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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期社會結構的演變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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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期社會結構的演變綜述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1978年)指出:“現在我國經濟管理體制的一個嚴重缺點是權力過于集中。”“應該堅決實行按經濟規(guī)律辦事,重視價值規(guī)律的作用?!保?]6-7中國經濟結構的調整是從農村開始的。“包產到戶”是中國農民創(chuàng)造的一種自救式生產模式,它曾被極左思想認為是離經叛道。然而,改革開放之初,以鄧小平為首的開明派領導積極支持“包產到戶”,并最終為農村改革設計出“聯產承包”的基本制度。在城市,個體經濟的發(fā)展也逐漸融化了公有制的堅冰。就這樣,先農村后城市,先發(fā)展民營企業(yè),再改造國有大中型企業(yè),中國經濟在增量擴張中,實現了結構的調整和優(yōu)化,形成了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多種所有制并存的經濟結構。在經濟改革的進程中,人們對“公有制”的認識不斷深化: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我們必須堅持公有制的主體地位,保證公有制經濟“掌握國民經濟命脈,控制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部門”;不再強調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比例大小,而是更加重視國有經濟的質量,強調國有經濟對整個國民經濟的實際控制和影響力。1990年代中后期,面對大中型企業(yè)出現的經營困難,政府不斷通過改制與轉軌,引進民間力量盤活國有資產,一度出現了“國退民進”的局面。民營經濟的發(fā)展突破了國有經濟對市場的壟斷,激活了市場的活力,大大促進了中國經濟的發(fā)展。2003年后,隨著中國經濟的崛起,國有大型企業(yè)依靠壟斷優(yōu)勢,重新強化了國有經濟在經濟結構中的絕對優(yōu)勢,產業(yè)經濟領域出現了“國進民退”的趨勢。2010年李榮融從國資委主任位置上卸任,《南都周刊》以此為由頭作了深度報道:“離別之時,李先生算了一筆賬,在他就任國資委主任的7年間,央企總數從2003年的196戶,縮減為目前的123戶;央企的資產規(guī)模由7萬億元增加到21萬億元。”[3]“全國工商聯的官員算了一筆賬。民營企業(yè)500強去年(指2009年)稅后凈利潤與2008年相比增長32.84%,達到了2179.52億元,但這樣的利潤規(guī)模,卻不如中國移動和中國石油兩家中央企業(yè)的利潤,兩家巨型企業(yè)2009年的凈利潤分別為1458億元和1033億元,其利潤之和超過了500強民企的利潤總和?!保?]一些地方政府在財政寬裕后有了更多的說話權,他們打著提高集中度、維護經濟安全的旗號,掀起了新一輪的“國進民退”的浪潮。

“世界市場是資本主義時代的產物,是資本主義商品經濟國際化給人類文明帶來的一大進步,是國際資本為追逐高額利潤的主觀動因給世界經濟發(fā)展帶來的一個客觀效果?!保?]318在當代世界,各國經濟因為生產社會化和國際化已經緊緊地聯結在一起,任何國家的經濟都無法脫離國際市場而健康發(fā)展。改革開放之初,為了改變中國經濟封閉、落后、單一的局面,我國將對外開放作為一項長期的基本國策,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與世界各國各地區(qū)開展廣泛的經濟交往活動。但是,在“追趕先進國家”的思想指導下,我們主要走的是外向型經濟之路。由于外資在中國能夠享受到“超國民待遇”,因此西方成熟的工業(yè)資本紛紛進入中國。國家對外資管理的宏觀政策是“兩頭在外,大進大出”,即所謂的“V型經濟模式”,原材料主要來自國際市場,產成品主要銷往國際市場,國內留下的是就業(yè)、稅收和利潤。同時,國家鼓勵內資企業(yè)開辟國際市場,實行出口退稅制度,鼓勵國內企業(yè)擴大出口。由各級政府主導,以沿海地區(qū)為龍頭,以對外貿易為主要形式的外向型經濟,快速地提升了中國的經濟實力,提高了中國在世界經濟中的競爭力。尤其是加入WTO后,進入國際市場的壁壘大大減小,中國經濟獲得前所未有的活力,在短期內實現了在世界舞臺上的崛起。與外向型經濟發(fā)展,國家外匯儲備居世界第一形成發(fā)差的是,中國國內的消費需求卻嚴重不足。我國是公有制經濟占主體的經濟體制,政府不僅掌握著重點行業(yè)和骨干企業(yè)的產權,而且控制著土地、金融等生產性資本;同時我國長期實行高積累、低消費的“追趕”政策,政府不斷開辟稅源、提高稅率,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制度建設卻嚴重滯后。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人(尤其是龐大的農村人口)獲得了流動自由,社會突然爆發(fā)出巨大的勞動生產力,人口紅利保證經濟發(fā)展的速度基本維持在10%左右。然而,因為稅收過重、工資過低,再加上國企對市場的壟斷,社會發(fā)展的主要成果,社會積累的大量財富主要掌握在政府手里,逐漸形成了國富民窮的局面,基層群眾沒有充分享受到改革開放的成果?!把芯繑祿砻?,勞動收入在我國國民經濟分配中的比重是持續(xù)下降的。從1978年到1983年,勞動所得比重從42.1%上升到56.5%,之后從1983年到2005年持續(xù)下降,2005年的比重為37%,比1983年下降了19.5%個百分點?!保?]由于基層群眾社會預期不樂觀,導致他們不敢消費、不愿消費,有限的民間資金大都存入銀行,內需經濟主要靠政府的消費和投入拉動。社會生產能力相對過剩,社會消費能力相對不足,更加促進了外形型經濟的發(fā)展。2008年金融危機暴露出中國外向型經濟的嚴重問題,經濟結構的調整需要大力擴大內需,但因為民間消費能力有限,政府顯然在改變外向型經濟結構方面應對乏術。從某種意義上看,外向型經濟使社會財富大量外流,犧牲的是本國勞動者的福利,這在經濟發(fā)展的初期是必要的。從長遠經濟發(fā)展戰(zhàn)略來看,經濟發(fā)展需要滿足本國人民的需要,提高本國勞動人民的生活質量。因此,未來中國應該更多立足于國內市場和國內貿易,實現內向經濟和外向經濟的平衡發(fā)展,引導企業(yè)向集約型轉變,對外經濟交往向混合型(即貿易和資本的結合)、資本型轉變,以技術進步和科技創(chuàng)新換取生產效率。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財政主要實行的財政包干制度。由于我國經濟增長主要是資源驅動和投資驅動,產業(yè)附加值不大,產業(yè)發(fā)展對公共財政貢獻有限;再加上財政包干制,整個經濟發(fā)展對中央財政的貢獻更加有限。李鵬、朱镕基兩位前任總理,曾反復對媒體稱我國的財政是“吃飯的財政”。為了扭轉中央財政在國家財政體系中比例下降的趨勢,為了增強中央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1994年我國實行了分稅制改革。分稅制改革增強了中央財政的實力,但是,因為事權規(guī)范、財政轉移等制度沒有跟進,一定程度上造成基層政府“財權上收、事權下放”的局面。因為大部分稅源被上級政府集中,各種社會事務又不斷下放,導致一些基層政府稅源枯竭,地方財政異常艱難,無法正常履行政府職能,無力提供最基本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在現有的政府考核和激勵機制下,地方政府有著強烈的經濟增長和城市化政績的沖動。隨著1990年代中后期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房地產市場在政府的推動下開始起步。很多地方利用土地抵押貸款,零資本運轉,推動各地的城市建設。進入1990年代后期,全國城市化步伐明顯加快,城市的聚集效應和規(guī)模效應顯現,土地的附加值持續(xù)放大,土地逐漸改變了地方財政的窘迫。因為我國土地的國有制度,政府不僅能夠壟斷土地一級市場,而且可以控制土地二級市場,政府只要賣出土地就可以成為凈得益者。在發(fā)達地區(qū),土地不僅能夠產生稅收效應,而且是預算外收入的主要來源(即土地出讓金)。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中國課題組在浙江省調研時發(fā)現,“在S縣、J市和Y市,去除難以準確統(tǒng)計的土地收費,土地直接稅收及由城市擴張帶來的間接稅收就占地方預算內收入的40%,而出讓金凈收入占預算外收入的60%左右。幾項加總,從土地上產生的收入就占到地方財政收入的一半以上,發(fā)達地區(qū)的地方財政成為名副其實的‘土地財政’[6]?!蓖恋刎斦粌H解決了各地的財政危機,而且推動了各地“造城運動”,改善了相關政府部門的福利。隨著各地財政相繼變成“土地財政”,土地介入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全過程,這給中國經濟發(fā)展帶來了一系列嚴重的經濟和社會隱患。第一,政府利用權力優(yōu)勢加大土地儲備力度,各地紛紛大規(guī)模低成本征用農民土地,然后,以招標、拍賣和掛牌等形式出讓,不斷推高地價。土地儲備制度原本是為了盤活城市存量土地,解決企業(yè)轉制,安置下崗職工而制定的,但現在各地都把加大土地儲備作為保障財政收入的主要手段。第二,少數地方圍繞土地形成了強勢權貴集團,“權”、“錢”結合加快了社會財富的轉移速度。與土地相關的各種收費,名目龐雜、數額不菲、透明度低、難以查清,各種費用不僅成為改善部門福利的重要途徑,而且也是滋生各種腐敗的溫床。第三,房地產一枝獨秀、瘋狂上漲,使房地產領域成為投資、投機的首選領域,造成整個經濟體系出現明顯的泡沫化傾向。在2008年金融危機的沖擊下,無論民企、國企都不敢貿然進入實體經濟,產業(yè)資本紛紛撲向房地產市場,有門路的買地,沒門路的買房,實體經濟慘遭打壓。央企本身因為壟斷就積累了大量壟斷利潤,再加上金融危機中國家的救市貸款,手中掌握著大量的資本金。因為實體產業(yè)效益根本無法和地產媲美,央企資金無意投資建廠,于是買地成了他們不二選擇。央企(甚至軍工企業(yè))重金買地,使北京、上海、廣州等地頻現地王,這使公眾擔心房價的脆弱心理雪上加霜。在一輪又一輪的房地產熱潮中,企業(yè)爭搶土地,銀行大量放貸,國家增發(fā)貨幣,房價瘋狂上漲,貨幣貶值、通貨膨脹使恐懼成為生產力,越來越多的普通公民參與搶房。第四,土地財政很容易侵犯普通公民的利益,引起更深層次的社會矛盾,影響社會的穩(wěn)定和國家的長遠發(fā)展。一些地方政府成為地產中的利益方,在土地征用和拆遷過程中與農民、市民的沖突越來越多,地產領域群體性事件的數目有增無減、居高不下,成為社會穩(wěn)定的定時炸彈。同時,居高不下的房價,政府調控的無力,使新一代的年輕人對社會的忠誠度、信任度減弱,國家的凝聚力受到很大的威脅。

政治結構:由中央集權向有限分權轉變

政治結構是一定社會人們政治關系的總和,它包括階級關系、民族關系、政黨關系等。在政治結構中權力結構是決定其它各種關系的決定因素。在二十世紀初期和中期,“劇烈的社會動蕩一場接著一場,震撼了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并把有魅力的領袖推上權力的巔峰。斯大林、墨索里尼、鐵托、尼赫魯、卡斯特羅,以及他們的那些仿效者完全控制并將繼續(xù)控制他們的臣民?!保?]1然而,隨著二十世紀后期公民社會的重新崛起,公民社會成為對抗或抵御暴政、集權的必要手段,很多國家因此從領袖政治、強人政治向常人政治轉型。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下,實現了立法、行政、司法的分設,但是因為黨的領導機構居于一切權力之上,最終導致了領袖的高度集權。結束后,鄧小平等元老反思災難,利用他們的權威積極推動政府職能的改革。自此,我國公共權力沿著黨政內部分權、政府向企業(yè)放權、政府向社會還權的路徑,逐漸實現了由中央集權向有限分權轉變。按照唐德剛先生的說法:自1840年開始,中國社會由傳統(tǒng)的帝制制度逐漸向民治制度轉型,如果社會不出現大的變故的話,唐先生期望在21世紀中葉完成歷史轉型,最后形成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定型的民治制度。在社會轉型的歷史長河中,社會制度十年一變,甚至會出現不同程度的反復,但是總的趨勢是向民治制度演變。

(一)黨政內部的分權

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實行的是中央集權管理。這種管理模式對集中配置資源,醫(yī)治戰(zhàn)爭創(chuàng)傷,恢復國民經濟,推動國家工業(yè)化,提升國防和外交實力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央集權逐漸顯示出它的弊端,個人崇拜、領導意志代替了人權、法理,人民依法選出的國家主席劉少奇,竟然會被紅衛(wèi)兵抓走。改革開放初期,中央就著手對黨委和政府的職能進行改革,將政府的權力交給政府。1979年各級革命委員會被撤銷,成立各級人民政府,黨委和政府逐步分署辦公,黨不再代替政府作為直接的管理機關。之后,在黨政職能分工的原則下,公共權力繼續(xù)得到有效分割: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放權、各級政府向經濟部門放權、經濟部門向企業(yè)放權。政府內部的分權,制約了領導個人的強人政治和強力決策,政策制訂更加體現出集體領導和政治合力的結果。1990年代在推行公務員制度過程中,中央進一步規(guī)范了中央和地方的管理權限。當然,中央權力下放也在特定的歷史階段出現過一些負面的效果,如激活了地方政府的權力意識,少數地區(qū)出現了“諸侯經濟”的跡象;1995年的宏觀調整強化了中央財政的預算能力,卻造成基層政府事權無限,入不敷出。

(二)政府向企業(yè)放權

生產資料所有制是人們在生產資料方面所形成的復雜的經濟關系,從狹義角度看,它在法權上表現為所有權、占有權、支配權、使用權和收益權。其中前四個權力反映了所有制主體的權力和職能,簡稱“四權”?!八臋唷奔由舷鄳氖找鏅鄻嫵扇康漠a權,即廣義上的所有權。在計劃經濟年代,“生產資料的全部所有權都集中在國家手中,企業(yè)沒有自主經營的權力,也沒有歸自己支配的經濟利益?!保?]21在集權化的管理體制下,黨委居于企業(yè)的核心位置,政治價值取代了生產規(guī)律,企業(yè)生產按國家計劃進行。改革開放后,中國政府打破了企業(yè)政治化的局面,層層剝去了附加在企業(yè)身上的條條框框,積極向企業(yè)放權。從1979年開始,除少數特殊產業(yè)和骨干企業(yè)外,全民所有制內部的產權關系得到了重新調整,企業(yè)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開始適當分離,國家控制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和宏觀支配權,而占有權、使用權和微觀的支配權委托給企業(yè),由企業(yè)進行具體的經營管理。在1988年的機構改革中,政府明確提出要轉變職能,實行政企分開,把生產經營權真正交還企業(yè),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fā)揮基礎性作用。1995年9月,中共十四屆五中全會指出,經濟體制從傳統(tǒng)的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自此以后,企業(yè)逐漸實現了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營體制。今天,不僅民營經濟快速成長,成為國民經濟的一大支柱,而且國有經濟的經營機制也變得更加靈活,承包經營、租賃經營、資產經營、股份合作等多種經營機制,使國有企業(yè)真正成了市場經濟的主體。

(三)政府向社會還權

國家的主權屬于人民,現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就在于“通過對治權者的約束,以實現人民作為主權者的地位,并保證這樣的地位不受侵蝕和損傷?!保?]175-176建國后到改革開放前的一段時間,由于權力過分集中,個人崇拜盛行,整個社會完全政治化,甚至連家庭生活也附加了政治色彩。被鼓動起來的部分群眾,因為信息閉塞而成了無知的暴民,他們處在意識形態(tài)的亢奮中,被鼓動頻繁參加政治運動,蔑視、傷害、踐踏民主的原則和價值。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進行政治參與是國家機關合法性和權威性的來源和基礎,群眾被動卷入政治運動不是民主參與,頂多是一群烏合之眾非理性的過激行為。改革開放后,為了對政府權力實施有效的社會制約和監(jiān)督,中國共產黨主動向社會還權,通過權力制衡大大強化了執(zhí)政地位的合法性。黨和政府向社會還權主要有三個渠道:一是向派賦權。派在參加國家政權的組建,參與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政策法規(guī)的制定等方面,得到了更多的機會,發(fā)揮了參政議政、民主監(jiān)督的重要作用。二是向普通民眾還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完善,保障了人民通過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使立法和決策更好地體現了人民的意志。農村推行的聯產承包責任制,讓廣大農民獲得了生產和經營的自主權?;鶎咏M織的自治,逐漸讓基層群眾體會到手中選票的分量。今天,公民的權力和自由已經被寫進憲法,公共權力開始逐漸向普通人回歸,公眾越來越關注與參與公共事務和公共決策。三是向非政府機構還權。政府向非政府機構還權,使民間智慧能夠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管理,尤其是能夠對公共權力的使用進行有效的監(jiān)督。

階層結構:由兩個階級向復雜階層轉變

如果我們從狹義的角度來理解“社會結構”,則社會結構主要指的是社會的階級結構、階層結構。我國在計劃經濟年代,社會財富比較平均,整個社會可以簡單地分為“兩個階級和一個階層”,即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和知識分子階層。然而改革開放后,人口流動加快,經濟發(fā)展迅速,社會財富的分配出現了差異,社會資源結構、社會階層結構、社會組織結構、社會身份結構變化顯著。

(一)產權制度改革滯后造成財富分配不均

在很多市場化的國家中,社會資源產權明晰,個人財產受到法律保護,即使總統(tǒng)也不能隨便調配資源。我國實行的是公有制經濟體制,政府可以集中社會力量辦大事,可以用國家的名義征收社會資源,所以,我國的經濟發(fā)展走的是一條低成本之路。在改革開放之初,行政力量主導的經濟改革,使中國社會迅速告別了物質匱乏的年代,迎來了所有城鄉(xiāng)居民都受益的普惠時代。然而,因為原有的公有制經濟體制產權不明晰,再加上1980年代末的政治改革的受阻,整個國民經濟在產權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上,沒有大的突破。進入1990年代,中國經濟快速崛起,社會財富積累迅速,然而,財富的社會分配卻出現了巨大的差異。首先,政府自身成為發(fā)展的直接受益者。在公有制體制下社會財富主要歸政府所有,所以很多地方政府機構過度膨脹,政府消費成為國內消費的主體,甚至一些部門利用公權力直接謀取部門利益。其次,國有壟斷企業(yè)背靠行政權力,壟斷市場獲得高額利潤,當市場好的時候企業(yè)漲工資,市場不好的時候壟斷企業(yè)就漲產品或服務的價格,經營風險全部轉嫁給社會公眾。再次,在壟斷行業(yè)和暴利行業(yè),資本和權力過度糾集形成新的權貴集團,他們控制著社會財富的主體,獨享社會發(fā)展帶來的財富盛宴。最后,作為社會主義建設者的普通勞動者,幾乎享受不到國有資產升值的好處,相反他們的生活負擔更加沉重,醫(yī)療、教育和住房三座大山壓得很多基層群眾苦不堪言。社會財富過度向權貴集團集中,使一些群眾悲觀地抱怨:富人富的不知道怎么去活,窮人窮的不知道怎么活下去。

(二)政治、經濟、社會地位的差異加速社會分層

人類的欲望是無窮的,而社會可以提供的物質性的有價物(如食品、黃金、汽車等)和非物質性的有價物(如聲望、名譽、尊嚴等)是有限的。物品的稀缺性和需求的無限性永遠是一對矛盾,這就決定了人類不可能每個人都“擁有大量的黃金或者聲名遠播”,社會上總有一些人“一生中得到好東西的機會比另一些人多得多”[9]239。人們獲得有價物的方式的不同,決定了人們在群體等級或類屬中的社會位置,這就是社會分層的根本原因。社會分層主要可以從財富和收入(經濟地位)、權力(政治地位)和聲望(社會地位)三個彼此關聯的維度來考察[9]239。新中國建國初期,我國存在著三種基本的經濟成分:資本主義經濟、個體經濟和社會主義經濟。與這種經濟結構相適應,社會上主要存在三大階級,即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國經濟成分單一,階級結構呈現出“兩個階級一個階層”的格局。改革開放后,我國的經濟結構形成了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的多層次、多方面的復雜體系。經濟結構的復雜化,帶來了社會階層的快速分化。工人階級曾經被稱為無產階級,共產黨被稱為無產階級的政黨。然而,社會發(fā)展使無產階級不再是被壓迫的對象,也不再是無產者,共產黨不僅黨內有財產,而且黨員個人也擁有了數量不等的財產。今天,國有壟斷企業(yè)、國有一般企業(yè)、城鄉(xiāng)集體企業(yè)、私營企業(yè)、外資企業(yè)的員工和管理者,自由擇業(yè)的個體戶和下崗職工都可以被籠統(tǒng)地稱為工人階級,但是他們的工資收入、生存狀態(tài)、社會地位已經出現了巨大的差異。農民階級也分化為傳統(tǒng)務農群體、外出打工群體、基層管理群體、個體工商業(yè)者等社會階層,這些階層還可以再進一步細分,如外出打工者從事的工作有工業(yè)生產、家政服務、餐飲娛樂、企業(yè)管理等等,這些工作的社會性質和社會地位也千差萬別。除了傳統(tǒng)的兩大階級分化之外,知識分子、政府公務員、各類企業(yè)高層主管、城鄉(xiāng)私營企業(yè)主、城鄉(xiāng)個體勞動者越來越發(fā)展成為特殊的階層。

社會學者對社會分層有兩個基本相對的看法。以金斯利•戴維斯和威爾伯特•莫爾為代表的功能主義者認為,“社會不平等不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事實上對于社會正常運轉也是必要的?!保?]256他們認為社會工作有重要性差別,只有讓那些接受過很多教育和培訓的人,占據社會上的關鍵職位,從事具有挑戰(zhàn)性的工作,才能保證社會目標的順利實現。而主要以馬克思經典理論為基礎的沖突理論認為,社會不平等是上層人對下層人剝削的結果,權力不平等是財富分配不公的根源,統(tǒng)治階級總是通過維護現有政治秩序保護既得利益。沖突理論指出,資本主義制度總是對有錢人和有權人有利的,精英們制造的意識形態(tài)一定程度上蒙蔽了中下層階級,使他們進入圈套、安于現狀。因為社會差別是天然存在的,社會分層不僅難以避免,而且合理的分層對社會穩(wěn)定具有積極意義。正是因為社會分層的存在,社會上層有了維護自身地位的壓力,社會下層有了向上流動的動力,上層壓力和基層動力恰恰是社會創(chuàng)造力的來源,也是社會進步的推動力。即使是沖突理論也認為,事實上人們在才能和技術方面確實有很大差別,某種程度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有些不平等實際上具有促進社會進步的功能。但是,社會分層一定要保持在適度范圍內,如果社會各階層在財富、權力和聲望上差別過大,就可能產生緊張關系,甚至導致社會沖突的發(fā)生。從世界各國發(fā)展的經驗來看,一個理想的、穩(wěn)定的社會結構應該是上下小、中間大的橄欖形社會。我國目前的社會分層,使社會各階層在競爭性社會中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激發(fā)了整個社會的生產效率。然而,目前我國的社會結構還是金字塔型的社會,少數上層利益集團享受大部分社會發(fā)展成果,基層存在著大量的失業(yè)半失業(yè)人群和貧困人口,中間階層的數量有限,中產階級沒有最終形成。如果社會分層懸殊過大,邊緣群體過多,中下階層缺乏政治參與的機會和渠道,社會上就可能彌漫著焦慮氣氛,這恰恰是需要我們在發(fā)展過程中需要解決的“不穩(wěn)定因素”。

意識形態(tài)結構:由單一價值向多元價值轉變

意識形態(tài)是在特定經濟基礎之上形成的,人們對現存世界和秩序有系統(tǒng)的看法和見解。意識形態(tài)總是和政治、經濟結構相適應,尤其是要受到權力意志的制約和影響。中國帝制時代的意識形態(tài)主要是儒家學術,孔子用“禮”、“仁”、“天”搭建的倫理框架,成為中國社會治理與穩(wěn)定的理論基石。鴉片戰(zhàn)爭后在西方文化的沖擊下,中國社會的意識形態(tài)不斷更新、重組,在意識形態(tài)宏觀理論變革的框架下,包含著很多生動的、具體的價值觀念的變化,這些變化推動意識形態(tài)結構由單一價值向多元價值發(fā)展。

(一)主流意識形態(tài)在適應社會變化中更新

中國共產黨早期的意識形態(tài)是圍繞“民主革命”建立起來的。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面臨著重要的任務就是從“革命黨”向“執(zhí)政黨”轉型。然而,在建國后的一個比較長的時間內,因為個別領導人對國際、國內形勢的錯誤判斷,國家仍然將“階級斗爭”作為中心工作。在“斗爭思維”的指導下,我國的意識形態(tài)逐漸走向僵化、保守,思想灌輸成為意識形態(tài)宣傳的主要手段。在社會信息相對閉塞,公眾文化程度較低,社會集權化程度較高的環(huán)境下,灌輸是意識形態(tài)宣傳的有效手段。在民主革命時期和社會主義建設初期,中國共產黨曾經采用過很多灌輸手法,激發(fā)群眾“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斗志,奠定了社會主義意識形態(tài)的基礎。然而,思想灌輸給國家和民族帶來了很多負面的作用。首先,集權政治、廣場政治使政府包辦了人民的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絕對的、單一的意識形態(tài)取代了人們的世俗價值和精神信仰;其次,個人崇拜、口號治國、典型宣傳等傳統(tǒng)的灌輸方式,違背了現代社會基本的道德原則和法治精神,禁錮了人民群眾的思想自由。任何一種意識形態(tài),必須做到理論上的完備性和邏輯上的無矛盾性,才能被廣大公眾所接受。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體制有了較大的變化,然而意識形態(tài)領域卻沒有多少變化,甚至在某些時候還顯得非常保守。當前,我國意識形態(tài)建設需要在人權和法治的基礎上,建立一個能夠讓人接受的、具有邏輯性和合法性的、完整的思想體系,這樣才能重建意識形態(tài)的可信性、權威性和公信力,才能讓意識形態(tài)承擔起它所應承擔的功能:既為改革開放提供必要的精神動力,也為黨的執(zhí)政提供合法性解釋,同時協調好經濟發(fā)展和黨的領導之間的邏輯關系。

(二)社會階層的分化帶來多元價值觀的并存

“改革開放以前,我國是一個高度一體化的社會,政治、經濟、意識形態(tài)三個權力中心高度重疊,整個社會存在著一個至高無上的抽象利益,價值判斷也呈一元化狀態(tài),這種狀態(tài)的形成主要由資源的占有狀態(tài)決定?!保?0]27進入市場經濟以后,我國社會的利益分化和社會分層加劇,不同社會地位的群體在改革中利益獲得和受損程度不同,他們對主流價值目標的理解和解讀也各不相同,因此,社會價值觀越來越走向多元化、世俗化?!霸诂F代社會中,任何一個執(zhí)政黨都不會永遠依靠暴力來維持其統(tǒng)治,而必須使公眾對其統(tǒng)治的價值從內心上加以認同。”[11]今天,我國意識形態(tài)需要增加更多的彈性,在堅持核心價值不受傷害的情況下,允許公眾擁有自己的獨立價值和判斷。(本文作者:駱正林 單位:南京師范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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