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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匯率改革成功推行一周年之際,美國的芝加哥商業(yè)交易所(CME)正式推出了人民幣/美元(RMB)、人民幣/歐元(RME)、人民幣/日元(RMY)的期貨和期權交易。本文認為,美國要趁中國匯改后人民幣國際貨幣地位飆升之機,有步驟地將人民幣納入其所主導的國際貨幣體系之中,利用強勢匯率政策以解其國內經濟燃眉之急。因此現在的當務之急,是趁美國人民幣離岸市場尚不發(fā)達之時,盡快完善我國的匯率衍生品市場,包括加速推進遠期外匯市場發(fā)展,以及建立外匯期貨市場,將人民幣匯率定價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一、發(fā)展外匯衍生品市場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1.發(fā)展和完善外匯衍生品市場的必要性
我國加入WTO以后,國內市場日益開放,經濟全球化對我國企業(yè)的影響越來越深入,越來越多的企業(yè)涉足國際業(yè)務,客觀上需要包括套期保值、風險控制、外匯理財、外匯投機等在內的一系列金融服務。2005年7月21日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后,人民幣匯率波動的幅度擴大,國內經濟主體要求外匯市場提供更多、更好的匯率避險工具。商業(yè)銀行以改善公司治理結構為主要內容的改革進程不斷加快,其風險敞口管理的目標也需要外匯衍生品來實現。由此可見,大力發(fā)展外匯衍生品市場顯得非常有必要。
2.發(fā)展外匯衍生品市場的可行性
第一,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開始建立和完善。1997年1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遠期結售匯業(yè)務暫行管理辦法》后,遠期結售匯業(yè)務便開始操辦;2003年11月,銀監(jiān)會制訂了《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yè)務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已于2004年2月4日實施;2004年10月13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擴大遠期結售匯業(yè)務試點的通知》,進一步擴大了遠期結售匯試點銀行的范圍;2005年8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擴大外匯指定銀行對客戶遠期結售匯業(yè)務和開辦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yè)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fā)(2005)201號);2005年8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快發(fā)展外匯市場有關問題通知》(銀發(fā)(2005)202號),正式提出要擴大外匯市場交易主體、增加外匯市場詢價交易方式和開辦銀行間遠期交易。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我國外匯衍生產品市場的規(guī)范和健康發(fā)展;第二,具有一定外匯衍生產品交易能力的機構投資者已經出現,市場參與者分析風險、識別風險和承擔風險的能力明顯增強。我國部分銀行通過開展國際外匯衍生產品交易和推出多樣化的外匯理財服務,無論在衍生產品的定價、風險管理,還是內控制度等方面都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已具備了開辦衍生品業(yè)務的能力;第三,我國利率、匯率市場化的程度不斷提高。雖然目前我國利率、匯率還未完全實現市場化,但經過多年的改革,它們的市場化程度在不斷提高,特別是近幾年利率、匯率市場化的步伐逐步加快,相信它們不會阻礙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發(fā)展。
二、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存在的問題
與國際上成熟發(fā)達的外匯市場相比,中國外匯市場發(fā)展尚不充分,突出表現在外匯市場深度和廣度有限,市場功能未能充分發(fā)揮,其實這在很大程度上應歸結為外匯衍生品市場發(fā)展的不成熟和不完善。
1.交易品種不斷增加,但還不夠完善
目前,我國外匯衍生品種主要包括:人民幣與外匯間的衍生品即遠期結售匯交易、外匯間衍生品交易、離岸人民幣無本金交割遠期匯率交易(NDF)、銀行間遠期交易和掉期交易。遠期結售匯交易主要表現為銀行與企業(yè)之間的交易,是最先開展的一項外匯衍生產品業(yè)務,于1997年4月由中國銀行首先進行,之后其他三家國有銀行加入進來,2004年又吸收了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和中信銀行,發(fā)展到現在已具有一定的規(guī)模,但該項業(yè)務產品基本上還是寡頭壟斷,供給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該項業(yè)務的發(fā)展。同時,由于國內銀行報價的不合理,其買賣點差大大超過境外NDF的買賣點差,從而讓企業(yè)覺得利用遠期結售匯套期保值的成本太高,導致需求也不足。總之,遠期結售匯市場的市場化化程度不高,交易量較??;外匯間衍生品交易主要表現為銀行對個人和企業(yè)的零售、交易,銀行提供外匯衍生品交易的服務主要是通過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運作來完成的;NDF是從1996年開始出現于新加坡,目前新加坡和我國香港是人民幣NDF交易的主要市場,主要的交易者是那些在中國有大量人民幣收入的跨國公司,他們通過NDF來規(guī)避人民幣收入和利潤的匯率風險,國內一般的企業(yè)和機構是不可能進行NDF交易的;銀行間遠期交易和掉期交易于2005年8月開始,交易還不活躍。國際外匯市場上普遍存在的外匯期貨及外匯期權等交易品種缺乏,不能為我國匯率市場化改革提供有效的市場保障。
2.交易量還不夠大
由于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還處于發(fā)展的初期階段,各品種的交易量都不夠大。如遠期結售匯交易,歷經幾年發(fā)展已具有一定規(guī)模,但我國境內人民幣遠期的成交金額在2003年時仍不足90億美元,僅為貿易總額的1.06%,2004、2005年不足貿易總額的1.3%,而國際上相應的比例則高達150%。以最早開展遠期結售匯交易且交易量最大的中國銀行為例,2000年、2001年和2002年遠期結售匯交易額分別為115億美元、86億美元和43億美元,而對應年份的即期結售匯交易額分別為1315億美元、1521億美元和1918億美元,遠期結售匯交易量不足即期結售匯交易量的十分之一。再如2005年8月15日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正式推出銀行間遠期外匯交易品種,當天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只成交了2筆美元/人民幣遠期交易,期限分別為1個月和1年,當天再無其他銀行達成交易;發(fā)展近一年后,也仍然沒有大的起色,2006年前兩季度成交金額分別相當于4.3億美元和9億美元,而境外NDF2005年交易金額已高達2500億美元。
3.市場參與主體較少
目前能進入外匯衍生品市場進行交易的主要是國有商業(yè)銀行、股份制商業(yè)銀行、政策性銀行及外資銀行在中國的分行等銀行類金融機構,很多非銀行金融機構、大型機構投資者和大型企業(yè)都未能進入外匯衍生品市場。比如遠期結售匯業(yè)務在2005年前只有四大國有商業(yè)銀行和三家股份制商業(yè)銀行能做,從而導致該項業(yè)務產品處于寡頭壟斷的狀態(tài),供給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此項業(yè)務的發(fā)展。市場主體種類的缺乏和數量的微小,導致了市場交易的不活躍。
4.未形成有一定代表性和權威性的地區(qū)定價中心
在我國外匯間衍生品交易中,銀行是客戶在國際金融市場進行交易,對于銀行自身的外匯資產,也是通過國際金融市場進行風險管理,我國銀行在世界主要國際金融中心只是扮演參與者的角色,中國未形成有一定代表性和權威性的地區(qū)定價中心,這與中國經濟規(guī)模和影響力是不相符合的。
三、發(fā)展外匯衍生品市場的對策
為充分發(fā)揮外匯市場在匯率發(fā)現、資源配置和風險管理中的作用,我們應采取一系列措施發(fā)展外匯衍生品市場,以加大市場深度,擴展市場廣度,增加透明度,提高流動性。
1.建立健全法律法規(guī)
要發(fā)展外匯衍生品市場,法律法規(guī)是不可缺少的。目前,相關部門已出臺一些,但還不夠完善,需要不斷健全和完善;另外,要及時調整外匯衍生品市場發(fā)展中需要的配套政策,逐步健全對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監(jiān)管法律框架體系,避免出現市場缺乏效率,或者市場缺乏穩(wěn)定性的結果。銀行同業(yè)協(xié)會或主要的交易商應發(fā)起制定適合中國法律環(huán)境的類似國際互換及衍生工具協(xié)會(ISDA)所制定的標準化法律文本協(xié)議,避免衍生交易的法律風險。2.在交易品種方面,要不斷完善即期外匯市場,重點發(fā)展人民幣與外匯間的遠期交易,適時推出人民幣與外匯期貨、期權交易
第一,不斷完善即期外匯市場,為衍生品市場的發(fā)展奠定堅實的基礎。即期外匯市場是外匯衍生品市場的基礎,即期外匯市場發(fā)展是否完善,直接影響到外匯衍生品市場的運行狀況。要進一步完善即期外匯市場,應在以下方面進行改進:首先,逐步放松對銀行即期外匯交易的頭寸限額等各種限制,使其能夠根據自身需要決定持有外匯頭寸的規(guī)模,以及進行保值或投資的行為;其次,逐步放松對市場主體參與即期外匯交易的限制,從“真實需求”原則過度到“自由”原則,逐步允許投資目的參與即期外匯交易,從而擴大市場交易規(guī)模,提高市場流動性。
第二,重點發(fā)展人民幣與外匯間的遠期交易,特別要積極發(fā)展掉期交易。在人民幣與外匯間的遠期交易中,在不斷完善遠期結售匯交易的基礎上,要重視銀行與銀行間及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遠期交易,以增加市場的交易規(guī)模和市場化程度。在遠期外匯交易中,掉期交易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掉期交易可以看作一筆即期(或近期)與一筆遠期交易的組合,其交易成本低,是銀行常用的對敞口頭寸進行套期保值的一種方式,并且也可使用掉期交易進行拋補套利活動(即期買入收益率較高的貨幣賣出收益率較低的貨幣,同時賣出收益率較高貨幣的遠期買入收益率較低貨幣的遠期),這對于促使利率與匯率保持利率平價關系具有積極作用,對遠期外匯的定價具有指導作用。要積極發(fā)展掉期交易,可首先允許銀行利用掉期交易進行拋補套利活動,在增加銀行利用外匯市場獲利機會的同時能夠促進即期匯率、遠期匯率和國內外利率間的合理性;另外要盡快引入掉期交易的做市商制度,增加市場流動性。因為掉期交易承擔風險較低,做市商可以持有比即期市場做市商更高的頭寸水平,因而掉期交易的做市商不必頻繁的入市交易沖抵頭寸來回避所持頭寸的匯率風險,相應地交易成本就比較低,做市商的報價相對于即期市場做市商來說對客戶更具有吸引力。
第三,適時推出人民幣外匯期貨、期權交易。在匯率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匯率形成機制更加趨于市場化的情況下,適時推出人民幣外匯期貨、期權,具有特殊的戰(zhàn)略意義。芝加哥商業(yè)交易所(CME)已于2006年8月28日正式推出了人民幣/美元、人民幣/歐元、人民幣/日元的期貨和期權交易,現在已到了推出人民幣外匯期貨交易的時機,從而較好地掌握人民幣的定價權。
3.探索增加新的交易主體和擴大交易主體數量
應不斷吸收更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信托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財務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和大型非金融企業(yè)進入外匯市場,同時研究允許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QFII)參與,從而為市場注入新鮮的血液,活躍外匯市場上的交易。
4.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步伐,進一步增強匯率彈性,為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發(fā)展創(chuàng)造有利的環(huán)境
關鍵詞:外匯交易 風險管理 外匯風險
一、企業(yè)外匯交易風險管理概述
(一)外匯交易風險含義
外匯風險是指由于不確定匯率而導致的可能損失。交易風險是最重要的企業(yè)外匯風險,相對交易風險、折算風險、經濟風險和國家風險,交易風險具有涉險企業(yè)廣泛和受險時間不一的風險。折算風險和經濟風險受到外匯交易風險的直接或間接影響,因此防范交易風險有助于防范折算風險和經濟風險。
(二)外匯交易風險管理的必要性
外匯交易風險是大多數進出口企業(yè)面臨的主要風險,直接影響企業(yè)和國家收益。2012年我國對外貿易進出口總值仍達38667.6億美元,連續(xù)3年成為世界最大出口國和第二大進口國,由于基數巨大,微小匯率變動都可能會造成巨大損失。2012年前三季度出口紡織品企業(yè)平均利潤率在4.85%左右,人民幣如繼續(xù)升值10%將對其利潤產生重大不良影響。目前人民幣兌美元累計升值超過30%而相對其他主要貨幣(如歐元)卻實際貶值,涉外企業(yè)與這些國家的貿易和資本流動中產生了巨大交易風險。隨著我國逐步滿足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與世界貿易組織要求,人民幣匯率可能會出現較大幅度波動,外匯交易風險也將必然增大。
二、企業(yè)外匯交易風險管理手段評述
企業(yè)選擇外匯交易避險方法時總是面臨兩難選擇。內部措施盡管方法陳舊卻仍有操作空間,有時也不失為一種簡單處置的好方法;外匯衍生品雖然是新生事物,卻也并非盡善盡美。
(一)企業(yè)運用內部防范措施的局限性
與外匯衍生品相比,企業(yè)運用內部防范措施的局限性有三個方面。首先不利維護貿易關系穩(wěn)定,為了達成合同簽訂,企業(yè)容易在談判中喪失主動權。其次是事前防范必然加重企業(yè)負擔,由于需要事前先了解經濟走勢,了解國家政策方向,對自身抗外匯風險能力進行評估,耗費企業(yè)大量時間和精力。最后是一切措施皆以正確預測為前提,國際金融環(huán)境復雜多變,如果誤判走勢,最終非但未能減少損失反而加大損失。
(二)企業(yè)運用外匯衍生品的比較優(yōu)勢
與企業(yè)常用的外匯交易風險管理內部避險措施相比,運用外匯衍生品管理外匯交易風險管理具有多種優(yōu)勢。首先有利維護貿易關系,內部避險措施屬于“零和博弈”,而外匯衍生品因將風險轉移到金融市場,可避免貿易雙方產生利益沖突。其次企業(yè)具有更靈活的操作,可選擇面越來越廣,在操作上也更加靈活自由。再次衍生品具有成本優(yōu)勢,以往銀行常選擇對自己最為有利的匯率導致企業(yè)難以獲得匯率變化好處,而衍生品執(zhí)行的是自由定價機制相對公允透明。最后衍生品還可以分散風險,企業(yè)因鎖定成本故能放心生產或貿易,外匯衍生工具將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等轉移到場外市場上達到了風險分散目的。但是企業(yè)也應清醒認識到衍生品自身存在的風險,應積極合理地運用外匯衍生品作為避險工具。
三、改善發(fā)展外匯衍生品市場
(一)衍生品有助于經濟增長
衍生品對經濟增長有較大的促進作用。以美國為例,用計量經濟實證分析的方法說明經濟增長與衍生品之間存在長期均衡發(fā)展關系和正相關性。為了消除異方差性,將原始數據(圖3-1)進行自然對數對比,經過Eview處理后如圖3-2所示。
R2=0.97 說明總離合平方和的97%被樣本回歸直線解釋,僅有3%未被解釋,樣本回歸直線對樣本點的擬合優(yōu)度較高。給出顯著水平a=0.05,查自由度v=49 的t分布表,得臨界值t0.025(49)=2.68,t0=308.0183> t0.025(49) , t1= 39.83381> t0.025(49) ;給出顯著水平a=0.10,查自由度v=49 的t分布表,得臨界值t0.05(49)=2.01,t0=308.0183> t0.025(49) , t1= 39.83381> t0.025(49)。相關系數檢驗的P值接近于零。所以在通常的顯著水平下(0.0.5和0.10)都拒絕了相關系數為0的原假設,說明衍生品對國內生產總值有顯著影響,二者呈現正相關性。
(二)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存在的問題
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仍處發(fā)展初期,交易量小、參與主體不夠廣泛、市場流動性低、品種結構不合理等方面限制了企業(yè)利用衍生品市場進行外匯風險管理。一方面由于缺少知識專業(yè)人才和投資類型單一,企業(yè)對外匯衍生品持謹慎態(tài)度?!吨袊泿耪邎?zhí)行報告(2012年3季度)》顯示,美元幣種成交占比93%。另一方面雖然我國目前存在著外匯遠期合同、外匯掉期、貨幣互換等多種外匯衍生工具,但各種衍生工具的發(fā)展和運用并不平衡,結構不合理,2012年上半年,我國銀行仍以即期交易為主,而據國際清算銀行統(tǒng)計(圖3-3),2011年全球外匯衍生品交易主要以遠期合同為主,外匯期貨和外匯期權是國際上使用廣泛且未來發(fā)展趨勢最為理想的交易風險管理方式。
(三)積極利用外匯衍生品防范風險
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雖然取得了初步的發(fā)展,但仍存在許多不足。在我國經濟持續(xù)快速發(fā)展、金融體制改革初見成效的環(huán)境下,中國外匯衍生品市場應朝著更有利于企業(yè)運用外匯衍生品的方向發(fā)展。1、應鼓勵場外走向場內,降低風險。2008年金融危機暴露出場外衍生品市場的兩大致命缺陷:一是場外市場以交易對手方作為清算對手,履約風險極大,二是場外市場由于信息不對稱,產品鏈過長,市場的透明度極低和監(jiān)管缺失,其破壞性極大,且易集中在少數大型金融機構。因此場外衍生品有走向場內化的趨勢和需求,取而代之的是接受統(tǒng)一管理、進行中央結算的場外衍生品交易。2、應控制復雜度和杠桿倍數,抑制投機行為。衍生品風險巨大的原因在于過高杠桿倍數,但泡沫是可以克服的。3、應政府監(jiān)管與市場主導雙管齊下。市場經濟環(huán)境下市場的主導作用能促進衍生品市場的充分競爭和合理發(fā)展,但2008年金融危機的發(fā)生也警示了政府監(jiān)管的重要性。政府監(jiān)管和市場主導雙管齊下、協(xié)調發(fā)展才能創(chuàng)造健康的金融市場環(huán)境。4、推進中國外匯衍生品市場的國際化進程。防范國際投機資本對我國衍生產品市場的沖擊的同時,我國可適度引進有利企業(yè)風險防范的金融衍生產品。國內企業(yè)普遍缺乏風險抵御的根本原因是我國衍生品的發(fā)展還不能滿足企業(yè)的需求,充分發(fā)展外匯衍生品市場是大勢所趨。5、支持和鼓勵企業(yè)加強專業(yè)人才的培養(yǎng)和引進。企業(yè)運用外匯衍生品的前提是需要具備專業(yè)的人才來進行交易風險的管理和控制,人才可培養(yǎng)或直接引進。
四、加強企業(yè)自身建設,積極合理運用外匯衍生工具
運用外匯衍生工具管理企業(yè)外匯交易風險,除了要依賴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充分發(fā)展外,企業(yè)對金融衍生品的積極、有效利用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
(一)企業(yè)外匯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外匯衍生產品市場的獨特之處在于產品普遍性和流動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匯率波動,給企業(yè)在國外的籌資成本和國際組合投資的收益產生影響,企業(yè)必須熟練運用外匯衍生產品才能實行有效管理風險。近年來包括中航油事件、中信富泰外匯交易虧損、深南電深陷對賭合約、國航和東方航空在燃油期貨市場折戟、東凌糧油多年虧損等事件,也暴露出多種問題。一方面企業(yè)運用外匯衍生品的積極性不高且經驗不足。部分企業(yè)疏于交易風險管理或缺乏有效管理工具,對部分外匯衍生工具缺乏了解,不敢輕易試用或未能充分理解其功能與風險。部分企業(yè)在運用外匯衍生工具管理外匯交易風險方面經驗不足,從2010年起東凌糧油的衍生品業(yè)務連年虧損,2012年巨虧1.88億元。中國企業(yè)在處理匯率問題上的經驗不足,無法真正成為國外相關機構的對手,導致部分中國企業(yè)的風險和收益不成正比,甚至出現重大損失。另一方面企業(yè)存在投機心理,不是將外匯衍生品作為固定成本或鎖定利潤的風險平均工具,而是當作牟取暴利的手段,貿然參與外匯衍工具交易,一旦遇到問題很容易導致虧損金額不斷擴大,同時在期貨市場上的持倉量遠遠超出其實際套保需要,摻雜了投機對賭成分。另外企業(yè)內部控制缺失也是原因之一。
(二)解決措施及建議
1、對金融衍生產品有一個科學合理的認識
雖然衍生產品泡沫是全球金融危機的主要原因,但衍生產品也是雙刃劍,科學合理的預測、計劃和操作可以控制其風險。企業(yè)應將金融衍生工具視為規(guī)避風險的工具,堅持價值保持原則,進行外匯風險控制的目的是鎖定成本,而不應將其作為操縱獲利的工具,因為這樣反而會加大市場的風險。
2、加強防范管理層的短期化行為
企業(yè)應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防止企業(yè)做風險過高的金融產品和自己不能理解的過于復雜的金融產品。管理層的短期化行為會降低對風險的防范意識,甚至挺而走險,偏離企業(yè)風險管理的本來目的。如果企業(yè)在風險管理中從實際需要出發(fā),在利用衍生產品規(guī)避風險的同時,才可以最大限度地節(jié)約成本。
3、加強企業(yè)金融衍生品市場參與者的教育,完善企業(yè)內部控制
近年來包括中信泰富投資外匯衍生品導致巨額虧損等巨額虧損事件,表明對于加強投資者風險教育和完善企業(yè)內部控制的必要性。美國次貸危機教訓深刻,金融創(chuàng)新本來是好事,但其中某些金融產品過度包裝,有些金融衍生品誕生之初就風險很大,而企業(yè)根本沒有意識到。
4、企業(yè)應建立完善的外匯風險防范機制
進出口企業(yè)、持有外匯資產或負債的企業(yè)都應高度重視外匯風險管理工作,將其作為企業(yè)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或納入財務部門或設立專門的部門負責該項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處理。由于利用金融衍生產品防范外匯風險是一項技術性極強的工作,企業(yè)還應加強與銀行的溝通、合作,及時了解國際金融市場匯率、利率的走勢,結合風險的實際情況及市場預期,及時采用相應的外匯衍生品,有效規(guī)避風險。
五、結論
關鍵詞:金融衍生工具;外匯風險;外匯遠期;外匯期貨;外匯期權;外匯互換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4428(2017)01-72 -02
自1972年在國際貨幣市場開展外匯期貨交易以來,外匯金融市場已經有了長足的發(fā)展,利用金融工具管理匯率風險已成為市場參與者規(guī)避外匯風險的主要手段。國際清算銀行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2013年4月全球外匯市場日均交易量達53.45萬億美元,較2010年同期增長34.6%。其中,美元兌歐元仍為交易量最大的貨幣對,占比達24.1%;美元兌人民幣交易量占比為2.1%,較上一次2010年報告時的0.8%有所上升。
雖然目前中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還很不完善,但自2015.8.11匯改以來,隨著企業(yè)面臨的匯兌風險越來越大,國家有意建設配套的衍生品市場以對沖風險,企業(yè)對使用金融衍生品來進行風險規(guī)避的訴求也愈發(fā)強烈。2016年4月21日,國家外匯局發(fā)言人王春英表示,時刻考慮開放符合市場需求的衍生品工具,這意味著將加速開放外匯衍生品市場,以給企業(yè)的進出口保駕護航。
一、金融衍生品的概念
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金融相關的派生物,通常是指從原生資產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其價值依賴于原生資產的價值變動,且以合約的方式存在。合約可以是標準化的,也可以是非標準化的。標準化合約是指其標的資產交易時間、交易價格等都是事先標準化的,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交易的豆粕期貨合約。非標準化的合約可以與對手方相互協(xié)商而定,靈活方便,如利率互換。
金融衍生品具有零和博弈(交易p方凈損益為零)和高杠桿(只需交付一定保證金即可撬動數倍的資產)的主要特點,吸引了大量的套期保值者、投機者和套利者。
國際互換和衍生協(xié)會在1994年對金融衍生產品作了具體的定義:衍生產品是有關互換現金流量和旨在為交易者轉移風險的雙邊合約。合約到期,交易者所欠對方的金額由基礎商品、證券或指數的價格決定。
根據衍生品工具的形態(tài)劃分,主要分為外匯遠期、外匯期貨、外匯期權、外匯互換四大類。
二、使用金融衍生品的原因
2008年美國金融風暴席卷全球,造成了世界范圍內的經濟衰退,很多人都認為金融衍生品是罪魁禍首。當然,我們應當承認金融衍生品在金融危機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信用違約互換的爆炸增長推動了信貸繁榮,隨之而來的房地產市場泡沫破滅造成了成千上萬人無家可歸并把風暴擴散至整個金融系統(tǒng)乃至全世界。但是另一方面,信用違約互換也解放了大量的銀行資本,推動了美國資本創(chuàng)造和美元的資本輸出,鞏固了美元的全球霸權地位。
金融衍生品就像一把雙刃劍,我們無法對它的好壞作出評價,它僅僅是一個中性的工具,如果利用得當,自然會享受到其帶來的好處。
那么企業(yè)使用金融衍生品工具究竟有哪些好處呢?首先,金融衍生品作為避險工具而誕生,具有套期保值的功能,企業(yè)作為套期保值者可以將巨大的風險轉移給套利者和投機者。其二,金融衍生品具有高杠桿的特性,可以用很小的資金撬動數倍的資產,不必擔心資金的過度占用。其三,金融衍生品種類繁多,企業(yè)可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和風險偏好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工具。
但是,我們在這里也要指出,使用金融衍生品主要應突出轉移風險及風險預警的重要性,而非完全鎖定風險的傳統(tǒng)套期保值理念。
接下來,我們用四個案例來展示企業(yè)如何使用遠期、期貨、期權、互換工具解決匯兌難題。
三、使用金融衍生品的具體案例
A公司是國內一家大型國際貿易企業(yè),其主要業(yè)務為國內公司進行原材料、設備和商品的買賣,包括一些跨國投融資、國際結算業(yè)務。隨著我國加入WTO以及經濟的高速發(fā)展,以及人民幣匯率改革的推進,導致國際經濟金融環(huán)境日益復雜,該公司的業(yè)務量與日俱增,也面臨著外匯市場的較大波動,由此帶來較大的匯兌風險。
起初,該公司并未對匯率風險管理有足夠認識,但在人民幣匯改開始后,該公司因人民幣的升貶值導致的匯兌損失已經占據其利潤約25%,因此,迫切需要加強其匯率方面的風險管理。
(一)使用外匯遠期工具規(guī)避匯率風險
遠期外匯交易,又稱“期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后并不立即辦理交割,而是事先約定幣種、金額、匯率、交割時間等交易條件,到期才進行實際交割的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包括遠期結售匯和遠期買賣業(yè)務。
2015年10月30日,A公司與國外某設備制造企業(yè)簽訂了一筆價值300萬美元的先進儀器的進口合同,約定在12月30日付款,由于此前人民幣處于貶值通道,而隨著美聯(lián)儲加息進程的加快及CFETS不斷創(chuàng)下新低,人民幣如果繼續(xù)貶值將會對企業(yè)產生不利影響,故企業(yè)選擇采用外匯遠期來轉移外匯風險。
即期美元兌人民幣的匯率為6.3200,而銀行系統(tǒng)中2個月遠期美元兌人民幣報價為6.3600/6.4000,A公司與銀行簽訂遠期合同,在2個月后以1:6.4000的價格向銀行買進300萬美元。而時間到達12月30日,人民幣現匯價格已貶值到了6.4800,通過此套方案,企業(yè)可節(jié)約24萬元人民幣支出(與不進行遠期保值相比較)。
(二)使用外匯期貨規(guī)避匯率風險
外匯期貨又稱貨幣期貨,是一種在最終交易日按照當時的匯率將一種貨幣兌換成另一種貨幣的期貨合約。利用外匯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可以確保外幣資產或負債免受匯率變動帶來的損失,外匯套期保值可分為外匯空頭套期保值和外匯多頭套期保值。我國目前還沒有交易所開通外匯期貨交易。
在以上案例中,A公司同樣可以使用外匯期貨達到規(guī)避風險的目的,從流動性方面考慮,企業(yè)選擇了4個月后到期的美元兌人民幣期貨合約,以買入美元兌人民幣期貨合約進行操作,成交價為6.3210(即期匯率為1美元=6.3200人民幣)。2個月后,人民幣即期匯率漲到1美元=6.4800人民幣,A公司到期平倉,成交價為6.4830。此時A公司在現匯市場進行兌換會產生虧損48萬元,但是通過套期保值,在期貨市場上A公司又獲利了48.6萬元,彌補了現匯市場上的虧損,較好實現了規(guī)避風險的效果。
(三)使用外匯期權規(guī)避匯率風險
外匯期權是一種選擇權,期權的買方在向賣方支付一定的期權費后有權在協(xié)定的日期以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者賣出一定數量的外匯。期權本身具備了權利與義務分離的效果,故而有比較明顯的轉移風險的“保險”作用。
A公司計劃于2016年1月8日收購國外某外貿企業(yè)2000萬美元股份,但由于被收購企業(yè)出現意外因素,無法按時完成收購需延后,雙方約定于4月8日再度執(zhí)行收購并支付相關款項。此時,1月8日的即期匯率為6.6000,若后一步人民幣兌美元保持升值,則A公司將從人民幣升值中獲益。
隨著中國貿易順差不斷擴大、經濟反彈跡象顯現,同時某企業(yè)所在國家各項經濟數據均表現不佳,人民幣兌美元保持升值的可能性極大,此時若運用期貨、遠期等工具進行規(guī)避風險,則會錯失此次人民幣升值所帶來的收益,不過從企業(yè)角度出發(fā),也需考慮到匯率市場所存在的各種風險意外情況,故A公司采取謹慎思路,以購買美元人民幣看漲期權進行規(guī)避風險,選擇標的為5月底交割的美元/人民幣期貨合約(合約價格6.5900),最終買入執(zhí)行價格為6.6000、期權費為0.0013的美元/人民趴湊瞧諶ā
4月8日,人民幣即期匯率為1美元=6.46元人民幣,匯率如期升值,對A公司有利,故放棄執(zhí)行期權,損失期權費約113萬元人民幣,但同時在現匯市場上獲得相應收益約280萬元人民幣,總損益為+167萬元人民幣。
此方案最終需要支付一定期權費,但A公司成功運用工具規(guī)避匯率波動風險,符合企業(yè)運營應以穩(wěn)定為目標的原則,因此,這仍是一次較為成功的風險規(guī)避案例。
(四)使用貨幣互換規(guī)避匯率風險
貨幣互換是指為降低借款成本或避免遠期匯率風險,將一種貨幣的債務轉換成另一種貨幣的債務的交易。交易雙方按照預先約定的匯率和利率,在一定的時期內,按照一定的匯率和利率,將不同幣種、不同利率的債務進行互換。
當企業(yè)借有外匯債務,如果收入的貨幣與支出的貨幣幣種不同,將產生匯率風險,為了規(guī)避這種匯率風險,企業(yè)可以通過貨幣互換的方式將一種貨幣的債務轉換成為另一種貨幣的債務。
A企業(yè)從B銀行貸款一筆日元,借款總額為10億日元,期限5年,利率為固定利率6.25%。付息日為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2013年12月20日提款,2018年12月20日到期后一次性歸還本金。企業(yè)提款后,將日元換成美元,用于采購生產設備,產品出口后獲得美元收入。
從以上情況看,企業(yè)這筆日元貸款存在匯率風險。企業(yè)借的是日元,用的是美元,收到的貨款也是美元。而在償付利息和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時,企業(yè)都需要將美元換成日元。如果日元升值、美元貶值,那么企業(yè)需要用更多的美元來換成日元還款,就會面臨匯兌損失的風險,直接增加企業(yè)的財務成本。
如果企業(yè)采取以下貨幣互換方式,就可以有效鎖定匯率風險,使其處于可控狀態(tài)下。
1. 在提款日(2013年12月20日)企業(yè)與C銀行互換本金。企業(yè)從B銀行提取貸款本金,同時支付給C銀行,C銀行按約定的匯率支付相應的美元。
2. 在付息日(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企業(yè)與C銀行互換利息。C銀行按日元利率水平向企業(yè)支付日元利息,公司將日元利息支付給B銀行,同時按約定的美元利率水平向C銀行支付美元利息。
3. 在到期日(2018年12月20日)企業(yè)與C銀行再次互換本金。C銀行向企業(yè)支付日元本金,企業(yè)將日元本金歸還給B銀行,同時按約定的匯率水平向C銀行支付相應的美元。
通過上述操作,由于在期初與期末,企業(yè)與B銀行均按約定的同一匯率互換本金,且在整個貸款期內企業(yè)只需要支付美元利息,而收入的日元利息又正好可以直接用于歸還日元貸款利息,從而有效規(guī)避了匯率波動的風險。
四、金融衍生品的未來發(fā)展趨勢
國內目前金融衍生品在外匯風險管理方面運用還不夠廣泛,一方面是由于外匯金融衍生品市場不完善和金融衍生工具費用較為昂貴的客觀原因,另一方面也因人民幣長期升值造成企業(yè)風險意識的淡薄,同時也缺少相關領域的專業(yè)人才。
然而,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趨勢的進行以及匯改不斷深入,這些束縛終將會被徹底打破,外匯金融衍生品也將迎來井噴式增長。金融衍生產品使得經濟主體可以用較低的交易成本對各類資產風險進行獨立管理并將風險進行分割和轉移,增強了金融體系的彈性與抗風險能力,有助于虛擬經濟保持平穩(wěn)運行,吸納實體經濟過剩資源,也可以增加宏觀調控的靈活性。
因此,盡管近年來震動世界金融體系的危機和風波似乎都與金融衍生品有關,但金融衍生產品仍處于一個良好的發(fā)展態(tài)勢之中。
關鍵詞:場外金融衍生品;監(jiān)管;對策
Abstract:With China's rapid development of OTC financial derivatives market, improve its regulation become increasingly important. Based on China's OTC financial derivatives market development and regulation of the status quo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OTC financial derivatives,regulation,countermeasure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674-2265(2009)11-0053-03
近年來,我國場外金融衍生品市場從無到有,并呈現出快速發(fā)展的態(tài)勢。由于場外交易的專業(yè)性和復雜性,其潛在的系統(tǒng)性風險較高,如缺乏正確適度的監(jiān)管措施,將會危害整個金融市場的穩(wěn)定運行和健康發(fā)展,并對國民經濟產生不利影響。本文通過對我國場外金融衍生品市場發(fā)展現狀和存在問題的研究分析,提出有助于完善監(jiān)管的政策建議,以促進我國金融產品的不斷創(chuàng)新,確保經濟金融健康平穩(wěn)運行。
一、我國場外金融衍生品市場發(fā)展及監(jiān)管現狀
2005年6月,債券遠期的推出標志著我國場外金融衍生品市場開始起步。4年來,場外金融衍生品市場發(fā)展迅速,交易量快速放大,交易品種也擴大到人民幣外匯遠期、人民幣外匯掉期、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人民幣債券遠期、人民幣利率互換和遠期利率協(xié)議等。2008年3月,國務院批準在天津建立場外交易市場(簡稱OTC市場)。
與場外金融衍生品市場的迅猛發(fā)展態(tài)勢相適應,我國金融監(jiān)管當局也適時出臺了一系列監(jiān)管措施。2004年3月,銀監(jiān)會頒布了《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yè)務管理暫行辦法》;2005年3月,銀監(jiān)會又正式了《商業(yè)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指引》,奠定了中國當前金融衍生品市場監(jiān)管法律法規(guī)的基礎。2007年8月,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了《全國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外匯衍生產品主協(xié)議》,降低了銀行的法律和信用風險。同年9月,人民銀行根據市場發(fā)展的需要和市場成員的需求,推動成立了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xié)會(NAFMII),彌補了我國銀行間市場自律組織的空白。通過協(xié)會組織市場成員加強制度規(guī)范和產品創(chuàng)新,是一種新的探索,有益于推進我國場外金融衍生品又好又快地發(fā)展。2007年10月份,交易商協(xié)會了《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xié)議》(以下簡稱“NAFMII《主協(xié)議》”),標志著我國金融市場管理模式發(fā)生轉變,市場自律管理的作用開始發(fā)揮。
二、我國場外金融衍生品市場監(jiān)管存在的問題
(一)現行監(jiān)管法律不能適應市場發(fā)展的需要
一是《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yè)務管理暫行辦法》尚不能滿足整體衍生品市場的規(guī)則需求。例如對交易產品有所限制,涉及商品、股權及外匯的衍生產品,要求符合其他監(jiān)管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但這方面的規(guī)定并不明確。
二是NAFMII《主協(xié)議》仍然存在法律上的不確定性。其中最大的問題在于破產或者清算情形下如何執(zhí)行終止凈額。由于我國《企業(yè)破產法》是否認可終止凈額尚存在不確定性,使得金融衍生產品終止凈額制度在《企業(yè)破產法》上的有效性和可執(zhí)行性仍不確定,需要出臺相關立法解釋或司法解釋。
三是金融機構操作當中存在“一市兩制”的現象。出臺主協(xié)議的基本出發(fā)點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場效率,但現在機構卻要花大量精力同時處理兩份主協(xié)議:NAFMII《主協(xié)議》和外匯交易中心的主協(xié)議。而且,如果以后市場出現同時涉及匯率和利率的產品,如何推動兩份主協(xié)議的統(tǒng)一也是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
(二)市場參與者的內控制度尚不完善
我國的場外金融衍生品市場是新興的市場,機構投資者對較為復雜的衍生品業(yè)務還不熟悉,從而難以制定完善的內控制度。從對商業(yè)銀行的調查來看,盡管目前均已參照2007年銀監(jiān)會制定的《商業(yè)銀行內部控制指引》重新修改了各自的內部控制標準,但是對于涉及場外金融衍生交易的條款仍有待進一步細化和完善。
(三)跨境監(jiān)管與國際合作機制亟待建立
金融衍生品市場是一個國際化的市場,現行法律對我國機構參與境外衍生交易存在監(jiān)管真空,國際合作也不夠深入。目前,很多外資銀行在綜合理財服務中充當著資金“二傳手”的角色,通過某個產品將投資者的資金募集起來,然后再通過購買境外基金或境外發(fā)行的結構性票據等將募集的資金交付給境外的金融機構來管理,境內的金融監(jiān)管部門難以掌握相關交易以及風險狀況。而且,資金一旦出境,監(jiān)管部門也很難進行有效的跨境監(jiān)管,建立健全跨境監(jiān)管與國際合作機制已迫在眉睫。
(四)場外金融衍生品業(yè)務缺乏透明度
與交易所的場內市場相比,場外市場靈活度高,但透明度低。隨著金融市場的開放,我國場外金融市場將日益呈現分散化的特征,銀行間市場將不能涵蓋場外市場的全部。一些非標準化的金融產品、衍生產品交易將更多地以雙邊的形式達成,或僅在小范圍內流通。這雖然提高了金融市場的效率和穩(wěn)定性,但也在很大程度上使監(jiān)管者對風險到底最終由誰承擔、承擔者是否具備風險管理能力和對市場總體流動性可能產生何種影響缺乏了解,一旦風險鏈條在某處斷裂,可能引發(fā)連鎖反應,危及金融系統(tǒng)穩(wěn)定。
(五)交易系統(tǒng)未全部納入監(jiān)管范圍
目前,國內金融機構使用的多邊交易系統(tǒng)有外匯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統(tǒng)以及彭博、路透交易系統(tǒng)等。其中外匯交易中心交易系統(tǒng)已納入監(jiān)管范圍,但其他交易系統(tǒng)未受到監(jiān)管,市場成員到這些交易平臺交易,不受銀行間市場法律法規(guī)的約束,可能造成不平等競爭和監(jiān)管套利。另外,這些電子交易系統(tǒng)將各個機構和全球市場緊密聯(lián)結成一個網絡,這個網絡極易受一個或多個對手方引發(fā)的一系列沖擊和變化的影響,如果這個網絡游離于監(jiān)管之外,監(jiān)管者就很難及時辨識風險。
三、完善我國場外金融衍生品市場監(jiān)管的對策
完善我國場外金融衍生品市場,必須堅持發(fā)展與監(jiān)管并重的原則,在穩(wěn)步發(fā)展中加強監(jiān)管,以監(jiān)管促進持續(xù)發(fā)展。對我國新生的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監(jiān)管應“以金融穩(wěn)定為目標,以完善市場基礎建設為首要任務,實現內部控制與外部監(jiān)管一體化,推動國內監(jiān)管與國際合作相互協(xié)調,提高行業(yè)自律作用,確保信息披露充分,增強市場透明度”。
(一)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完善監(jiān)管體系
一是從金融監(jiān)管的歷史和發(fā)展趨勢看,政府依法監(jiān)管始終而且仍將繼續(xù)處于核心地位。我國應借鑒英美監(jiān)管模式,逐步建立以政府機構對自律組織進行法律監(jiān)管,自律組織直接監(jiān)管市場,以社會中介組織為補充的外部監(jiān)管體制,最終實現政府監(jiān)管機構和相應自律組織的統(tǒng)一。應成立一個統(tǒng)一的監(jiān)管機構,并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予以保障,避免雙重甚至多頭監(jiān)管,提高監(jiān)管效率。二是為了確立金融衍生品終止凈額制度在我國《企業(yè)破產法》上的有效性和可執(zhí)行性,建議出臺相關立法解釋或司法解釋,承認提前終止條款的有效性;承認“單一協(xié)議”條款在破產法上的有效性;在承認“單一協(xié)議”的前提下,認可衍生品主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對提前終止款項的計算方法和計算標準。三是建議由監(jiān)管部門牽頭,對于存在兩份主協(xié)議的問題,由交易商協(xié)會和外匯交易中心具體負責,由市場成員參與簽訂一個過渡性的協(xié)議,由原來的雙邊協(xié)議逐步過渡到NAMFII多邊框架協(xié)議。
(二)盡快完善市場主體內部控制機制
一要提高市場參與者的風險管理意識,增強對金融市場風險認知的深度與廣度,提高管理者對風險管理的重視程度,培育風險管理文化,增加對風險管理的投入。二要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對管理層、交易人員的管理制度,以及對相關交易的管理辦法。三要從系統(tǒng)控制角度出發(fā),建立獨立的職能部門,對交易業(yè)務進行嚴格的風險審核與管理,并對交易人員進行有效的管理。四要建立場外金融衍生品風險評估和控制體系,并使之起到規(guī)范業(yè)務流程、及時預警風險的作用。
(三)加強監(jiān)管部門間的協(xié)調與合作
一是加強國內監(jiān)管部門間的協(xié)調與合作。由于場外金融衍生品市場是一個跨領域跨行業(yè)的市場,因此必須結合功能監(jiān)管需要實現各個監(jiān)管者之間的協(xié)作,建立一個有效的協(xié)調機制,協(xié)調各個監(jiān)管者的規(guī)則制定和監(jiān)管行動。這樣既可以避免監(jiān)管權的交叉、沖突和監(jiān)管資源的浪費,又可以防止各監(jiān)管機關互相推諉,產生監(jiān)管盲區(qū),還可以促進監(jiān)管規(guī)則的統(tǒng)一,防止監(jiān)管套利。在金融綜合經營迅速發(fā)展的大背景下,這種協(xié)調機制還可以為監(jiān)管部門未來的進一步協(xié)調和融合打下基礎。二是加強國際監(jiān)管部門間的交流與合作。一方面可以實現對越來越多的出境資金的監(jiān)控,另一方面可以借鑒國際上先進的經驗,促進國內市場的發(fā)展。
(四)建立交易報告制度,強化信息披露機制
機構投資者應根據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對衍生交易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循充分披露原則,在相關財務報告中披露金融衍生工具的范圍及性質信息、利率風險信息、信用風險信息以及公允信息。同時,還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創(chuàng)建場外市場交易數據庫,建立定期的報告制度;統(tǒng)一和規(guī)范稅收及會計標準,制定詳細的會計和報表原則,力求和國際慣例接軌;定期披露交易雙方的資產負債情況、風險敞口以及風險管理措施等情況,以便監(jiān)管層掌握足夠的信息。
(五)加強電子化建設,構建統(tǒng)計監(jiān)測系統(tǒng)
一是將我國場外市場現存的彭博、路透等其他系統(tǒng)納入到統(tǒng)一的監(jiān)管范圍中來,防止不平等競爭和監(jiān)管套利的產生。二是推動結算系統(tǒng)聯(lián)通,實現債券跨市場可托管,推動托管結算系統(tǒng)橫向整合,促進場內外市場、批發(fā)和零售市場的融合,確保實現市場的流動性和價格發(fā)現功能。三是構建場外交易統(tǒng)計監(jiān)測系統(tǒng)。一方面,應定期統(tǒng)計場外交易量、交易品種、類型的基本情況,并據此分析出一些趨勢性的結果。另一方面,要建立風險預警動態(tài)監(jiān)控功能,通過一些預警監(jiān)測指標發(fā)現可疑交易和異常趨勢,從而有針對性地實施全程、動態(tài)、實時監(jiān)控,并適時采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
參考文獻:
[1]張玉紅,霍天翔,馮宗憲.場外金融衍生品市場發(fā)展探析[J].上海金融,2005,(5).
關鍵詞:人民幣;匯率衍生產品;NDF;外匯管理
文章編號:1003-4625(2009)12-0031-06
中圖分類號:F830.72
文獻標識碼:A
近年來,隨著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穩(wěn)步推進和人民幣國際化趨勢的逐漸顯現,人民幣匯率衍生品市場的發(fā)展備受相關各方關注。與此同時,境外人民幣外匯衍生品市場影響力的擴大,引起了部分人士對我國人民幣匯率定價權旁落的擔憂。為此,本文首先將分別分析境內外人民幣外匯衍生品市場的制度安排及發(fā)展狀況,并比較其異同,進而探討境內外市場之間的聯(lián)動性,最后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一、境外人民幣匯率衍生品市場發(fā)展狀況
目前,境外人民幣匯率衍生品市場均屬于NDF交易,其存在的原因在于人民幣的不可自由兌換以及相應的外匯管制。對投資者而言,人民幣NDF具備以下優(yōu)點:無本金交割,可避免動用大筆資金,降低交割風險和費用;減少了開立本地賬戶的成本;在免受中國政府管制的情況下,為在中國的投資提供方便有效的避險工具。
(一)人民幣NDF柜臺交易市場
1996年6月,新加坡首先推出了人民幣NDF,成為人民幣NDF柜臺交易(OTC)市場的發(fā)端。此后,我國香港、臺灣,以及倫敦和紐約等地相繼推出了人民幣NDF交易。目前,人民幣NDF是亞洲六種主要NDF之一,市場主要分布在新加坡和香港。
1 市場主體。
人民幣NDF市場需求方根據交易目的可大致分為兩類:一是套期保值者,主要是跨國公司;二是投機者,主要是對沖基金,它們希望能籍人民幣匯率的變動而獲利。銀行在人民幣NDF市場上扮演雙重角色。一方面,它們充當做市商,是公司或對沖基金的交易對手,可視為供給方;另一方面,它們同時也提供部分市場需求,即需要通過交易來調節(jié)和管理自己的頭寸。銀行對人民幣NDF交易設置了一定的限制。例如,香港人民幣NDF的門檻原為50萬美元,但自2005年11月9日起,首批11家香港銀行面向中小企業(yè)和個人客戶推出零售人民幣NDF產品,最低入場門檻為1萬美元。
2 市場規(guī)模。
人民幣NDF只是亞洲NDF市場中的一個交易品種。由于屬于OTC市場,在金融機構間直接詢價成交,沒有相關系統(tǒng),也很少通過經紀商,對于其交易規(guī)模難有精確的統(tǒng)計數據。2004年“新興市場交易協(xié)會(the Trade Association for the Emerging Mar-kets,EMTA)”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2003年人民幣NDF市場總交易規(guī)模約為679億美元,占全球NDF市場的7%左右。2005年7月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后,隨著在岸現貨市場波動趨向加劇,NDF市場交易規(guī)模一度有所放大,2006年平均日交易量達10億美元左右,但自國家外匯局限制大陸地區(qū)機構參與NDF市場后,又顯著下降;2007年人民幣NDF日均交易量進一步增至30億美元左右。
3 定價機制。
人民幣NDF價格主要取決于市場對人民幣未來價值的預期,波動性較大。理論上NDF價格也是基于利差,但由于NDF是純粹的市場化交易,而且人民幣屬于管制貨幣,所以報價中包含較多的非價值因素,投機、情緒對報價的影響大于理論價值。
4 交易品種。
分合約期限看,人民幣NDF合約期限最短為一周,最長可達十年,但以一年期以內合約居多。不同市場參與者對合約期限的偏好有所差異,其中套期保值者以三月期合約為主,而投機者合約期限多在1年內。分幣種看,由于NDF采用柜臺交易(OTC)方式,理論上任何一種可兌換貨幣均可作為交易標的,只要交易雙方同意即可。但實際中,人民幣對美元合約占絕對主導地位。此外,根據人民幣NDF本身的原理,市場還推出了NDS(Non-Deliverable Swap)、NDO(Non-Deliverable Option)等品種,同時推出了許多基于人民幣NDF的結構性金融產品。
(二)人民幣NDF交易所市場
芝加哥商品期貨交易所(CME)于2006年8月推出了人民幣期貨和期權產品,分幣種看,包括對美元、歐元和日元三個品種。事實上,CME人民幣期貨相當于在交易所內交易的標準化NDF產品。最初做市商有匯豐銀行和渣打銀行兩家,但前者在2007年2月因交易較為清淡宣布退出。與OTC市場相比,CME人民幣衍生產品有其顯著的優(yōu)勢。一是公開、公平和匿名的交易環(huán)境;二是交易通過CME電子交易平臺GLOBEX進行,每天24小時可供全球訪問;三是費用標準公開,買賣點差較低;四是采用中央清算(centraI clearing)方式,交易者因此基本無需擔心對手風險(counterparty risk)。
但是,CME人民幣衍生產品也有其局限:一是交易規(guī)模偏小,每月交易量很小,多則2億美元,少則不足千萬美元,遠低于境外NDF和國內市場;此外,交易還缺乏連續(xù)性,部分交易日甚至沒有交易發(fā)生。二是交易品種發(fā)展不均衡,幾乎所有交易都是人民幣對美元期貨交易,2007年全年僅人民幣/美元的期貨合約有成交,主要為3個月以內短期合約;其他幣種產品及期權產品交易基本沒有發(fā)生。導致這種情況的部分原因在于CME對交易規(guī)模和交割日期有較大限制,無論是套期保值者還是投機者為追求交易的靈活性,因此都傾向于OTC市場。
二、境內人民幣匯率衍生品市場發(fā)展狀況
目前,我國境內的匯率衍生品市場分為兩部分:一是銀行間市場,市場主體包括外匯指定銀行、有交易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非金融企業(yè);二是零售市場,包括外匯指定銀行與客戶之間的遠期人民幣結售匯業(yè)務,以及銀行代客理財所開發(fā)的外匯衍生產品。2005年7月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之前,我國境內匯率衍生產品交易以零售市場為主。
(一)銀行間市場的人民幣匯率衍生品
2005年7月21日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后,我國加快了推進人民幣衍生產品業(yè)務的步伐,無論是在交易品種引進方面還是在市場制度建設方面,都取得了顯著的進展(見表1)。
1 市場主體。
根據現有規(guī)定,各類機構只有在提出申請并經相關部門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批準后,才有資格在銀行間市場進行人民幣匯率衍生品交易。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披露的數據顯示,目前有資格的交易主體共有262家,其中,中資和外資機構各占一半,如圖1。
2 市場規(guī)模。
人民幣遠期交易在銀行間市場推出以來,與境外NDF市場相比成交量一直偏小,2007年和2008年成交額分別約為224億美元和180億美元,日均分別約為1億美元和0.8億美元。出現上述情況,需求方面原因,一是“實需原則”限制,即企業(yè)需要證明其衍生品交易是為了對沖經常項目下因貿易而發(fā)生的外匯收支,或是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資本項目收支;二是匯改以來人民幣匯率波動幅度較為有限,導致企業(yè)缺乏通過衍生品來管理匯率風險的動機;三是大多數企業(yè)對匯率衍生品缺乏了解,也欠缺相關操作經驗。供給方面原因在于,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要求,金融機構每天持有的美元頭寸必須大于零,但同時有一個上限;這意味著銀行既不能賣空美元,也不能持有很大的頭寸,從而給衍生品交易施加了很大限制(見表2)。但另一方面,銀行間市場掉期交易發(fā)展較快。2007年和2008年的成交規(guī)模分別約為3150億美元和4350億美元,日均分別為15億美元和20億美元(見表2)。
3 定價機制。
從理論上講,遠期結售匯匯價主要按照利率平價理論進行計算,即:
遠期匯率=即期匯率+(本幣拆借利率-外幣拆借利率)×期限(E-1)
然而,在目前的國內外匯市場上,遠期價格并不反映利率平價。目前各銀行的遠期定價主要參考境外NDF價格,由于當前人民幣利率尚未完全市場化,國際市場對人民幣的升值預期仍較高,1年期NDF的價格較低,而匯改后人民幣升值幅度有限且節(jié)奏較慢,企業(yè)對人民幣升值幅度的預期收窄,導致銀行遠期結售匯的價格與客戶的心理預期差距較大,供求價格難以一致,市場成交困難,遠期結匯價格不理想,遠期結匯成本太高,達不到保值的目的。
必須強調的是,遠期市場可以通過市場情緒溢出、利率平價條件和凈敞口頭寸要求等影響即期匯率。拋補利率平價連接了即期和遠期匯率,遠期匯率的變化會影響特定利差下的即期匯率。當銀行向公司客戶購買美元,導致其在遠期市場持有的美元超過批準的上限時,凈敞口頭寸的要求將銀行被迫在即期市場售出美元。
4 交易品種。
目前,境內人民幣匯率衍生產品僅遠期和掉期兩種。分幣種看,包括人民幣對美元、歐元、日元、港元和英鎊五種,其中對美元交易據估計占95%左右,居于絕對主導地位。分期限看,包括1周、1個月、2個月、3個月、9個月、1年和3年期等品種,其中一年期以內的產品交易較為活躍。
(二)零售市場:外匯指定銀行遠期和掉期業(yè)務
我國人民幣匯率衍生產品零售市場始于1997年中國銀行開辦的遠期結售匯業(yè)務。截至2008年三季度,獲得經營遠期結售匯業(yè)務資格的銀行增加了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yè)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和中信銀行。境內企業(yè)包括外商投資企業(yè)都可向銀行申請辦理遠期結售匯業(yè)務,但申請辦理遠期結售匯業(yè)務的外匯收支必須符合“真實需求原則”,即市場參與者必須提供進出口貿易或其他保值背景的證明文件。2005年7月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之后,央行于同年8月10日《關于加快發(fā)展外匯市場有關問題的通知》,全面取消交易期限的限制,允許由銀行自行確定交易期限和展期的次數。同時,按照審慎監(jiān)管的原則全面擴大遠期結售匯銀行范圍,銀行只要具有即期結售匯業(yè)務和衍生產品交易資格,備案后均可從事遠期結售匯業(yè)務。
遠期結售匯業(yè)務是中國匯率衍生產品中開辦得最早,使用得最多的產品。但長期以來與即期結售匯交易量相比,成交量還很小,平均不足即期市場的5%;但自人民銀行宣布2007年5月21日起人民幣兌美元交易價由3%。擴大至5%以來,遠期履約占即期結售匯比重逐漸上升;2008年以來,隨著人民幣單邊升值的預期減弱,遠期結售匯規(guī)模有所擴大,特別是在下半年,遠期履約占結售匯比重已上升至10%左右(見圖2)。
掉期業(yè)務方面,由于單筆掉期可以分拆成一筆即期交易和一筆遠期交易,并且掉期的期限規(guī)定與企業(yè)收匯或付匯時間的不確定性存在一定矛盾,因而與遠期業(yè)務相比,實際中企業(yè)這方面的需求較低。
(三)商業(yè)銀行代客理財業(yè)務中包含的匯率衍生產品
這部分匯率衍生產品主要發(fā)生在商業(yè)銀行與其客戶之間形成的外匯零售市場上,多為外幣之間的衍生品。由于國內沒有相應的市場,這些交易大多是銀行利用國際外匯市場進行的。
早在1993年,中國銀行就針對個人外匯資產,率先推出了“外匯寶”交易。隨后,中行又在上海率先推出了個人外匯期權產品“兩得寶”和“期權寶”。提供外匯交易產品的銀行也從最早的中行一家擴大到交行、工行、建行、農行、招行等其他中資銀行,產品包括外匯期權和個人遠期外匯等。銀行針對企業(yè)推出的相關業(yè)務包括代客外匯買賣、代客理財業(yè)務和外匯風險管理業(yè)務。據中國外匯交易中心調查,目前全國具有外匯買賣業(yè)務權限的金融機構超過260家,實際經營外匯買賣業(yè)務的有240多家。
銀行對客戶提供的外匯衍生產品品種多樣,發(fā)展速度很快。據統(tǒng)計,12家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共提供了百余種外匯儲存產品。這些外匯產品大多屬于傳統(tǒng)的簡單產品,具有以下特征:均為保本類產品;固定收益;以中短期1到3年的期限為主。
此外,在中國缺乏人民幣與外幣間避險工具、而人民幣與美元的比價比較穩(wěn)定的情況下,外幣之間的衍生產品在一定程度上承擔了為市場主體提供回避非美元主要貨幣的匯率風險的職能。但隨著匯率體制的改革,人民幣與美元的波動會加大,需要開發(fā)人民幣與非美元貨幣的衍生產品來規(guī)避匯率風險。
三、境內外人民幣匯率衍生品市場比較及聯(lián)動性分析
(一)境內外市場聯(lián)動渠道
從現實情況看,境內外人民幣匯率衍生品市場主要通過兩個渠道來相互影響:
一是套利行為。由于境內外市場價格存在差異,具體而言,NDF市場的遠期匯率一直隱含更高的人民幣升值(即NDF市場美元價格低于在岸市場),因此,理論上講,投資者在NDF市場買入美元、賣出人民幣,同時在在岸市場賣出美元、買人人民幣即可獲利。這種套利交易可提高NDF市場的美元價格,但會增加在岸遠期對人民幣升值的壓力。
實際中,我國境內經濟主體一度可以通過部分外匯指定銀行參與境外NDF交易,從而進行套利操作,但2006年10月外匯管理局發(fā)文明確規(guī)定,境內機構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境外人民幣對外匯衍生交易,因此,目前境內企業(yè)除非擁有具有從事衍生品交易資格的海外分支機構,否則從事這種套利交易基本上不可能。再者,我國結售匯綜合頭寸管理規(guī)定不允許存在負頭寸,這也對境內外套利交易構成了很大限制。
二是市場預期。如前所述,境內外人民幣匯率衍生產品在定價方面均存在缺陷,難以成為基準。一方面,NDF市場合同反映的是協(xié)議遠期匯率與結算日實際即期匯率的差異,且無需持有人民幣,故其定價不一定反映金融基本面(如人民幣和美元利差);另
一方面,在岸遠期工具盡管是可交割的,以協(xié)議貨幣的全額本金進行結算,故其貼水/升水可以根據國內外資產的回報率確定,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資本管制和不完善的利率結構的限制。因此,實際中交易各方在作出價格預期時往往同時參照兩個市場,這使得境內外市場在一定程度上產生聯(lián)動。
在套利行為實際上不可行,境內外市場聯(lián)動主要依賴市場預期的情況下,有專家和學者從國家金融安全的角度出發(fā),擔心人民幣匯率在定價方面會被境外市場主導;CME推出人民幣期貨和期權之后,這種憂慮似乎有加劇之勢。下文將從定價的有效性和聯(lián)動性兩個角度,對此予以回答。
(二)境內外市場定價有效性實證分析
理論上講,若遠期市場定價有效,則其應是合約到期日即期市場匯價的無偏和有效估計。據此,我們可以利用方差分析對境內外人民幣衍生品市場定價的有效性進行比較,具體思路為:計算境內遠期市場、境外NDF柜臺交易市場和CME人民幣期貨的日收盤價與合約到期日即期市場匯率之間的價差,價差的均值越小說明遠期價格對到期日即期價格的擬合程度越高,定價的準確性越高;價差的標準差越小說明定價的波動性越低,遠期價格對到期日價格的反映越穩(wěn)定;在市場充分有效的情況下,價差的均值應趨向于零。
樣本方面,我們慎重選取2006年8月29日至2008年6月30日境內遠期市場、境外NDF柜臺交易市場和CME市場人民幣對美元3月期合約收盤價;若某一交易日三者中有任何一者無報價則予以剔除,這樣得398個觀測值。方差分析結果如下表。
由表3可見,三個市場價差的標準差較為接近,其中境內DF市場最小,說明在價格穩(wěn)定性方面,三者差別不大。但同時,境外NDF柜臺交易市場價差的均值遠小于其他兩者,說明它更準確地反映了人民幣匯率的走勢。其原因是,這部分市場形成較早,參與者最為廣泛,市場開放度和自由度高,對信息的反映較為靈敏。對比之下,CME市場參與者稀少,交易缺乏連續(xù)性,因而價格的穩(wěn)定性和準確性最差。
(三)境內外市場聯(lián)動性實證分析
關于人民幣NDF,Hung-Gay、Fung等(2004)最早進行了定量研究,他們采用升貼水的大小度量折價程度,分析表明在2002年11月13日以后人民幣NDF是折價的,人民幣面臨巨大的升值壓力。在國內,任兆章、寧忠忠(2005)通過對人民幣匯率預期與人民幣NDF匯率的實證研究發(fā)現,人民幣NDF匯率能較好地反映國際金融市場對人民幣匯率的預期,且此類預期與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之間存在長期的均衡關系,即人民幣NDF匯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幣匯率的真實價值。潘成夫(2006)對外匯黑市與NDF市場的人民幣匯率實證分析的結果表明,NDF市場與外匯黑市一定程度上仍是分割的不同市場,二者短期內的聯(lián)動關系并不是非常密切。但上述研究的缺陷在于,其采用數據主要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之前,并且沒有觸及境內外市場在人民幣匯率定價中誰占主導的問題。對此,本文擬采用格蘭杰(Granger)因果檢驗的方法,試圖予以回答。
1 數據說明。
本文選取2006年8月29日至2008年6月30日境內遠期市場和境外NDF柜臺交易市場人民幣對美元1月、3月和12月期合約收盤價,數據均來源自Bloomberg。期間若一方無交易則予以剔除,這樣兩個時間序列共有446個觀測值。由于CME人民幣衍生品交易不連續(xù),交易規(guī)模小,價格波動性大,故排除出分析范圍。計量分析軟件為Eviews 5.0。
2 單位根檢驗。
用DFW表示境內人民幣對美元遠期報價,NDF表示境外人民幣對美元NDF報價(0TC市場)。為驗證序列是否平穩(wěn),首先用擴展迪基一富勒檢驗(Aug―merited Dickey-Fuller Test)分別對上述兩個時間序列進行單位根檢驗,結果如下表所示。
從檢驗結果(見表4)可以看出,各個期限下的DFW和NDF序列水平檢驗的t統(tǒng)計量均大于10%顯著水平下的臨界值,因而不能拒絕存在單位根的零假設,表明兩個序列是非平穩(wěn)的。但是,各個期限下兩個序列的一階差分檢驗t統(tǒng)計量均小于1%顯著水平下的臨界值,這表明可以在99%的置信水平下拒絕存在單位根的零假設,認為二者的一階差分序列是平穩(wěn)的。因此,可以對一階差分后的平穩(wěn)序列進行格蘭杰(Granger)因果檢驗。
3 格蘭杰(Granger)因果檢驗。
用DDFW和DNDF分別表示對DFW和NDF進行一階差分處理后的平穩(wěn)序列。根據AIC和SC信息量取值最小的原則確定滯后階數為2,然后對DDFW和DNDF進行格蘭杰(Granger)因果檢驗,結果如表5所示。
由上表檢驗結果可以看出,對1月期和12月期合約而言,在1%顯著水平下,境外NDF價格是同期限境內遠期價格的Granger成因,而反之則不成立。對3月期合約而言,在5%顯著水平下,境內人民幣遠期價格和境外NDF價格互為Granger成因;但在1%顯著水平下,境外NDF價格是境內遠期價格的Granger成因,而反之則不成立。這表明,在境內外市場的相互影響中,境外NDF上起主導作用,境內市場的影響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分析原因有兩方面:一方面,境外NDF產品盡管在市場廣度和深度方面占有優(yōu)勢,對信息反應較為靈敏,但也存在制度上的局限,例如其到期結算仍以我國境內公布的中間價為依據,且結算只能用外幣等;另一方面,境內人民幣匯率衍生品市場雖然起步較晚,但隨著改革不斷推進和銀行間市場的逐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日益市場化,影響力也相應不斷擴大。
四、發(fā)展我國人民幣匯率衍生產品市場的思考與建議
境內匯率衍生品市場的發(fā)展長期滯后于涉外經濟,不能滿足境內居民套期保值和投資的合理需要,這是境外人民幣NDF交易擴大的根本原因。要改變這種狀況,我們應多管齊下,繼續(xù)推進相關制度和基礎設施建設,以利于境內人民幣匯率衍生品市場影響力的擴大和提高。
(一)進一步改革外匯管理制度,開發(fā)外匯交易零售市場
第一,進一步完善經常項目管理。允許國內各企業(yè)在外匯指定銀行設立貿易現匯賬戶,賬戶內外匯可以用于進口支付、臨時結匯、進入外匯市場,或進行外匯遠期買賣、期權交易等規(guī)避匯率風險的操作。
第二,放寬商業(yè)銀行對企業(yè)提供交易的外匯保值產品限制。擴大遠期結售匯業(yè)務試點,并在此基礎上全面開辦人民幣/外幣遠期交易和人民幣/外幣掉期交易,并可嘗試開展人民幣/外幣期權交易。
第三,改進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周轉管理。根據外匯供求關系和市場發(fā)展的需要,逐步擴大銀行持有外匯頭寸浮動區(qū)間,提高商業(yè)銀行根據市場供求和匯率預期自主持有外匯頭寸的決定權。對于準備承擔做市義務的商業(yè)銀行,允許在一定范圍內使用自有外匯頭寸參與交易,將風險從主要由中央銀行承擔轉變?yōu)樗惺袌鰠⑴c者分擔。
(二)進一步加強市場基礎建設,發(fā)展銀行間外匯市場
第一,繼續(xù)推進人民幣利率市場化,消除銀行存貸款市場、債券市場、銀行間貨幣市場的分割狀態(tài),實現各利率產品定價市場化,促進貨幣市場形成市場化的各期限的基準利率體系,為遠期匯率合理定價創(chuàng)造條件。
第二,增加交易主體。增加財務公司、保險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入場,并允許各外匯指定銀行分行直接入市交易,并將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納入市場,建立統(tǒng)一的市場規(guī)則,開展公平的市場競爭。
第三,加快推進外匯市場改革與發(fā)展,完善外匯遠期市場發(fā)展基礎。衍生品市場的發(fā)展需要流動性充足的即期市場做支撐,應完善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做市商制度,進一步降低準入門檻擴大外匯市場的交易主體,促進即期外匯市場交易主體的充分競爭,形成即期外匯市場合理的市場化人民幣匯率;豐富外匯市場交易品種,盡快推出外匯期貨、期權等品種,減少市場需求的外流。
(三)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市場監(jiān)管
近年來,全球金融衍生市場發(fā)展很快,衍生產品交易量已經遠遠超過基礎證券市場。因其在對沖風險、發(fā)現價格、降低融資成本、提高市場效率和增強流動性等方面所發(fā)揮的重要作用,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中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還剛剛起步,目前推出的品種中,利率衍生品包括債券遠期和利率掉期,匯率衍生品有外匯遠期和貨幣掉期。國內衍生品運行一年多來,各品種的成交量逐步增加,市場成員的關注程度日益增強,其作用也在迅速擴大。當然,受多方因素影響,現存問題也很多。比如債券遠期,在很大程度上還僅僅是一種融資工具或者說持有的手段。而利率掉期的進一步發(fā)展,則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參與者同質性強、基準利率體系尚不完善、掉期空間相對狹窄、對沖掉期組合的機制和渠道不暢通、掉期成本過高等因素。在匯率衍生品市場,人民幣外匯遠期交易規(guī)模很小,僅及境外市場的十分之一,雖說在定價權的爭奪上已經開始發(fā)揮作用,但終因力量對比懸殊,還難以說掌控著主動權。貨幣掉期方面,貨幣當局與商業(yè)銀行之間的交易有所增加,而商業(yè)機構之間的交易規(guī)模則有限??傮w看來,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真正發(fā)展壯大的路途尚遠。鑒于其自身所具有的深遠意義與重要影響,如何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推進衍生品市場的發(fā)展,是各方普遍關心的問題。
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場新動向
國際清算銀行(BIS)數據顯示,截至2006年6月末,全球場外衍生合約名義存量達369.9萬億美元,較2005年底增長24%。其中,利率衍生品規(guī)模最大,為262.3萬億美元,占比70%;外匯衍生品次之,為38.1萬億美元,占比10.2%;排名第三的是信用違約掉期(CDSs),規(guī)模20.4萬億美元;股票聯(lián)結和商品衍生品規(guī)模分別為6.8萬億美元和6.4萬億美元,分列第四和第五(見圖1)。
從增長速度看,信用違約掉期增幅最大,名義余額增長了46%;利率衍生品次之,增幅24%;匯率衍生品增長了22%,排名第三;股票和商品衍生品合約則分別增長了17%和18%,分列第四和第五。比較而言,按照目前的發(fā)展勢頭,CDSs的規(guī)模極有可能在未來幾年內取代外匯衍生品,在場外衍生品市場中占據第二把交椅(見圖2)。
從品種看,利率衍生品中掉期比重最大,為207.3萬億美元,占比79%;匯率衍生品中則是遠期最多,規(guī)模為19.4萬億美元,占比50.9%。比較其期限結構,利率衍生品期限較為均衡,1年以內、1~5年和5年以上的規(guī)模分別為90.6萬億元、101.8萬億元和69.9萬億元,占比分別為34.5%、38.8%和26.7%;匯率衍生品則是1年期以內的品種占據絕對優(yōu)勢,為29.6萬億美元,占比77.6%。
總體來看,近年來全球持續(xù)的有節(jié)制的加息以及外匯市場的頻繁波動,是造成利率衍生品和匯率衍生品加速增長的主要原因。全球利率的變化和外匯市場的波動性,未來仍會較大,基于此,對利率和外匯衍生品的需求將日益增多。從中國的情況看,國際收支的不平衡、本幣與外匯市場流動性的變化、匯率制度改革的特殊性、貨幣政策作用的發(fā)揮及其限制條件、與全球經濟和金融的日益融合等因素,將導致對利率與外匯衍生品的需求越來越多。所以,加快利率與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發(fā)展,勢在必行。
結構性問題制約債券遠期市場發(fā)展
中國的債券遠期交易市場始于2005年6月15日,并于當年實現交易規(guī)模354億元。2006年,成交量有所擴大,達到658億元。當然,運行中也發(fā)現很多問題,比如債券遠期交易的真實性差,參考意義有限,與避險功能相比,其融資功能反而更強,多少有些偏離其原本的作用。究其根源,結構性問題是主因。
交易規(guī)模與品種結構
2006年,債券遠期交易的規(guī)模較2005年增長的幅度高達271.3%。如果扣除2005年實際交易天數僅占2006年一半的因素,則交易量的增加遠未如此顯著。就交易的品種分布而言,7天品種增幅最大,為863%,21天品種次之,為626%,1年期品種與14天品種分列第三、第四,增幅分別為348%和132%。2005年遠期交易品種為11個,至2006年減少至8個,而且交易呈現出向兩端即1年期品種和21天以內品種集中的特點(見表1)。
交易者結構
債券遠期交易的參與者主要包括商業(yè)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證券公司三類。2006年,這三類機構的交易量合計為1293億元,占整個市場的比重高達98%(見表2)。
作為交易標的的券種結構
債券遠期交易的主力券種為國債,2006年交易量318億元,占比48%;短期融資券交易量163億元,占比25%;排名第三的為央行票據,規(guī)模126億元,占比19%;金融債券和企業(yè)債券分別排在第四和第五,交易量分別為40億元和12億元。雖然國債的遠期交易量仍然排名第一,但因短期融資券和央行票據的異軍突起,對國債所做的遠期交易所占的比重較2005年的74%卻已大大下降了,這實際上體現了2006年遠期交易券種短期化的特點。
現存的問題
債券遠期交易推出至今已有一年半時間。雖然交易量在增加,投資者結構更加豐富、均衡,交易券種分布也較前廣泛,但透過實際的交易內容看,仍有相當多的問題存在。
遠期交易名實不完全相符。投資人參與遠期交易,其首要目的是規(guī)避利率風險。但現實的情況是,相當多數量的遠期交易實際上被用作短期融資的工具:因臨時頭寸不足,投資機構委托第三方持有,待資金到位后再行購入。市場上融通資金的方式有很多,但遠期交易因具備一定便利,所以被廣泛加以利用,扭曲了其原本的功能。
遠期交易定價異常,難以發(fā)揮價格發(fā)現功能,也無助于利率市場化目標的實現。債券遠期交易經常出現異常定價的情況。以2006年1月11日的一筆交易為例,在市場相對平穩(wěn)的條件下,存續(xù)期僅2.44年的010005國債的收益率意外大幅提升,在短短7天時間里,竟然由1.85%升至3.7%。這筆交易相當離譜,而類似離譜的交易并不少見,凸現出藉遠期交易進行價格發(fā)現的現實窘境。
遠期交易穩(wěn)定性非常差,突出表現在成交量的變化上。比如,2006年全年債券遠期交易量為659億元,但在當年1月11日一天,交易量竟高達259億元,占全年交易量的比重超過30%,且價格遠遠偏離市場的真實交易水平。這種結果根本無法引領市場預期,表明市場還相當稚嫩,離真正的成熟相距甚遠。
上述問題遠非短期內所能改變。債券市場流動性不足,品種結構不夠均衡、合理,參與機構的交易方式單調,投資人避險意識偏弱,會計核算制度不健全,在相當程度上都是導致問題產生的根源。
利率互換功能漸顯
中國的利率互換試點始于2006年2月9日。利率互換只相互交換利息支付條件,其本金的載體可以是債券,也可以是銀行貸款。筆者看來,利率互換名義上交換的是利息支付條件,但實際上交換的是不同的利率預期和比較優(yōu)勢。試點當年,成交金額達到340億元,一批機構通過遠期和互換達到了避險的目的,幾家主要的報價機構也經受了考驗和鍛煉,并初步形成了中國的人民幣互換利率曲線。當然,也存在諸如缺乏差異性需求,對沖掉期組合的機制和渠道不暢通等一系列問題。以當前的情況看,利率互換的重要性遠在其他利率衍生品之上,從2007年一季度交易規(guī)模的迅速增長和品種的日見豐富看,其在價格發(fā)現和對沖風險等方面的功能在逐漸增強,需要引起充分的重視。
參考利率選擇
目前,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浮動端的參考利率主要有兩種類型,即7天回購利率(R007)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銀行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2006年,整個市場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量合計340億元,其中,以7天回購利率為參考利率的部分184億元,占比54.1%,以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參考利率的141億元,占比41.5%,二者處于相對均衡的狀態(tài),由此可見市場對于這兩種參考利率均有需求。
交易期限分布
從期限分布看,2006年共有11個品種的利率互換有交易,其中,成交量最大的為5年期品種,規(guī)模148億元,占市場總量的43.6%;3年期品種成交量67.8億元,占比20%;10年期品種排名第三,規(guī)模55億元,占比16%;1年期品種排名第四,成交量28.8億元,占比8%??傮w來說,3年、5年和10年三個品種成交量占整個市場的比重高達80%,充分體現出互換交易的長期化特點(見圖3)。
利率掉期曲線變化
掉期利率曲線自2006年5月開始,漸具參照性。掉期利率曲線較好地反映了當年的利率預期變化,并與債券現貨市場“兩起兩落”的震蕩走勢特點相吻合:掉期利率8月份之前先是大幅提升,隨后回落,長端回落幅度大于短端;至11月份,又開始上升,短端上升幅度大于長端(見圖4)。
從各品種掉期利率全年的走勢,也能夠大致反映現貨利率期限結構的水平位置、彎曲度和傾斜度的動態(tài)變化。比如在掉期市場,2006年短期利率上升幅度最大,與長期利率的期限差大大縮小,長期掉期利率走平,短期掉期利率提高,二者之間的利差由年初的110個BP下降至年底的51.5個BP,顯示出水平位置大幅提高,而傾斜度則顯著縮?。ㄒ妶D5)。
現存的問題及解決建議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短短一年多的時間里,利率掉期逐漸被市場所關注,掉期利率曲線已經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利率預期,并與債券現貨市場走勢相吻合。當然,問題也很多,突出的包括相當多機構受準入限制,難以參與,導致利率互換推出后,市場成交還不夠活躍;成交的期限結構不平衡,5年期產品占據絕對份額;因缺少對沖機制,少數報價機構在對沖其掉期組合上較為吃力,并導致掉期成本過高;等等。這體現出對于新的衍生工具,各方有一個熟悉、準備和適應的過程,同時也表明,進一步推進利率互換市場的發(fā)展,尚有很多工作要做。
擴大市場需求,增加差異性。根據現行規(guī)定,可以開展互換的是兩類主體,即獲得衍生產品交易資格的商業(yè)銀行和其存貸款客戶。迄今為止,在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備案的機構有52家,其中48家為銀行,4家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而數量眾多的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和其他類別機構均被排除在外。參與主體受限,有利于在互換業(yè)務開展初期控制風險。但因參與機構的比較優(yōu)勢與資產配置同質性強,且缺少不同預期,導致互換市場在發(fā)展初期,流動性會受到影響,對沖功能也難以有效發(fā)揮。
解決掉期成本過高問題。通過目前幾家利率互換的主要報價機構的努力,掉期利率在市場上形成了一定的參照基準,但因條件限制,報價還相對保守,導致掉期成本過高。比如,有企業(yè)希望通過利率互換將其浮動利率債務成本固化,但按照現行互換報價,企業(yè)向報價行支付的固定成本,遠遠高于其直接發(fā)行固定利率債券所應支付的利息,導致掉期價值為零。掉期交易缺少空間,直接限制了銀行與企業(yè)之間的交易。長此以往,在有價值的若干領域,難免會出現有價無市的尷尬局面。
改變債券現貨收益率曲線基準缺失問題。利率互換的定價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債券現貨的定價實現的。由于市場分割,基準債券流動性偏弱,且多種交易方式混雜,目前還沒有形成一條市場成員能夠普遍接受的完整、權威的現貨基準收益率曲線?;鶞实娜笔В瑢τ诨Q交易的定價形成制約。
解決互換交易浮動端的利率基準問題。作為浮動產品基準之一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管制利率,且少有變化,與市場利率有時會有較大偏差。成交量最大的隔夜回購利率和7天回購利率市場參照性雖強,但期限相對較短,與利率互換的期限很難搭配。新的貨幣市場基準利率SHIBOR系報價利率推出時間尚短,被市場認識與普遍接受需要一個過程。各類基準均有短長,往往對應著不同的掉期標的,但基準過多,也會造成一定混亂。所以,盡快建立起參照性強的基準利率體系顯得非常重要。
逐漸開發(fā)新的掉期形式。目前利率互換的形式僅限于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的互換,對于不同基準的浮動利率之間的互換并未涉及。固定與浮動利率的互換其價值固然很大,但如前所述的浮動端基準分散,以及固定產品與浮動產品經常走勢趨同的現狀,客觀上對浮動對浮動的互換方式提出需求。在條件具備時,此掉期方式也可適時推出。
市場基礎設施的建設與完善。突出的包括利率互換主協(xié)議缺失、交易系統(tǒng)的設計與使用以及會計處理等幾個方面。利率互換主協(xié)議的缺失,因不利于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對于交易會產生一定制約?;Q交易目前還不能利用全國銀行間同業(yè)中心的交易系統(tǒng),雖體現出一定的前瞻性,但影響交易的渠道和交易的便利。另外,對于互換交易的會計處理,也需要完善。
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市場;金融創(chuàng)新
金融衍生品是上世紀80年代金融浪潮中興起的一種金融創(chuàng)新,它的迅速發(fā)展使之成為國際金融市場上重要的交易品種。隨著我國加入WTO后市場的進一步開放,金融業(yè)也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開放程度,我國的金融機構隨著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面臨更加嚴峻的金融風險。金融衍生品的高風險性是金融市場變得更加脆弱。在競爭壓力和風險增加的基礎上,促進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健康發(fā)展,進一步推動金融創(chuàng)新成為我國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發(fā)展的必然選擇。
1.金融衍生品
金融衍生品的概念和特征。金融衍生品至今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定義,從字面看,可以理解為,金融衍生品就是在如銀行信貸、債券、股票等基礎性金融產品的前提存下衍生出來的新的金融產品,主要包括遠期外幣或人民幣外匯交易、期貨交易和外幣掉價交易等。無論那一種金融衍生品,都具有以下特征:
虛擬性。金融衍生品的本事是沒有價值的,它只是一種獲得收益的憑證,它的價值由標的的資產價格決定,具有相對獨立性。
杠桿性。保證金制度是金融衍生品交易共同采用的制度。金融衍生品市場在交易中,雙方都要繳納一定的保證金。交納保證金后可以進行交易。所以這種交易具有杠桿效應。保證金和多少和杠桿效應成反比,而風險和杠桿效應成正比。
風險性。由于其高杠桿性是風險集中。衍生品的虛擬性和未來的不可預知性使它的風險性增強。
契約性。金融衍生品是雙方對未來交易的約定,該合約對交易者的未來權利和義務有明確性,并具有法律效力。
我國金融衍生品的發(fā)展歷史。我國的金融衍生品起步較晚,真正開始發(fā)展是從1992年上海推出的外匯期貨開始。此后我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上先后出現了國債期貨、股指期貨等交易種類。20世紀末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達到瘋狂程度。但由于畸形的市場發(fā)展造成了1995年的327國債期貨事件,我國爆發(fā)了第一個金融地震。
進入21世紀以來,由于我國對外開放程度提高,我國金融衍生品又有了新的發(fā)展契機。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于2005年初步建立起來。到2009年,我國期貨市場成交金額接近百萬億,金融衍生品交易發(fā)展迅速。
2.我國金融衍生品在發(fā)展中存在的問題
金融衍生品自身固有缺陷。我國金融衍生品品種不足:國的金融衍生品在發(fā)展中存在的問題首先體現在衍生品品種不足上。特別是和國家金融衍生品豐富多樣的種類相比,更顯得品種少,同質性高。
國際金融市場上的金融衍生品包括期貨、匯率、股票期權、利率遠期合約等等。我國國內金融市場的品種和數量不多。例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只有可轉換債券和權證兩種金融衍生品。品種不足阻礙了我國金融衍生品的;領域擴展和投資規(guī)模擴大。人民幣衍生市場不夠活躍,衍生品的參與者不夠廣泛,制約了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發(fā)展。
我國金融衍生品在設計方面存在缺陷:金融衍生品在設計上的不合理導致了在實際應用中出現了多種產品但沒有轉移風險反而使風險擴大的情況。這是由于金融衍生品的特點決定的。我國金融衍生品在金融市場的同質性較高也是由于產品設計不合理造成的。以外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相比較,我國為客戶定做的衍生品在設計水平上有很大差距。國內各個金融機構推出的產品也具有高同質性。產品設計的不合理是由于我國缺乏金融創(chuàng)新的能力,缺乏自主研發(fā)能力。
金融衍生品監(jiān)管方面存在缺陷:衍生品的監(jiān)管主體分散。理論上說,金融衍生品的監(jiān)管應該是由政府、行業(yè)協(xié)會和交易所三者共同建立的三級監(jiān)管系統(tǒng)。但是我國由于剛開始設立衍生品市場時就沒有明確監(jiān)管部門的責任,所以知道現在沒有形成一個健全的監(jiān)管體系。各個金融機構都從自身較大出發(fā)對金融衍生品進行管理,監(jiān)管主體的分散性導致了政策方法的不協(xié)調、不穩(wěn)定導致監(jiān)管效率低下。
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體系不完備:法律是監(jiān)督的基礎。目前我國在金融衍生品上的立法相對滯后。首先,從發(fā)展歷史來看,目前與金融衍生品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都是各個監(jiān)管機構根據具體的金融衍生品制定的,缺乏統(tǒng)一的監(jiān)管法規(guī)來進行完善。金融衍生品的跨領域性風險使得在出現具體問題使缺乏對應的法律保障。其次,在目前存在的法律法規(guī)中,限制性條文居多,鼓勵性法律教教,雖然這些限制性法令在防止金融風險的擴大蔓延有積極作用,但是也制約了衍生品市場的擴大和發(fā)展。
金融衍生品市場中存在的問題。市場均衡價格缺失:我國的金融市場目前還芻議初級階段。大多是金融衍生品的價格和市場均衡價格相差很大。金融衍生品的價格與基礎性金融產品的價格有密切聯(lián)系、我國對金融價格和外匯管制很嚴,所以國家政策很大程度上主導了金融衍生品的價格。而且人民幣在目前資本項目下無法實現自由兌換,導致了衍生品的價格不是有市場控制的價格。兩者之間的差價成為投機者的爭奪關鍵,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風險。
信息披露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不夠:對于參與者來說,準確的信息是做出正確判斷的前提。因此,金融市場必須具備一個和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我國現在的信息披露缺乏公開性和透明度。不能夠真實地反映金融衍生品市場的情況。所以無法使投資者對市場做出理性的判斷和預期,對我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發(fā)展起了負面作用。而且,信息的透明和公開可以減少投資者的投資風險。如果錯誤的信息導致對預期的錯誤判斷會導致嚴重的損失甚至危害到國家的金融體系。
在離岸人民幣市場,目前多家境外交易所相繼推出人民幣期貨產品,芝加哥商業(yè)交易所(CME)、香港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等6家交易所已經推出了人民幣外匯期貨,此外洲際交易所(ICE)、臺灣期貨交易所、莫斯科交易所等也在積極準備推出人民幣期貨產品。2014年全年,美元兌離岸人民幣(USD/CNH)期貨全市場總計成交232萬手,成交額為232億美元,截至12月31日,全市場持倉約1.3萬手,持倉額13億美元。從成交量來看,香港交易所2014年的市場份額居于首位(57%),其次為新加坡(41%),CME第三(2%),從持倉量來看,香港市場的優(yōu)勢更加明顯(77%)。目前,離岸人民幣外匯期貨市場交易總量和持倉總量已初具規(guī)模,考慮到境外各大交易所紛紛推出人民幣外匯期貨產品,未來離岸人民幣外匯期貨市場流動性和規(guī)模將進一步擴大,從而對我國人民幣匯率定價構成重大影響,對我國的金融穩(wěn)定性也將產生一定的影響。
在此背景下,加快國內金融期貨市場的發(fā)展,上市更多金融期貨產品,對于維護國家的金融安全,謀取有利的國際競爭地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目前看來,我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發(fā)展較境外成熟市場相比仍有較大差距,主要體現在如下三個方面:
一是境內的金融衍生品品種過少,無法滿足投資者日漸增多的多樣性風險管理需求??v觀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場發(fā)展歷史,國際一流的交易所都上市了門類豐富、品種多樣的衍生品。我國目前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但是境內場內的金融衍生品的數量還非常有限,只有滬深300股指期貨和5年期國債期貨,市場深度也有待進一步提升,與我國在國際上的經濟地位極不相稱,不利于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
二是境內衍生品市場的開放程度低。境外市場對A股衍生品的需求很大,目前本土市場除QFII外,境外投資者還沒有其他的參與途徑,即使是QFII,其交易量的市場份額也很低。
三是規(guī)則體系有待進一步優(yōu)化。境內市場起步晚、基礎薄弱,很多規(guī)則制度與國際通行做法相去甚遠,為積極應對海外交易所的競爭,充分發(fā)揮金融期貨支持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作用,需要不斷優(yōu)化制度規(guī)則體系,持續(xù)提高國際競爭能力。
綜上所述,境內產品少、基礎薄弱與境外需求大、競爭激烈形成了鮮明的矛盾,這給境內市場流動性“外流”構成了巨大壓力,本土定價權也有旁落的風險。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首先,放松審批管制,加快本土市場產品上市的步伐。通過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不斷放松管制,加快境內市場股指類、利率類和外匯類產品的上市步伐,不僅可以滿足市場參與者多樣性的避險需求,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的多層次發(fā)展,同時有利于增強我國經濟的抗風險能力,維護國家的金融安全。
關鍵詞:衍生金融工具;人民幣期貨;人民幣NDF市場
中圖分類號:F830.9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8)14-0000-03
一、引言
衍生金融工具是由現代經濟活動需要創(chuàng)造出的新型金融產品,是指其價值依賴于其他金融資產(稱作“標的物”)的一類金融產品。最主要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期貨合約、遠期合約、期權合約和互換合約,除此之外,還有大量在這四種工具基礎上產生的復雜衍生工具。
在現代經濟生活中,衍生金融工具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中國作為世界上最為重要的經濟體之一,與衍生金融工具的聯(lián)系也是越來越緊密。其中有一類衍生金融工具,是在中國大陸以外的市場上市,以中國資產作為其標的物,這類金融工具的數量雖然不多,但卻對我國的經濟發(fā)展有著不容忽視的影響。本文就試圖通過對芝加哥交易所的人民幣期貨的解讀,來分析這些影響。
二、CME人民幣期貨
2006年8月28日,芝加哥交易所(CME)正式推出人民幣期貨和期貨期權。CME的人民幣期貨產品包括對美元、日元、歐元三種。每周交易時間為美國中部時間周日下午5:00至周五下午4:00,每天下午5:00開市,次日下午4:00休市,交易23個小時。由于時差和美國實行夏時制,換算為北京時間,每周交易從周一持續(xù)到周六,夏季為上午6:00至次日上午5:00,冬季為上午7:00至次日上午6:00。任何時點上可供交易的合約為將于未來連續(xù)13個日歷月份以及此后的2個季度周期月份到期的15份合約。
合約規(guī)模:100萬人民幣。屬于金額較大的合約,可見CME人民幣期貨所針對的投資主體主要是機構投資者。
報價方式:與其他貨幣期貨一樣,人民幣期貨采取一單位人民幣折合多少美元的報價方式,如$0.12536/RMB。
最后交易日:合約到期月中第3個周三的倒數第2個營業(yè)日。
最小價格波幅:$0.00001/RMB。每份合約最小價格波幅為10美元。
交割方式:現金交割。交割當天按照中國人民銀行于合約最后交易日下午5:00(北京時間)公布的匯率進行結算。
每日最大價格波動限制:單向期貨交易,每份合約的最大波動限制為±600美元;對套利期貨交易而言,每份合約的最大波動限制為±100美元。
頭寸限制:持有不同月份到期的期貨合約凈多頭或凈空頭超過6 000份,必須及時向交易所提供能夠說明頭寸性質的信息;對于當月到期的期貨合約,到期前一周內持有的頭寸不得超過2 000份。
三、境外人民幣NDF遠期交易市場和國內銀行間遠期市場
當前,經營人民幣遠期交易品種的市場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境外無本金交割市場,包括新加坡、中國香港的遠期市場以及芝加哥交易所交易的人民幣期貨期權等,屬于離岸市場,其參與者主要是花旗、匯豐、渣打等國際性金融機構,也包括一些跨國公司;另一類是國內銀行間遠期市場及柜臺遠期結售匯市場,參與者主要是境內外金融機構。
境外無本金交割遠期市場的產生源于規(guī)避外匯管制的需要,為新興市場國家的貨幣提供避險工具。交易品種是新興市場國家貨幣的無本金交割遠期(Non-deliverable Forward,NDF)。本質上無本金交割遠期(NDF)是一種遠期交易品種,其主要特點是到期無須交割本金,一般以可兌換貨幣結算差價。人民幣NDF市場于20世紀90年代中期在香港和新加坡產生,形成初期發(fā)展較為緩慢,交易也不活躍。亞洲金融危機期間及以后一段時間,人民幣面臨巨大的貶值壓力,人民幣NDF市場進入發(fā)展期。近年來,人民幣升值呼聲此起彼伏,NDF市場的交易日漸活躍,參與者隊伍不斷擴大,除原有的國際大銀行外,還吸引了對沖基金等大量機構投資者。據國際清算銀行(BIS)估計,2004年人民幣NDF日均成交量已經達5億美元,在亞洲6種主要NDF中排名第三。
國內遠期市場是另一個人民幣遠期交易市場。1997年1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人民幣遠期結售匯業(yè)務暫行辦法》,為推出人民幣遠期業(yè)務掃清了障礙,并提供了必要的監(jiān)管依據。兩個多月后,中國銀行成為境內第一家可以開辦外匯遠期結售匯業(yè)務的試點銀行。然而,此后數年內人民幣遠期結售匯業(yè)務發(fā)展緩慢。截至2005年初,國內共有7家銀行(包括4家國有商業(yè)銀行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中信實業(yè)銀行3家股份制商業(yè)銀行,獲準開辦此項業(yè)務。2005年8月15日,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正式推出銀行間遠期外匯交易品種。作為匯率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銀行間外匯市場為銀行規(guī)避外匯風險提供了必要的工具。銀行間外匯市場成立之初交易清淡,但這一市場之后發(fā)展迅速,截至2006年8月31日,共有72家中外資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獲準進行銀行間遠期外匯交易,除國有商業(yè)銀行,股份制商業(yè)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外,還包括花旗銀行、匯豐銀行、德意志銀行、摩根大通等一系列國際知名大銀行。但由于過去長期實行相對固定的匯率制度,遠期結售匯的業(yè)務交易量還是一直很小,2005年全國人民幣遠期結售匯凈額為184億元。
四、CME交易現狀和未來影響分析
目前,CME人民幣的期貨產品交易并不活躍,交易量遠遠小于香港、新加坡等地NDF市場,影響力也極為有限,并沒有像2006年輿論猜測的對國內人民幣定價權產生重大影響。我們認為CME目前發(fā)展較緩的原因主要有二:首先,人民幣期貨作為新興的貨幣期貨產品,得到市場認可尚需一定時間。其次,人民幣仍屬于受管制貨幣,其匯率的價格變動包括了太多非市場因素(如政府干預)的影響,可能會使投機者面臨較大的風險。然而,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盡管美國的人民幣離岸市場并沒有完全建立起來,但憑借CME的豐富經驗以及外匯期貨這種場內市場的高透明度和高信用度,隨著人民幣匯率市場化程度的提高,這個市場一旦形成,其規(guī)模是相當驚人的,中國外匯市場極有可能會受到影響。有分析甚至認為,隨著CME推出人民幣期貨,我國可能已經喪失了推出人民幣期貨期權的最好時機,人民幣匯率定價主導權將來極有可能決定于境外而非境內。對此,我們認為現在作此判斷仍為時過早。必須看到,人民幣現在還不是完全自由兌換貨幣,境內和境外市場仍處于分割狀態(tài),境內的人民幣外匯交易仍占實際外匯供求的絕大部分,在這些交易被允許參加境外人民幣衍生產品交易之前,境外人民幣衍生市場無論如何都不完整。目前,人民幣匯率定價主導權仍主要體現在對即期匯率的控制上,例如,無論是境外人民幣NDF還是CME的人民幣期貨,其使用的清算價格必須依據境內即期匯率確定,可見境內即期市場的影響力目前仍是起決定性作用的。但是,人民幣匯率定價的主導權旁落的擔憂并非杞人憂天,隨著人民幣自由兌換的進程逐步推進,以及CME人民幣期貨期權交易的逐漸擴大,境外遠期匯率對境內即期匯率的影響力將越來越大。由于CME的規(guī)模,影響力以及公開性,透明度等特點,兼具較低的交易費用和較低的買賣點差,中央清算方式,流動性等各種優(yōu)勢,CME極有可能逐漸取代香港、新加坡等地的人民幣NDF市場,成為境外人民幣衍生產品交易的中心。CME的人民幣期貨和期權交易將能夠更加容易地吸引更多的資金:包括目前在新加坡、香港等地的資金,特別是投機性的資金可能在發(fā)生某些特定事件的情況下,參與對人民幣匯率的投機交易,反過來影響我國政府對人民幣匯率的決策判斷。一旦CME成為人民幣衍生工具交易的中心,將使人民幣匯率問題的焦點更加集中,人民幣匯率問題將被進一步放大,對匯率預期產生嚴重影響,并反過來影響進出口和資本流動等實際經濟交易。例如,人民幣升值預期可能由于CME集中交易而放大,或多或少對即期交易產生影響,如中國進出口商會提前收匯結匯而推遲購匯,以及使資本流動加速流入等等。
五、應對CME策略:加快發(fā)展我國外匯衍生品市場
人民幣匯率定價主導權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我國政府對匯率走勢的影響力;二是市場對匯率走勢的影響力。目前,我國政府對人民幣匯率走勢仍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力,但匯率形成機制改革要求人民幣匯率必須更多地取決于市場,應以國內實際的外匯供求和合理的預期為基礎,而不應決定于不能完整反映市場供求的境外NDF市場或是CME的期貨期權市場。人民幣匯率走勢應該更大程度上決定于國內的實際外匯供求以及對匯率的理性預期,取決于基本經濟因素的變化,而不應是境外對人民幣匯率的非理性預期或是投機活動。因此,當前更加緊迫的任務是發(fā)展和完善境內外匯市場,更好地使境內實際的外匯供求以及匯率預期在市場上得到更好的反映,即使一旦放開資本管制,國內需求不會轉求境外的NDF市場或是CME,這才是掌握人民幣匯率定價主導權的關鍵。而通過成熟的外匯衍生品市場可以為穩(wěn)定我國經濟、促進國際經濟活動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通過外匯衍生品交易,使從事國際貿易的企業(yè)消除因匯率變動對進出動的影響,促進國際貿易發(fā)展;通過外匯衍生品市場,債務人可將其全部債務頭寸限定在本幣范圍內,借款人和貸款人可以有效回避匯率風險,從而促進本國居民參與境外融資的活動;對于從事跨國業(yè)務的公司而言,外匯衍生品市場在公司管理外匯風險方面也可發(fā)揮重要作用;外匯衍生品市場還能拓展投資渠道,這將有利于優(yōu)化投資組合、改進資產的風險/收益結構。
而且目前我國尚存的資本賬戶管制并不構成對發(fā)展外匯衍生品市場的實質性制約。從國際經驗看,墨西哥、巴西、俄羅斯和印度等國家也都是在對資本項目管制的條件下,建立和發(fā)展了外匯衍生產品市場。以巴西為例。盡管巴西實行了資本管制,但巴西商品期貨交易所中雷亞爾/美元期貨的交易量卻超過了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中相同產品的交易量。
更為重要的是,外匯衍生品市場的發(fā)展與資本項目開放之間存在著一種互動關系:在資本流動管制可控的條件下,建立和發(fā)展外匯衍生品市場,可以為資本項目開放創(chuàng)造更有利的條件;同時,放松對資本項目的管制,也可以進一步推動外匯衍生品市場的深化和廣化。
盡管如上所述建立外匯期貨市場可以帶來一系列好處,但是我們應該清醒地意識到,我國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市場正處于發(fā)展初期,現階段外匯交易應以風險防范為主,更加實際的做法是穩(wěn)步的漸進的建立外匯期貨市場,不可操之過急,大致可按照以下的原則逐步操作:一是外匯期貨交易的監(jiān)管應由中央銀行負責,可以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或中金所推出人民幣外匯期貨交易。二是對人民幣外匯期貨交易的市場準入可以采取逐步放寬的做法,以避免出現過度的投機:初期只允許外匯指定銀行和少數期貨經紀公司之間進行期貨交易,委托交易最初也可以只允許大機構。三是交易品種為人民幣與外匯之間交易,并以人民幣作保證金,從而可以避免外匯期貨交易與當前外匯管理規(guī)定發(fā)生沖突。在外匯管制條件下,可以限制進行外匯與人民幣的交割,規(guī)定只有在發(fā)生實際外匯收付的情況下,才允許進行實際交割,否則只能進行人民幣保證金的結算。相關的限制應適時放寬,促使期貨交易形成規(guī)模。
境內人民幣外匯期貨交易一旦推出,將能夠逐步取代境外NDF市場和CME成為人民幣匯率的風向標,從而使人民幣遠期匯率的形成基礎和機制更加合理。這種判斷是有事實依據的,例如,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后的一個月內,人民銀行了關于完善外匯市場和開辦掉期業(yè)務的兩個通知,其后一兩周內,境外人民幣NDF報價水平逐漸向國內人民幣即期匯率靠攏,但由于國內遠期結售匯交易并沒有因為這兩個通知變得活躍,境外NDF市場又重新與即期匯率拉開距離。再如,央行與國內銀行首次進行貨幣掉期交易的消息傳入市場后,NDF報價與人民幣的即期匯率也立即大幅收窄。顯然在人民幣匯率問題上,國內市場的實際需求有更大的影響力。境內期貨交易一旦形成規(guī)模,這種影響力將得以更好地體現。
六、結語
除了上面介紹的,目前世界市場上以中國資產為標的的衍生品還有新加坡交易所的新華富時中國A50指數期貨、在中國香港聯(lián)交所上市的新華富時25指數期貨(以新華富時25指數為標的,該指數包括25支紅籌股及H股股票)、香港恒生H股指數期貨以及在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E)交易的中國指數期貨(指數成分股為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等等??梢钥闯觯@類衍生產品還主要集中在股指期貨方面,并且數量也不多。這也與中國市場仍在不斷完善、不斷開放之中有關。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這類衍生金融工具還將不斷推出,并對我國的經濟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將中國經濟同世界經濟、將中國資本市場與世界資本市場更加緊密地聯(lián)系在一起。
附錄 關于外匯交易中心與CME簽訂的合作協(xié)議
根據2006年3月份國家外匯管理局下屬的外匯交易中心與CME簽訂的合作協(xié)議,外匯交易中心的會員單位未來將可以通過外匯交易中心來交易CME全球電子交易平臺的匯率與利率產品,而外匯交易中心則作為CME的超級清算會員,為市場參與者提供交易便利和清算服務。外匯交易中心與CME的合作僅限于人民幣之外的外匯和利率衍生產品的交易,這意味著日后境內的機構通過外匯交易中心來交易CME的產品中,不會包括涉及人民幣的各類衍生產品。
所以,CME推出人民幣衍生產品主要提供給境外投資者交易的,而外匯交易中心與CME合作的主要目的則是幫助境內銀行來買CME的其他匯率和利率衍生產品,并不涉及人民幣產品。
根據2006年10月27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向相關機構下發(fā)的《關于外匯指定銀行對客戶遠期結售匯業(yè)務和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yè)務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通知》,未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境內機構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境外人民幣對外匯衍生交易。
所以,境內商業(yè)銀行還無法交易人民幣產品。對于具備CME會員資格的極少數境內商業(yè)銀行來說,他們至少可以通過其境外分行參與到CME的各類產品交易中,其中可能也會包括人民幣的各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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