大型活動秩序的行為,發(fā)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9.接受公安等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場

全1.能保證大型活動場所、設施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消防安全規(guī)范,并向主辦者提供場所人員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電系統(tǒng)等涉及場所使用安全的資料、證明。

2.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設置明顯的指示標識,并保證暢通。

3.根據安全要求設立安全緩進通道和必要的安全檢查設備、設施。

4.配備應急廣播、照明設施,并確保完好、有效。

5.保證安全防范設施與大型活動安全要求相適應。

6.臨時搭建、安裝、懸掛的設施、設備符合安全要求。

7.有場所租賃、借用協(xié)議書,大型活動現場平面圖。

8.場所建筑和設施的消防安全措施已落實。

9.有車輛停放、疏導措施,不得擠占、挪用停車設施,并維護安全秩序。

10.有票證的印制、查驗等措施。

4工

求1.有現場秩序維護、人員疏導措施。

2.現場安全工作人員應掌握安全保衛(wèi)工作方案和處置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的全部內容。

3.現場安全工作人員能夠熟練使用應急廣播和指揮系統(tǒng)。

4.現場安全工作人員能夠熟練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理解本崗位應急救援措施。

6其他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表號:YT-03

**區(qū)“三小”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號排查

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一)通用標準

1消防驗收1.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室內裝修經消防審核并驗收合格。

2.在驗收合格后不得擅自改變建筑結構。

2使用功能1.不得擅自改變建筑物使用功能,將廠房,庫房,等改作小門店,或將居民住宅樓等改為小作坊。

2.在場所內不準住人(須留守值班的不得超過1人,且不得在閣樓上?。?。

3裝飾材料內部裝飾、分隔不能使用可燃材料,分隔墻要分隔到頂。

4消防通道1.在消防通道和防火間距內不得搭建違章建筑。

2.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

5通道寬度疏散通道最小凈寬度達到1米,邊走道不小于90厘米,太平門寬度不小于1.4米,緊靠門口1.4米沒有設置臺階。

6安全出口1.80m2以上場所安全出口不少于2個。

2.不得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出口處不能設置門檻,臺階。

3.疏散門向外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7滅火器配備按每75m2配備兩具2公斤ABC干粉滅火器的標準配置手提式滅火器。

8電器設備1.電器設備,開關,插座不得安裝在可燃材料上。

2.電線下方不準堆放可燃物質。

3.不得擅自拉接臨時電線和增加用電負荷。

9電氣線路場所的電氣線路要穿金屬管或阻燃型PVC管保護。

10指示標志,照明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處設置了蓄電式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志。

2.應安裝火災事故照明及電鈴等報警裝置。

11易燃易爆品1.不違規(guī)存放、經營易燃易爆品。

2.在營業(yè)期間不準進行裝修施工,動火、維修設備等。

12防火責任制簽訂了防火責任制。

13安全主任從業(yè)人員超過8人以上的生產經營單位須配備1名注冊安全主任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16特種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

17安全培訓新職工上崗前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二)專用標準(小檔口)

18住宿部位1.在同一建筑物,住宿部位采用了不燃樓板、實體墻或乙級防火門分隔。

2.設置有獨立式火災報警器。

3.設置逃生出口并配備多用途消防救生梯。

4.通向屋頂的門需鎖閉的,并采用推閂式門鎖。

19化工門店化工門店、廠房不得設在居民住宅樓內。

(三)專用標準(小作坊)

20防火分隔1.防火間距不足的,建筑物之間要采用磚墻分隔。

2.開設窗口的要錯開。車間、倉庫與辦公室采用不燃材料分隔。

21住宿場所

設置不準在地下室和具有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生產、儲存、經營等場所或建筑中,設置住宿場所。

22集體宿舍

和家庭住宅

設置1.設有車間、倉庫的建筑物內不得設置員工集體宿舍和家庭住宅。(已設宿舍并難以搬遷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只能設置在車間,倉庫,辦公以下的樓層(首層或二層)

②有疏散樓梯通向平屋面的,可設置在其他樓層

③疏散樓梯為封閉樓梯且能通向平屋面的,家庭住宅可設置在其他樓層。

2.宿舍之間以及與其他場所之間采用實體墻分隔,住宿場所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裝置。

23樓梯設置1.樓梯設置,丙類生產性場所要設置通向平屋頂的封閉梯間或室外樓梯(外通廊式廠房除外)。

2.樓梯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3.三層及三層以上,且僅設置一條疏散樓梯的建筑物要配備多用途消防救生梯。

24金屬柵欄,防盜網1.生產性場所的生產車間,員工宿舍外窗和陽臺等部位不準設置金屬柵欄或防盜網。

2.員工宿舍外窗和陽臺等部位已設置金屬柵欄或防盜網的要拆除完畢。(生產車間已經設置的,應當拆除或者在每個樓層的不同方位開啟兩個高度不小于100厘米,寬度不小于80厘米的緊急逃生口,設置在二層(含二層)以上的還應配備多用途消防救生梯4逃生出口需鎖閉的,應采用推閂式門鎖)。

25消防設備要設置室內消火栓或消防卷盤,或在每個樓層配置不少于一臺推車式ABC干粉滅火器,并應按每75m2/臺的標準配備或兩具2公斤ABC干粉滅火器的標準配置手提式滅火器。

26機電設備

分隔在建筑內部或毗連設置各類發(fā)電機,燃油燃氣鍋爐,可燃油浸電力變壓器,并有可燃油高壓電容器或多油開關等設施的要采用磚墻分隔。

27樓梯分隔疏散樓梯在首層的,應采用實體墻與生產,儲存場所分隔。

28阻燃分隔電梯井,管道井與住宿部位應采用不燃材料分隔。

(四)專用標準(小娛樂場所)

29防火分隔1.場所與建筑物其他部位(包括住宿部分)采取磚墻分隔,并設置獨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2.廚房應采用磚墻與其他部位隔開。

30滅火系統(tǒng)3.應設置簡易噴水滅火系統(tǒng)。

4.室內消防栓、水槍充實水柱不小于7米,按兩支水槍充實水柱可同時到達任意點的要求設置。

33應急裝備每個包房配備至少2個防煙防毒面具,1支手電筒和疏散指示圖等。。

34報警系統(tǒng)卡拉OK及其他包房要設置自動聲像切換報警系統(tǒng)。

35配電控制要分層設置配電控制箱,并有專人負責管理。

36應急預案制定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從業(yè)人員演練。

37其他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表號:YT-04

**區(qū)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號排查

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1使用功能1.建、構筑物的改造應辦理相關手續(xù)。

2.不得擅自改變建筑物使用功能。

3.不得將廠房、庫房改作小門店或將居民住宅樓等改做小作坊。

4.不準設置房中房,人均居住面積應大于3平方米。

5.留有足夠的通道。

2廚房設置1.廚房獨立設置,并使用不燃材料分隔,

2.廚房沒有設在睡房內或通道上。

3.廚房內煤氣罐不超過3瓶。

3裝飾材料內部裝飾分隔沒有使用可燃材料。

4消防通道與疏散通道1.沒有在消防通道上和防火間距內塔建違章建筑,

2.沒有堵塞占用消防通道。

3.設置有首層直通天面的樓梯(中間不準設閘門且樓梯寬度不少于90cm。)

4.每層設有安全出口,出口不能上鎖。

5.配有滅火器材。

5電氣設備1.電氣設備、開關、插座沒有安裝在可燃材料上。

2.電線下方沒有堆放可燃物資。

3.不得擅自拉接臨時電線和增加用電負荷。

4.電氣線路應加套管保護。

6易燃易爆品不準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安全責任制1.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

2.出租屋業(yè)主與承租人簽定了消防安全責任書.

8管理制度1.建立了用電、用火、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9其他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表號:YT-05

**區(qū)工業(yè)企業(yè)安全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號排查

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

1責任制1.企業(yè)按規(guī)定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有安全獎懲。

2.建立了安全組織機構,配備了安全管理人員。

2安全機構設置1.生產組織機構健全,并正常開展工作。

2.按規(guī)定配有專(兼職)安全主任。

3安全

教育1.對新職工進行了三級安全教育。

2.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

3.對中層及中層以上干部進行了安全教育。

4.對變換工種,復工等進行了安全教育。

4安全

管理1.建立了生產安全檢查制度。

2.建立了傷亡事故管理制度。

3.有職業(yè)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4.有特種設備及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5.有防火危險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6.有臨時電氣線,動火審批制度,危險源管理,應急預案等。

7.有廠內交通,易燃易爆場所管理制度。

8.有安全防護等項管理制度。

9.實行了安全生產費用的合理使用與風險抵押金繳納。

10.為從業(yè)人員繳納保險費等。

1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履行“三同時”制度。

5事故處理制訂有事故管理制度。對已發(fā)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對防范措施進行落實整改。

6設備

設施1.氣瓶檢驗期外觀顏色、安全附件、儲存符合要求并安全使用。

2.危險化學品庫要分類分區(qū),電氣設備防爆、消防通道符合要求。

3.有應急預案,油庫、油罐、車輛設施完好齊全,標志是否醒目。

5.乙炔發(fā)生器、鍋爐、空壓機完好,完備。

6.工業(yè)管道顏色、流向指示、資料完好,完備。

7.壓力容器、鍋爐定期檢測,安全附件完好。

8.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完善。

7易燃物品材料場所1.料場堆放整齊穩(wěn)定可靠,道路暢通。

2.在入口及重點位置設置了防火安全標志。

3.消防設施齊全完備,電氣設備符合要求,防火間距達到要求。

8工廠建筑1.符合耐火等級要求,無危險建筑。

2.有疏散通道和指示標識。

9勞動保護1.按規(guī)定為員工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2.超過2米以上的登高作業(yè),制訂了作業(yè)規(guī)程和防范措施。

3.職業(yè)衛(wèi)生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

10機械設備1.建立機械設備及其各種保護裝置使用管理制度,現場設備前張貼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操作指引。

2.定期進行機械設備及其各種保護裝置安全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查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記錄)。

3.對機械設備及其各種保護裝置進行班前檢查。

4.操作者經培訓合格(現場抽查和檢查培訓考核記錄相結合)。

5.沖剪壓、印刷、注塑、木工加工機械等危險設備,按規(guī)定配備安全防護裝置,其防護裝置可靠有效。

6.機械設備其運動(轉動)部件、傳動(傳輸)裝置安裝有防護裝置,或采取了其他有效的防護措施。

11涂裝作業(yè)場所1.電氣設備須采取防爆措施。

2.涂料存放符合要求。

3.防火及防火標志符合要求。

4.噴粉作業(yè)場所有除塵裝置。

5.電氣設備接地良好。

6.涂層烘干室的聯鎖報警裝置完好。

7.涂層烘干室的通風裝置完好。

8.涂層烘干室(電烤箱)泄爆面積符合要求。

9.制定有操作規(guī)程。

12鍛造

機械1.上下砧沒有松動現象,銷、楔堅固。

2.錘頭無裂紋,緩沖裝置可靠。

3.操縱機構靈敏可靠、堅固件無松動。

4.安全裝置和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13鑄造機械1.設備結構有足夠的強度并穩(wěn)定、堅實。

2.所有管路密封良好,無泄漏。

3.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電氣連鎖有效。

4.控制系統(tǒng)清晰靈敏,作業(yè)點有緊停開關,PE正確可靠。

14

酸堿油槽1.槽體堅固,無滲漏。

2.鍍槽與電解槽上導電裝置與槽體有絕緣措施。

3.導電部位保持干凈,導電良好,正負極不得短路。

4.地下槽在地面上設防護欄。

5.電加熱有可靠的保護接地,石英玻璃加熱管加了保護。

15工業(yè)梯臺1.梯寬,梯級間隔尺寸符合標準。

2.梯段高大于3米的設有護籠。

3.直梯與平臺相連的扶手高度大于1050毫米。

4.結構件無松動、扭曲、腐蝕、凹陷、凸出等嚴重變形,或有裂紋的現象。

16工業(yè)爐窯1.爐門升降機構完好,爐車發(fā)、滑輪完好,爐體爐墻、爐襯嚴密無泄漏。

2.爐與各類管道無泄漏,閥門完好。

3.電氣(含儀表)設備靈敏可靠、接地良好。

17廠內機動車輛1.車輛懸掛場內車牌號,出廠合格證、定期檢驗證齊全。

2.動力系統(tǒng)運轉平穩(wěn),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3.燈光,儀表,照明信號及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4.制動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18運輸(輸送)機械1.機械傳動部位防護裝置齊全可靠,操作崗位和每隔20米設置相應的緊急開關,且靈敏可靠。

2.各種安全保險裝置可靠,通道、梯臺、護網(欄)符合要求,接地(零)符合要求。

3.所有啟動和停止裝置有明顯標志并易于接近,并有必要的預警信號。

19變配電系統(tǒng)1.變配電站(室)環(huán)境具有足夠的消防通道。

2.變配電間的門向外開啟,高壓室門向低壓室開,相鄰配電間應雙向開,門窗孔小于10×10毫米。

3.變壓器、發(fā)電機油標指示清晰,

4.變壓器油有定期絕緣測試報告,絕緣、接地故障保護完好并有定期測試資料。

5.有警示標志和遮攔。

6.相線之間,電容器之間、控制裝置等清潔,所有瓷瓶無裂紋。

7.所有母線相序標志明顯,連接規(guī)范可靠。各種設備、器件符合制造、安裝、使用的圖標規(guī)范要求。

20動力(照明)配電箱(柜、板)1.箱(柜、板)符合作業(yè)要求,內外整潔,無雜物,無積水。

2.有足夠的操作空間,PE可靠。

3.各種元件及線路接觸良好,保護裝置齊全,與負荷匹配合理,編號、標識齊全醒目。

21電網接地系統(tǒng)1.各接地裝置電阻檢測合格。

2.TN系統(tǒng)<4歐母,重復接地<10歐母。

3.TT系統(tǒng)工作接地<4歐母。

4.TN系統(tǒng)重復接地布置合理,接地裝置電氣連接可靠防腐蝕,有防損傷措施,接地編號、標識明晰,定期檢測報告有效,資料完整。

22防雷接地裝置1.防雷技術措施符合要求,保護范圍有效。

2.防雷裝置完好,接閃器無損壞,引下線焊接可靠,檢測資料齊全。

23電焊機1.電源線、焊接電纜與焊機連接處有可靠屏護。

2.焊機外殼PE線接線正確,焊機一側電源線不超過3米,沒有拖地使用。

3.焊機二次接線連接良好,接頭不超過3個。

4.焊機使用場所清潔,無嚴重粉塵,周圍無易燃易爆物。

24手持電動工具裝有漏電保護裝置,符合安全使用標準并定期進行絕緣檢測。

25用電安全1.電氣設備、電源線路由專業(yè)施工隊安裝、敷設。

2.沒有增大電氣裝置的額定容量。

3.沒有任意改動保護裝置的整定值和保護元件的規(guī)格。

4.電氣裝置沒有超負荷運行或帶故障使用。

5.在用電設備和電氣線路的周圍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間。

6.使用的電氣線路有足夠的絕緣強度、機械強度和導電能力并定期檢查。

7.移動使用的配電箱(板)采用完整的、帶保護線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或護套軟線作電源線,同時裝設了漏電保護器。

8.臨時用電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并有專人負責管理,限期拆除。

9.露天使用的用電設備、配電裝置應采取防雨、防雪、防霧和防塵的措施。

10.電氣設備、開關、插座不得安裝在可燃材料上,電線下放不得堆放可燃物資。

11.機床局部照明及使用行燈采用安全電壓。

12.使用手持電動工具等移動電氣設備,應裝設漏電保護器,是金屬外殼的,是否進行保護接地或接零。

26起重機械1.鋼絲繩的選用符合國家標準。無斷股,滑輪護罩完好,轉動靈活。吊鉤無裂紋、變形或磨損超標等現象。

2.制動器完整可靠,安裝符合要求,行程限位聯鎖保護裝置完好。

3.急停開關、緩沖器和終端止擋器等安全裝置有效。

4.各種信號裝置與照明符合規(guī)定,PE連接可靠,電器設備完好有效。

5.各類防護罩、蓋、欄、護板等完備符合要求,安全標志與消防器材配齊,各類吊索管理有序,狀態(tài)完好。

27金屬切削機床1.防護罩、蓋、欄完備可靠,各種夾、卡具完好,限位聯鎖操作靈敏,

2.PE可靠,照明符合要求,電氣連接符合要求,

3.備有清屑專用工具。

28磨床砂輪旋轉時無明顯跳動,防護裝置完善。

29插床設置防止運動停止后滑輪自動下落的配重裝置。

30電火花加工機床可燃性工作液的閃點在70度以上,采用浸入式加工。

31鋸床鋸條外露部分采用防護罩或安全距離隔離。

32加工中心加工區(qū)域周邊有固定可調式防護裝置。

33沖、剪、壓、機械1.離合器動作無連沖。

2.制動器可靠與離合器聯鎖。

3.急停按鈕靈敏,醒目,安裝符合要求。

4.傳動外露部分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5.腳踏開關有防護且防滑。

6.機床PE連接可靠。

7.有防傷手的安全防護措施。

8.剪板機等危險位置有無可靠防護。

34木工機械1.限位及聯鎖靈敏可靠,旋轉部分防護完好有效,夾緊或鎖緊裝置可靠。

2.PE連接可靠,控制電氣符合安全要求。

3.鋸車、帶鋸機設有防護欄,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平刨的開口度符合國家標準。

35砂輪機1.安裝地點人員較少。

2.防護罩、檔屑板良好。

3.砂輪無裂紋,托架牢固、運行平穩(wěn)。

4.PE連接可靠。

5.控制電器符合規(guī)定。

36風動工具1.防護罩完好無損。

2.防松脫鎖卡完好可靠。

3.氣閥、開關、氣路無漏氣,氣管無老化腐蝕。

37電梯電梯年檢符合要求。操作有資質。

38注塑機1.罩、蓋、欄的安裝牢固,無明顯銹蝕變形,且與電氣聯鎖。

2.操作平臺結構。合理,無損壞。

3.電器箱柜與線路符合安全要求。

4.液壓管路連接可靠、油路無漏油、開關可靠、模具各緊固螺栓齊全,無松動、裂紋、變形。

5.自動取料裝置標識清楚、控制準確,機械手活動區(qū)有防護欄。

39裝配線生產線1.機械的防護罩(網)完好,跨越通過或人員上方裝設護板。

2.翻轉機構的鎖緊限位裝置牢固可靠。

3.起重機械制動器動作平穩(wěn)可靠。

4.吊具無扭轉、壓扁、彎拆、繩股斷裂、脫出、裂紋等現象。

5.裝配線上間隔適當距離設有醒目的急停開關,開停機、緊停等有明顯指示信號。

6.風動工具定置定位,防護罩齊全,開關靈敏可靠。

7.電動工具使用帶漏電保護的開關插座,采用良好絕緣的銅芯軟電纜。

8.有接地保護。

9.運轉小車定位準確,夾緊牢固。

10.料架(斗)結構合理,放置平穩(wěn)。

11.過橋扶手穩(wěn)固,踏腳高度合理,平臺有護欄。

12.地溝入口蓋板完好。

40廠區(qū)環(huán)境1.廠貌整潔,布局合理,

2.廠區(qū)通道照明,廠區(qū)消防、消防通道符合要求。

41車間作業(yè)環(huán)境1.實行定置擺放。

2.車間通道、地面、通風、采光消防及疏散、設備布局合理。

42倉庫1.倉庫通道暢通。采光符合要求。

2.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有專人管理。

3.物品擺放符合要求。

4.倉庫內除了固定照明外,沒有使用其它電器;可燃物品庫房,沒有使用碘鎢燈或超過60瓦的白熾燈,照明開關設在庫外.

5.庫存物品分類、分堆儲存,每堆占地不大于100平方米,堆與堆間距不小于1米、堆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堆與頂(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燈的垂直下方與物品水平間距不小于0.5米,主通道寬度不小于2米。

6.普通物資倉庫不準存入?;?。

43危險品使用現場1.儲存、使用符合要求。

2.建立有事故預防預案。

3.設有應急救護設施。

44職業(yè)危害1.對危害因素監(jiān)測建檔、并采取了防護措施、配備防護用具。

2.定期對防護設備、設施進行檢查,建有相關的管理制度。

3.對從業(yè)人員進行了職業(yè)健康知識培訓。

45其他

備注:常用機械設備有沖剪壓、注塑、木工加工機械、金屬切削機床、砂輪機等。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表號:YT-06

**區(qū)商貿(倉儲)企業(yè)安全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號排查

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1企業(yè)負責人安全生產

職責1.企業(yè)按規(guī)定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2.企業(yè)的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取得安全資格,持證上崗。重點防火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取得消防安全培訓上崗證。

3.安全生產工作計劃有“三同時”內容。

4.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每年參加或組織安全生產活動。

2安全機構

設置1.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建全。

2.有專(兼職)安全主任。

3.安委會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并督促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和措施。

3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2.建立有完善的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

3.有專項及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安全,用電安全,廠內交通安全,消防設備、設施、裝置、器材維護保養(yǎng),應急救援設備、設施、器材、物質、通道管理以及防雷、防臺風、防洪等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1.企業(yè)與從業(y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明確雙方安全責任、權利,義務等。

2.企業(yè)依法為從業(yè)人員繳納社會工傷保險費。

3.對新進廠員工進行了三級安全教育。

4.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從事具有火災危險性作業(yè)人員、倉庫管理員、從事易燃易爆物品經營、儲存、裝卸、運輸的工作人員經過有資質的專業(yè)培訓單位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特種作業(yè)人員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合格,并定期參加年審。

6.各崗位作業(yè)人員掌握緊急情況下應急措施的操作。

5事故處理1.有事故管理制度,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

2.有重大危險源的企業(yè);對重大危險源實行監(jiān)控、登記建檔并定期評估。

3.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

6安全生產

投入1.有年度安全生產項目專項經費預算及購置、更新、改造、維修安全設施的開支計劃。

2.保證對重大危險源評估和事故隱患整改的投入。

3.有購買勞保用品,職工體檢和教育培訓的投入。

7承包與租賃管理1.企業(yè)生產營項目、場所、設備沒有發(fā)包(外包)或者租賃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

2.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了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

3.企業(yè)定期或不定期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

8安全技術

設施1.建筑物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并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

2.倉儲設施符合建筑防火規(guī)范要求。

3.安全通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暢通。

9機電設備

車輛安全1.特種設備經定期檢驗合格。

2.機械設備的選用及安裝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技術檔案完整,安全防護、保險、信號等安全裝置無缺陷。

3.電氣設備的選用及安裝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部門規(guī)定。

4.建立有完善的車輛管理制度和檔案;叉車等特種車輛定期檢測。

10勞動保護1.作業(yè)場所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

2.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等危險品與其他物品分隔存放。

3.對易產生粉塵、蒸氣、腐蝕性氣體的作業(yè)場所采取了防護措施。

4.為從業(yè)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從業(yè)人員按規(guī)定使用,佩戴。

5.按規(guī)定對從事可能導致職業(yè)危害的從業(yè)人員,組織了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yè)健康檢查。

6.經常進行裝卸、搬運作業(yè)的場所,設有工人休息的處所和供應足夠的飲料(水),并備有簡單的醫(yī)療和急救設備。

7.裝卸場地和堆場能保證裝卸人員、裝卸機械和車輛有足夠的活動范圍和必要的安全距離。

11生產場所1.作業(yè)場所的通風、光照度符合要求。

2.生產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廢料堆放整齊,不堵塞過道、安全出口;

3.生產區(qū)域內地面平坦、整潔,功能區(qū)劃分恰當。

12儲存1.儲存場所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

2.普通物資倉庫沒有存入?;?/p>

3.庫存物品分類、分堆存放,燈具下方0.5米處沒有堆放物品,主通道寬不小于2米。

13危險化學品管理1.建立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儲存和運輸及使用管理制度,許可證齊全,危化品有MSDS。

2.建立有?;肥褂脵n案,使用和貯存符合危險化學品使用、貯存的安全規(guī)定

14其他

備注:倉儲企業(yè)包括堆場。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表號:YT-07

**區(qū)?;菲髽I(yè)安全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號排查

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1安全許可生產(經營)企業(yè)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2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并落實

3機構、人員、制度1.設立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主任

2.建立健全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建立隱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作業(yè)現場安全監(jiān)督檢查、相關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生產投入1.安全生產費用??顚S?。

2.為從業(yè)人員繳納保險費用。

3.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履行了“三同時”制度

5安全培訓教育1.企業(yè)和單位建立健了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2.從業(yè)人員(包括農民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有培訓、有考核。

3.企業(y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人員持證上崗。

6應急管理情況建立有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xié)議,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齊全;制訂有應急救援預案并演練

7事故處理有事故管理制度,對發(fā)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并落實事故整改措施

8現場管理1.企業(yè)周邊安全距離符合要求

2.車間、倉庫、員工宿舍設置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不存在“三合一”現象。

3.車間、倉庫、員工宿舍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出口、消防疏散通道暢通,消防器材設施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有專人維護、管理

4.廠房建筑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有關專業(yè)防火規(guī)范的要求

5.生產場所的防雷裝置完好,并定期檢測

6.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使用場所的電氣設備,符合國家電氣防爆安全標準。

7.易產生靜電的生產設備與裝置,按規(guī)定設置靜電導除設施,并定期進行檢測。

8.從事生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人員經過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并持證上崗。

9.危險化學物品的灌裝容器、包裝及其標志,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對重復使用的進行了檢測。

10.危險化學物品的儲存有專用倉庫、貨場或其他專用儲存設施。

11.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沒有同一庫房內儲存

12.是否超量儲存,有無構成重大危險源

13.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管理人員在發(fā)貨時,應檢查提貨單位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

14.生產場所按規(guī)定設置了良好的通風、排毒設施。

15.對職業(yè)危害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

16.特種設備定期檢驗檢測。

17.危險性作業(yè)場所及設施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并設置了通風、泄壓、防爆、阻火、消除靜電、自動報警等設施。

18.對重大危險源采取了監(jiān)控。

19.安全裝置、廠房布局、建筑結構、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符合有關的安全標準

20.新、改、擴建設項目有“三同時”審查。

21.企業(yè)按規(guī)定進行了安全評價。

22.設備管線沒有跑、冒、滴、漏

9一證兩書危險化學品有出廠合格證書、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

10其他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表號:YT-08

**區(qū)加油站安全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號排查

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1安全

許可1.企業(yè)有營業(yè)執(zhí)照、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

2.有消防驗收意見書。

2安全

管理

制度1.有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職責。

2.有健全的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包括卸油、加油等)。

3.有安全檢修、臨時動火、臨時用電審批制度

4.制定有滅火方案、防跑、防冒、防漏油預案,年度滅火演習方案的演練不少于兩次

3安全

組織1.有專職的安全主任

2.任命消防安全責任人并簽訂安全責任書。

3.成立了義務消防隊,能熟練操作滅火器材。

4從業(yè)

人員1.站長和安全管理人員取得了安全管理上崗資格證。

2.其他從業(yè)人員經過了專業(yè)培訓

3.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

5

置1.加油站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范要求。

2.加油站站內沒有設置員工宿舍。

3.加油站的停車場及道路設計符合:單車道寬度不應小于3.5m,雙車道寬度不應小于6m的規(guī)定。

4.加油島及汽車加油場地罩棚采用了非燃燒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小于4.5m。罩棚邊緣與加油機的平面距離不小于2m。

5.加油島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加油島應高出停車場0.15-0.2m。

2)加油島的寬度不應小于1.2m。

3)加油島上的罩棚支柱距加油島的端部,不應小于0.6m。

6.加油站內的站房及其它附屬建筑物的耐火等級不低于二極。

6

罐1.儲油罐采用臥式鋼制油罐;其壁厚不小于5mm。

2.汽油罐、柴油儲罐沒有設在室內或地下室內

3.按規(guī)定對油罐的外表面起進行了防腐

4.當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時,采取了防止上浮的措施

5.油罐的人孔,設在操作井上。

6.油罐的頂部復土厚度不小于0.5m,油罐的周圍,應回填干凈的砂子或細土,其厚度不小于0.3m。

7.油罐的各接合管,設在油罐的頂部。

8.油罐的進油管應向下伸至罐內距罐底0.2m處。

9.當采取自吸式加油機時,油罐內出油管的底端設底閥。

7

7工藝

系統(tǒng)

統(tǒng)1.油罐車卸油采用密閉卸油方式,汽油罐車卸油宜采用卸油油氣回收系統(tǒng)

2.加油機沒有設在室內

3.采用了油罐裝設潛油泵的一泵供多機(槍)的配套加油工藝。

4.固定工藝管道采用無縫鋼管。

5.油罐車卸油時用的卸油連通軟管、油氣回收連通軟管,要采用導靜電耐油軟管。

6.工藝管道埋地敷設,且不得穿過站房等建、構筑物。

7.油罐通氣管的設置,符合下列規(guī)定:

汽油罐與柴油罐的通氣管,應分開設置。

1)管口應高出地面4m及以上。

2)沿建筑物的墻(柱)向上敷設的通氣管管口,應高出建筑物的頂面1.5m及以上。

3)當采用卸油油回收系統(tǒng)時,通氣管管口與圍墻的距離可適當減少,但不得小于2m。

4)通氣管管口安裝阻火器。

8消

施1.每2臺加油機應設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末火滅火器和1只泡沫滅火器。

2.地下儲罐應設置35kg推車式干粉滅火器1個。當兩種介質儲罐之間的距離超過15m時,應分別設置。

3.泵、壓縮機操作間(棚)應按建筑面積每50m2設8kg手提式干粉滅火器1只,總數不應少于2只。

4.一、二級加油站應配置滅火毯5塊、砂子2m3。三級加油站應配置滅火毯2塊。砂子2m3。

9電

源1.加油站的供電電源,采用380/220V外接電源。

2.小型內燃發(fā)電機組的排煙管口要安裝阻火器。

3.電力線路采用電纜并直埋敷設。

4.加油站爆炸危險區(qū)域內的照明燈具應防爆。

10防

地1.油罐進行了防雷接地,接地點不應少于兩處。

2.站房和罩棚應采用避雷帶(網)保護、避雷針,并定期檢測。

3.加油站的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電氣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及信息系統(tǒng)的接地等共用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4Ω。

4.380/220V供配電系統(tǒng)采用TN-S系統(tǒng)。

11防

電1.加油站的汽油罐車卸車場地,設有罐車卸車時用的防靜電接地裝置。

2.在爆炸危險區(qū)域內的油品管道上的法蘭、膠管兩端等連接處是否用金屬線跨接。

12其他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表號:YT-09

**區(qū)劇使用企業(yè)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號排查

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1

證照文書1.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齊全有效。

2.國家安全監(jiān)督管理局頒發(fā)的劇登記證明。

3.有地級以上市公安機關申領《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后,方可購買劇毒化學品。

2

安全管理制度1.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主任)。

2.有各級各類人員(企業(yè)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倉儲安全管理、防火、動火、用火和劇的“五雙”制度(即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fā)貨、雙把鎖、雙本帳。另應有每天核對劇毒化學品的使用情況,發(fā)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誤售、誤用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4.有完善的儲藏、使用(包括采購、出入庫登記、驗收、發(fā)放等)管理制度。有查驗準購證、運輸證制度,應如實記錄劇毒化學品出售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所購劇毒化學品的品名、數量、用途,記錄應當至少保存1年。

5.有各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6.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4

從業(yè)人員1.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2.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yè)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3.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取得特種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

5應急能力1.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2.向當地公安和消防部門備案,并保證與其有暢通的通訊和報警聯絡。

6倉儲建筑1.建筑物經防雷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并在檢測合格期內。

2.庫房耐火等級、層數、占地面積、安全通道和防火間距,倉庫布置及與鐵路、道路的防火間距,符合安全要求。

3.劇毒化學品庫房內沒有設立辦公室、休息室。

4.劇毒化學品的庫房應有機械通風排毒設備;安裝了防盜報警裝置并單獨存放

5.倉庫遠離居民區(qū)和水源。

6.劇倉庫設置了紅色區(qū)域警示線、警示標志和中文警示說明。

7.劇毒化學品使用單位使用了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要求的包裝物、容器盛裝劇毒化學品。

8.倉庫內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備了消防器材、報警裝置和急救藥箱。

7消防與電氣設施1.倉庫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2.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有專人管理。消防器材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

3.劇毒化學品儲存場所設置了通訊、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tài)。

4.倉庫設置有醒目的防火、防毒、禁止吸煙和動用明火等標志。

5.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6.庫房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接地可靠

8電鍍工藝1.電鍍生產線與精密加工車間、精密儀器間、成品庫等有足夠的的安全距離。

2.酸洗間、電鍍間的地面應耐酸、耐堿、耐水、耐熱,不滲透、宜清洗、防滑,并具有足夠強度和抗沖擊性

3.氰化鍍槽與酸液槽不準相鄰或背靠設置,氰化鍍槽與酸液槽的鍍后清洗槽不準合用

4.設備之間應有一定的距離,以保證安全操作和設備檢修

5.含氰、含氯廢水與酸性廢水分流排放,并回收

6.電線和電源的布置有避免水或液體濺到的措施

7.供電系統(tǒng)繼電保護經過校驗,動作靈敏

9勞動衛(wèi)生管理1.設有更衣間、洗浴室等衛(wèi)生設施。

2.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有安全標簽,并向操作人員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3.采用有效的勞動防護設施,并為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

4.對可能發(fā)生急性職業(yè)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崗位,配置有現場急救用品。

5.作業(yè)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作業(yè)場所沒有住人。

6.設置了有效的通風裝置;對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業(yè)場所,設置有自動報警裝置和事故通風設施。

7.按照規(guī)定對從事使用高毒物品作業(yè)的勞動者進行崗位輪換。

8.有害作業(yè)和無害作業(yè)分開進行

10其他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表號:YT-10

**區(qū)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號排查

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1機構和

人員設置1.設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或者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

2.根據特種設備配備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

2使用

登記證特種設備依法辦理注冊登記。

3定期檢驗1.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內使用。

2.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懸掛在設備醒目位置。

4持證上崗1.操作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按照國家規(guī)定每2年復審一次。

5安全管理制度1.有設備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規(guī)范。

2.制定特種設備日常安全檢查及維護保養(yǎng)制度。

3.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4.建立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及應急救援制度。

6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1.出廠資料(設計文件、制度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完整)。

2.有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查記錄。

3.日常維護保養(yǎng)有記錄。

4.有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7場(廠)內機動

車輛1.場(廠)內機動車輛附有出廠合格證。

2.車身懸掛場內車牌號。

3.定期檢驗(定期檢驗同期為一年)。

8其他

備注: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表號:YT-11

**區(qū)建筑工地施工企業(yè)安全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號排查

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1施工管理1.施工單位具備資質,手續(xù)合法齊全。

2.施工現場布置合理,危險作業(yè)有安全措施和負責人。

3.現場有安全值班人員。

2施工人員1.施工前,施工單位對參加施工的人員進行了安全教育。

2.作業(yè)人員穿戴好安全保護用品,會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3.沒有高處拋擲材料、工具或其它物品。

4.在工作期間不準穿拖鞋、高跟鞋。

5.從事焊接、起重、電工等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

6.班前、班中嚴禁飲酒。

7.沒有任意拆除和挪動各種防護裝置、設施、標志。

8.在禁止煙火的區(qū)域動火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

9.禁止非施工人員和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3場地1.材料和設施堆放整齊、穩(wěn)固,不亂堆亂放。

2.腳手架搭設符合規(guī)范要求。

3.沒有使用有腐蝕、機械損傷的木板或鐵木混合板作為腳手板。

4.安全網立網與平網有永久性標志(產品標志、制造廠家、編號、許可證編號等)。使用安全網時要張挺,不留有缺口。

5.在坑、槽、井、溝的邊緣,不準安放機械、鋪設軌道及通行車輛。

6.露天場地夏季設有防暑降溫涼棚,冬季設有取暖棚。

7.塵毒作業(yè)有防護措施。

8.排水良好,場地有無積水。

9.照明采光充足。

4危險區(qū)域1.懸崖、深溝、邊坡、臨空面、臨水面邊緣有欄桿或明顯警告標示。

2.孔、井口、等加蓋或圍攔,或有明顯標志。

3.洞口、高邊坡、危巖等處有專人檢查,并采取固壁措施。

4.滑坡體、泥石流區(qū)域有定期專人監(jiān)測。

5.多層作業(yè)有隔離防護設施和專人監(jiān)護。

6.洞內作業(yè)有專人檢查,并保持通風良好、支護可靠。

7.登高作業(yè)正確佩戴、使用安全帶,工具、材料、零件等要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能持物。

5道路1.路基可靠、保持暢通。

2.通道、橋梁、平臺、扶梯牢固、臨空面有扶手攔桿。

3.橫跨路面的電線、設施不影響施工、器材和人員通過。

4.倒料、出渣地段平坦、臨空邊緣有車擋。

5.危險地段有明顯的警告標志和防護設施。

6機電設備1.施工前須對設備、工具、器具進行檢查,設備不準帶病使用。

2.施工機械設備運行狀態(tài)良好,技術指標清楚,制動裝置可靠。

3.承擔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安裝的企業(yè),要具備相應的起重機械設備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資質。

4.建筑起重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定期檢驗檢查,定期維護保養(yǎng)。

5.的傳動部位有防護裝置。

6.機電設備基礎可靠,大型機械四周和行走、升降、轉動的構件有明顯顏色標志。

7.作業(yè)空間與高壓線保持足夠安全距離。

8.高壓電纜絕緣可靠。

9.高壓電纜與建筑物,施工設備有一定的安全距離。

10.臨時用電線路布置合理,沒有亂拉亂接。

11.起重,挖掘機等作業(yè)空間內,沒有高壓線。

12.吊裝作業(yè)現場的吊繩索、纜風繩、拖拉繩應與帶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

13.不準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做吊裝錨點。

14.變壓器周圍設有圍欄,高度大于⒈7米并懸掛警告牌。

15.配電箱每個回路設有漏電開關,外殼設接地保護,有防雨措施。

16.施工現場夜間設置臨時照明電線及燈具時,其高度應高于2.5米。

17.在接近帶電體條件下作業(yè)時,要落實防觸電措施。

7易燃易爆場所1.施工區(qū)域不準設炸藥庫、油庫。

2.氧氣瓶、電石桶單獨存放在安全地帶,遠離火源10m以上。

3.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的區(qū)域內,禁止煙火。

4.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8臨時工棚1.基礎穩(wěn)定,房屋牢固。

2.沒有建在泥石流,洪水,滑坡,滾石等施工危險區(qū)域內。

3.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9工程監(jiān)理1.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2.發(fā)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3.工程監(jiān)理單位和監(jiān)理工程師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jiān)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jiān)理責任。

10其他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表號:YT-12

**區(qū)液化石油氣站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號排查

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1證照

文書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證照齊全有效。

2.有消防驗收意見書。

3.有防雷設施合格證。

2

安全管理制度1.有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職責。

2.有各類崗位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出入庫制度、用電審批制度、三級檢查制度、值班制度、動火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巡檢制度、隱患整改制度)。

4.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

3

安全管理組織1.明確企業(yè)、部門(班組)安全責任人,并簽訂安全責任書。

2.設立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成立義務消防安全組織,員工職責明確、能熟練操作滅火器材。

4從業(yè)人員1.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經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全培訓并考核合格。

2、其他從業(yè)人員經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對新職工、變換工種的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3.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

5總平面布置1.分區(qū)是否符合儲存介質危害性相近、功能相關的原則。

2.總平面宜分區(qū)布置,即分為生產區(qū)(包括儲罐區(qū)和灌裝區(qū))和輔助區(qū)。

3.對可能散發(fā)可燃氣體的工藝裝置、作業(yè)場地布置在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4.石油庫設置了高度不低于2.5m的非燃燒材料的實體圍墻。

5.灌瓶間的氣瓶裝卸平臺前,有較寬敞的汽車回車場地。

6.生產區(qū)設置有寬度不小于3.5m的環(huán)形消防通道。

7.在可能泄漏液化石油氣的場所設置了可燃氣體報警器探頭。

6液化石油氣儲罐區(qū)1.液化石油氣儲罐和罐區(qū)的布置符合下列要求:

①地上儲罐之間的凈距離不應小于相鄰較大罐的直徑。

②儲罐組四周應設置高度為1m的非燃燒實體防護墻。

③防護墻內儲罐超過4臺時,至少應設置2個過梯。

2.液化石油氣儲罐和容器本體及附件的材料選擇和設計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guī)定。

3.儲罐與防護墻的凈距:球形儲罐不小于其半徑,臥式儲罐不小于其直徑,操作側不小于3m。

4.液化石油氣儲罐設置有安全閥。

5.液化石油氣儲罐儀表設置符合下列要求:①必須設置就地指示的液位計和壓力表。②宜設置就地指示液化石油氣溫的溫度計。③容積為100m3和100m3以上的儲罐,宜設置遠傳顯示的液位上、下限報警裝置和壓力上限報警裝置。

7

泵、壓縮機1.液化石油氣泵沒有露天放置,當設置泵房時,其外墻與儲罐的距離不宜小于15m。

2.液化石油氣泵的進出口安裝了長度為0.5m左右的高壓耐油鎧裝橡膠管或采取其它防止振動措施。

3.液化石油氣泵進出口管上段閥門及附件設置符合下列要求:

①泵進出口管應設置操作閥和放氣閥。②泵進出口管應設置過濾器。③泵出口管應設置止回閥和液相安全回流閥。

4.液化石油氣泵進出口設置壓力表。

5.液化石油氣壓縮機進出口管道閥門及附件的設置符合下列要求:①進出口管道應設置閥門。②進口管應設置過濾器。③出口管道應設置止回閥和安全閥。④進出口管之間應設置旁通管道及旁通閥。

8鋼瓶充裝臺1.充裝站具備與其充裝能力相適應的工藝、設備、公用設施、廠房庫房、道路和場地條件。

2.充裝站具備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消防、防爆、防雷、防靜電、環(huán)保設施及設施的維護、檢修條件

3.充裝后的鋼瓶應進行重量檢驗及檢漏,合格后應貼合格證方可出站。嚴禁鋼瓶超裝。

4.充裝站設充裝間,充裝間與瓶庫的鋼瓶分實瓶區(qū)和空瓶區(qū)存放。

5.灌瓶站應設置殘液倒空和回收裝置。

9液化石油氣輸送管線1.管道應采用焊接(管道與儲罐、容器、設備及閥門可采用法蘭或螺紋連接)。

2.液化石油氣管道上不應采用灰口鑄鐵閥門。

3.站區(qū)室外液化石油氣管道采用單排低支架敷設,其管底與地面的凈距離可取0.3m。

10電器設施1.變配電房建筑是否良好,耐火等級是否為二級,門是否向外開。

2.高、低壓配電室、變壓器室、電容器室、控制室內,沒有與其無關的管道和線路通過。

3.變配電間標志清晰,有防雨、防鼠、鳥等進入設施并通風良好。

4.在爆炸危險區(qū)域場所,供配電設施設計、安裝、維護符合相應的防爆要求。

11消防系統(tǒng)1.火災報警和通訊聯絡設施完好、暢通、有效。

2.在儲罐總容積超過50m3或單罐容積大于20m3液化石油氣罐區(qū)設置固定噴淋裝置。

3.液化石油氣站內具有火災和爆炸危險的建、構筑物設置了小型干粉滅火器和其它簡易消防器材。

12重大

危險源辨識進行了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分級,有監(jiān)控措施。

13其他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表號:YT-13

**區(qū)旅游企業(yè)(景點)安全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號排查

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一、安全管理

1責任制企業(yè)和單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

2機構、人員、制度1.按照規(guī)定配備注冊安全主任,有足夠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組織了義務消防隊。

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有完善的安全檢查制度及檢查記錄,建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保障制度。

3安全生產

投入1.按規(guī)定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繳納風險抵押金。

2.依法為從業(yè)人員繳納保險費。

3.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履行“三同時”制度。

4安全培訓

教育1.企業(yè)和單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并保證經費落實:

2.全員培訓教育及考核每年不少于一次。企業(y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

5應急管理建立了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明確的職責。制定滅火、疏散等應急預案和防治突發(fā)事件的應急預案。

6事故處理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對已發(fā)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并落實整改措施。

二、設備設施

7交通設施1.每天營運前做好車輛的安全檢查。

2.建立駕駛員崗位技能與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3.日行程超過400公里(高速公路為600公里)的旅游包車按規(guī)定配備兩名駕駛員。

4.不存在“以包代管、個體掛靠”或“以融資租賃等方式搞變相個體掛靠”等現象。

5.建立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制度。

6.車輛堅持每天清潔消毒。

8游樂設施1.車廂內醒目位置公布了交通局及市旅游局投訴電話。

2.每天營運前做好安全檢查。

3.設施發(fā)生故障時,有應急、應變措施。

9水上游樂

設施1.建立維修保養(yǎng)制度。

2.水上游樂設施應設置避雷裝置

3.水上游樂項目有足夠的救生人員、救生設備和水上拉網。

4.安全使用化學藥品。

5.疏散通道、出口暢通

10特種設備1.《安全使用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2.有專(兼)職的應急救援隊伍。

3.進行定期設備維護管理。

11電器設備1.有明確的電器設備管理制度。

2.電器設備建立了完整的檔案與清單。

3.變配電系統(tǒng)有明確的標識和安全防護設施,接地保護完好。

12餐飲設施1.設施完好,室內衛(wèi)生整潔。

2.員工具備必備的資質和符合有關規(guī)定。

3.安全設施有定期檢查制度。

4.員工正確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13住宿設施1.有明確的安全提示。

2.消防設施充足有效。

3.有逃生指示及途徑。

4.安全設施定期檢查。

14消防救援設備1.設置報警器材和火警電話標志。

2.防火分區(qū)合理。

3.消防通道符合規(guī)定。

4.消防設施布局合理。

5.消防設施有效。

6.消防設施有專人管理負責。

7.有齊全、有效的救援設施。

三、旅游環(huán)境

15文娛活動

場所1.各種文化娛樂設施、設備狀況正常、性能良好。

2.場內通風良好。

3.有緊急疏散游客的安全通道并設置緊急安全標志。

16醫(yī)療急救

服務1.設立了醫(yī)務室。

2.位置合理、標志醒目。

3.配置具有醫(yī)士職稱以上資格的醫(yī)生和訓練有素的護理人員。

4.備有常用的救護器材。

17安全警示

標志、標識1.在危險場所和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2.標志醒目、清晰易辯。

3.安全標志齊全、規(guī)范、合理。

4.室內項目有醒目的入、出口標志。

18安全宣傳1.安全廣播使用普通話和外語。在使用地方語言廣播時要用普通話重播。

2.安全說明或須知等要求圖形顯示和中外文對照,并置于醒目位置。

19安全通道1.各游樂場所、公共區(qū)域設置安全通道,時刻保持通暢。

2.有殘疾人安全通道。

20其他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表號:YT-14

**區(qū)運輸行業(yè)安全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號排查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一)通用部分

1安全管理機構1.從事運輸的單位和個人,具備相應的經營資質。

2.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健全。

3.成立了安全生產管理職能機構。

4.按規(guī)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5.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組織網絡及配備專(兼)職人員。

2安全規(guī)章制度1.建立了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產檢查制度。2、隱患整改制度。3、安全行政責任追究制度。4、危險源點和職業(yè)危害監(jiān)控制度。5、事故管理制度。6、安全生產工作考評。7、機駕等特種崗位工作人員培訓制度。8、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9、安全生產教育制度。10、消防管理制度。11、應急預案)。

3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1.根據不同季節(jié)、不同安全工作重點、不同人員,有針對性地進行駕駛員安全教育。

2.開展對職工的日常安全技術培訓。

3.單位領導、安全管理人員具有相關資質。

4.對特種作業(yè)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5.對新職工進行了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6.堅持機駕人員出車(航)前的安全教育。

7.開展了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4安全監(jiān)督與保障1.對企業(yè)道路運輸市場準入和經營資質經過嚴格審批,執(zhí)行嚴格的升降級制度。

2.對公路長途運輸嚴格執(zhí)行“兩部一局”安全會簽和檢查,

3.執(zhí)行了人員、車輛、監(jiān)控及配班、裝載、運行等規(guī)定。

4.安全生產的預控、監(jiān)控、群控、互控和自控監(jiān)督機制運轉正常。

5.制訂并實施各類事故及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

6.按規(guī)定提取必需的安措經費和安全專項基金。

7.加入車輛、第三責任、職工工傷等社會保險制度。

8.按規(guī)定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

5事故管理1.建立事故檔案、認真進行事故綜合分析并按時上報。

2.對已發(fā)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處理。

(二)專用部分

6公路運輸企業(yè)現場安全檢查(含?;愤\輸)1.機動車駕駛員,有年審合格的駕駛證。

2.從事?;愤\輸的駕駛員、押運員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并持證上崗。

3.從事危險貨物和大型物件、特種物件搬運裝卸作業(yè),具備專用搬運裝卸工具和防護設備,并持有縣級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特種搬運裝卸作業(yè)證。

4.從事危化品運輸的車輛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且配備相應的防護器.

5.車輛按規(guī)定審驗。

6.出車前認真檢查車輛;車輛的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后視鏡、刮水器等部件符合安全要求。

7.嚴禁酒后駕駛車輛或超載。

8.駕駛員在出車前對車輛例行檢查。

9.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

10.按規(guī)定使用轉向燈、防眩目近光燈、遠光燈、示寬燈、尾燈、霧燈等信號裝置。

11.小型客車行駛中,駕駛員應按規(guī)定系好安全帶。

7汽車修理廠(停車場)現場安全檢查1.建立車輛技術檔案。

2.沒有用集裝箱貨柜做維修作業(yè)場所或居住。

3.沒有私自改裝車輛。

4.車輛檢驗、保養(yǎng)、故障維修有驗收簽字。

5.車輛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6.修理、停車場,地面平整清潔,留有安全通道,作業(yè)場地有安全防護設施或措施。

7.制訂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警示標志明顯。

8.電線排列整齊,無老化;電器開關、插座護罩符合安全要求。

9.設備機械防護裝置齊全,有可靠的接地保護。

10.特種設備按規(guī)定檢測。

11.作業(yè)人員正確穿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2.房屋(棚架)無危房;照明燈具(工作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13.廢油儲存、放置符合安全要求。

14.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和設置符合安全要求。

15.值班人員(夜間)定時對單位內部重點部位進行巡查。

8汽車站現場安全檢查1.二級以上汽車客運站(含二級)配置了危險品檢查設備。

2.對營運駕駛員、車輛安全和經營資質進行檢查,沒有車輛超員、人貨混裝。

3.旅客流向合理有序。

4.站區(qū)安全疏散出口、通道暢通,安全標識明顯。

5.裝卸工、鏟車工按照規(guī)程安全操作,無旅客私自上車頂裝卸行李。

6.進出站班車符合安全要求,進出站秩序井然。

7.車站大門處有限速標牌。

8.有專人對車站、車場的安全工作進行巡查,夜間值班人員定時對單位內部各重點部位進行巡查,并做好記錄。

9.消防器材數量、種類和設置部位符合規(guī)范要求,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10.按期組織消防、救生、疏散車輛等應急演練。

11.變、配電房的電器設備有保護裝置,相序標識清晰,人員持證上崗。

12.電器線路無老化,無私拉亂接。

9公路養(yǎng)護安全檢查1.施工養(yǎng)護單位資質齊全。

2.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健全。

3.公路養(yǎng)護的機械、車輛定期檢查(驗),

4.各類設備、器具良好,

5.施工現場的交通安全標志、警告,按要求設置。

10水上運輸企業(yè)現場安全檢查1.船舶、機械、助航設備等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

2.消防設施、救生設備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備齊全。

3.船舶系纜設備牢固、可靠。纜繩無斷股、損傷。

4.船員配備不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員”標準。

5.作業(yè)人員能熟練使用消防、救生設備。

6.嚴格執(zhí)行“安全航行十項禁令“。

7.認真召開航次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

8.認真填寫航行日志、輪機日志和車鐘記錄。

9.制定有危險物品裝卸、水上交通事故,消防救護等應急救援預案。

10.客船、站埠、碼頭電氣線路布置規(guī)范,電氣設備符合安全要求。

11.客船、站埠安全標識醒目。

12.按船舶核載售票,不超載。

13.按進出口港船舶安全檢查規(guī)則對船舶進行檢查。

14.對事故隱患及時消除或采取了有效控制措施,并能限期整改。

11港口碼頭現場安全檢查1.特種設備按規(guī)定進行年檢。

2.無國家明令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藝或設備。

3.在作業(yè)危險區(qū)域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

4.嚴格按照規(guī)定進行相關方的安全管理,對發(fā)包或者出租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

5.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yè)人員繳納保險費。

6.嚴禁為“三無船舶”配載。

7.制定有冬、夏特殊季節(jié)安全防范措施并認真落實。

8.按規(guī)定配備現場安全管理人員。

9.嚴格執(zhí)行港口碼頭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

10.各種機械、防護設備及報警裝置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11.船舶助導航系統(tǒng)、信號燈系統(tǒng)、無線電通訊系統(tǒng)系泊、靠泊設備、錨固設備、水密裝置完好;有專人負責維護。

12.消防設施配備齊全并處于良好狀態(tài)。

13.從業(yè)人員能熟練操作消防、救生設備。

14.港口碼頭安全通道平整暢通,安全標識明顯。

15.堆場貨物擺放穩(wěn)固,有防傾到措施。

16.危險化學品的堆放、儲存符合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

17.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并堅守崗位。

18.船舶各類證書和法定文書齊全、有效。

19.船員職務適任證書齊全、有效且與實際相符。

20.按時收記天氣預報,并有異情預警方案。

21.制定了各類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習。

22.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23.船舶臺賬資料記錄齊全規(guī)范。

12貨物裝卸的現場指揮管理1.制定了各種作業(yè)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2.機械操作人員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3.制定了現場作業(yè)安全檢查制度。

4.現場管理人員按照安全檢查制度開展了安全檢查,并有記錄。

5.制定有隱患檢查整改監(jiān)督制度。

6.現場施工采取了隔離警示措施。

7.車輛行駛遵守港區(qū)限速規(guī)定。

8.現場地勤人員遵守現場作業(yè)站位規(guī)定。

9.現場作業(yè)人員配備合格和足夠的勞保用品。

10.現場作業(yè)人員正確使用勞保用品。

11.駁船作業(yè)有防墜海措施。

12.閘口現場工作人員和車輛遵守閘口安全操作制度。

13.為危險貨物配備專用堆場并建立巡查制度。

14.嚴禁人員從吊物、吊具下經過或停留。

13鐵路運輸現場安全檢查1.企業(yè)和單位法人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并落實。

2.設立了生產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

3.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建立并執(zhí)行。

4.威脅行車安全的隱患得到及時整改。

5.作業(yè)現場設有專職安全員監(jiān)督檢查。

6.有對外來施工隊伍(承包商)的安全監(jiān)管措施。

7.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履行“三同時”制度。

8.對位后的車輛緊好手閘或設置鐵鞋,做好防溜措施。

9.裝卸及清洗完后的車輛,按規(guī)定關好車門、搭扣。

10.鐵路兩旁堆放的貨物,距離鋼軌頂面外側間距少于1.5米。

站臺上堆放貨物(包括裝卸用具)距站臺邊緣小于1米。

11.跨越鐵路架設電力線、通訊線、距離鋼軌頂面間距不低于7米(架設高壓線路按鐵路部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腳手架、天橋等不低于6米。

12.跨越鐵路的道路橋梁防護設施完善。道路、鐵路共用橋,有防止車輛貨物超載措施。

13.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并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xié)議。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齊全;應急預案定期演練。

14.做好機車車輛、信號、軌道、道岔、接觸網等設備質量及維護。

15.道口安全設備、設施、標志的設置符合要求;道口看護人及監(jiān)護人員標準化作業(yè)。

16.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qū)的設立符合要求;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是否清理排除。

14其他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表號:YT-15

**區(qū)公共電力企業(yè)(設施)安全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號排查

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1責任制企業(yè)和單位法人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實。

2機構、人員、制度1.設立有生產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建立健全。

3.對隱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制定了相關的管理制度。

4.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作業(yè)現場安全監(jiān)督指定專人負責。

5.對外來施工單位(承包商)實施了有效的安全監(jiān)督。

3安全生產投入1.安全生產費用做到??顚S?,有財務計劃。

2.為從業(yè)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3.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履行“三同時”制度。

4安全培訓教育1.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全員培訓教育進行了年度考核。

2.企業(y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經過安全培訓并持證上崗。

3.特種作業(yè)人員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

4.向社會宣傳了安全用電知識。

5應急

處置1.建立了專(兼)職應急救援搶險隊伍。

2.建有供電故障、線路故障的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

3.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齊全完整。

6消防火災報警系統(tǒng)、滅火系統(tǒng)、安全出口、廠內消防通道等消防設施完善。

7特種

設備特種設備和壓力容器定期檢驗檢測。

8防雷防雷設施配備完整;定期檢驗。。

9供電管理1.變配電系統(tǒng)設備運行良好。

2.電網調度正常,通訊是否暢通。

3.架空線路與建筑、公共設施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

4.無“三線”同桿交越的現象。

5.高壓電桿、鐵塔沒有傾斜或傾倒的隱患,無被車輛碰撞的危險。

6.電纜溝蓋扳完整,承重符合要求。

7.高壓電氣設備定期試驗檢測。

10其他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表號:YT-16

**區(qū)學校(幼兒園)安全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號排查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1組織領導1.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健全,建立了主要負責人、教師的安全責任制。

2.安全管理各項規(guī)章制度健全并落實。

3.經常開展安全教育、檢查活動;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4.學校制定詳細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應急救援預案。

5.對學生開展日常安全教育,組織學生開展了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演練。

6.開展了“全國中小生安全教育日”活動。

2校園設施安全1.學?;▍^(qū)與教學區(qū)采取了安全隔離。

2.按規(guī)定開展校舍安全檢查,不存在危房。

3.電氣線路、照明安裝符合安全要求,防雷裝置完整,并定時檢測。

4.對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了防范措施。

5.禮堂的安全通道暢通,有應急指示照明,出口數量符合要求,出口大門向外開放,舞臺燈光、電氣安裝符合安全要求。

6.游泳池配備有救生設備。

3交通安全1.經常開展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2.學校制訂有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制度。

3.接送學生車輛有責任保險、簽訂責任狀或協(xié)議書。車輛、司機證照齊全,定期年檢。

4消防安全1.學校消防工作做到組織、制度、管理、器材四落實。

2.教學樓、宿舍、食堂、實驗室、圖書館等重點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齊全,管理落實。

3.學生在宿舍內沒有使用明火,沒有安裝帶電插座。

4.學校應培訓師生使用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5.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5防盜工作1.學校配備的微機、電視機、攝像機等高檔設備進行了登記、編號、造冊,落實保管責任人。

2.財務室、微機室、圖書室等重點場所防盜設施配備齊全。

3.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夜間巡視制度。

6食堂安全1.學校食堂鍋爐、壓力管道、容器按規(guī)定定期檢測。

2.食堂燃氣使用無泄漏、煤氣瓶的儲存符合相關標準。

3.學校食堂、小賣部從業(yè)人員持有有效的上崗證、健康證,并定期體檢。

4.食堂、小賣部食品符合衛(wèi)生要求。

5.食堂配備消毒器具、通風設備,炊具、餐具清潔消毒。

6.食堂“三防”設施齊全。

7.食堂嚴禁采購過期、標簽不明、腐爛變質的食品。

8.食堂配備有農產品質量檢測設施。

7課外

活動

安全1.開展了學生課內外活動的安全知識教育。

2.體育場地、體育器材設施等經常檢查維護。

3.學校開展重大學生活動和到校外開展活動前,制訂有應急預案,并報教育局批準。

8宿舍安全1.宿舍內有專職門衛(wèi),專人管理。

2.配備有消防器材、報警電話等安全設備,并培訓學生學會使用。

3.有兩個或以上的緊急疏散通道,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配置有效,安全出口和緊急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9門衛(wèi)管理1.學校設有專職門衛(wèi)、專人管理。

2.門衛(wèi)制度健全、職責明確。

3.配備有防衛(wèi)器械、消防應急器材,報警電話。

10實驗室安全管理1.建立有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2.實驗室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度上墻。

3.對上實驗課的學生進行了安全教育。

4.危險品領用、貯存、回收符合要求。

5.門窗牢固,安裝了防盜設施,并配備消防器材。

6.實驗室安全通道暢通。

7.沒有漏水、漏氣、漏油、漏電的現象。

8.動力和照明電線無破損、無。

9.電源開關保險絲符合安全規(guī)格。

10.有無放射源,放射源防護措施符合安全要求。

11.電磁輻射的儀器有屏蔽。

12.實驗室內儀器、材料、工具擺放整齊。

13.儀器設備的開關、旋鈕靈活。

14.“三廢”有處理措施

11其他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表號:YT-17

**區(qū)水庫(水廠)安全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號排查

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1安全責任制和人員設置1.建立健全水庫安全責任制。

2.設有水庫專職安全管理員,并持證上崗。

3.建立有安全巡回檢查制度。

2大壩與水庫1.水庫大壩廊道、護坡無裂縫、滲水、滲槳和老化現象。壩體無不正常沉陷、塌陷;對安全隱患進行了及時整改。

2.在水庫管理、保護范圍內,無爆破、采石、打井、挖沙、取土、修墳等危害大壩安全和污染水體的活動。

3.在水庫集水區(qū)域內無亂伐林木、陡坡開荒等導致水庫淤積的活動。

4.無在壩體修建碼頭、渠道和堆放雜物等現象。

5.在大壩管理、保護范圍內修建碼頭、魚塘,經過了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6.有白蟻防治措施。

3設備物資閘門及啟閉設備、防汛道路、搶險物資儲備完善。

4輸水和泄洪輸水和泄洪建筑物無裂縫、氣蝕、破損和變形現象。

5監(jiān)測與通信大壩安全監(jiān)測、水、雨情測報和通訊預報警設施是否完善。

6病險與水庫除險1.有病險水庫加固施工和渡汛方案。

2.對整改項目工程有組織驗收。

7安全值班水庫看護值守措施落實。

8應急預案建立了搶險應急預案。

9安全鑒定定期組織進行安全鑒定,查找病險。

10其他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表號:YT-18

**區(qū)漁業(yè)企業(yè)安全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號排查

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1漁船漁船定期檢修;投保了漁船財產險和船員人身險。

2資質1.漁業(yè)船舶檢驗證,漁船登記證,漁業(yè)捕撈許可證,以及漁船航行簽證等證照齊全,內容與實際相符。

2.職務船員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普通船員持有專業(yè)訓練合格證或“四小證”。

3.對無證人員從事漁業(yè)生產行為采取了相應的安全措施。

3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立了專(兼)職安全員。

2.有安全教育制度、設備檢查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消防管理制度。

3.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記錄。

4設備1.漁業(yè)船舶通信設備、信號裝置、救生設備配備齊全。

2.機械設備性能、運行良好。

3.漁業(yè)船舶滅火器、砂箱、太平斧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5生產1.漁船編隊生產確定了負責人。

2.對控制超航區(qū)、超抗風等級航行作業(yè)采取了有效的安全措施。

3.蟹籠、漁運等高危作業(yè)漁船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6事件反映1.漁船安全通信設備暢通,

2.氣象預報警報的接收處置正常,

3.發(fā)生事故或遇突發(fā)事件及時報告。

7其他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表號:YT-19

**區(qū)職業(yè)健康安全隱患排查表

被排查對象(蓋章/簽名):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號排查

項目排查內容排查結果(√/×)

1安全方針1.制定了文件化的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針。

2.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針包含有對持續(xù)改進、遵守法律和法規(guī)的承諾。

3.詢問員工,是否了解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針。

4.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針得到實施。

2安全

管理1.制定了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2.明確了責任人、是否明確了實現目標的措施、方法。

3.從組織、技術、經費上保證目標的實現

3安全培訓1.制定了員工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針、目標、意識、程序的培訓計劃。

2.對從事特殊工作的人員(包括可能具有重大職業(yè)健康安全風險崗位的人員)進行了培訓并進行了資格認定。

3.培訓后進行了考核。

4運行控制1.所使用的貨物、設備和服務中已識別了重大職業(yè)健康安全風險。

2.活動、工作場所、過程、裝置、機械、運行程序和工作組織的設計,制定了管理規(guī)定。

3.與職業(yè)健康安全有關的設備,有日常管理規(guī)定。

4.有原材料供應的職業(yè)健康安全風險評價程序。

5.化學品和設備入廠前進行了評了估。

6.運行控制程序和作業(yè)指導書具有可操作性。

7.車間及廠界噪音符合標準,對主要噪聲污染源采取了防治措施。

8.無社區(qū)居民投訴。

9.產生粉塵的采取了防塵措施。

10.按要求規(guī)定使用化學品。

5應急響應1.建立了應急準備與響應程序

2.針對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規(guī)定了處置對策。

3.有明確的處置程序、方法、措施和組織領導。

4.有明確的職責和資源保證

5.有與相關部門聯絡的規(guī)定。

6.組織了應急演練。

6記錄管理1.有與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有關的記錄。

2.記錄能做到對相關活動、產品或服務的可追溯性。

3.企業(yè)對相關方的安全管理有效。

4.員工在需要時能從記錄/信息管理系統(tǒng)獲取職業(yè)健康安全信息。

7其他

注:參照GB/T28001《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實施》

排查單位:排查人員:

附件1: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重點行業(yè)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

(明電〔2007〕16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今年以來,全國安全生產繼續(xù)保持了總體穩(wěn)定、趨于好轉的發(fā)展態(tài)勢,1-4月全國各類傷亡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比去年同期均有一定幅度下降。但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業(yè)和領域事故隱患仍然大量存在,一些重大危險源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和監(jiān)控,重特大事故時有發(fā)生,全國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產環(huán)境迎接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經國務院同意,決定在全國重點行業(yè)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具體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進一步落實企業(yè)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監(jiān)管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huán)節(jié),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促進全國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穩(wěn)定好轉。

二、對象和范圍

本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對象和范圍為高危行業(yè)等重點行業(yè)和領域的各類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石油、化工、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企業(yè);道路交通、水運、鐵路、民航等交通運輸企業(yè);漁業(yè)、農機、水利等單位;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其他行業(yè)和領域近年來發(fā)生重特大事故的單位。同時,通過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檢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監(jiān)管責任落實情況和打擊非法建設、生產和經營的情況。

三、實施步驟

本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階段: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4月20日在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對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督查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以及本通知精神,安全監(jiān)管、公安、交通、建設、鐵路、民航、電力、國土資源、國防科工、農業(yè)、水利、教育和國資委等部門要抓緊制訂各重點行業(yè)和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具體指導意見,并報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匯總后于5月20日前統(tǒng)一下發(fā)。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本通知精神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制訂的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qū)實際,于5月底前,研究制定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業(yè)認真落實。

(二)企業(yè)自查自改階段:7月底以前,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要求,深刻吸取本企業(yè)和其他同類企業(yè)以往發(fā)生的事故教訓,結合實際制訂具體方案,認真開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隱患,一時難以治理的要列入計劃,落實資金和責任,限期整改,并制訂應急預案,加強監(jiān)控。企業(yè)要將排查治理情況按照監(jiān)管關系及時上報地方人民政府及安全監(jiān)管和行業(yè)主管部門。在此期間,各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有關行業(yè)主管部門要對企業(yè)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強指導和監(jiān)督檢查。

(三)地方政府督促檢查階段:7月至8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組成由政府分管領導、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參加的督查組,對本行政區(qū)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查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二是查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應急措施制訂情況;三是查企業(yè)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四是查已發(fā)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況;五是查地方政府組織打擊非法建設、生產和經營情況。各市(地)、縣(市)、鄉(xiāng)(鎮(zhèn))要在7月底前,各?。▍^(qū)、市)要在8月20日前,完成對本行政區(qū)域企業(y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并由省級人民政府將有關情況報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四)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督查階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由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督查組(包括綜合組和專業(yè)組),對地方人民政府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以及打擊非法建設、生產和經營情況進行督查。綜合組主要督查各地區(qū)開展專項行動的總體情況及工礦商貿等行業(yè)領域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督查內容包括:地方人民政府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工作部署和貫徹落實情況;本行政區(qū)域內的重大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控情況;安全生產治本之策落實情況,以及是否結合本地區(qū)實際情況制定了相關政策措施;煤礦“兩個攻堅戰(zhàn)”和金屬非金屬礦山、石油、化工、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漁業(yè)、農機等重點領域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重大事故及瞞報事故的查處情況等。專業(yè)組主要督促檢查道路交通、鐵路、水上交通、民航、電力、消防、水利等行業(yè)領域以及中央企業(yè)的專項行動開展情況。

(五)各單位“回頭看”再檢查階段:為鞏固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成果,確保取得實效,在第四季度組織開展“回頭看”再檢查。主要檢查企業(yè)和地方政府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是否治理到位,隱患排查監(jiān)管機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本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tǒng)一領導,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等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要結合本地區(qū)、本行業(yè)、本領域的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確分工,明確責任,狠抓落實。要認真落實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地區(qū)要采取措施將本通知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指導意見以及本地區(qū)的安排部署,落實到重點行業(yè)領域的每個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相關單位,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點,強化督導。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要突出高危行業(yè)等重點行業(yè)和領域的重點企業(y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監(jiān)管等有關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提高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事故防范能力。要把這次隱患排查治理行動與煤礦瓦斯治理、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zhàn)及其他重點行業(yè)和領域的專項整治工作相結合,全面強化安全生產基礎。

(三)廣泛發(fā)動,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發(fā)動廣大從業(yè)人員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緊緊依靠技術管理人員和崗位員工,調動職工群眾的積極性,發(fā)揮他們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組織職工全面細致地查找各種事故隱患,積極主動地參加隱患治理。

(四)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各地區(qū)要以這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為契機,推動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既要切實消除當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突出隱患,又要落實治本之策,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五)廣泛宣傳,輿論監(jiān)督。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這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加大輿論監(jiān)督和群眾監(jiān)督力度,對排查治理走過場的單位要予以曝光。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對舉報的事故隱患要認真進行核查,督促落實整改,并對隱患舉報人進行獎勵。要大力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先進典型與經驗,普及安全生產知識,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2007年5月12日

附件2:

關于全面加強和規(guī)范安全隱患排查制度的通知

(深鹽府[2007]24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qū)政府直屬各單位,區(qū)直各企業(yè),駐鹽各單位:

今年春節(jié)前,我市寶安、龍崗兩區(qū)分別發(fā)生重特大火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從目前掌握的情況分析,在政府監(jiān)管層面,安全隱患排查制度不健全、職責不明確、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隱患未能及時消除,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教訓慘痛。根據李鴻忠書記、市長的指示精神,市安委辦專題下發(fā)了《關于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力度落實責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對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作出了整體部署,提出了嚴格要求。為落實上級指示要求,切實加強我區(qū)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區(qū)政府決定全面加強和規(guī)范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擴大安全隱患排查責任單位范圍,在區(qū)安委會成員單位中全面實施“問題管理”工作模式

為貫徹落實市安委會提出“各區(qū)、各部門要將安全隱患工作日?;⒅贫然?,將隱患排查工作作為本轄區(qū)、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實專門機構和人員,常抓不懈”的要求,依據《安全生產法》、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街道綜合執(zhí)法工作的決定》、區(qū)政府關于試行“問題管理”模式工作方案和《**區(qū)安全生產履職考核辦法》的規(guī)定和要求,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責任單位在區(qū)安委會原來確定的21家責任單位的基礎上擴大為:各街道辦事處、區(qū)直各部門和區(qū)安委會成員中的市屬駐鹽單位。同時,區(qū)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含市屬駐鹽單位)要在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中全面實施“問題管理”工作模式,使排查責任落實到每個責任單位、每個責任人、每個排查周期和每個查出的隱患,確保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落實到位。此項制度主要落實排查責任主體,即“誰排查”的問題。

二、建立條塊結合、全面覆蓋的隱患排查工作格局,實現安全隱患排查職責的無縫鏈接

為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各單位安全隱患排查的工作職責,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及《**區(qū)政府工作部門及有關單位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規(guī)定》,決定實行排查職責的無縫鏈接制度:

(一)職能范圍項目化。

各部門、各單位依職能所承擔的安全隱患排查范圍如下:

1.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對轄區(qū)內除區(qū)有關職能部門負責排查范圍以外的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無證照生產經營活動、違法違章建筑、無特種設備登記證的設備和出租屋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區(qū)安監(jiān)局——負責全區(qū)各轄區(qū)、部門和單位對各類安全隱患排查的組織協(xié)調、統(tǒng)計匯總、通報批評和跟蹤落實工作;同時承擔對區(qū)級重大危險源單位、重點防護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隱患的排查任務。

3.區(qū)建設局——負責對建筑施工、燃氣經營和住宅物業(yè)管理單位,以及危險邊坡和危險房屋安全隱患的排查。

4.區(qū)城管局(行政執(zhí)法局、環(huán)境保護局)——負責全區(qū)市政公共設施、戶外廣告、環(huán)境衛(wèi)生、臨時擺賣、文化娛樂場所及未經批準的營業(yè)性演出活動、無證照經營活動、違法用地和違法建筑、有毒有害物品廢棄處理和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女工和未成年工)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5.區(qū)農林水務局——負責全區(qū)水利工程設施、防洪工程設施、水土保持設施,水庫、水源工程施工,地下水使用,水廠、供水管網內消防水源,農藥、獸藥,森林火災,漁業(yè)船舶和農用機械,海產養(yǎng)殖活動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6.區(qū)經貿局——負責本區(qū)各類商業(yè)會展活動安全隱患的排查。

7.區(qū)人力局——負責對用工單位超強度勞動(超時加班)、非法使用童工、勞動合同中未注明安全事項等安全違法行為的排查。

8.區(qū)旅游局——負責對旅游行業(yè)企業(yè)(旅行社、旅游景點、旅游星級飯店、旅游度假村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9.區(qū)文化局——負責對文化娛樂經營場所、文化公共服務場所、經批準的營業(yè)性演出活動、所屬單位及所管物業(yè)和場所安全隱患的排查。

10.區(qū)教育局——負責對區(qū)教育局所管轄學校、幼兒園和社會辦學機構(培訓中心)安全隱患的排查;協(xié)助區(qū)安監(jiān)部門對區(qū)內市管學校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11.區(qū)衛(wèi)生局——負責對全區(qū)醫(yī)療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以及衛(wèi)生監(jiān)督部門負責的生產經營單位職業(yè)危害、職業(yè)病防治安全隱患的排查。

12.區(qū)體育局——負責對全區(qū)公共體育場所、危險體育設施及大型體育活動安全隱患的排查。

13.區(qū)維穩(wěn)及綜治辦——負責出租屋安全隱患排查的監(jiān)督、協(xié)調。

14.區(qū)工務局——負責對本局實施的區(qū)政府投資建設工程在建項目安全隱患的排查。

15.區(qū)城改辦(重建局)——負責對區(qū)政府舊城舊村改造和重建項目安全隱患的排查。

16.區(qū)機關事務局——負責對所管物業(yè)、場所安全隱患的排查。

17.區(qū)物管中心——負責對所經營管理的區(qū)政府及區(qū)直機關單位的物業(yè)及其場所安全隱患的排查。

18.**公安分局——負責對全區(qū)大型社會活動(300人以上)的安全秩序,民爆器材的專業(yè)儲存、使用和爆破工程安全隱患,及劇毒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含煙花爆竹)公共安全隱患的排查。

19.**消防大隊——負責依法對有關建筑工程進行消防安全審核、驗收;對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酒樓、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網吧等公眾聚集場所和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群眾性活動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監(jiān)督相關責任單位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依法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進行處罰。

20.**交警大隊——負責對本區(qū)范圍內道路交通管理設施、事故多發(fā)點(段)安全隱患的排查。

21.**工商分局——負責對農貿市場、肉菜市場、小商品市場、各類專業(yè)市場、超范圍經營活動安全隱患的排查。

22.市交通局沙頭角辦事處——負責對交通(港口)工程施工項目,駐鹽運輸企業(yè),特別是擁有?;愤\輸車輛和人員的企業(yè),以及**后方陸域倉儲裝卸、汽車維修和汽車零配件店等安全隱患的檢查。

23.**質監(jiān)分局——負責對全區(qū)有特種設備登記證的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和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產品質量安全隱患的排查。

24.深圳**供電局——負責對區(qū)內電力設施、用戶受(送)電裝置中電力負荷控制裝置、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等電氣設備及違法用電行為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5.沙頭角、**港保稅區(qū)服務中心——負責對區(qū)內生產經營單位、物業(yè)和場所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6.東部華僑城、**國際碼頭有限公司——負責對所管轄封閉區(qū)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物業(yè)和場所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7.市屬駐區(qū)及區(qū)直屬企業(yè)——負責本企業(yè)系統(tǒng)生產經營單位、物業(yè)和場所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8.其他區(qū)直部門——負責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組織大型活動安全隱患的排查。

29.將經營項目、設備、場地(含物業(yè))出租或發(fā)包的單位——負責對承租或承包單位安全隱患的排查。

(二)排查對象清單化。

各部門、各單位須對所負責排查安全隱患單位名冊逐一列出清單,并報區(qū)安委辦。清單共分三類:一是依職能承擔的行業(yè)管理或重點監(jiān)管單位名單。排查對象在50家以下的要逐一羅列;超過50家不便于逐一羅列的,各責任單位須規(guī)定本單位排查的內容及范圍;二是負有人、財、物管理權的下屬單位名單;三是承租或承包本單位項目、設備、場地(含物業(yè))單位的名單。對所涉及種類的清單,各部門、各單位須于5月31日前報送區(qū)安委辦。所須填報清單表格見附件1、2。

(三)轄區(qū)排查網格化。

按照條塊結合的辦法,區(qū)各職能部門列出各自所監(jiān)管排查對象后,各街道辦及社區(qū)工作站按管轄范圍層層劃分責任,實行轄區(qū)網格化監(jiān)管,確保轄區(qū)隱患排查責任到組、到人。同時,各街道辦除組織社區(qū)工作站實施網格化管理,承擔屬地監(jiān)管責任外,還需參照區(qū)職能部門的做法,列出自身日常排查隱患單位名單,承擔直接監(jiān)管責任。

各部門、街道上報的排查單位清單,由區(qū)安委會發(fā)文確定后施行,今后根據實施情況每半年進行一次調整。此項制度將把我區(qū)繪制成全方位的安全隱患排查責任立體網格圖,實現責任的無縫鏈接,明確排查責任和對象,即“誰查誰”的問題。

三、編制安全隱患分類排查表格,實現隱患排查內容規(guī)范化

為克服目前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有數字、無內容”的不足,根據市里要求,并結合我區(qū)實際,實行分類排查的辦法,對各類隱患排查的內容以表格形式表現,簡單明了,方便使用。各責任部門須承擔各自隱患排查規(guī)范表格的編制任務,非專業(yè)職能部門可主動會同區(qū)安監(jiān)、消防、建設等專業(yè)部門共同編制。各編制責任單位如下:

消防火災(含“六小”場所和出租屋)——**消防大隊

道路交通——**交警大隊

工業(yè)企業(yè)安全——區(qū)安監(jiān)局

?;钒踩獏^(qū)安監(jiān)局

特種設備——**質監(jiān)分局

建筑施工安全——區(qū)建設局

城鎮(zhèn)燃氣安全——區(qū)建設局

電力設施——**供電局

商貿企業(yè)安全——區(qū)安監(jiān)局

旅游安全——區(qū)旅游局

運輸(汽修)企業(yè)安全——市交通局沙頭角辦事處

學校安全——區(qū)教育局

職業(yè)健康安全——區(qū)安監(jiān)局

違法建筑安全——區(qū)綜合執(zhí)法局

無證照經營單位——區(qū)綜合執(zhí)法局

事故多發(fā)企業(yè)——區(qū)安監(jiān)局

各主管部門可參照《**區(qū)XXX(類別)安全隱患排查內容規(guī)范表(參考樣式)》(見附件3),開展各類安全隱患排查內容規(guī)范表的編制工作,要求在6月15日前完成并上報區(qū)安委辦,區(qū)安委辦將在7月5日前完成匯審認定工作,統(tǒng)一編印實施。在規(guī)范排查內容正式出臺實施前,各部門、各單位的排查工作按原來辦法進行。

安監(jiān)、消防等部門應加強隱患排查規(guī)范業(yè)務的培訓,使全區(qū)各部門、各單位具體負責隱患排查工作的同志都能熟練掌握相應類別隱患規(guī)范表格的使用。此項制度主要落實排查內容,即“查什么”和“怎么查”的問題。

四、明確“查”與“處”的權限,實現安全隱患處置的程序化

各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隱患整改的責任主體。安監(jiān)、建設、綜合執(zhí)法、衛(wèi)生、人力、公安、消防、交警、工商、交通、質監(jiān)、供電等部門是各有關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定監(jiān)管部門,負有相應的行政執(zhí)法權。各街道辦事處負有行使安監(jiān)和綜合執(zhí)法的行政執(zhí)法權。其他各部門雖無安全生產行政執(zhí)法權,但仍負有本部門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

各部門、各單位在隱患排查過程中,要嚴格建立安全隱患檔案制度。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填寫《**區(qū)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見附件4)逐一建檔,詳細填寫安全隱患的單位、排查時間、排查人、隱患地點和部位、隱患性質和種類、責令整改時限等內容,并經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同時填寫《**區(q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參考樣式)》(見附件5)責令整改;要落實專人進行跟蹤督辦,并填寫《**區(qū)安全隱患復查意見書(參考樣式)》(見附件6)記載整改完成情況;到期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填寫《**區(qū)安全隱患排查報告移送書(參考樣式)》(見附件7),移送具有安全生產行政執(zhí)法權的部門處理,同時填寫《**區(qū)安全隱患排查上報表》(見附件8)上報區(qū)安委辦;被移送的部門或街道不得拒絕接收,有異議的須在接收后的5日內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區(qū)領導提出,區(qū)領導在5日內未作出變更意見的,被移送的部門或街道須在接收后的15日內作出處理意見,并回復移送單位,同時抄送區(qū)安委辦;否則,區(qū)安委辦將在15日結束后的3日內發(fā)出督辦函,督辦函同時抄送分管安全生產和分管該部門的區(qū)領導。

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屬無證無照、超范圍經營、未經消防審批及違法建筑等,一律先送負責行政許可的部門或街道綜合執(zhí)法部門進行查封或取締處理,從根本上消除安全隱患。此項制度主要落實對查出隱患的處理,即“查了怎么辦”的問題。

五、實行“隱患內容”和“排查清單”雙報告制度,落實責任追究

凡沒有涉及上述安全管理職能、無下屬單位和無承租承包單位的區(qū)直部門(即協(xié)助管理類單位),不實行定期排查報告制度,其發(fā)現的安全隱患采取隨時發(fā)現隨時報告的辦法處理。其他涉及安全管理職能、或有下屬單位、或有承包承租單位的部門,將繼續(xù)堅持原區(qū)安委會確立的定期排查和“隱患零報告”制度,并在此基礎上調整為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定期報告“隱患內容”和“排查清單”的雙報告制度。定期報告內容表格包括:《**區(qū)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區(qū)安全隱患排查上報表》和《**區(qū)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統(tǒng)計表》(附件4、8、9),即上報內容不僅要有“有無隱患”和“什么隱患”,還要有“排查了什么單位和內容”。所有須定期報告的部門和單位均可上報“零隱患”,但不能上報“零排查”,隱患可以沒有,工作不能為零。

區(qū)安委辦將以此次隱患排查規(guī)范制度為框架,參照區(qū)政府“問題管理”系統(tǒng),開發(fā)出我區(qū)安全隱患排查應用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不僅能反映出排查工作全過程,還能有效分析出隱患本身的狀況,同時實現網上報告、轉辦、督辦、預警、通報、考核、監(jiān)察功能,方便互通信息,減少推諉扯皮,利于落實責任追究。在區(qū)安全隱患排查應用系統(tǒng)開發(fā)啟用前,實行表格書面報告(適用表格見附表)。未按規(guī)定報告或督辦未按期回復的,區(qū)安委辦將在安全隱患排查月報進行通報或再次督辦時抄送區(qū)監(jiān)察局備案;兩次未按規(guī)定報告和督辦未按期回復的,區(qū)安委辦將提請區(qū)監(jiān)察局追究相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當事人的責任。此項制度主要落實排查責任,解決“不查不報怎么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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