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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圖書館權利與讀者權利討論得多,“圖書館公共管理權力”論及較少。在人民主權的時代,人們的權利意識高漲,關于讀者權利和圖書館權利的探討十分熱烈,而圖書館公共管理權力卻被遺忘了,但它確實存在著,貫穿于圖書館讀者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權力,是指人們根據(jù)自己的意志影響和支配他人行為的能力和力量。權力現(xiàn)象存在于人們生活的各個領域。從權力關系得以建立的社會生活領域來看,可將權力劃分為政治權力、經(jīng)濟權力、社會權力和宗教權力等類型。圖書館公共權力屬于社會權力中的一種,它是圖書館基于公共管理而產(chǎn)生的;圖書館公共管理權力是以管理圖書館公共事務,維護讀者平等、自由地利用圖書館為基本價值取向的權力〔1〕。圖書館公共管理權力的價值取向是維護讀者權利、維護圖書館權利,即這種權力指向危害讀者權利與圖書館權利的侵權行為,不是用來對付讀者〔2〕。
2圖書館公共權力的本源及其目的
2.1圖書館公共管理的一切權力來自讀者
權利和權力都關乎利益。德國學者梅克爾(Merkel1836-1896)認為,權利總是由“特定利益”和“法律上之力”兩個要素構成。梅克爾的學說深入人心,逐漸取代了德國羅馬法學者溫特夏德(Windscheid1817-1893)的意思說和德國著名學者耶林(Jhering1818-1892)的利益說,成為當今關于權利本質(zhì)的最有力的學說。引用梅克爾的學說來分析讀者權利,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讀者權利是讀者為“特定利益”(獲取知識、了解信息、愉悅身心、促進個性發(fā)展),所應享有的自由、方便地閱讀和利用文獻信息資料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的“認知自由”)。而圖書館公共管理權力正是讀者為了“特定利益”,要求圖書館進行公共管理,提供良好的閱讀環(huán)境,對文獻信息資料進行整序,提供便利、快捷的信息服務、知識服務等等而產(chǎn)生的。權力在本質(zhì)上應當是保護權利,保護“特定利益”,使“法律上之力”得以實現(xiàn)。圖書館公共管理的一切權力來自讀者,它的使命應當是讀者權利的守護神,絕不是用來限制讀者。它與讀者權利具有目的一致性。公眾走進圖書館,成為圖書館的讀者,公眾的“認知自由”就從讀者權利中體現(xiàn)出來。讀者權利具有普遍性,如人人享有生存權、勞動權、受教育權一樣〔3〕。作為前人辛苦勞動的結晶,文獻信息不是專屬于某一個人、某一機構或某一國家的遺產(chǎn),而是留給全人類的精神財富。每個人,每個讀者都有權分享。當圖書館尊重讀者權利,盡最大努力去滿足讀者的信息需求時,讀者就賦予圖書館一把利劍,用于有效地保護讀者權利不受侵犯,這把利劍就是權力。當圖書館公共管理權力形成一種制度,當圖書館與讀者團結起來形成一股力量,侵犯讀者權利和圖書館權利的行為必將大大減少。在制定法律、平衡各方利益時,還能為讀者權利和圖書館權利贏得更大的空間。
2.2保障公眾的“認知自由”是圖書館公共管理權力的目的
為什么要強調(diào)圖書館公共管理權力?因為該權力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滿足公眾的信息需求。為什么公眾的信息需求需要得到滿足?因為這是實現(xiàn)公眾“認知自由”的前提條件,是建設學習型社會的根本需要。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在1994年《公共圖書館宣言》(以下簡稱《1994年宜言》)從開頭就提出:“社會和個人的自由、繁榮與發(fā)展是人們的基本價值?!币獙崿F(xiàn)這些基本價值,就要使“每個有文化的公民能夠行使其民主權利,并能在社會上積極發(fā)揮作用”。而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對知識、思想、文化及信息的自由的獲取”是有效地行使其民主權利和參與社會活動的基本條件。公共圖書館的地位應置于實現(xiàn)社會和個人的基本價值的高度來認識,與整個社會和全人類的繁榮與發(fā)展聯(lián)系起來,也就是說,公共圖書館是社會發(fā)展和個人進步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因而,圖書館公共管理權力不是追求圖書館自身的特權,它的終極目標在于保障公眾的“認知自由”。
2.3避免圖書館公共管理權力濫用
圖書館公共管理權力是讀者權利的保護神。但圖書館公共管理權力如果不加以制約,又將成為讀者權利的最大、最危險的侵害者。由此,我們應當謹慎地行使我們手中的權力,避免出現(xiàn)權力濫用〔4〕。在現(xiàn)實中,某些圖書館任意壓縮讀者的學習場所,將館舍用于出租或經(jīng)營,直接損害讀者權利;或將本來免費供讀者借閱的部分文獻用于出租;隨意將購書經(jīng)費挪作他用;收取高額的辦證費、借閱證押金;假讀者培訓之名收取培訓費、資料費;向借書超期或其他違反圖書館規(guī)定的讀者收取高額罰款等。這些做法不僅與我國圖書館事業(yè)管理的法規(guī)相抵觸,也違反了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早就確定,并極力倡導的公共圖書館公益服務的原則??梢?,圖書館權力濫用將導致極為嚴重的后果。圖書館必須凈化服務意識,拋棄狹隘的功利行為,要理解讀者、關心讀者、愛護讀者,對讀者坦誠相助,提供優(yōu)質(zhì)服務,尊重讀者權利,切實保護讀者權益〔5〕。因此,有效制約和規(guī)范圖書館權力就顯得格外重要。例如,圖書館在出臺涉及讀者利益的服務規(guī)劃、措施時,應當援引“聽證制度”,廣泛征求讀者的意見,確保讀者的權利不受侵犯。
3圖書館公共管理權力的內(nèi)容
3.1為讀者獲取信息提供基本保障
圖書館是人類精神產(chǎn)品集中的地方,她為讀者提供的是知識,以提高自身生存能力。公民平等、自由地利用圖書館是每一個公民的當然權利,在接受圖書館服務時應享有自身的人格。讀者的風俗習慣應受尊重,這是《憲法》規(guī)定的重要內(nèi)容,公民受教育權是不可剝奪的權利。圖書館為讀者獲取信息提供基本保障包括盡一切可能滿足讀者的信息需要,保障讀者在圖書館的人身安全和財產(chǎn)安全(不可抗力除外),保護讀者的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不受侵犯等內(nèi)容〔6〕。這既是圖書館的義務,也是圖書館的權力。當遇到侵犯讀者權利的人或事,圖書館有權排除干擾,制止對讀者的侵權行為,制止破壞圖書館公共財物的行為,維護圖書館良好的服務秩序。同時,圖書館還要為讀者保守秘密,讀者的個人信息、閱讀記錄、復印記錄等等,除非得到讀者的許可,否則不能公之于眾。在為讀者獲取信息提供基本保障方面,國外圖書館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走在前面。在日本圖書館界,甚至提出“圖書館拒絕各種檢查”,也就是以圖書館公共管理權力對抗行政權力,從而有效地維護讀者權利與圖書館權利?!?994年宣言》中單獨有一條文提到:“藏書與服務均不受任何形式的思想、政治或宗教審查,也不受商業(yè)的壓力?!逼淠康囊彩菫榱耸棺x者能夠平等地、充分地利用圖書館的藏書和服務。
3.2維護信息公平與信息民主
圖書館特別是公共圖書館的社會意義在于,它的存在使社會中每一個公民具備自由獲取知識或信息的權利,它代表的是一種社會用以調(diào)節(jié)知識或信息分配,以實現(xiàn)社會知識或信息保障的制度。公共圖書館制度能夠保障社會成員獲取信息機會的平等,保障公民求知的自由與求知的權利,因而從知識、信息的角度維護了社會的公正?!?994年宣言》十分強調(diào)“平等”的原則,它在論及公共圖書館的服務對象時說:“公共圖書館應不分年齡、種族、性別、宗教、國籍、語言或社會地位,向所有的人提供平等的服務。”其中特別強調(diào)要為“語言上處于少數(shù)的人、殘疾人、住院病人及在押犯人提供特殊的服務和資料”。但是,由于社會經(jīng)濟、文化差異的存在,仍有部分社會成員在獲取知識或信息方面處于極端弱勢的地位〔7〕。他們不但缺乏通過網(wǎng)絡自由獲取信息的技術能力,也缺乏通過產(chǎn)業(yè)化的信息服務機構獲取信息的財力。尤其在發(fā)展中國家,這種信息弱勢人群在總人口中占有相當比例,他們的信息缺乏已成為這種國家民主政治進程的最大障礙。而目前可以為他們提供信息保障的機構制度,仍只有公共圖書館。特別是在網(wǎng)絡環(huán)境下,圖書館在彌補“數(shù)字鴻溝”、維護信息公平與信息民主方面發(fā)揮著舉足輕重并且是無可代替的作用。
3.3自由選擇文獻信息資源的權力
圖書館擁有決定文獻信息資源取舍的權力〔8〕。任何一個圖書館在收集文獻信息資源時都需要對文獻信息資源進行選擇。從最終結果上看,選擇就是對一部分資料的排除。圖書館對資料的選擇,必須是“非審查性選擇”,而不能是“審查性排除”,這就是對自由選擇文獻資源權力的一種限制?!胺菍彶樾赃x擇”的主要標志是什么?國外提供的經(jīng)驗是:不依據(jù)作者的思想、宗教、黨派等原因排除其著作;不依據(jù)圖書館或圖書館員個人的關注和興趣選擇資料;不依據(jù)來自個人、組織、團體的壓力或干涉排除資料;對圖書館或圖書館員個人的“自我限制”進行限制。對圖書館自由選擇文獻資源的權力進行限制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讀者的“認知自由”。
3.4對某些資料信息的提供進行必要限制的權力
圖書館在提供資料信息服務時,一方面要盡其所能地滿足讀者,另一方面要對某些資料信息的提供進行必要限制。就目前國外形成的規(guī)范看,至少有三類資料信息被公認為是圖書館必須限制提供的:一是侵犯人權和個人隱秘的資料;二是被法律判定為淫穢出版物的資料;三是捐贈者或委托者拒絕公開的非公開出版的托管資料。盡管國外學者對有關這些資料的判定標準、判定主體等問題有激烈的爭論,但在“限制提供”這一點上是沒有異議的。同理,圖書館對某些資料信息的提供進行必要限制的權力是沒有異議的,只是應當有一套公平、公正、公開的判定標準和法定的判定主體及判定程序。
3.5為讀者利用圖書館提供行為規(guī)范的權力
圖書館作為一個大系統(tǒng),它由書刊采訪、編目、典藏、外借、內(nèi)閱、情報檢索、書證制作、統(tǒng)計等若干子系統(tǒng)所構成。為了方便讀者的利用,圖書館必須進行有效管理,制定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造就一種秩序,以權利和義務為內(nèi)容,采取允許和禁止的明確規(guī)范形式,規(guī)定讀者應該做什么、怎樣做和不應該做什么,同時由于圖書館的規(guī)章制度事先告訴讀者應該和能夠做什么,不應該和不能做什么,對讀者的行為起到了指引、統(tǒng)一、評價、預測、教育和懲戒的作用〔9〕。讀者有義務遵紀守法,自覺遵守圖書館規(guī)章制度,按期歸還館藏,禁止占有或偷盜;有義務做文明讀者。
3.6保護圖書館財產(chǎn)的權力
保護圖書館財產(chǎn)是圖書館的重大職責,基于這種職責,圖書館擁有保護圖書館財產(chǎn)的權力。保護圖書館財產(chǎn)包括愛護圖書館環(huán)境,珍惜圖書文獻和館內(nèi)設備,要求讀者講究個人衛(wèi)生和良好閱讀習慣,不損壞桌椅、書架等公物,自覺維護公共秩序,要求讀者和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來操作使用各種儀器設備,要求讀者保持文獻資料的完整,不毀損、不丟失,按時歸還所借文獻資料等,并對實施破壞圖書館財產(chǎn)的侵權人進行教育、罰款(罰款及數(shù)額應當有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從而確保圖書館財產(chǎn)的安全。
4結束語
作為國家設立的社會文化教育公益機構,圖書館在為廣大讀者提供服務的同時,圖書館公共管理權力伴隨著圖書館的發(fā)展將不斷產(chǎn)生新的權力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