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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份,自己從市場崗位轉崗至信息開發(fā)部,走上了信息技術研究的道路。雖說是上半年總結,但其實也可認為是自己來信息部之后至目前的一個工作感悟,下面就自己的技術學習、項目負責、工作感悟及下半年的工作計劃做一個總結。
一、技術學習方面由淺入深。因為公司的生產系統(tǒng)是以數(shù)據庫為核心的,所以說最開始的技術學習是從數(shù)據庫開始的。從簡單的數(shù)據庫配置操作、后端跟蹤確定到后來數(shù)據的增刪改查、再到現(xiàn)在開始深入的去研究算法和設計算法,自己的算法邏輯思維有了很大的提高。畢竟畢業(yè)后不專注于專業(yè)課有很長的時間,計算機的思維也是受到不少的沖擊。所以說最開始的時候,自己在技術入門和算法邏輯思維方面遇到了很大的瓶頸。不過隨著自己一步步的堅持和時間的傾注,這方面的難題也再一步步的客服。為了適應公司各項業(yè)務、開發(fā)新項目,自己也在不斷的去學習新穎的技術。讓我愈發(fā)感受到技術學習的廣度沒有止境、學習的深度沒有終點,說千道萬不如實干。
二、項目開發(fā)管理方面逐漸成熟。雖說是工作好幾年,但是因為之前市場的崗位性質,單獨從始至終的負責一項項目多少還是有些手忙腳亂。在項目的進度性、全局性和安排性方面愈發(fā)成熟,但還是存在一些不足,尤其是向部門匯報項目動態(tài)、因技術等問題擱置項目時間過長、時間安排的預見性和合理性欠缺這三個方面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身處年輕階段,便是仍要繼續(xù)加強技術的學習,作為一名信息技術員,沒有過硬的技術是無法打贏一場場的技術保衛(wèi)戰(zhàn)的。但同時也不能被技術禁錮住,要提高自己的認識和目標站位,面對問題要思考深刻、考慮全面,嘗試從更深處去挖掘問題的根節(jié)點。利用之前生產崗位的工作經歷,做好與技術的結合,補齊短板,放大優(yōu)勢,嘗試為更多的項目開發(fā)出謀劃策。
總結過去,展望未來,法務部在公司領導的帶領下根據今年公司的發(fā)展規(guī)劃和工作要求展開2018年上半年工作,以資金安全、疑難賬款的強力收回為工作核心;以應收賬款的催收,公司重大事務的協(xié)助配合,新簽合同、補充協(xié)議、法務催款函的起草、審核把關等幾大方向為工作重點;對內協(xié)助支持公司客戶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辦公室、綜合管理部等部門的工作,對外以催款,商業(yè)談判等為法務部的工作拓展,下面將對法務部上半年具體工作進行總結并對下半年工作展開計劃。
2018年工作總結
一、合同管理
(一)審查、起草新簽合同數(shù)量
截止2018年6月31日,法務部共審查、修改合同260份,其中銷售合同86份,原材料采購合同55份;車輛配件、車輛維修、車輛輔助用油、機械設備、基建類合同53份;設備租賃合同(泵車、罐車、鏟車租賃合同)35份;其他合同(辦公用品采購、軟件維護、清理外包、皮帶外包等)31份。(合同臺賬見附件1)
(二)重大合同(標的額100萬以上)履行情況分析
1、2018年新簽重大銷售合同履行情況分下(詳見附件2)
2、原材料采購合同履行情況分析
為緩解中心資金緊張,并降低采購成本,2018年上半年中心以商承方式采購水泥,商承到期如未進行付款屆時將面臨巨大資金壓力與訴訟風險。為防范風險,法務部一方面將配合銷售部門加大應收賬款的催收,另一方面配合采購部與水泥廠家進行洽談,必要時達成還款協(xié)議延長付款期限。
3、順義攪拌站機組改造合同履行情況分析
(1)合同履行階段:
順義攪拌站機組改造目前正在進行基建工程,因地質原因導致基建施工中增加打樁降水工程量,加之一帶一路、降水天氣等不可抗因素的影響,機組改造工程工期延誤較長時間。
(2)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數(shù)額較低,逾期一天按照合同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3%。對方違約成本較低,對其約束力不強,導致工期一再延誤;
二是總承包方對基建分包方監(jiān)督力度小,致使分包方施工進度慢,時工期延誤的重要因素。
(3)應對工期延誤采取的措施:一是發(fā)工作聯(lián)系函、律師函要求總承包方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否則追究其違約責任;二是要求總承包方派駐工程監(jiān)理人員,加強對分包隊伍的監(jiān)督管理;三是要求總承包方更換基建隊伍,搶抓工期。
(三)合同審查簽訂、履行中存在的風險
1、合同審查中的不足
(1)合同審批部門將擬簽訂合同報法務部審核時,因合同相對方提供材料不齊全的原因,相關部門大多數(shù)情況下無法按照合同管理辦法的要求提交證明對方合同履行能力情況的文件和人的授權委托書。因此,在合同審查中,法務部僅通過網上查詢合同主體資質等情況對主體的合法性做初步判斷,對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對方資信等無法確信,有可能因為相對方不具有主體資格、人為無權、越權、缺乏履行能力等情形,從而影響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2)審查合同時遇格式合同文本、或權利義務內容簡單、風險較小的合同,僅是口頭告知合同經辦人需修改的地方或在擬簽訂的合同中直接修改,而未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書,使合同審核階段出現(xiàn)漏洞。
(3)審核新類型的合同或涉及專業(yè)領域合同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存在一些專業(yè)條款理解不到位、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違約條款不明確,缺乏可操作性,導致合同履行中難以限定對方違約行為,無法追究對方違約責任。
2、合同簽訂時的問題
合同訂立因存在一方先簽字蓋章,另一方再簽字蓋章的情況,此種情況下往往對方通過郵寄的方式將蓋章合同送達合同主管部門,合同上缺少對方的簽字及日期。合同中往往約定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或因越缺少簽字而使合同未生效,或因缺少簽字蓋章日期,而無法確定合同生效日期。因合同未生效,無合同履行及違約的限定,可能給守約方造成損失而無法彌補。
3、合同履行中的問題
(1)合同相對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經催告,對方同意及時付款或出具還款協(xié)議,但常借故拖延付款或簽訂還款協(xié)議,最終因無書面付款協(xié)議而成功拖延付款。
(2)商品混凝土買賣合同中付款條款常與結構封頂、辦理完畢結算有關,如工程結構封頂,辦理完畢最終結算后三個月內付清余款。合同中因未約定結構封頂時間、結構封頂后辦理完結算時間,對方常因此而拖延辦理結算,從而拖延付款。
(四)合同管理中的工作改進
1、合同審查時要求各部門嚴格按照合同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提交相關審查資料;仔細審查每一份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2、遇新領域合同有疑問時,一方面要自學,查找相關資料,另一方面向上級法務、顧問律師請教,切不可閉門造車。
3、合同蓋章時,要求經辦人簽字、寫明日期;如對方未簽字的,告知經辦人員通知對方補齊簽字、合同簽訂日期。
4、還款承諾、協(xié)議嚴格落實到書面上;對合同條款仔細斟酌、約定辦理結算、付清尾款的期限,保障條款具有現(xiàn)實可操作性。
二、訴訟案件
(一)2018年訴訟案件情況(詳見附件3)
截止到2018年6月31日,法務部接收債權共計23167047.93元,已通過訴訟和非訴相結合方式回收債權18571184.5元,其中訴訟案件為建工“潤世中心二期工程”、建工“動力增容工程”、通利達“百子灣公租房一標工程”,共回收債權18151022元;非訴案件中鐵遂“地鐵7號線3標”工程通過多次與對方洽商,結清債權420162.5元。
未結涉訴案件金額為5421995.93元,分別為:中建六局“奧林匹克花園二期(A)地塊工程”、大洋“A區(qū)地下車庫”、城建四“第五廣場”、總參四部“益泰恒生”。
(二)訴訟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1、訴訟過程中的存在的問題
(1)立案時因對訴的合并情況理解不到位,而被裁定不予立案,造成時間耽擱。將合同相對方一致的兩個獨立的買賣合同作為一個訴訟案件申請立案,被告知兩個案件應分別立案。上述情況屬于訴的客體合并的情形,應當分別立案,法官視情況可以合并審理、分別判決。
(2)訴訟程序戰(zhàn),時間長,效率低。開庭前,被告為拖延開庭,于答辯期最后一天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法院作出駁回裁定后,對方又提起上訴至二審法院作出裁定之日一般為3個月時間,此段時間不計入審限,此種情況下簡易案件審結完畢至少半年以上。一審判決后,對方亦可能提起上訴,自立案至判決生效至少3個月至6個月。一個案件從一審到二審可能要經歷一年時間,這就體現(xiàn)出以訴訟方式收回債權效率之低。
(3)證據保全意識低。接收以及發(fā)出函件沒有保留快遞單號,無法查詢郵寄、送達時間,難以證明訴訟中對方或是法院程序上是否違法。
(4)獲得勝訴判決后,執(zhí)行難。一般情況下,如對方有履行能力,僅為拖延付款的,立案后開庭前或開庭時雙方便能達成和解或調解協(xié)議,對方亦能按照和解、調解協(xié)議履行付款義務。如對方確實無履行能力,即便獲得生效的勝訴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因對方無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也無法執(zhí)行回欠款。
2、應對措施
(1)加強理論知識的學習和理解,將理論應用于實踐。立案前,做好充分的論證,對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詳盡分析,對從立案到案件審結可能出現(xiàn)的情況進行預演并制定出應對措施。做到知己知彼,百戰(zhàn)不殆。
(2)如對方準備程序戰(zhàn),一是盡可能通過己方訴訟行為在程序上縮短時間,比如收到對方管轄權異議申請書后立即向法院提交答辯狀可以節(jié)省5天時間;收到對方上訴狀立即向法院提交答辯狀可以節(jié)省15天。雖然這些時間微不足道,但應盡最大的努力爭取早日獲得勝訴判決。二是加強與書記員、法官溝通,盡快安排開庭審理。三是加強與對方溝通,盡可能達成和解,在一定期限內支付欠款,申請撤訴。
(3)提高證據保全意識,將合同履行過程中、訴訟過程中來往函件掛號、郵寄、電報、電話記錄和郵寄憑證等單據都要整理入檔。
(4)為保障債權的實現(xiàn),及時采取訴訟保障措施,如訴前保全(采取訴前保全后30天內向法院起訴)、訴訟中保全及判決生效后進入執(zhí)行前的訴訟后保全(應當在生效判決確定的履行期屆滿后5天內申請強制執(zhí)行)。
三、其他工作
1、業(yè)務風險評估與規(guī)避、往來函件解讀與回復。
截止6月31日,法務部共協(xié)助客戶管理部、綜合管理部出具律師函5份,工作聯(lián)系函10余份。發(fā)函后對方積極還款或簽訂還款協(xié)議,通知回函的期限內未回函的法務人員則采取訴訟手段維護中心合法權益。
2、加強制度建設,并嚴格落實。
(1)為加強法治國企建設,促進企業(yè)風險管控水平的提升,法務部依據集團“七五”普法工作實施方案及實業(yè)公司的“七五普法”工作實施細則,制定了商混中心的“七五”普法實施細則并嚴格貫徹落實細則要求。
(2)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及銷售、采購、債權轉移等不同類型合同的具體實施細則,有效的規(guī)范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了合同管理和風險防范機制。
(3)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將法律培訓納入企業(yè)培訓內容,提升廣大干部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律水平。2018年3月9日,通過組織法律知識考試的方式對中心各系統(tǒng)合同簽訂及管理人員40余人進行培訓,2018年5月9日,商混中心邀請實業(yè)法律合約部經理張憶南對中心領導職工進行合同法律風險防范的培訓,兩次培訓不僅調動了各崗位人員學法的積極性,提高了相關人員合同管理方面的專業(yè)知識,更有利于加強合同法律風險防范。
2018年法務部工作雖然較2016年有所提升,但仍存在較大的不足,為解決這些問題,法務人員在完成基本工作的基礎上,要不斷加強學習。強化理論知識的同時,要學會運用到企業(yè)治理中,踐行依法治企。
2019年工作計劃
一、提質增效把好合同關
1、鞏固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審核機制,不斷完善完善中心合同管理辦法及授權制度,嚴格依照制度進行評審,加強合同審核的有效性。
2、深入調研,根據商混行業(yè)的行業(yè)規(guī)范和商業(yè)習慣以及業(yè)務部門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合同范本的修改和制作,使其更符合實際操作和公司利益。
3、保證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審批速度,并提出相應的書面法律意見和相應的修改。
4、加強合同履行中的全方位管控,對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風險進行提示并制定可行的解決辦法,為領導決策提供法律依據。
二、攻堅克難降低應收賬款
1、協(xié)助業(yè)務部門對中心債權進行清理和催收,對存在風險的工程進行跟蹤。落實中心“三色預警”制度,對債權進行直觀分類并提出建議。
2、建立健全的訴訟管理制度。一是做好已發(fā)生的案件統(tǒng)計工作,建立大案臺賬、分析研究機制;二是在面臨可能發(fā)生的糾紛時,應采取及時有效措施應對;三是建立糾紛化解機制,做好訴訟前與對方當事人的協(xié)調談判工作,爭取雙贏;四是堅持訴前案件盡職調查、法律糾紛案件訴前、訴中法律論證、訴訟調解機制等訴訟管理機制;五是定期對已發(fā)生案件進行總結,把握案件發(fā)生規(guī)律和訴訟技巧。
3、對中心老債權(北京城建四集團第五廣場項目、總參四部、天津濱海新區(qū)案)進行持續(xù)跟蹤,探究可行性解決方案尋找新的突破點。加強與法院溝通協(xié)調,采取多種途徑推進歷史積案解決。
三、宣貫落實“七五”普法工作,推進法治國企建設
1、強化依法合規(guī),完善制度建設。結合中心發(fā)展需要,不斷完善中心的制度體系,使企業(yè)在生產經營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做到依法治企。
2、主動適應發(fā)展,提升法律管理水平。做好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切實將法律風險管理 “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全程深入參與企業(yè)改制改革、業(yè)務談判、重大經營事項決策、投資融資、合同審核、糾紛案件、知識產權保護、法治宣傳和企業(yè)文化建設等方面工作,充分發(fā)揮法務人員在企業(yè)經營管理中“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后解決”的重要作用。
3、豐富普法載體,加大普法力度。深入學習宣傳法治國企建設系列文件和要求,推進企業(yè)完善法人治理;豐富普法載體,創(chuàng)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互聯(lián)網、微博、微信、客戶端等傳播作用,充分調動全體員工參與普法工作的熱情,調動全體員工學法用法守法的積極性;把法治教育納入職工教育培訓總體規(guī)劃,將法律法規(guī)與職業(yè)技能、安全生產等培訓相結合,促進各項工作依法合規(guī)進行。
四、提高自身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