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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飛的爸爸皺皺眉頭說:“我沒說摘桃子很好玩兒,也沒說摘桃子不好玩。我是說農(nóng)村是個廣闊的天地,是真正的大自然,對你們城市的孩子來說是最好的大課堂,所以你們要好好珍惜這次機會。”當(dāng)我讀到{農(nóng)村是個廣闊的天地,是真正的大自然}這一句的時候想到了農(nóng)村的山山水水和芬芳的空氣。
這個故事里我最喜歡的人物是女鴨子麻花。因為這是一只心中每天都有幸福感的女鴨子,它所有的幸福都來自它對生活的態(tài)度。
你想想如果你早晨不開新你一天都不開新,所以我們每天都要用快樂的心情面對生活。
江蘇徐州銅山縣江蘇省徐州市銅山縣柳新鎮(zhèn)實驗小學(xué)五年級:老大看我的
關(guān)鍵詞: 魯迅小說 吳方言 現(xiàn)代漢語
上世紀(jì)二三十年代,魯迅先后創(chuàng)作了《狂人日記》等三十余篇現(xiàn)代白話小說,它們是白話文運動的重要實績,為革新文學(xué)語言起了示范作用。魯迅使用的語言是尚處于雛形階段的現(xiàn)代白話,其中夾雜著眾多吳方言成分。通過梳理、分析魯迅小說中的吳方言,我們可以對魯迅在共同語尚未成型的情況下,積極而又慎重地采用方言進行寫作的態(tài)度產(chǎn)生較為深入的認識。
一
魯迅小說中的吳方言成分極為豐富,下面從實詞、虛詞和方言俗語三方面進行梳理。
(一)實詞
1.名詞
魯迅小說中常出現(xiàn)江浙一帶特有的鄉(xiāng)物名稱,如“烏篷船”(《離婚》)、“白篷船”(《祝福》)等。此外,魯迅也會使用方言名詞指稱存在較為普遍的事物或概念。
(1)羅漢豆正旺相。(《社戲》)
“羅漢豆”即蠶豆,常見的羅漢像都為頭皮光亮、滿臉福相的胖僧人形象。因此,紹興人將同樣光亮飽滿的蠶豆稱為“羅漢豆”。紹興話中雖也有“蠶豆”一詞,但實際指的是豌豆。
(2)長子彎了腰。(《示眾》)
“長子”指身材高大的人。吳方言中“長”可用來修飾人,古漢語中也有這樣的用法,如《玉臺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今日被驅(qū)遣,小姑如我長”。北方話中,“長”已失去了修飾人的能力,在形容人的身材時用“高”。
(3)他忽然覺得有了氣力。(《采薇》)
(4)對于魂靈的有無,我自己是向來毫不介意的。(《祝?!罚?/p>
“氣力”、“魂靈”即力氣、靈魂,它們的語素順序與北方話相反。語素順序顛倒并不會改變詞義,吳方言只是約定俗成地選定了一種不同于北方話的順序。魯迅小說中還有另外一些并列式的逆語素詞語,如“苦痛”(《一件小事》)、“紹介”(《非攻》)、“慰安”(《藤野先生》),它們并不屬于吳方言。吳子慧認為它們是近代白話文用法的遺留,石汝杰指出這些逆序詞都來自日語。事實上,“苦痛”(苦痛雜于腸胃之間《韓非子?解老》)、“紹介”(請為紹介,交之于將軍《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慰安”(時民皆饑愁,州縣不能慰安《漢紀(jì)?平帝紀(jì)》)均是文言詞,近代白話與日語繼承了文言的用法。
2.動詞
魯迅選擇動詞的精妙之處歷來為人們稱道,而逼真?zhèn)魃竦姆窖詣釉~也為他的動作描寫增色不少。
(5)趙太爺肚里一輪,覺得于他總不會有壞處。(《阿Q正傳》)
章炳麟《新方言?釋言》:“《說文》侖,思也,力屯切?!憬钊俗允≌咴欢抢飦鲆粊觥保@里的“輪”即做“思”解?!岸抢镆惠啞币簿褪前底员P算,這里強調(diào)了盤算的速度之快,凸顯了趙太爺?shù)木鹘圃p。
(6)可惜言語不通,纏不明白。(《非攻》)
“纏”在吳方言中有誤解、弄錯的意思,如《九尾龜》一百五十八回:“耐個人末勿曉得纏到仔洛里去哉!”“纏不明白”就是“弄不明白”,動詞“纏”使人想到各種問題如藤蔓般相互纏結(jié)、無法理清,極具表現(xiàn)力。
魯迅小說中多次出現(xiàn)動詞“捏”:
(7)三代不捏鋤頭柄了。(《風(fēng)波》)
(8)手里捏著一支大竹杠?!栋正傳》
現(xiàn)代漢語中“捏”是用手指夾住物體,但是“鋤頭柄”和“大竹竿”都是粗重的工具,單用手指是夾不住的。吳方言中的“捏”與北方話的“抓”、“握”類似,既能用手指,又可動用手掌,這兩處“捏”用的都是吳方言中的語義。
3.形容詞
吳方言中的疊音形容詞非常豐富,魯迅小說中也出現(xiàn)了許多。
(9)他們的牙齒,全是白厲厲的排著。(《狂人日記》)
(10)女人端出烏黑的蒸干菜和松花黃的米飯,熱蓬蓬冒煙。(《風(fēng)波》)
(11)見她死板板的臉上并不顯出什么喜怒。(《肥皂》)
“白厲厲”用來描寫“吃人者”牙齒悚然排列、閃現(xiàn)白光的樣子,顯示了他們的兇殘、恐怖,畫面感十足?!盁崤钆睢泵鑼戯埐藙傋龊脮r熱氣蒸騰的樣子,很生動?!八腊灏濉睂懕砬榈乃罋獬脸痢⒑翢o活力。這些疊音詞不僅節(jié)奏分明,有語音美,而且能逼真地描摹形態(tài)、表情達意。在吳方言中,三音節(jié)形容詞的結(jié)構(gòu)不同,表達的程度也存在差異。例如ABB形的“白雪雪”、“紅血血”指比較白、比較紅,相對應(yīng)的BBA形式“雪雪白”、“血血紅”在程度上就有所升高,表示非常白、非常紅。
(12)慰老爺她是不放在眼里的,見過兩回,不過一個團頭團腦的矮子。(《離婚》)
(13)從此王胡瘟頭瘟腦的許多日,并且再不敢走近阿Q的身邊。(《阿Q正傳》)
“×頭×腦”形式的形容詞在吳方言中比較常見,多帶有貶義。“團頭團腦”形容人體形臃腫、肥頭胖臉的樣子;“瘟頭瘟腦”指人像得了瘟病一樣,頭腦昏沉、不清醒。
4.量詞
魯迅小說中的量詞反映了吳方言量詞搭配上的一些特殊之處。首先是量詞“柄”。普通話中,“柄”和“把”相似,可計數(shù)帶細柄的物品,但是“把”的口語色彩較濃,“柄”則顯得比較文雅。在吳方言中,“柄”沒有明顯的書面色彩,可用來計數(shù)各種日用物品,如魯迅所使用的:“兩柄鋤頭”(《奔月》)、“一柄黃斧頭”(《補天》)。
此外,還有量詞“株”。普通話里“株”只能用于計量樹木花草,而吳方言里的“株”還可計數(shù)蔬菜、蔥等,搭配范圍相對廣泛,如魯迅小說中的:“一株野桑樹”《兔和貓》、“一株菜”《祝?!?、“五株蔥”《奔月》。
5.代詞
古漢語中的第三人稱代詞“之”始終沒有區(qū)分男、女的作用,后來出現(xiàn)的“他”也兼指男、女及其他事物。從1920年7月寫作《一件小事》起,魯迅開始用吳方言人稱代詞“伊”代指女性第三人稱單數(shù),如:
(14)橋腳上站著一個人,卻是我的母親,雙喜便是對伊說著話。(《故鄉(xiāng)》)
吳方言中第三人稱代詞“伊”本不區(qū)分男女,魯迅試圖將它從方言中吸納進共同語里,分擔(dān)“他”指代女性的功能,從而完善書面語代詞系統(tǒng)。雖然“伊”最終沒有通行,但是這種嘗試無疑是有價值的。
(二)虛詞
1.介詞“在”
(15)送在嫦娥的眼前。(《奔月》)
北方話中,介詞“在”一般不能跟在“送”之后,而這里的“在”是由吳方言中的“勒?!睂ψg而來的。“勒?!蓖瑫r包含了“到”的意思,吳方言中習(xí)慣說將某物“送/端/拿勒海”某人面前,相當(dāng)于“送到/端到/拿到”。
2.助詞“了”、“著”的混用
魯迅小說中有助詞“了”與“著”混用的地方,如:
(16)我正合了眼坐著。(《孔乙己》)
(17)我因此也時時熬了苦痛。(《一件小事》)
與北方話不同,吳方言并不用時態(tài)助詞“了”、“著”對動作的完成或進行明確區(qū)分,而是統(tǒng)一使用助詞“仔”。如《海上花列傳》第十一回:“馬車?yán)舜咦袔总ぴ眨R車上催了好幾次了)”,這里的“仔”相當(dāng)于“了”。《九尾龜》第一百二十八回:“耐好幾日勿來哉,勒浪屋里向陪仔姨太太(你好幾天沒來了啊,在家里陪著姨太太)”,這里的“仔”相當(dāng)于“著”。吳語區(qū)的人往往無法正確區(qū)分“了”、“著”的使用范圍,因而魯迅在寫作時偶爾會在應(yīng)使用“著”的地方用“了”。
(三)方言俗語
吳越地區(qū)有不少自古流傳的諺語俗語,它們大都形式簡潔而內(nèi)蘊豐富,閃現(xiàn)百姓的幽默與智慧,魯迅將它們巧妙地融到了寫作中。
(18)況且做這路生意的大概是“老鷹不吃窩下食”,本村倒不必擔(dān)心的。(《阿Q正傳》)
《越諺?語言?格致之諺》有“鷂鷹弗抓窠下食”的說法,魯迅將之改寫為“老鷹不吃窩下食”,意為干壞事的人為了避免被熟人認出,不會在本鄉(xiāng)作案,語義相當(dāng)于北方話中的“兔子不吃窩邊草”。
(19)伙計本來是勢利鬼,眼睛生在額角上的,早就撅著狗嘴的了。(《肥皂》)
吳方言用“眼睛生在額角上”諷刺高傲妄為的人,在這里惟妙惟肖地刻畫出了伙計吊高眼睛、給人白眼的神態(tài)。
二
魯迅寫作始終堅持博采口語,但是博采口語并不意味著濫用方言。他對運用方言進行創(chuàng)作的態(tài)度始終是極為審慎的。
(一)注意方言使用場合
我們能夠發(fā)現(xiàn),魯迅的日記與書信里也有大量吳方言詞匯,如“頭里忒蘿卜(沒頭沒腦)”、“黃胖舂年糕(吃力不討好)”、“倭支葛搭(雜亂無頭緒)”、“陰陽搭戤(不陰不陽)”,等等。這些詞都較為生僻,很難從字面理解其意。日記是給自己看的,書信則是給懂江浙話的親友看的,因此魯迅會相對自由地運用方言口語。在公開發(fā)表的文學(xué)作品中,魯迅使用的大多是淺顯易懂的方言,不會給非吳語區(qū)的讀者造成理解上的障礙。對于少量較生僻的方言詞語,他都做了注解,如在《故鄉(xiāng)》中就對“狗氣殺”作了詳細的解釋。
(二)精挑慎選方言詞匯
吳方言中有許多近義詞,其語義差別需要仔細品味才能辨別。魯迅在使用它們時,會根據(jù)具體語境選擇最妥帖的詞語。
(20)回頭人出嫁,哭喊的也有,說要尋死覓活的也有,抬到男家鬧得拜不成天地的也有,連花燭都砸了的也有。祥林嫂可是異乎尋常,他們說她一路只是嚎,罵,抬到賀家坳,喉嚨已經(jīng)全啞了。(《祝福》)
紹興話里,“回頭人”、“二婚頭”、“泡過茶葉”等詞語都可用來指稱改嫁的寡婦,且都帶有貶義。與后兩個稱呼相比,“回頭人”所帶的蔑視色彩稍輕。這里寫祥林嫂被逼再嫁時激烈反抗的場景,說話人語氣中略帶一些對祥林嫂的佩服,用“回頭人”的確最合適。
(三)棄用方言用法,向共同語邁進。
在多年的創(chuàng)作實踐中,魯迅一直努力修正作品語言,用已得到普遍使用的詞匯、語法形式替換自己習(xí)慣使用的方言用法,努力向共同語邁進。
1.直接修改
(21)突然伸出手去摩著伊新剃的頭皮。(《阿Q正傳》)
據(jù)川島回憶,此處魯迅最初想用“”字?!对街V?音義?單字雙義》:“不視而輕手撫摸曰。暗索約摸?!濒斞刚J為“”字實在好,但終究太過生僻,因此在定稿時改為“摩”。
(22)你和你的第二個男人過活不到兩年,倒落了一件大罪名。(《祝?!罚?/p>
(23)阿Q正沒有現(xiàn)錢,便用一頂氈帽做抵押,并且制定了五條件。(《阿Q正傳》)(22)中的“過活”原為“作人家”,(23)中的“做抵押”原為“做了抵”,修改后語義并沒有發(fā)生改變,形式上卻更規(guī)范。
2.逐步改換
魯迅選用吳方言代詞“伊”指代女性第三人稱,為完善現(xiàn)代漢語書面語代詞體系做出了可貴的嘗試。同一時期,劉半農(nóng)提出以“她”字代指女性,得到了廣泛的認可,魯迅先生也欣然接受了這種提法,在1924年后創(chuàng)作的小說中一律使用“她”字。
魯迅小說中女性第三人稱代詞使用頻率表
在北方話中,“尋”常作為詞素出現(xiàn)在并列式合成詞中,如“尋覓”、“尋求”、“尋找”等,而在吳方言中,“尋”作為詞語獨立使用的情況比較多,如“尋開心(開玩笑)”、“尋相罵(找人吵架)”、“尋新婦(找兒媳婦)”等。“尋”在北方話里的對應(yīng)詞語是“找”,魯迅在早期作品中用“尋”,自《弟兄》(1925年11月)之后改用“找”。
魯迅小說中“尋”、“找”使用頻率表
此外,江浙人常說的“曉得”僅出現(xiàn)在《狂人日記》(1918)、《孔乙己》(1919)、《藥》(1919)中,魯迅在二十世紀(jì)二十年代后的作品中全部改用“知道”。
魯迅小說中“曉得”、“知道”使用頻率表
豐富的吳方言成分融匯于魯迅小說的字里行間,使作品語言呈現(xiàn)出一種生動而蘊藉的美感,凸顯了吳越地域的文化特色。同時,它們也借由魯迅作品的傳播被非吳語區(qū)的人們熟知,豐富了全民族的語言。魯迅曾指出,現(xiàn)代漢語共同語的形成要經(jīng)歷一個緩慢的過程,“啟蒙時候用方言,但一面又要漸漸的加入普通的語法和詞匯去”(《且介亭雜文門?外文談》)。在創(chuàng)作實踐中,他正做到了這一點,在積極而慎重地吸納吳方言的基礎(chǔ)上,逐步向大眾語邁進。毋庸置疑,魯迅為現(xiàn)代漢語共同語的形成做出了頗具價值的探索,值得后人敬仰。
參考文獻:
[1]魯迅.魯迅全集[Z].北京:人民文學(xué)出版社,1981.
[2]石汝杰.吳語區(qū)作家的普通話和方言.修辭文匯[C].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