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高等教育評估范式轉變研究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2008年,西沃恩•夏基等分析了社區(qū)項目評價的問題,給出了一些運用協(xié)商的建議,要想運用好協(xié)商的方式,必須掌握一些關鍵的技巧:運用情感體驗、融洽的思維、創(chuàng)造性思維、時機的判斷、時機的掌控能力等。以上是國外文獻的介紹,反觀國內的研究情況,對于協(xié)商及協(xié)商理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治、經濟和法律領域,而在我國高等教育評價研究領域,很少有關于協(xié)商機制的研究,對于通過價值協(xié)商機制的構建來解決價值多元化的問題更是少之又少。在我國高等教育的研究領域,涉及到高等教育治理問題時,對于協(xié)商機制的研究比較少。高等教育的治理是一種單中心的治理,其難以解決復雜的高等教育問題。因此,將協(xié)商的機制或機理引入我國高等教育,通過分權的方式,或聯(lián)合其他社會力量來實行多中心的治理。這種協(xié)商機制的方式是為了實現(xiàn)不同主體之間的共同利益最大化,使參與協(xié)商各方的合作伙伴關系制度化,這種機制的建構可通過分權、激勵、制衡與監(jiān)督和問責機制來實現(xiàn)。
核心概念界定
(一)范式、高等教育評價范式與范式轉換本文認為,范式是一種方法體系,涉及到觀念系統(tǒng)以及規(guī)范系統(tǒng),它為我們認識世界的觀點提供了一個認知的角度。它也是科學活動的理論基礎,代表了一個團隊共有的價值觀。高等教育評價范式,是將范式的概念運用于高等教育特定的背景下,對高等教育的活動提供一個價值標準,以及方法論支持,通過這樣的標準和共同的認知框架,對高等教育的活動作出判斷,并改進其活動中的弱點。本文通過對現(xiàn)存的一些高等教育評價范式進行批判性分析,提出高等教育評價的范式轉換,其實質就是為了解決目前我國以及我省高等教育評價出現(xiàn)的弊端,解決理論上的爭執(zhí),提出新的理念,并考慮到多元價值體系,對高等教育的評價提出新的范式。
(二)協(xié)商與價值協(xié)商協(xié)商的本意主要是指做生意,那么在做生意的過程中,需要人與人之間進行交易,也就是利益的互動,用自己的優(yōu)勢換取對方的比較優(yōu)勢。也即使通過談判,為了一個目的而達成的利益一致,雙方相互都能獲得自己想要的物質、精神等利益。另外,從協(xié)商的日常應用上,我們可以對其意思進行分解,它帶有共同妥協(xié)、共同商議的意思,不是一個強勢對另外一個弱勢的侵蝕或剝奪。其中學者詹姆斯•博曼曾提到過公共協(xié)商的概念,這個概念是指為了解決人際關系之間的矛盾或為了一定的利益,從而通過溝通、對話、理性商談而解決存在的問題或達成利益一致的過程。這個概念充分說明了協(xié)商不但是相互進行對話、探討,而且還要通過共同的合作才能解決問題。通過以上的分析,本文認為價值協(xié)商的概念是在評價價值的過程中,通過協(xié)商的方式,即通過對話、溝通或合作,從而達成價值一致的互動過程。價值協(xié)商的參與者包含多種價值觀念不同的利益相關者。評價者通過協(xié)調不同利益者的價值沖突,理解他們的價值訴求,通過價值的剖析和分解,從而逐步走向價值一致的整個過程。
我省高等教育評價存在的問題
近幾十年來,我省對高等教育十分重視,對教育的投入也比較巨大,如何評價教育的效果也成為擺著我們面前的重要問題。隨著這些年我省的教育實踐,對教育的評價影響著我省高等教育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也對我省高等教育未來的發(fā)展方向有著深刻的影響。因此高等教育的評價作用越來越強。根據(jù)調研的結果,我省高等教育的評價方式基本還是建立在單一的價值觀上,即使有的評價模型進行了改進,但是仍舊沒有解決多元價值帶來的矛盾和沖突,存在的問題如下:
(一)評價目的和功能面臨著諸多的沖突許多對教育的評價,存在著各種的角度,但是其中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對評價的目的有著不同的理解,導致了評價的沖突。所謂教育評價的目的就是在人們對教育效果評價之前,所設想達到的結果。有的是為了評價而評價,是進行效果的判斷,有的是以改進為目的?;谌藗儗υu價的出發(fā)點不同,對教育評價的目的和教育的功能經常聯(lián)系在一起。就高等教育的評價功能而言,高等教育的評價目的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基于“問責”功能為導向的評價,注重評價模式強調的是借助某種技能、方法或手段來判斷教育實體的責任完成和承擔情況。另外一類是基于“改進教學”功能為導向的評價。它強調的是通過教育的評價,來支持教學,改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促進高等教育的更快發(fā)展,主要是為教師的專業(yè)發(fā)展以及學生的成長提供“專業(yè)”的支持。
(二)價值觀的多元化與高等教育評價準則的統(tǒng)一性之間的矛盾高等教育評價的標準是對被評高校屬性方面質的規(guī)定。評價準則的形成是經過一定時期,人們對高等教育價值觀念的反映,也是客觀規(guī)律認識的產物。評價準則集中地反映了人們對教育的價值認識。科學的評價活動首先要制定科學的評價準則,然后進行教育的評價活動。當然,評價準則的建立過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人們價值認識相互妥協(xié),相互協(xié)調,取得一致的過程。在多元價值觀的時代背景下,制定我省高等教育評價的準則,要充分考慮多元價值主體需要的客觀性;充分考慮高等教育活動中的各種利益相關者的需要,充分考慮多元價值主體的價值訴求,在此基礎上建立的教育評價的準則和標準才能代表高等學校的根本利益,反映高等教育利益相關者的需要,才能從根本上調動他們的積極性,發(fā)揮教育評價的激勵功能。在我省,高等教育評價直接產生于政府行為,政府在評價中占據(jù)主導地位,現(xiàn)階段的高等教育評價成為規(guī)范高等教育發(fā)展的管理手段。這種評價方式只是執(zhí)行政府的意圖,從客觀上忽略了其他價值主體的利益需要。
(三)評價的結果未能很好彰顯評價的目的隨著對高等學校教育的資金支持力度的加大,對高等學校的評價工作在不斷的開展,社會各界、公眾媒體對此的批評和質疑也越來越多,高等院校中的有關群體,也對高等教育評價的結果存在異議,這充分說明高等教育的評價結果沒有很好的彰顯評價當初的目的。
我省高等教育評價的協(xié)商程序及步驟建議
本文認為,我省高等教育評價的協(xié)商應以解決價值分歧為目標,既關注過程的關鍵要素,同時也要分階段采取一定的步驟逐步解決利益相關者的價值分歧和價值差異,最大程度地辨析出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共同利益,形成基于共識的評價。
(一)由協(xié)商產生優(yōu)化的利益相關者參與評價優(yōu)化利益相關者群體,運用有效策略,采用代表制選取關鍵的利益相關者參與評價,優(yōu)化參與評價的利益相關者群體。這些挑選出來的人選被授權代表其所屬的利益相關者群體進行協(xié)商。評價中要注意不可過分強調“參與”的程度,如果把專業(yè)評價者與沒有受過正規(guī)社會科學方法訓練的直接的利益相關者放在同一水平線上,即使所有人都滿意,無效的、不可靠的結果仍是毫無用處的。因此,應把尋求優(yōu)化的利益相關者的參與作為目標,采用代表制,借助一些有效的策略和方法,選取一些持有關鍵的“主張、擔心和爭議”的利益相關者參與評價。
(二)利益相關者進行價值表述和明晰需要協(xié)商的問題參與評價的利益相關者提出各自的立場及價值主張,各自表達自己的宣稱、擔心和問題。評價者通過仔細查看相關的信息資料,與利益相關者討論,在充分整合所獲得的有關信息之后,提出一些需要和利益相關者協(xié)商的暫時的、明顯的主張、擔心和爭議。
(三)組織利益相關者之間積極主動地協(xié)商各利益相關者群體互相交流主張、擔心和爭議,進行價值辯論和價值反駁。評價者則通過收集各種資料來協(xié)同眾人討論,用協(xié)商的方式,逐步改變、統(tǒng)籌不同意見上的分歧,最大程度地解決最初的主張、擔心和爭議。雖然不可能讓所有的利益相關群體都達成一致的意見,但至少要了解彼此的意見分歧在哪里,理解他人的看法,以及持有這種看法的理由。
(四)價值選擇與取舍達成共識評價者將收集信息的重點轉到還沒有解決的主張、擔心和爭議上,在利益相關者群體之間進行協(xié)商,在評價者的指導下,運用已經收集的信息,進行價值選擇與取舍,使共同利益最大化,努力使各方達成認同。此時并不是解決了所有的問題,總還存在一些未被解決的主張、擔心和爭議。
(五)協(xié)商達成認同的行動計劃經過協(xié)商后的主張、擔心和爭議有三種結果,一是完全達成共識的問題;二是部分解決問題的共識;三是未達成解決“共識”的問題。最后的結論和行動計劃是通過協(xié)商達成的公認的、統(tǒng)一的觀點。設計行動計劃,運用簽字、確認制度,以使所有的利益相關者肩負其職責,共同分擔責任。
作者:曹永輝 單位:河南科技學院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