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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運是什么?有人說命運就是個“小福星”,在人生的低谷時又重新給人一個起點;有人說命運是個“調皮蛋”,在人享受幸福時卻又給人一個重重的打擊。命運因每個人對它的理解而有不同的解釋。且看我的同學練宇琨對它的另一番詮釋。
天有不測風云,2012年暑假練宇琨同學被確診為“重癥地中海貧血”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白血病。當大家知道這個事情后,這個突然地現實讓我們無法接受,正當大家都為他惋惜時,練宇琨卻表現得格外樂觀、勇敢,就像什么都沒發(fā)生似的,大家都為此充滿了疑惑。為什么他還能在這樣的現實面前依然如此開朗、樂觀呢?其因待我慢慢講給大家吧!
練宇琨同學是個堅強懂事的孩子,在確診以后他從未在家人面前哭叫哀求過,爸爸媽媽經常為他的病情偷偷流淚,練宇琨知道后反而安慰爸爸媽媽不用擔心他的病情,說他一定會堅強面對病魔并與之斗爭,還勸說爸爸媽媽也要堅強起來。隨著時間的悄悄流逝,白血病無聲無息的在練宇琨體內“作怪”,隱隱作痛時他總是默默忍受著。在一次次抽骨髓過程中,他一聲不吭。這種痛苦連一個成年人都難以忍受,更何況他還是個孩子呢!他在治療期間不但展現出了自己最堅強地一面,還始終沒有忘記學習他超乎常人的記憶力與他自學的能力讓所有的人驚嘆不已。五年級時他從未來過學校一天,但他用別人送給他的書自學五年級的所有課程,最后順利升上六年級,成績不但沒落下,還排在班級前茅。
皇天不負有心人,在經過一年的“抗爭”后,練宇琨再次返回了學校,還告訴了我一個秘密:就是那時的樂觀、勇敢挽救了他的生命。通過這樣的一個事例使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在面對厄運時樂觀、勇敢的面對現實是最好的“良藥”,因為人生一輩子會有許多的溝溝坎坎,在面對這些挫折時,我們不能選擇逃避,只有樂觀、勇敢地面對,才會有更加燦爛的人生!
六年級:羅劍文
論文關鍵詞 信用卡詐騙 惡意透支 主觀認定 數額計算
信用卡的使用范圍越來越廣,在日常生活和經濟活動中的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但也由此產生了大量以信用卡為媒介的違法犯罪活動,給金融監(jiān)管秩序帶來很大程度的破壞,與此同時也給銀行機構造成了不少的經濟損失。因此,面對日益增多的信用卡詐騙犯罪活動,在依法打擊犯罪的同時,針對經常出現的共性的問題,我們也應當把握好界限,對于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作一個客觀公正的評價,堅持罪責相一致原則,不枉不縱,從而達到良好的司法效果與社會效果。
一、信用卡詐騙罪概述
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數額較大財物的行為。
信用卡詐騙罪的主體是一般的主體條件,只要到了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屬于中國公民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為信用卡詐騙罪的主體。信用卡詐騙罪,從主觀上是由故意構成的,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確定行為人沒有故意詐騙,即使違反了信用卡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獲取了財物,也不能判定信用卡犯罪行為,不能以詐騙罪論處。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了偽造和作廢的信用卡,沒有惡意透支和誤用等,都不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信用卡詐騙罪侵害的是復雜客體,對國家的相關金融票證管理制度造成了侵害,同時也損害了銀行和信用卡用戶的利益。根據我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信用卡詐騙罪的客觀表現主要包括使用偽造、騙領或作廢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等行為,進行詐騙活動。
(一)偽造信用卡進行詐騙信用卡的使用,包括對商品的購買、對現金的存儲,進行支付和結算的服務。信用卡的偽造,是一些非法分子,利用不同的違法方法進行信用卡制造的現象。偽造的信用卡,一部分是為了進行詐騙活動,還有一部分是為了出售或者轉送,通過別人進行詐騙活動。不管是哪一種方式,對人們來說,都是違法行為,容易造成信用卡詐騙現象的問題。利用偽造的信用卡,進行購物活動或者接受有償,都在性質上實行了詐騙行為。
(二)利用作廢的信用卡實施詐騙作廢的信用卡,是失去法律效用的信用卡。按照相關規(guī)定,主要包括:信用卡的有效期超過了使用期限,因為不同的發(fā)卡銀行和信用卡種類,信用卡的有效使用期也不同,使用期限包括一年到三年或者更長時間。不在試用期限的信用卡不能繼續(xù)使用,想要繼續(xù)使用需要去銀行辦理換卡手續(xù),對于不能繼續(xù)使用的信用卡應交回發(fā)卡銀行,防止被非法分子利用;信用卡在有效期限內停止使用的時候,應該及時去銀行辦理退卡手續(xù),在辦理退卡手續(xù)后信用卡就會自動作廢;有時候,行用卡用戶因為某些原因,沒有找到卡片,為了保證利益不受損失,會到發(fā)卡行進行信用卡掛失,在信用卡掛失后,也會造成信用卡失效。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一部分人,會冒用別人的信用卡進行詐騙。信用卡冒用是指用別人的信用卡,在沒有得到信用卡持卡人同意的情況下,以信用卡持卡人的名義對信用卡進行使用,實現騙取財物的目的。例如在撿到信用卡的時候,沒有經過持卡人的同意,使用信用卡進行消費等。
(四)進行惡意透支信用卡透支,是在信用卡帳戶資金不足或者沒有資金的時候,在銀行的批準下,繼續(xù)對信用卡進行使用和消費。信用卡的透支,從實質上說,是銀行向持卡人提供的一種利用誠信貸款進行消費的方式,就是允許信用卡用戶在信用卡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先進行消費,然后再補足資金,按照銀行規(guī)定支付一定利息的行為。目前我國的各個發(fā)卡銀行,都規(guī)定一般情況下允許信用卡用戶在一定的限額內實行短期的善意透支。在信用卡透支實踐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這一特點,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guī)定期限或者規(guī)定額度進行惡意透支,在銀行催收后不歸還透支款或者在進行大量透支后潛逃,隱瞞自己的真實身份,逃避還款責任。
二、如何認定“非法占有目的”
界定的惡意透支的關鍵在于持卡人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對信用卡詐騙罪的規(guī)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表現為超過規(guī)定限額或者規(guī)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fā)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在分析具體案件,尤其是司法人員在審查證據時,應當對具體案件進行綜合分析。持卡人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不能僅從案件某一環(huán)節(jié)的單個行為來判斷,而要縱觀整個行為過程,查明透支行為發(fā)生前后的有關情況,從整體的視角來考察其中的具體情形,才能對行為做出客觀、全面的判斷。
實踐中,司法人員可以從行為人的主客觀等多方面來判斷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分別從申領信用卡時有無虛構事實偽造財務信息、實際還款能力與透支數額的比對、透支后無法歸還款息的原因、對透支資金的使用情況、透支后的行為表現等多個方面綜合考察判斷。如果行為人確系因為意外事件等其他客觀原因導致無法按時足額償還,則不宜認定為持卡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
如果行為人在申領信用卡時,提供了客觀真實的個人信息以及如實申報了相關財務狀況,申請時也具有相應的還款能力,并且在使用信用卡過程中所透支的款項,確實用于正常的生活開支以及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只是由于合同對方違約等原因或者市場發(fā)生重大變化等因素致使行為人的生產經營活動發(fā)生了虧損、行為人由于自身以外的原因而失業(yè)下崗,或者家庭成員突發(fā)重大傷病等客觀原因,致使持卡人不能按時足額償還所欠款息,在上述情況下,我們無法要求行為人在申領信用卡時,就能預料到未來可能突發(fā)變故從而導致自己還款能力降低,也無法期待行為人償還無力歸還的款息,即使經過發(fā)卡銀行的催收而沒有歸還的,也不能認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在客觀障礙排除后,行為人具備相對穩(wěn)定收入和一定的償還能力時,依然拒不歸還的,其非法占有的故意就比較明確了。
另外,在實踐中也出現了在透支后,行為人請求銀行停止計算利息與滯納金等,與發(fā)卡銀行多次協商,表示愿意分期歸還本金,但未能最終與銀行達成協議,從而導致行為人對歸還所欠款項產生抗拒心理的,只要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主張具有合理性,即使未歸還,也不能認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從當前司法實踐中發(fā)生的信用卡犯罪案例來看,某些發(fā)卡銀行對客戶授信審核把關不嚴,存在一定程度的濫發(fā)信用卡現象,也是引發(fā)信用卡犯罪增多的一個誘因。目前,我國信用卡市場正處于快速發(fā)展期,各家銀行都在想盡辦法拓展信用卡業(yè)務。從而導致一些銀行只看重發(fā)卡數量,為爭取更多的信用卡持卡客戶,對信用審核風險防范意識薄弱,對信用卡申領人的身份證明審查不嚴,有的只要拿一張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即可辦理,對申請人的資產、信用情況的審查敷衍了事,或簡化申領手續(xù),在街邊設攤點吸引辦卡的現象屢見不鮮,導致大量無穩(wěn)定收入人員,甚至是不法分子很輕松地就能申領信用卡,最終產生惡意透支行為的數量便大大增加。在這個背景下,更不應單純根據透支者不履行還款責任這一點就做出有罪認定。在對惡意透支行為入罪問題上必須保持刑法的謙抑性,銀行對這種現象也應有一定的容忍與承擔。從根本上說,拖欠信用卡款息只是一個借貸糾紛。將這種民事法律關系納入刑法考量,已經是質的變化,而且這種犯罪的認定本身就具有推定的成分,已經體現了刑法的嚴厲性,因此在定罪處理上必須慎重。同時,有關部門也應當給予銀行機構必要的提醒,要求他們規(guī)范業(yè)務操作流程,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三、惡意透支數額是否包括利息“兩高”關于信用卡詐騙罪的司法解釋中,明確了惡意透支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xù)費等發(fā)卡銀行收取的費用,但并沒有說明是否應當將利息納入犯罪數額。
本文認為不應該將透支利息計入犯罪數額之內。這是因為:首先,在惡意透支的情況下,行為人所實際占有的或者發(fā)卡銀行交付的資金都是只有本金,不可能將利息包括在內,所謂的利息只是發(fā)卡銀行預期可能取得的利潤,持卡人并沒有得到透支錢款的利息。相關司法文件規(guī)定的詐騙類犯罪數額認定,均采用了實際獲取數額的標準。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明確:“金融詐騙的數額不僅是定罪的重要標準,也是量刑的重要依據。在沒有新的司法解釋之前,可參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執(zhí)行。在具體認定金融詐騙犯罪的數額時,應當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币虼?,在計算數額時,不應將利息計算在內。其次,由于利息一直在變化之中,如果在計算詐騙數額時將利息等也計入,那么行為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時間早晚就會影響量刑的輕重,甚至產生罪與非罪的不同結果。有些銀行也會因此久拖不報案,利息越積越多,有時當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時,銀行計算出的利息、手續(xù)費等已經超出本金的一兩倍。
在羅斯看來,無論遺憾的原因是什么,人們不應該視其為消極因素?!斑z憾是人類經驗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一一只要有生活目標,每個人都會有遺憾。”他說,“與其避免,不如從遺憾經驗中得到一些教訓?!?/p>
最大的遺憾
先前主要的研究對象為大學生,羅斯和邁克著手開始一項新研究,以便分析更廣泛的研究對象。兩個研究者在美國隨機選出207名女性和163名男性,進行電話調查。調查對象需要詳細描述一件重大的遺憾。另外,研究對象提供有關他們性別、年齡、教育以及人際關系狀況的信息,然后按照預設的標準,他們的遺憾將被劃分等級:輕微、中等、嚴重。并且在12個類別中指定一種:事業(yè)、社會、教育、家庭、經濟、友情、健康、假期、親情、浪漫、自我改善或精神。
羅斯根據受訪者的答案發(fā)現,排名第一的是浪漫,18.1%受訪者選擇了這個答案,在他看來,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發(fā)現。第二個選擇是家庭,占15.9%,人際關系也占同樣的比例。研究發(fā)現,人們渴望牢固的、穩(wěn)定的社會關系,當缺少時,他們會很不開心。之后的排序是:教育(13.3%)、事業(yè)(12.2%)、經濟(9.9%)和親情(9%)。
觀察結果覆蓋了所有人口統計學的范疇――種族、年齡、人際關系狀況、教育――除了性別。女性更可能提出有關浪漫的遺憾,而男性的遺憾經常集中于T作。羅斯說,事實上更多的回答來自于女性,這并不影響整體,因為這個推斷是以人口統計學的失調來衡量的。
缺失的遺憾
另外一個重要發(fā)現是關于人們對于有無采取行動是否會感到更加遺憾。凱洛格商學院市場經濟學教授維多利亞?摩德維克(VictoriaMedvec)在他的研究中事先在時間和遺憾間建立了一種聯系。在一件事發(fā)生之后,逝去的時間越長,人們便越有可能聚焦于他們錯過了什么,而不是他們實際做了什么。羅斯指出:“時間越長,失去的機會便越在你的腦海中慢慢消失。”那是因為人們可以快速地使他們的實際行為正?;?,即使他們是錯的。但是對于一個絕不采取卻可能發(fā)生的行動,他解釋說:“你就會想象出能夠完成這件事情的無數種不盡相同的可能性,方法實在是太多了?!?/p>
他用一個浪漫的例子來闡述這一概念,比如一個人想要邀請他喜歡的女孩去約會而被拒絕。當這位不幸的追求者回憶起那次不成功的嘗試時,他也許會這樣想:“我邀請她去約會,她拒絕了我,就是這么回事?!钡侨绻非笳邲]有嘗試,他可能想象出多種版本:“如果我在走廊看到她便問她將會怎么樣?如果我們第一次見面后馬上打電話問她將會怎么樣?如果我送過花給她將會怎么樣?”
羅斯和莫里森的新研究主要關注人們對于未能實現的行為的感受,問題涉及“遺憾是否集中于一些你本應該做的事或本不應該做的事”或者“事情發(fā)生在什么時候最使你遺憾”等方面。憑借廣泛的取樣,羅斯和莫里森發(fā)現時間差異也適用于大眾,無論種族、教育水平、婚姻狀況還是年齡。
關鍵詞:最小二乘法 傳感器實驗 曲線擬合
中圖分類號:TP2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6)11(c)-0014-02
在傳感器產品試驗中,往往需要根據實驗數據,得出輸入輸出之間的關系,即輸入與輸出之間的標定曲線。對于線性傳感器,其輸入輸出特性曲線接近直線;非線性傳感器,其輸入輸出特性曲線通常呈現不同的非線性。不論線性或非線性傳感器,根據約定的非線性度,總能在試驗數據中找到某一區(qū)域,使得其輸入輸出特性呈線性。而某些傳感器在用過程中,需要求得其完整的標定曲線。因此,根據試驗所得數據進行傳感器特性的標定成為了產品試驗的必要步驟。最小二乘法正好可以很好地處理實驗數據,并根據實驗數據擬合出輸入輸出特性曲線。該方法的主要優(yōu)點在于誤差最小。
1 最小二乘法的原理
圖1為實驗數據折線圖與擬合曲線。已知實驗數據(Xi,Yi)(i=1,2,…,n),設需擬合的直線為y=f(x)=kx+b,需確定的直線方程參數為k和b。根據最小二乘法,構建函數Φ(k,b),使得擬合出來的直線與實驗數據的誤差最小。即
2 MATLAB中進行曲線擬合
對一組數據進行建模的最簡單方法是將其作為直線來看待。而在實驗過程中,通常實驗結果就是這樣的一組離散的數值,對這樣的數組,用直線對其進行建模,稱為實驗數據的線性回歸。在MATLAB中有內置的擬合函數,可以用來對經驗數據進行建模。這種建模僅在所收集的數據范圍內是可行的。如果參數y隨x的變化規(guī)律是未知的,那么,數據擬合方程就不能預測所收集數據范圍以外的情況。線性回歸在MATLAB中用函數polyfit實現,該函數要求3個輸入內容:x值矢量、y值矢量和一個用來表示擬合多項式結束的整數。
3 MATLAB確定實驗曲線
當實驗數據在有效量程范圍內呈現出明顯的非線性,即該傳感器為非線性傳感器時,需要確定該傳感器的輸入輸出特性曲線,此時應用一階線性回歸的辦法來擬合曲線是明顯不合適的。因此可以尋求多項式回歸進行擬合。
衡量擬合程度的效果用以下方法:
其中為樣本值與擬合曲線在該樣本點的函數值之差。Δ稱為誤差的平方和,該值越小,則實驗樣本值與擬合曲線的重合性越好。以下是光纖位移傳感器的實驗數據處理。
(1)四階回歸(如圖2)。
誤差的平方和為:3.0811e+004
(2)五階回歸(如圖3)。
誤差的平方和為:2.4989e+004。
由以上擬合曲線的誤差平方和的情況看,曲線的多項式回歸呈現這樣的趨勢:方程中的項數越多,擬合效果越好,至少實際樣本數據點和預測數據點之間的距離減小。
4 結論
根據以上實驗數據的處理過程,發(fā)現利用多項式回歸進行曲線的擬合,多項式的階數越高則其誤差越小。最小二乘法是能使擬合出來的曲線與實驗數據的誤差最小的一種實用的方法??偨Y以上得到曲線擬合的基本方法。
(1)確定實驗曲線的特性,如直線特性或非直線特性。
(2)確定試驗曲線對應的函數特性,如冪函數或指數函數。
(3)選用合適的曲線擬合工具,如MATLAB。
(4)對比擬合結果,根據擬合的性能指標最終確定擬合曲線的函數解析式。
參考文獻
[1] Holly Moore.MATLAB實用教程[M].高會生,劉童娜,李聰聰,譯.北京:電子工業(yè)出版社,2013.
關鍵詞: 砂礫石壩最大干密度相對密度
中圖分類號:K826.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砂礫石壩設計理論的進一步完善,由砂礫石填筑的高壩不斷涌現。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根據現場的施工設備和料源情況,在滿足設計指標的前提下,盡可能的選擇較大的控制粒徑dmax和充分利用各種不同的料源進行填筑,對于減少土地占用、減少棄料,減低工程造價有著顯著的效用。
砂礫石壩殼料填筑的壓實標準以相對密度作為控制指標,相對密度的定義為:
Dr= ρdmax(ρd0-ρdmin)/ρd0(ρdmax-ρdmin)
上述公式中的Dr由設計單位給出,ρdmax、ρd0和ρdmin均為施工前通過室內或現場試驗取得,上述三個指標與壓實方法有關外,主要決定于砂礫石自身的顆粒級配組成,即粗料含量、最大粒徑、顆粒性質、形狀等因素。對于料源組成相對穩(wěn)定單一料場,采用一組固定的指標對填筑進行控制是可行的,但是對于來源比較復雜、顆粒級配差別較大以及多個料場的料源,繼續(xù)采用一組固定的指標對填筑進行控制,則經常出現尚未完成設定的碾壓遍數,相對密度已經大于1或反復碾壓也達不到設計指標的現象發(fā)生。因此,根據不同料源的顆粒級配組成,尋找一種與不同料源相匹配的方便快捷和近似的控制指標作為壩體填筑標準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本文根據國內已建工程的經驗,結合新疆瑪納斯河肯斯瓦特水利樞紐工程的實踐,對上述問題進行了探討。
肯斯瓦特水利樞紐工程位于新疆瑪納斯縣和沙灣縣的界河—瑪納斯河的上游,是一座以防洪、灌溉為主,兼顧發(fā)電的綜合性水利樞紐工程,最大壩高129.4m,砂礫石料總填筑量約710萬m3。壩殼料的主料場C2—1和C2—2位于壩體上游右側的一級階地的古河槽左右岸,C3備用料場位于二級階地上的耕地內。通過初步設計階段的勘探發(fā)現,兩塊主料場總儲量基本滿足壩體填筑需要,但是隨著料場平面位置以及同一位置的不同深度 料源的顆粒級配組成有著巨大的差異,其中最上層的10m深度為砂礫石層,最大粒徑約60cm,粗粒料(d0≥5mm)含量在72%~76%之間,級配連續(xù);10m至22m深度為漂石層,最大粒徑約80cm,粗粒含量86%~82%之間,級配基本連續(xù);22m至34m深度為泥質膠結礫巖層,最大控制粒徑40cm,粗粒含量69%~86%之間,級配連續(xù)。下面就上述三種不同壩料以及應用在壩體不同部位的最大、最小干密度的試驗方法分析如下:
一、超徑粗粒料砂礫石料控制標準的確定
根據設計單位提出的技術指標,上述三種砂礫石料均可作為壩殼料使用,通過對上述三種砂礫石料的級配曲線對比,可以發(fā)現,三種材料中,除最大粒徑和細顆粒(dmin
1、篩分和配料
在料場選擇合適的位置,分別挖取上述三種砂礫石料各300m3,通過振動篩將粒徑小于5mm的細料全部篩除,以每種料上、下包線粗顆粒(或細顆粒)含量作為邊界,分別選擇dmin
2、試驗場地
在料場選擇一塊較為平整的場地,使表面平整度小于10cm,按照9組不同級配料考慮場地大小,共分為9個條帶單元,每個單元尺寸5m×4m,周圍填2m寬約束料,場地布置如下圖所示。
3、碾壓
按照擬定的松鋪厚度90cm,砂礫石料采用推土機平整后退法鋪料。根據振動壓實理論,強震具有較高的穿透能力,影響深度大,有利于壓實中間至底層的壓實;弱振具有較高的能量,有利于壓實層中間至表面的壓實,對人工參配料碾壓試驗先不開振動靜碾1遍,再強振18遍,在震動過程中應防止顆粒離析現象,適當調整振動頻率,通過測定其沉降率至0時,認為級配料達到最大密實度,可停止振動碾壓。
4、密度測定
最小干密度采用人工松填法測定,本工程試桶直徑160cm,高度為80cm,與碾壓后最大堆石鋪土厚度相同,開始碾壓后,每強振2遍后測定干容重,強振18遍后,通過測定其沉降量為0時,測定其最大干密度。
5、結果分析
在上述試驗的基礎上繪制最大、最小干密度與P5關系曲線(圖2)、粗顆粒含量與相對密度關系圖(圖3)、最大粒徑Dmax與相對密度關系圖(圖4)
由圖2和圖3上看出,ρdmax—P5與ρdmin—P5關系上有著相似的規(guī)律,兩者皆有明顯的峰值點,在峰值點前密度隨著P5含量的增大而增大,在此階段,細顆粒占主體,粗顆粒礫石分散在細顆粒當中互不接觸。當P5的含量增至峰點時,粗顆粒骨料相互接觸形成一個完整的骨架,細顆粒又能填滿空隙,出現干密度最大的峰值點,此峰點反映出粗、細料含量的比例最佳,稱為最優(yōu)礫石含量用[P5]表示之,在峰點之后,P5>[P5],由于粗骨料含量增大,空隙也增大,相應細料含量減少,填不滿空隙并具有架空料的特點,出現密度隨礫石含量增大而減小。同一料場、同一dmax的砂礫石,不僅ρdmax—P5與ρdmin—P5關系曲線平行和相似,而且最優(yōu)礫石含量 [P5] 也接近,說明,在同一料場,最大礫石粒徑相同的情況下,即使礫石含量不相同,他們的性質也基本相似,尤其在同一礫石含量情況下,級配也基本一致,同時也說明在不同的P5(粗顆粒含量)下ρdmax和ρdmin差值基本為一常數,即:ρ=ρdmax—ρdmin。
從圖4上可以看出,最大粒徑不同的砂礫石,其ρdmax—P5、ρdmin—P5曲線和最佳礫石含量[P5]略有不同,,并隨著最大粒徑dmax的增大而略有增大,例如,當dmax=400mm時,[P5]約為67%,當dmax=600mm時,[P5]約為73%,當dmax=800mm時,[P5]約為78%。以上數字說明P5曲線隨著最大粒徑dmax不同而發(fā)生變化,這是由于由于最大粒徑的增大,粗顆粒的砂礫石相互填充的幾率也在增加,粗、細顆粒的分界線有可能隨著dmax的增大而增大,如果仍然以原來的d=5mm作為粗細顆粒的分界線,則必然出現[P5]隨著dmax增大而增高。
二、P5關系曲線在工程上的應用
通過對上述的試驗結果的分析比較,初步了解了砂礫石最大、最小干密度與粗顆粒含量P5及最大粒徑最大粒徑之間的關系及變化趨勢,為在不同最大粒徑和粗顆粒含量條件下,快速確定砂礫石壩殼料的碾壓標準創(chuàng)造了條件。首先,分別繪制dmax=400mm、600mm、800mm條件下的最大干密度ρdmax、最小干密度ρdmin以及Dr=0.85時的控制干密度ρd0與粗顆粒含量(或細顆粒含量)曲線圖,再根據地勘或現場篩分資料,在與最大粒徑對應的曲線圖上,按照粗顆粒含量查找出所對應的干密度(Dr=0.85)最為最低控制標準,在現場坑試檢驗時,將現場所檢測得到的干密度ρ放在對應的圖表中進行比較,如果該點落在ρdmax—P5與ρd0—P5曲線之間,說明砂礫石干容重已大于設計相對密度Dr所對應的干容重,碾壓質量合格,否則為不合格,需要重新碾壓直至合格標準。在實際應用當中,需要定期測定砂礫石最大粒徑和粗顆粒含量,并根據測定的結果及時調整控制標準,以避免填筑質量的降低。
參考文獻:
【1】史彥文.大粒徑砂卵石最大密度的研究【J].土木工程學報,1981(2):53.58.
1.麻醉中應用的目的及并發(fā)癥
腺苷類藥可以抑制心肌慢反應細胞的Ca2+內流(如竇房結、房室結及受損的快反應細胞),阻斷和延長房室結折返環(huán)路的前向傳導,大量還可阻斷房室旁道的折返,且有增強迷走神經的變時性效應,可用于治療折返性心律失常。腺苷作為內生性核苷有很短的半衰期(≤1.5s),可替代鈣通道阻滯劑和β受體阻滯劑來治療急性室上性心動過速,包括房室結性的心動過速。另外,腺苷可以應用于鑒別寬復合波的室上性心動過速和室性心動過速。腺苷很少引起嚴重血流動力學改變及其他副作用。相反,卻經常觀察到很弱的前心律失常作用等不良反應。在大多數病人中這種不良反應可以耐受并可自行緩解。然而,腺苷與那些抑制其從血中清除并可表現出一些臨床癥狀的藥物相互作用,可以顯著使病人對核苷的作用敏感發(fā)生嚴重的不良反應。
有報告指出心臟以外的不良癥狀的發(fā)生率從30%~70%,前心律失常作用也不常見,房顫和室性早搏的發(fā)生率分別為1%~5%及10%~30%。許多嚴重的心律失常反應僅僅在個別病歷中有報告,然而和那些影響腺苷代謝及臨床狀態(tài)的藥物相互作用,就使病人對腺苷的反應很敏感,很容易出現嚴重的不良反應。例如接受雙嘧達莫(潘生丁)治療的病人,細胞攝人腺苷的功能受阻,核苷的半衰期就顯著地延長。相應地,這些病人就很容易發(fā)生心動過緩、房室結傳導異常及心臟以外的副作用。病竇綜合征、心肌缺血或移植心臟對于腺苷的反應很敏感。哮喘病人比其他病人更容易產生腺苷誘發(fā)的支氣管狹窄。在有獲得性長QT綜合征的病人心率突然減慢可以發(fā)展成尖端扭轉性室速,腺苷和其他藥物一樣可致突然發(fā)生心動過緩。
2.并發(fā)癥治療
由于腺苷的半衰期很短,靜脈應用腺苷產生的不良作用很短暫,僅需要觀察即可。然而一些病人卻可以發(fā)生嚴重的不可忍受的癥狀,需要緊急處理。腺苷的治療及副作用都是由于其特殊的受體所介導的。因此非選擇性Al及A2腺苷受體拮抗劑在對抗腺苷的副作用方面是非常有效的。
實際上,這些藥物也可用于恢復竇性節(jié)律,這樣的病人在心肌梗死早期可以發(fā)展成明顯的竇房結阻滯。這些藥物和腺苷同時應用可以緩解病人的心絞痛。
在那些有顯著血流動力學異常的心動過緩的病人,應立即進行心肺復蘇,不能延誤。同樣地,應用腺苷所導致的心動過速也應緊急用直流電復律,否則腺苷受體拮抗劑應是首選。如果應用這些藥物仍無效,腎上腺素能藥物、阿托品、心臟起搏器會有效。用于治療腺苷所引起的心律失常的藥物,應根據心動過速類型和(或)機制來選擇。 轉貼于
3.并發(fā)癥預防
腺苷不應用于Ⅱ~Ⅲ度房室傳導阻滯或病竇綜合征病人,除非病人有起搏器。另外,哮喘或嚴重的阻塞性肺疾患病人也不能應用腺苷。
當應用腺苷治療時,內科醫(yī)師應注意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最重要的是抑制腺苷代謝的藥物,其可通過阻礙核苷傳遞或直接抑制腺苷代謝酶而起作用,這就顯著地延長腺苷的半衰期及其產生的異常作用。因此在這些病人中腺苷應用不超過1mg,而正常時表淺靜脈應用可達6mg。盡管沒有與麻醉藥相互作用的報告,但是卻有報告苯二氮卓類藥物可以阻礙核苷在腦內的傳遞。腺苷可以降低麻醉藥的用量,增強非去極化肌松藥的作用。同時建議腺苷直接注入中心靜脈或用于心肌缺血、心臟移植的病人,其用量要比正常小。相反在用于終止室上性心動過速時劑量要大。食用含刺激性食物及飲料的病人對于腺苷的反應增加。
了解腺苷的藥理作用及其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并注意減少引起副作用的因素,這樣應用腺苷就會很安全、很有效。
參 考 文 獻
【關鍵詞】 心理護理;手術室;非全身麻醉
DOI:10.14163/ki.11-5547/r.2015.19.148
Effect research of psychological nursing intervention applied for non-general anesthesia patients in operating room ZHANG Yun-feng, LI Fei-fang, SONG Si-xian, et al. Operating Room, Guangdong Shenzhen City Longgang District People’s Hospital, Shenzhen 518172,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and analyze clinical effect of psychological nursing intervention applied for non-general anesthesia patients in operating room. Methods A total of 190 non-general anesthesia patients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control group and research group, with 95 cases in each group. The control group received conventional nursing, and the research group received psychological nursing intervention. Comparisons were made on related indicator changes of the two groups before and after operation. Results There were no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of blood pressure and heart rate between the two groups before treatment (P>0.05). The indicators were all improved after treatment, and the research group had better improvement than the control group, and their difference had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P
【Key words】 Psychological nursing; Operating room; Non-general anesthesia
一直以來, 接受外科手術治療的患者比例極大。由于手術方式給患者帶來一定的創(chuàng)傷, 患者普遍存在恐懼、焦慮、抑郁等不良心理, 如未得到及時有效的糾正, 將對手術治療以及預后造成不良影響[1, 2]。所以, 針對接受手術治療的患者, 要積極進行針對性的心理干預, 努力糾正患者的不良心理, 引導患者以積極的心態(tài)配合醫(yī)生進行治療。本院積極開展該項研究, 針對該類患者進行心理護理干預, 取得了顯著的效果。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 1 一般資料 選取2013年6月~2014年6月本院手術室收治的190例非全身麻醉患者為研究對象, 男98例, 女92例;年齡18~65歲, 平均年齡(45.6±7.8)歲;手術類型:外科手術70例, 婦產科手術66例, 五官科手術54例;麻醉類型:連續(xù)硬膜外麻醉76例, 神經阻滯麻醉52例, 局部麻醉62例。所有患者均符合手術治療征象并經臨床檢查確定手術方案, 均無手術以及物應用禁忌證。已對合并有嚴重的心、肝、腎等重要臟器內科疾病、精神以及心理疾病者予以排除, 同時排除哺乳期以及妊娠期婦女。將190例患者隨機分為研究組和對照組, 各95例。兩組患者一般資料比較, 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①對照組予以常規(guī)護理。對患者的脈搏、體溫以及血壓等體征情況進行嚴密檢測, 引導患者完成相關術前檢查。積極做好術前準備, 遵醫(yī)囑提前準備好相關藥物以及用品等。在手術過程中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進行擺放、建立靜脈通路、給予吸氧等相關操作, 對患者的各項生命體征進行嚴密檢測。完成手術后, 幫助患者進行調整, 協助醫(yī)生包扎傷口并運送患者返回病房。術后對患者進行必要的飲食指導, 要求其平衡膳食。積極糾正患者的不良生活習慣等。觀察創(chuàng)口情況, 發(fā)現問題, 及時通知醫(yī)生進行處理。②研究組予以心理護理干預。在進行手術前, 引導患者熟悉了解手術室的環(huán)境, 明確手術治療的注意事項, 根據患者的具體認知水平進行麻醉以及手術相關知識輔導。列舉成功案例, 幫助患者樹立信心, 以積極的態(tài)度面對醫(yī)生的治療。在進行手術過程中, 由于患者未接受全身麻醉手術, 意識足夠清醒, 護理人員要在手術時主動同患者交流, 分散患者的注意力, 有效緩解其緊張情緒。在患者接受麻醉后, 要積極給予其精神支持, 有效減輕患者的恐懼心理。手術過程中, 要對患者的表情進行觀察, 及時進行溝通, 了解患者是否存在感覺異常。針對感覺異常的患者積極進行講解, 以消除其疑慮心理。引導患者積極配合醫(yī)生手術。積極滿足患者的需求, 必要時可以播放舒緩的音樂等。完成手術后, 及時護送患者回病房, 告訴患者手術很成功, 幫助其樹立信心, 積極投入康復治療。術后主動回訪患者, 接受患者的咨詢, 引導患者明確術后相關注意事項。
1. 3 觀察指標[3, 4] 將兩組患者手術前后的相關指標變化情況進行對比。含心率變化、血壓變化、VAS評分與SAS評分情況和護理滿意度等。以VAS評分表示疼痛情況, 滿分為10分, 分數越高表示疼痛情況越嚴重。以SAS評分表示焦慮抑郁程度, 評分越高表示抑郁焦慮程度越嚴重。對兩組患者進行護理滿意度調查, 自設問卷調查表, 調查結果分為非常滿意、基本滿意和不滿意, 比較兩組患者對護理的滿意情況。滿意度=(非常滿意+基本滿意)/總例數×100%。
1. 4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18.0統計學軟件進行數據統計分析。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 x-±s)表示, 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檢驗。P
2 結果
2. 1 兩組患者治療前后血壓及心率變化情況比較 兩組治療前血壓以及心率比較, 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后均顯著優(yōu)于治療前, 且研究組顯著優(yōu)于對照組, 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2. 2 兩組患者VAS及SAS評分情況比較 經不同護理后, 研究組VAS及SAS評分均顯著低于對照組, 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
2. 3 兩組患者護理滿意度情況比較 研究組護理滿意度為95.79%, 顯著高于對照組的78.95%, 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
表2 兩組研究對象VAS及SAS評分情況比較( x-±s, 分)
組別 例數 VAS評分 SAS評分
對照組 95 5.7±2.2 62.9±3.3
研究組 95 3.2±1.9 50.9±3.8
t 8.3824 23.239
P
注:兩組比較, P
3 討論
近年來, 以人為本的理念越發(fā)受到重視, 所有的醫(yī)療服務都必須以患者為中心開展。外科手術是一種有效的治療方式, 可以直接對患者的病癥組織進行處理, 能夠迅速地實現治療效果, 臨床上得到廣泛應用。但該方式也將對患者的生理和心理造成較強的刺激, 尤其是心理刺激, 導致患者的內分泌系統以及神經系統、循環(huán)系統的一系列問題, 導致患者的耐受能力以及機體抵抗能力降低[4-6]。臨床手術中, 有部分患者不需要進行全身麻醉, 該類患者在意識較為清晰狀態(tài)下接受外科手術, 極易產生緊張、焦慮心理, 嚴重者甚至不配合手術。這些不良心理狀態(tài), 影響手術的順利開展, 也對預后造成了隱患。針對該類患者實施心理護理干預, 對于確保手術的順利完成、提升手術治療效果同時降低手術并發(fā)癥發(fā)生率, 具有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
針對該類患者實施心理護理干預, 必須體現針對性。要針對患者在圍手術期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心理護理。手術前, 對疾病的不了解以及手術醫(yī)生的不信任等, 造成恐懼或緊張情緒。因此, 護理人員要積極為其介紹疾病相關知識以及手術知識, 使患者明確自己面臨的手術并非十分復雜, 醫(yī)院的現有條件以及醫(yī)生的技術完全是安全的, 幫助患者樹立信心。在手術中, 患者可能由于異常感覺的出現而產生負面情緒。因此, 護士要積極與患者進行溝通, 讓患者了解自己的感覺是正常的, 并對患者的需求及時進行滿足。手術過程中, 要積極營造比較輕松的氛圍, 在不影響手術醫(yī)生進行手術的同時, 引導患者放松, 配合治療。手術后, 患者可能出現一些創(chuàng)口感染等情況, 護士要引導患者合理保護創(chuàng)口, 防止發(fā)生感染, 并對患者的飲食進行指導, 促進其盡快康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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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華琴, 姚麗偉, 王靜, 等.語言溝通在全身麻醉患者恢復期的應用.當代護士(學術版), 2013, 24(7):518-523.
第一條、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一)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權屬、侵權、合同糾紛案件;(二)申請訴前停止侵犯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行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案件;(三)其他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糾紛案件。
第二條、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
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qū)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第三條、對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侵犯著作權行為,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該行為人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已經過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侵犯著作權行為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當對案件事實進行全面審查。
第四條、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所規(guī)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前款規(guī)定的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復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制品所在地。
第五條、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第六條、依法成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根據著作權人的書面授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七條、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可以作為證據。
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權利人,但有相反證明的除外。
第八條、當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購、現場交易等方式購買侵權復制品而取得的實物、發(fā)票等,可以作為證據。
公證人員在未向涉嫌侵權的一方當事人表明身份的情況下,如實對另一方當事人按照前款規(guī)定的方式取得的證據和取證過程出具的公證書,應當作為證據使用,但有相反證據的除外。
第九條、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項規(guī)定的“公之于眾”,是指著作權人自行或者經著作權人許可將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開,但不以公眾知曉為構成條件。
第十條、著作權法第十五條第二款所指的作品,著作權人是自然人的,其保護期適用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著作權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保護期適用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
第十一條、因作品署名順序發(fā)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按照下列原則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確定署名順序;沒有約定的,可以按照創(chuàng)作作品付出的勞動、作品排列、作者姓氏筆劃等確定署名順序。
第十二條、按照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委托作品著作權屬于受托人的情形,委托人在約定的使用范圍內享有使用作品的權利;雙方沒有約定使用作品范圍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創(chuàng)作的特定目的范圍內免費使用該作品。
第十三條、除著作權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情形外,由他人執(zhí)筆,本人審閱定稿并以本人名義發(fā)表的報告、講話等作品,著作權歸報告人或者講話人享有。著作權人可以支付執(zhí)筆人適當的報酬。
第十四條、當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經歷為題材完成的自傳體作品,當事人對著作權權屬有約定的,依其約定;沒有約定的,著作權歸該特定人物享有,執(zhí)筆人或整理人對作品完成付出勞動的,著作權人可以向其支付適當的報酬。
第十五條、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題材創(chuàng)作的作品,作品的表達系獨立完成并且有創(chuàng)作性的,應當認定作者各自享有獨立著作權。
第十六條、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傳播的單純事實消息屬于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二)項規(guī)定的時事新聞。傳播報道他人采編的時事新聞,應當注明出處。
第十七條、著作權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轉載,是指報紙、期刊登載其他報刊已發(fā)表作品的行為。轉載未注明被轉載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載的報刊出處的,應當承擔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第十八條、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十?項規(guī)定的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是指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社會公眾活動處所的雕塑、繪畫、書法等藝術作品。
對前款規(guī)定藝術作品的臨摹、繪畫、攝影、錄像人,可以對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圍再行使用,不構成侵權。
第十九條、出版者、制作者應當對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權承擔舉證責任,發(fā)行者、出租者應當對其發(fā)行或者出租的復制品有合法來源承擔舉證責任。舉證不能的,依據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相應規(guī)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權的,出版者應當根據其過錯、侵權程度及損害后果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出版者對其出版行為的授權、稿件來源和署名、所編輯出版物的內容等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的,依據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出版者盡了合理注意義務,著作權人也無證據證明出版者應當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權的,依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出版者承擔停止侵權、返還其侵權所得利潤的民事責任。
出版者所盡合理注意義務情況,由出版者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計算機軟件用戶未經許可或者超過許可范圍商業(yè)使用計算機軟件的,依據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著作權轉讓合同未采取書面形式的,人民法院依據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審查合同是否成立。
第二十三條、出版者將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丟失、毀損致使出版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據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追究出版者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可以根據權利人因侵權所造成復制品發(fā)行減少量或者侵權復制品銷售量與權利人發(fā)行該復制品單位利潤乘積計算。發(fā)行減少量難以確定的,按照侵權復制品市場銷售量確定。
第二十五條、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無法確定的,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依職權適用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確定賠償數額。
人民法院在確定賠償數額時,應當考慮作品類型、合理使用費、侵權行為性質、后果等情節(jié)綜合確定。
當事人按照本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應當準許。
第二十六條、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范圍內。
第二十七條、在著作權法修改決定施行前發(fā)生的侵犯著作權行為起訴的案件,人民法院于該決定施行后做出判決的,可以參照適用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
第二十八條、侵犯著作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超過二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xù),在該著作權保護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計算。
第二十九條、對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侵權行為,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除追究行為人民事責任外,還可以依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給予民事制裁,罰款數額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
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對相同的侵權行為已經給予行政處罰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
第三十條、對2001年10月27日前發(fā)生的侵犯著作權行為,當事人于2001年10月27日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采取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或者證據保全措施的,適用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的規(guī)定。
人民法院采取訴前措施,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辦理。
一、外觀主義原則的基本概念
[案例一]李某與王某約定,由李某出資,王某作為名義股東記載于公司名冊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的登記。后王某將登記于其名下的股權質押于某銀行,某銀行接受該股權為質押標的,并向王某貸款。李某提起訴訟,以王某對于質物不享有權利為由請求認定質押無效。
在商事審判的背景下,所謂外觀主義原則是指:名義權利人(如案例一中的王某)的行為所表現出來的或者有關權利公示所表現出來的構成某種法律關系的外觀(王某為該股權的權利人),導致第三人(某銀行)對于該種法律關系產生信賴,并出于此信賴而為某種民事法律行為(設立質押)時,即使有關法律關系的真實狀況(李某為該股權的實際權利人)與第三人主觀信賴的狀況不符,只要該第三人的主觀信賴合理,其據以做出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受法律的優(yōu)先保護。[1]
由上述可知,適用外觀主義的情形常常涉及三方當事人,即名義權利人(如案例一中的王某)、第三人(如案例一中的某銀行)和實際權利人(如案例一中的李某)。這樣的情形一定涉及兩種或者兩種以上的法律關系,如在案例一,有實質股東李某和名義股東王某之間的名義持股關系,有貸款人某銀行與名義股東王某之間的質押關系。李某和王某之間的名義持股關系乃雙方的內部約定,其不為外人所知悉,我們不妨稱之為內部關系,所涉及的當事人李某和王某為內部人。這一內部關系導致特定股權的虛假權利外觀。與之相對應,某銀行與王某之間的質押關系則為外部關系,這一關系建立在一個虛假權利外觀之上,源自外部人(第三人)某銀行對于登記于王某名下股權的權利外觀之信賴。存在多個法律關系,就存在多個權利,進而存在多個權利之間發(fā)生沖突的可能性。在案例一,王某將登記于其名下的股權質押給某銀行,因此產生了李某對于股權所享有的財產權和某銀行對于該股權所享有的質權之間的碰撞。面對這一糾紛,法官所要解決的是如何適用法律,優(yōu)先保護哪一個權利。適用《擔保法》第63條第1款的規(guī)定,[2]認定質押合同無效,其結果是保護李某對于股權的財產權;適用《公司法》第33條第3款[3]的規(guī)定,認定李某非為登記于公司登記機關的股東,不能對抗第三人,其結果是保護某銀行對于股權的質權。根據外觀主義原則,應當適用《公司法》的規(guī)定,優(yōu)先保護某銀行的權利,李某作為實質股東雖然對于王某用于質押的股權享有財產權,其亦難以挑戰(zhàn)某銀行對于該項股權享有的質權之效力。
綜上,所謂外觀主義實際上是一項在特定場合權衡實際權利人與外部第三人之間利益沖突所應遵循的原則,[4]其要求對于外部人依據對于交易對方權利外觀之信賴而為之民事行為的效力予以認可,對于外部人因此取得的民事權利予以保護,實際權利人由此產生的損失,只能在內部關系中解決。
(對照《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26條,該條第1款規(guī)定,名義股東處分其名下股權,實際出資人請求認定處分行為無效的,應當參照《物權法》第106條的規(guī)定處理。[5]亦即只要第三人合理信賴名義股東的質押股權行為屬有權處分,且已經辦理了質權登記,則其依法取得的質權有效。該條第2款規(guī)定,名義股東處分股權造成的損失,實際出資人可以要求其賠償,亦即實際出資人不能對抗第三人,僅可以通過損害賠償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第28條亦有類似規(guī)定。該兩條的規(guī)定是外觀主義原則的典型體現)
二、外觀主義原則不適用于內部關系
[案例二]李某與王某約定,由李某出資,王某作為名義股東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的登記。后公司分紅,投資回報頗豐。王某拒絕將已分配利潤交付李某,并稱其為登記公示的股東,理應享有股東權益;王某主張,李某的出資款應為向王某的借款,其愿意償還。李某以王某為被告,請求認定其享有投資權益、王某應向其給付公司已分配利潤。
外觀主義原則要求,在權利表征和實際權利不一致的情形,為維護交易安全,應當對于外部人合理信賴權利表征所為的法律行為予以優(yōu)先保護。因此,外觀主義原則的適用很可能導致實際權利人的損失。質言之,如無特殊情形,實際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當然應受法律保護,僅在其與外部人的合法權益發(fā)生沖突之時,方有外觀主義適用的余地,而將實際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置于遭受損失的風險之下。在案例二,爭議發(fā)生在實際權利人李某與名義股東王某之間,既無合法權益之沖突(王某關于其享有股權的主張乃非誠信使然,不屬合法權益之主張),更無外部人之權益須予權衡,因此,無有外觀主義原則適用之前提。王某以其登記在冊為理由主張其享有股東權,即主張適用外觀主義原則確認股權,在無有外部人介入糾紛的情況下,是缺乏根據的。此時,處理本案的事實依據是雙方關于名實股東的約定,如屬實,王某當然不能對抗李某的訴訟請求。
(對照《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25條第2款規(guī)定:“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fā)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痹摋l款明確排除了名義股東在與實際出資人因投資權益發(fā)生糾紛時以權利外觀對抗實際出資人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例二,李某起訴主張的是取得投資權益(利潤分配),其在訴訟程序上以王某為原告。如果李某向公司主張確認其享有股東權,即要求所謂“隱名股東顯名化”,則訴訟請求的性質就完全不同了。根據《公司法》第33條第2款[6]的規(guī)定,李某與王某之間關于隱名投資的約定,不能對抗公司,公司依據股東名冊的記載,僅以王某為股東向其履行通知召開股東會、分配利潤等義務。因此,一般情況下,李某向公司主張其享有股東權是難以得到法律支持的。質言之,在案例二,李某根據其與王某之間的合同約定,要求王某交付公司分配的利潤,是一個純粹的民法糾紛,并無適用外觀主義原則這類商事規(guī)則的余地。如果李某向公司主張確認股權,其性質屬于公司法糾紛——屬商法糾紛之一種,則王某的股東名冊之記載、公司管理機關之登記,作為股權的權利表征就成為了李某實現其訴訟主張的障礙;李某作為實際出資人,要排除這個障礙,有兩種可能性,或者證明股東名冊記載與公司管理機關登記錯誤,或者通過法定程序,即參照《公司法》第72條的規(guī)定,經多數股東同意,取得股東資格。
(對照《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25條第3款的規(guī)定:“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記載于股東名冊、記載于公司章程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痹摋l款表明,在實際出資人亦即隱名股東意圖取得股東身份而并非僅僅主張投資權益時,則其與公司、公司其他股東的關系屬于外部關系,受外觀主義原則規(guī)制。)
三、外觀主義原則不適用于非善意第三人
[案例三]某集體企業(yè)改制為公司,所有員工等額持股。因公司法對于股東人數的限制,由某甲(原工會主席)為名義股東,代表公司職工持股。公司改制后發(fā)展勢頭良好。公司總經理某乙(原集體企業(yè)廠長)與某甲訂立股權轉讓合同,由某乙受讓某甲名下的全部股權,并辦理了公司登記機關的股東變更登記。公司職工起訴請求認定股權轉讓行為無效。
外觀主義原則不能適用于內部關系,而只能適用于外部第三人,但并非所有外部第三人均可高舉外觀主義原則的旗幟主張權利。如果外部第三人從事交易時明知交易對手的有關權利外觀虛假,或者應當知道此種權利外觀虛假(缺乏合理信賴),則其不能主張適用外觀主義原則而優(yōu)先于實際權利人得到保護。
在外觀主義語境,案例三的公司職工為實際權利人,某甲為名義權利人,某乙為轉讓行為的相對人(外部人)。若適用外觀主義原則,某乙作為外部人的權利應當優(yōu)先于公司職工作為實際股東的權利得到保護。但是在本案,卻缺少了一個適用外觀主義原則的先決條件:外部人為善意,因為某乙作為原集體企業(yè)的廠長對于某甲與公司職工之間的名義持股關系應當是明知的。
在權利外觀和權利實質狀況不一致的情形,名義權利人對于其名下財產并無處分權利,無論是出售、抵押、質押或者是其他任何形式的處分。因此,在上述案例一、案例三,無論是王某將其名下的股份質押給銀行,或者是某甲將其名下的股份轉讓給某乙,其行為之實質均屬無權處分?;蛴幸庖娬J為,股權既然登記在名義股東名下,名義股東的處分就不能說是無權處分。[7]這一觀點的理由是,名義股東畢竟是記載于股東名冊、登記于公司登記機關的股東,其具備權利外觀,因此,名義股東就是股權的權利人,其對股權的處分不屬無權處分。筆者認為,此種觀點是將權利外觀絕對化了。無論是股東名冊的記載還是登記機關的登記,作為一種權利外觀,僅具權利推定效力而已,而權利外觀與實際權利狀況不一致的情形并不鮮見。實際上,在我們討論的無權處分的情形,處分行為人均具備權利人外觀。例如借用人對于借用物的占有、房產名義權利人的登記,等等。無權處分制度就是要解決這類具備權利外觀而無實質權利的行為人之處分所帶來的問題,因此,筆者認為,名義股東處分股權的行為當然是一種無權處分。
關于無權處分的效力問題,立法的態(tài)度曾經有重大的變遷。在《合同法》頒布施行之前,一般認為無權處分他人財產的行為均屬無效?!逗贤ā烦雠_對于無權處分行為的態(tài)度有了適度的寬容,其規(guī)定權利人對于無權處分的合同予以追認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8]然而,《合同法》的這一規(guī)定也引起了一些爭議,即在權利人對于無權處分合同未予追認時,如何認定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物權法》的頒布從物權取得的角度確立了善意取得的法律制度,根據其規(guī)定,在無權處分的情形,只要受讓人受讓財產符合《物權法》第106條規(guī)定的幾項條件,受讓人可以取得相關財產的所有權?!段餀喾ā返纳鲜鲆?guī)定無疑對于我國民法制度的完善與進步具備十分重大的意義,但對于有關合同效力問題仍語焉不詳。筆者傾向于認為,在無權處分的情形,應當區(qū)分合同效力與物權變動的效力。關于合同效力,應當嚴格依照《合同法》第52條的規(guī)定予以確定,如無其它無效因素,不應僅因其屬于無權處分而認定為無效;而無權處分時的物權變動效力,則可根據《物權法》第106條的規(guī)定予以認定。股權作為一種財產性權利,其物權屬性與其他財產相比并無差別,因此,股權的無權處分問題應可參照以上善意取得之原則處理。
適用善意取得原則的首要前提是受讓人為善意,從另一個角度說,亦即受讓人合理信賴其交易對手有權處分交易標的。在案例三,公司總經理某乙明知某甲作為原工會主席,僅僅是一個名義持股人(名義股東),其并無權處分實質權利人公司職工的股權,但仍受讓某甲名下的股權,主觀為非善意,更無從說起“合理信賴”某甲有權轉讓股權,因此,公司職工關于股權轉讓行為(股權權屬的變動)無效的訴訟主張應予支持。
(對照《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26條,該條第1款規(guī)定,名義股東處分其名下股權,實際出資人請求認定處分行為無效的,應當參照《物權法》第106條的規(guī)定處理?!段餀喾ā返?06條規(guī)定的保護第三人取得權利的第一個條件就是,其受讓權利時,主觀心態(tài)為善意。據此,第三人如果明知處分人為無權處分,則不能以外觀主義原則對抗實際權利人關于處分行為無效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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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觀主義原則不適用于被冒名的名義權利人
[案例四]大學生劉某向甲公司求職,并根據要求向甲公司提交了身份證復印件等個人材料。甲公司利用劉某的材料,冒用其姓名作為出資人之一新設立了乙公司。后乙公司因債務糾紛被債權人起訴至法院,債權人同時起訴甲公司和劉某,以其作為乙公司的股東出資不足為由,請求其對于乙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劉某抗辯稱,其并非乙公司股東,無出資義務,不應承擔對乙公司債務的民事責任。
本案提出的問題是,在公司債權人追究股東欠資責任以賠償公司債務的時候,名義股東能否以其并非實際出資人提出抗辯。在此,應區(qū)分權利外觀形成的原因。
若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約定而形成權利外觀,亦即名義股東同意以其名義向公司投資,則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為股東應當承擔的義務,以及違反義務時可能承擔的后果。其雖然約定實際出資人承擔出資責任,但該約定既不能對抗公司,也不能對抗外部債權人。此外,在外觀主義理論,有一個所謂“與因原則”,即本人對于權利外觀的形成給與一定的原因力(即使沒有過錯),就應承擔因此產生的不利益法律后果。名義股東與實際出資人做名實股東的約定,其對于權利外觀形成亦給與了一定的原因力,參照與因原則,公司債權人以其名下股權出資不到位為由主張記載于股東名冊之股東承擔相應責任的,其不能以其僅系名義股東為理由抗辯。[9]
(對照《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27條規(guī)定:“公司債權人以登記于公司登記機關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請求其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股東以其僅為名義股東而非實際出資人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義股東根據前款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后,向實際出資人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痹摋l規(guī)定明確了在出資不實的情況下,名義股東不能對抗公司債權人關于補充賠償的請求,這是外觀主義原則適用使然。當然,補資責任的真正責任人應當是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實際出資人,因此,名義股東在承擔責任之后,可以向實際出資人追償。)
在名義股東是被冒名登記的情形,如在案例五,權利外觀的形成并非名義股東與實際出資人之間約定形成,而是一個侵權行為的后果,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是被冒用姓名(名稱)的侵權行為的受害人,其對于權利外觀的形成既無過錯也未給與原因力,因此,此情形全無適用外觀主義原則的根據和基礎。
(對照《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29條的規(guī)定:“冒用他人名義出資并將該他人作為股東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冒名登記行為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請求被冒名登記為股東的承擔補足出資責任或者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部分的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痹摋l規(guī)定對于貫徹外觀主義原則的第27條的適用予以限制,明確了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名義股東,如果是被冒名登記,則不應當承擔相關的補資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五、外觀主義原則是否適用于非交易第三人
[案例五]李某與王某約定,由李某出資,王某作為名義股東記載于公司名冊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的登記。后王某因債務糾紛被起訴,債權人某信用社勝訴,請求法院查封王某名下股權,并以處置股權所得清償其債務。就此,李某提出異議,主張其對于股權享有實質權利;其認為王某對于該項股權并不擁有財產權利,不應用以清償王某債務。
如上文所述,外觀主義原則的適用可能導致一個無過錯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因此應當謹慎適用這一原則。根據外觀主義原則維護交易安全的宗旨,其適用范圍應局限于就相關標的從事交易的第三人。
在案例五,法官再次面臨法律適用選擇問題:適用《民法通則》第75條第2款,[10]即應支持李某提出的異議,解除對于王某名下、實質權利歸屬于李某之股權的查封;若依照外觀主義原則,即應適用《公司法》第33條第3款,認定李某不能對抗作為第三人的某信用社。關鍵在于,在本案是否有適用外觀主義原則的根據和理由。筆者的觀點為否:適用外觀主義原則的目的在于減少交易成本、維護交易安全,為此不得不將實際權利人的利益置于可能遭受風險的境地。換言之,適用外觀主義原則權衡第三人與實際權利人之間利益時,之所以向第三人傾斜,是為了追求維護交易安全這一價值目標,旨在從整體上促進經濟流轉、減少社會成本、增進社會財富,為此不得不犧牲某一個體的利益。本案某信用社并非針對王某名下之股權從事交易,僅僅因為其他債務糾紛而尋查王某的財產還債,法官處理本案并無維護交易成本之價值目標須予追求,若此,將實質權利屬于李某的財產用以清償王某的債務,實有悖于公平正義之基本原則。概言之,僅就特定股權主張清償債務而非就該股權從事交易的第三人,不能根據外觀主義原則尋求《公司法》第33條第3款的適用。[11]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未有關于此項問題的規(guī)定。據了解,在草擬該司法解釋的時候,曾就此問題設計了條文,但因各方討論時意見分歧較大而未能形成傾向性意見,只能留待此后醞釀磨合,在實踐中尋求正確的路徑。
注釋:
[1]本文強調的是商事審判的情境。在一般意義上外觀主義原則亦有僅涉及行為人和相對人的情形,如在適用真意保留制度的場合,行為人的意思與表示不一致,即行為人向相對人所作的外在的表示(意思外觀)沒有反映行為人內在的真實意思,相對人信賴其表示而作出行為。但此類情形在商事審判實務中并無造成濫用外觀主義原則的問題,因此,本文對此不予涉及。
[2]該條款規(guī)定:“本法所稱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guī)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备鶕摋l規(guī)定,出質人用于出質的財產應當是其自己享有權利的財產。
[3]該條款規(guī)定:“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4]對于法官而言,并非直接將之適用于案件的處理,而是遵循這一原則選擇應當適用的法律,如在案例一中《擔保法》與《公司法》的選擇。當然,在某些特殊的情形,如無適當法律規(guī)范可資依照,亦不能排除將之直接適用于案件處理的可能性。
[5]《物權法》第106條規(guī)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guī)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guī)定?!?/p>
[6]該條款規(guī)定:“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p>
[7]筆者在參加最高法院組織的有關公司法司法解釋專家征求意見會的時候,有多位公司法學者表達了這一觀點。
[8]《合同法》第51條規(guī)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p>
[9]此時名義股東若主張其僅為名義股東不應承擔責任,公司債權人是否可參照《合同法》第403條第2款的規(guī)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對第三人不履行義務,受托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利,但第三人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人)選擇名義股東或者實際出資人主張權利,這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