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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合同管理的問題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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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合同管理的問題解決辦法

【摘要】我國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從另一個方面說也是契約經濟。在市場經濟中,各種經濟事務都必須有經濟合同約束,可以說經濟合同是促進市場經濟往來的橋梁。黑龍江墾區(qū)的企事業(yè)單位,在經濟發(fā)展過程中也都必須重視經濟合同。本文就近年來在墾區(qū)審計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經濟合同管理方面的問題及對策進行深入探討。

【關鍵詞】經濟合同;內部審計;規(guī)范管理

市場經濟發(fā)展環(huán)境下,社會中每個人可以根據自身當下的情況做出決定,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這就好像整個社會是一個巨型計算機,而每個人就是其中的一個芯片,每一個單位就是其中的一個芯片組,這些芯片組一起并聯(lián)協(xié)作,共同推動社會經濟的發(fā)展。在這其中,具有制約性的經濟合同發(fā)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內部審計則是促進經濟合同規(guī)范管理的有效手段。

一、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主體不清,執(zhí)行效果大打折扣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想使合同可以有效地成立,其中的一個前提就是合同當事人主體的條件必須合格。首先,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在這里要防止兩種情況的發(fā)生,一是簽訂人雖然具有以上所說的兩種能力,但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二是雖然簽訂人是合同的當事人,卻不具有以上所說的兩種能力。這兩種情況都屬于合同主體不當。在審計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的農場在簽訂經濟合同(協(xié)議)時,由農場部門與乙方簽訂合同,在沒有取得授權的情況下由部門負責人簽訂合同,未加蓋農場公章或部門公章,造成合同簽訂主體存在瑕疵,合同一旦產生爭議時,無法確定是單位行為還是個人行為。

(二)合同內容不嚴謹,權益無法保障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有些人可能會為了考慮自己的利益,在合同上動一些手腳,造成合同內容的不全面或者表達意思不明確,造成誤會或引起歧義。如果在一開始簽訂合同的時候出現(xiàn)這種情況而沒有查明,很有可能在日后履行合同的時候引起雙方爭議,造成不必要的糾紛。所以在訂立合同的時候應該反映出合同雙方主體的真實思想,并且在簽訂之前要將合同內容仔細了解清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如某單位將閑置的房屋租賃給某銀行作為營業(yè)大廳使用,合同中約定,由銀行出資進行裝修,合同結束后,裝修改造物品歸甲方,合同租金自第五年算起,前五年由銀行無償使用,但合同履行至第四年時,銀行由于新營業(yè)地點建成,不再租用,造成合同租金無法收回,造成很大損失。

(三)顯失公平的合同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顯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利用優(yōu)勢或對方經驗缺乏,在訂立合同時致使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合同。顯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極不對等,經濟利益上不平衡,因而違反了公平合理原則。某農場抽查部分經濟合同審計時發(fā)現(xiàn),農場與租賃戶簽訂魚塘租賃協(xié)議,農場將近400畝的魚塘出租,年租金僅4000元,平均每畝魚塘租金僅10元,而該農場周邊魚塘租賃價格在300~400元。這種合同的簽訂實實在在地造成了國有資產流失。再比如某單位甲方與乙方簽訂《租賃合同》,甲方將一座大廈及所屬設施租賃給乙方使用,租期7年,年租金30萬元。根據合同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約定:(1)乙方開業(yè)前,甲方按照經過甲方評估確認后的乙方購置設備設施價款與乙方承租年限折算租金;(2)折算后,若乙方不足以支付甲方租金時,在不足支付甲方租金的承租當年,乙方須以現(xiàn)金補齊租金差額;折算后,若乙方支付甲方租金有剩余,甲方不予以返還乙方折余租金部分,統(tǒng)歸甲方所有。審計時該合同已履行三年,乙方全部用所購設備設施抵頂租金,甲方無貨幣租金流入。此合同雖然明確了各個合同要素,但乙方使用所購置設備設施抵頂租金,合同到期后,設備設施歸甲方所有,實際上乙方轉嫁了其他成本投入,而甲方到期后只能獲得一些無利用價值的物品。這一類合同顯失公平,存在一定程度的利益輸送問題,極容易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四)合同期限過長

按照《合同法》規(guī)定,租賃合同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xù)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xù)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實際工作中有些單位未按此規(guī)定簽訂合同。某農場于2001年與某單位簽署土地使用權出租合同,合同中規(guī)定乙方某單位租用某農場土地,合同簽訂自2001年至2030年,租期30年,30年租金一次性支付給某農場,但此合同期限已超過《合同法》規(guī)定年限。

二、原因分析

一是單位領導對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一些單位領導或高層管理人員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程度不夠,法律意識不高,造成對合同的簽訂、履行等方面疏于管理。二是未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未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審核機制。三是合同管理人員專業(yè)水平不高,不重視合同條款審查,更無資信調查、合同談判、組織論證等管理行為,簽訂合同往往僅是走形式。

三、加強合同管理應采取的措施

(一)提高企業(yè)對經濟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

在合同管理的工作中,合同管理人員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應該加強對有關合同管理人員的思想、法律教育,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使他們的工作在法律范圍內開展。其次,要增強他們的創(chuàng)新意識與風險意識,尤其是企業(yè)領導者和決策者,一定要改變他們的陳舊思想,要根據具體情況來解決問題。最后,建立崗位責任制,通過獎懲機制來激發(fā)工作人員的工作熱情,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二)建立健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

要想促進經濟合同的規(guī)范管理,首先要保證合同管理制度的健全、科學和合理。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合同的歸檔管理、合同資信調查、簽訂、審批、會簽、審查、登記等內容。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建立與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的時候,必須要符合我國頒布的《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一定要在法律范圍內,同時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

(三)違約糾紛的及時處理

合同關系其實是一種法律關系,如果合同雙方主體中的任何一方違反了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就相當于違反了法律,必然是要付出一定代價的。這個代價可以是支付違約金、受到法律制裁等,應切實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單位的利益,盡量減少經濟損失。

(四)加強監(jiān)控,防范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風險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加強日常監(jiān)控,防范在合同履行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在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監(jiān)控的時候,如果發(fā)現(xiàn)問題,一定要及時匯報,及時處理,并且對相關事故人員給予一定的懲罰,強化合同履行的有效制度。

作者:于海超 單位:黑龍江省農墾牡丹江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