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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明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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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明

第1篇:房產證明范文

(1)如果是要在房產證上添加配偶的姓名,需要向房管局提供證明,說明原因并允許將產權人變更為配偶的名字。

(2)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夫妻雙方共有房屋的協(xié)議,房屋所有權證。

(3)房改房提供原購房契約復印件(核對原件),房屋所有權證附圖,登記表復印件。辦理夫妻更名手續(xù)只需交納房產證印花稅5元即可,不需要提交任何稅務。

(4)如果取得房產證在結婚登記之前,這種過戶是按贈與處理。需要的手續(xù)是拿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贈與公證書,房屋產權證,契稅(可能需要先行向稅務機關繳納,也可能由房地局在辦手續(xù)時代收)繳納憑證,雙方身份證明到房地局辦理。

2、繼承房產更名流程:

(1)先去辦理房產公證,提交相關材料(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和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經被公證過的遺囑。

(2)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有規(guī)范的格式)、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原件、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以前購房時候的契稅完稅證和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到房地產中心進行房地產繼承更名的登記了。

(3)繼承人將對房產交納一定的稅費,所以要到專業(yè)的房產評估機構對房產進行評估,然后再按照國家制定的標準進行繳費。在班里繼承登記的同時還需要交納登記費、權證印花稅、繼承房屋評估價百分比的合同印花稅。

3、買賣房產更名流程:

(1)準備房屋所有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房屋出售證明,以及其他房屋相關證明。

(2)房產更名要把合同條款寫清楚,買賣雙方都要在場,當事人簽字。

(3)簽完合同后到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申請,并按照合同的條款進行繳納相關費用

第2篇:房產證明范文

一般來說,房屋產權是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的。

房屋所有權是指房屋所有人獨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房屋所有權屬于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損毀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里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

土地使用權則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業(yè)主擁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權利。

第3篇:房產證明范文

婚前一方出資以雙方名義購買的房屋,離婚時是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問:我和林某相戀3年結婚,因為林某當時提出要先買房后結婚,于是我拿出了60萬元買房(全款),并同意林某把產權證辦理到我們兩個人名下,之后我們兩個人結婚,現(xiàn)在我們倆因為感情不和要離婚,我想問一下,如果離婚房子歸誰所有?

答:如果你們沒有訂立夫妻財產協(xié)議或做過財產公證,雖然這套房屋的購房資金全部是由你承擔的,但房產證辦理到你和林某雙方名下的事實表明,你與林某就本來屬于自己的個人婚前房產做了特殊約定,因此,這套房產應屬于你們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當然,如果你和林某共同生活時間很短或者根本就沒有共同生活的,則法院也可能根據(jù)實際情況酌情認定雙方的房產份額。

雙方婚前共同出資以一方的名義購買的房屋,離婚時是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問:我與張某是相戀兩年后結的婚,當時考慮到兩個人都是租房居住,我們倆就分別出資7萬元和9萬元共同首付購買了一套56萬元的商品房作為新房。購房時使用的是張某的名義,并用其名義做了42萬元的按揭貸款。月供款和裝修款都是由我們兩個人共同承擔的,但是房產證寫的是張某的名字,不久我們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F(xiàn)在結婚兩年了,卻面臨離婚。我想問一下,如果離婚的話,這套房屋是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答:你們買房時雖然使用的是張某的名義,但從當時購房主要是為了雙方的結婚居住需要,雙方為此共同出資、共同負擔月供又共同裝修,由此可以推斷出雙方是以房屋共同所有為前提進行出資的。因此,這套房產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張某取得房屋的話,則其應向你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并承擔剩余全部債務。

但假如張某對于你的出資情況不予承認,而你又提供不出自己確實參與出資、還款和裝修的證據(jù)時,則該房產就可能會被認定為張某的婚前個人財產。此外,如果有證據(jù)表明當時雙方并不是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買房,你只是在張某買房時提供資金支持的,該房也可能會被認定為張某的婚前個人財產,對于你的出資和負擔的月供款部分,則由張某返還給你。

一方婚前以按揭方式購買房屋,婚后取得房產證并共同還貸的,是否作為共同房產分割?

問:我和李某2009年3月份結婚,婚前(2008年2月)李某首付20萬元購買了一套80萬元的商品房,余款60萬元李某做了按揭貸款,銀行月供款為3000元,2009年5月房產證下來后,我和李某共同用工資交納月供款。現(xiàn)在因感情問題,我和李某面臨離婚,我想問一下,如果離婚房產該如何分割呢?

答:關于您問的問題,實踐中存在兩種觀點。

一種觀點是,根據(jù)《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的規(guī)定,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房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故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余債務為個人債務。對于配偶已經承擔的歸還貸款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而另一種觀點是,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名義辦理房貸,且用個人財產支付首期房款,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如果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權的,無論產權是登記在一方還是雙方名下,均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所以,該類爭議如何認定還需結合個案具體情況,鑒于此建議大家對重大財產做出約定。

一方父母為婚前子女購房出資的,子女離婚時房屋如何分割?

問:我和我男朋友李某準備結婚,打算各出資20萬元買房結婚。但是我們看中了一套60萬元的精裝修房屋。因購房資金不足,李某父母又拿出了20萬元,湊齊購房款后,我們聯(lián)名購買了房屋,然后辦理了結婚手續(xù),現(xiàn)在我們婚姻亮起了紅燈,我想問一下,如果離婚的話房產該如何分割?

答:對于父母為子女婚前購房出資的,首先要明確該款項是對子女的借款還是贈與,如果是借款,則應根據(jù)實際情況按債權債務處理。如果是贈與,則除非李某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你們雙方,一般推定為是對李某的個人贈與。在父母提供資助時意思表示不明的情況下,實踐中一般可區(qū)別如下情況分別處理:

(1)結婚前購房,一方父母提供資助,房產證記載于其一人名下,則其父母的出資應認定為贈與其一人所有;

第4篇:房產證明范文

菏澤 通過電子郵箱咨詢的劉女士

你們姐妹倆是否享有繼承權,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用證據(jù)說話。

根據(jù)我國法律及司法解釋規(guī)定,如果父母生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人的,如房產證上或房屋管理機關的檔案中有贈與的明確記載,或有購置人贈與房產的公證書,抑或有其他明確證據(jù)足以證明購房時有贈與你弟弟的意思表示的,產權歸你弟弟所有;如果父母生前沒有明確的贈與表示,去世后,子女為產權發(fā)生爭議的,沒有房產證的子女負有舉證責任;如果有確鑿的證據(jù)證明你弟弟僅為產權人之代表,則應認定產權為父母所有,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也就是說,如果你和姐姐能提供法律認可的證據(jù),證明弟弟只是你父親房屋產權的代表,而不具有該房屋的所有權,那么,你們就共同享有繼承權。

律師翟孝文

現(xiàn)在不能支取的養(yǎng)老金,

能夠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

丈夫是一名石油工人,我是一個沒有工作的家庭婦女。我從農村來城里嫁給他,過了二十多年,吵了二十多年,他嫌棄我沒文化,說我不溫柔。他工資越漲,脾氣越大,過去因為怕影響孩子學習,我們沒有離婚。前不久孩子上大學了,他提出分手,這種被人瞧不起的日子我也過夠了。我也有一雙手完全可以自立,我可以給人當保姆,可以給人洗衣服做飯干家務,也可以出攤賣包子饅頭熱乎餅,完全可以自己養(yǎng)活自己,于是我也同意離婚。我們家的房子,家用電器和存款等我知道可以分割,他賬戶上個人繳納的二萬多元保費,現(xiàn)在不能支取,要等他退休后作養(yǎng)老金使用的錢款,可否予以分割,如何分割?

大慶忠實讀者云繡

云繡,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規(guī)定,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yǎng)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費,屬于夫妻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離婚時是可以分割的。實際到手的已經發(fā)給職工的養(yǎng)老金可以分割,即將到手的只是時間問題處于待發(fā)狀態(tài)的養(yǎng)老金也可以分割。對于要等將來退休后發(fā)給的養(yǎng)老金,將來發(fā)多少具體數(shù)額不可測定,不具有實物分割的可操作性。但個人賬戶上已繳納的保險費在離婚時是確定的,這為日后領取養(yǎng)老金提供了前提條件也是確定的。以不破壞養(yǎng)老金人身屬性為原則,在處理這筆財產時,可以將這筆財產分給夫妻中在勞保賬戶署名的一方,然后由署名方再分給另一方;或者用其他應分得的夫妻共同財產,實物(房屋)、價金(存款)予以補足,以實現(xiàn)利益的平衡。

律師 王景龍

體檢查出“小三陽”不予錄用,

我哭了。

7月我大學畢業(yè),去某經營比較好的大企業(yè)應聘文秘工作,又是考試又是面試,一路過關斬將,經過與近千名應聘者的激烈競爭,我脫穎而出,終于和用人單位簽訂了聘用協(xié)議??蓭滋烨霸谏蠉徢暗囊淮谓】禒顩r復檢時,檢出了“乙肝小三陽”,單位就通知我不要上班了。這事對我簡直是“晴天霹靂”,打擊太大了。和企業(yè)理論不成,我準備通過法律程序解決。法律上有禁止錄用“小三陽”的說法嗎?

通過電話咨詢的痛苦的豐春

第5篇:房產證明范文

房產證能加配偶名字,需帶好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這三類證件正本及復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區(qū)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同時產權人要到現(xiàn)場根據(jù)產權變更登記處的要求,寫同意加名的書面聲明,并在聲明上簽名蓋手印。

1、準備證件:在去房管局添加名字之前,帶好一切所需材料,然后還有重要的一點,必須是夫妻二人本人到場,不能委托他人辦理。

2、繳納費用:接著就要在房管局大廳等待,叫到號就可以去辦理。辦理時是要收取費用的,不過因為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費用也有差別。不過大部分地區(qū)收的工本費是80元,貼花費5元和制圖費25元,而且要備好現(xiàn)金。

3、領新房產證:上面的內容辦理好以后,加名的基本程序就完成了。在10個工作日以后,不過節(jié)假日要順延,就可以去房管局大廳領取一份新的房產證,這時候房產證上的名字就是夫妻二人的名字。

(來源:文章屋網 )

第6篇:房產證明范文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qū)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后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xù)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后可自行更改。

(來源:文章屋網 )

第7篇:房產證明范文

合法的小產權房買賣體現(xiàn)了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司法判決基本傾向于認定合同有效。

【法律依據(jù)】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39條的規(guī)定是法律限制未依法登記取得權屬證書的房屋轉讓的管理性規(guī)范,而非效力性規(guī)范,未取得權屬證書的房屋買賣合同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應依法認定有效。

(來源:文章屋網 )

第8篇:房產證明范文

1、房產證上的名字沒有具體的規(guī)定,寫幾個人的名字都可以,但是在辦理房地產權證(房產證)時就有區(qū)別了,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第一業(yè)主即共同購買人的順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產權證》,在占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在占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兩證的顏色上有分別,一個是藍色,一個是綠色。

2、房地產權證:在房屋竣工驗收之后交付購房者之前,由房地產開發(fā)商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初始登記,對符合規(guī)定的申請。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登記申請起30天內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頒發(fā)房地產權證,即大產證。房地產權共有(用)證與房地產權證性質一樣,在房地產權證上應當注明共有的情況。

(來源:文章屋網 )

第9篇:房產證明范文

市民趙先生和董女士經人介紹相識并戀愛,婚后,雙方因性格不合,常為生活瑣事產生糾紛。為此,趙先生有了離婚的念頭??呻x婚,說起來容易,做起來確實麻煩事一堆,單就房子這一財產如何分割,兩人就爭吵不休。

2009年5月4日,在趙先生和董女士結婚前,趙先生購置了臺州市的一套商品房,與房地產公司簽訂了預售合同,后支付了首付款220462元。不久,趙先生和董女士結了婚,雙方約定,董女士支付趙先生50萬元,趙先生將他婚前購置的這套房子的產權證上加上董女士的名字。

而今,趙先生婚前購置的這套房子經房地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評估,市場價值為256萬元,但趙先生與董女士感情破裂,兩人為分割房子的事情爭吵不休。趙先生認為,既是共有財產,應該各占50%。而董女士認為,雙方訴爭房產應根據(jù)雙方實際出資比例(趙先生出資220462元,董女士出資50萬元),故應判她享有70%的份額。無奈之下,趙先生只能訴至法院,請法院分割該處房產。

對于此案,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訴爭的房產系原告趙先生婚前購買所得,原告、被告結婚后,增加被告為共有權人,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經評估,該房屋的市場價值為256萬元,原告、被告同意該房屋歸被告董所有,故董女士應補償趙先生對價128萬元。由于該房還有76萬元的貸款未交,而房屋歸董女士所有,故該貸款由董女士償還,趙先生應支付董女士該債務的一半即38萬元,同時,趙先生應當協(xié)助董女士辦理銀行貸款變更及產權過戶手續(xù)。

律師說法

隨著新《婚姻法》的實施,婚前財產一時間成了很多人熱議的話題,其中,議論得最多的莫過于房子。日前,記者采訪到浙江魯達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盧俊。

盧俊告訴記者,離婚案件中,關于房產分割的糾紛很多,很多人認為,房產證上有自己的名字,房子就有自己的份?!岸聦嵣?,即使房產證有你名字,房子未必就是你的!”盧俊說。

為此,盧俊特別列舉了以下幾種情況。

1.“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個人贈與自己子女的,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p>

例如:男方父母為購置房屋出了全資,如果男方父母沒有明確表示房子是贈與你們夫妻二人的,那么房子是贈予男方一人的,你沒份。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資買房,沒有明確表示是贈與男方一人的話,房子是贈與你們夫妻二人所有,為夫妻共同財產,你有份。

2.婚前男方全款買了房子,婚后房產證上加了女方的名字,女方是否擁有這套房子的所有權?

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不影響一個真正的產權人對房子的所有權,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于房產登記。登記不是登記在房產證上,是房管局的不動產登記簿。

3.房產證上名字是兒子的,兒子今年20歲,未婚。我們夫妻離婚,房子在法律上應該歸誰所有?如果歸兒子,以后房子屬于兒子老婆的財產嗎?

由于我國對房地產類不動產采取登記政策,即誰登記誰擁有,因此,房產證上名字是兒子的,所有權就屬于兒子。根據(jù)《婚姻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房子是在婚前取得,屬于兒子的個人財產,結婚后仍是兒子的個人財產,并不因婚姻關系存續(xù)時間長短而發(fā)生權屬變化。

4.結婚前,女方出資買了房子,婚后房產登記簿上加了男方的名字。為防男方出軌,最后女方人財兩空,請問有什么辦法可以保護女方的房產?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雙方可以簽訂一個協(xié)議,一方有過錯,另一方將獨占房產。這是一個簡單的契約,受合同法的約束。

5.100萬的房子,首付30萬,寫男方的名字,婚后剩下的70萬貸款由夫妻共同還,離婚后這個房子的錢是怎么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