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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精神為統(tǒng)領,按照國務院頒發(fā)的《森林防火條例》《省森林防火條例》(草案)《鎮(zhèn)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的規(guī)定,圍繞防火責任,火源管理隊伍建設、設施建設、撲火指揮、撲救戰(zhàn)術等六個方面的內容,組織開展規(guī)范化建設工作。繼續(xù)通過規(guī)范化建設工作,全面鞏固、提升全鎮(zhèn)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能力建設,促進森林防火工作再上一個臺階,確保森林資源安全,促進我鎮(zhèn)經(jīng)濟和社會事業(yè)持續(xù)快速發(fā)展。
二、主要任務
(一)成立森林防火規(guī)范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鎮(zhèn)政府鎮(zhèn)長為組長,分管林業(yè)工作的政法委員、副鎮(zhèn)長為副組長。成員由鎮(zhèn)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兼任辦公室主任,資源所干部職工為辦公室成員,負責規(guī)范化建設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和規(guī)范森林防火責任制
1.進一步健全鎮(zhèn)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責任制。依照《省森林防火條例》的規(guī)定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落實鎮(zhèn)政府與各村委會森林防火責任制,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
2.進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三包”責任制。制定鎮(zhèn)黨政領導包片、駐村干部包村、村(組)干部包山頭、地塊責任制。
3.進一步建立林地經(jīng)營聯(lián)合體和個人森林防火責任制。組織林地經(jīng)營聯(lián)合體和個人按照《森林防火條例》規(guī)定的責任制、責任區(qū)、責任人以及加強設施,設備建設的要求,全面簽訂責任狀。
4.進一步建立森林責任考核辦法。制定森林防火考核辦法、規(guī)定考核內容,方法程序及懲罰措施。
(三)進一步完善野外火源管護機制
1.建立森林防火宣傳機制。廣泛開展“小手拉大手”每期1周時間以“森林防火”為主題的中小學生宣傳教育活動,通過中小學生向其父母、親朋、鄰居宣傳森林防火常識,同時嚴格實施森林防火令,散發(fā)森林防火宣傳單、手冊等,提高林區(qū)干部群眾森林防火意識,自覺遵守野外火源管理規(guī)定。重點從宣傳教育的時機、內容、形式、手段、組織方式等方面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在林區(qū)道路、易燃性高林區(qū)、重點墳場、景點等地段設立宣傳牌,警示牌。
2.全面推行“五個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①所有的農(nóng)戶要100%與村民委員會簽訂野外生產(chǎn)性用火責任書;②護林員(村組干部)100%在崗在位或輪流巡山護林,高火險時段巡山管護100%覆蓋林地;③林區(qū)農(nóng)事和林事生產(chǎn)性用火100%執(zhí)行用火許可證制度;④林區(qū)的聾、啞、癡、呆、精神病人要100%落實監(jiān)護人責任;⑤對偏僻地方的山中墓主、山邊田主、進山業(yè)主100%實名登記。
3.建立高森林火險預警示響應機制。按照《省森林防火險預警警報響應主要內容及一般程序》的要求,對鎮(zhèn)、村兩級的工作內容和程序進行細化分解。在重點林區(qū)進山路口、重點地段、居民集中區(qū)、每個村部所在地等設立相應的預警信號牌和禁火令、宣傳牌。
4.建立野外火源巡查機制。落實專職巡山員和村民輪流掛牌值班制度。充分發(fā)揮林區(qū)群眾愛林護林的積極性,強化林區(qū)野外火源管理,實現(xiàn)群防群治,確?;痣U隱患早發(fā)現(xiàn)、早報告、早處置的有效措施,重點對野外火源進行分類梳理,從日常巡查、重點時段督查,重要部位嚴查的組織實施和處罰切入,形成規(guī)范工作機制。按照火災發(fā)生特點和不同火險等級進一步明確實施范圍和時間,精心選拔責任心強,有愛林護林意識的村(組)干部、黨員、社會代表為輪流巡山護林員;進一步明確巡山護林員和掛牌值班戶的防火職責和任務;加強巡山護林員崗前培訓、日常監(jiān)督管理、年終考核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重點是建立督查和獎罰機制。
(四)推進森林火災撲救隊伍建設
1.加強森林防火人才的培養(yǎng)。目前森林防火隊伍存在著力量短缺、人員結構和分布不合理、專業(yè)人才稀缺、教育培訓滯后等問題,嚴重制約了森林防火現(xiàn)代化、規(guī)范化、標準化進程。因此,應抓住培養(yǎng)、吸引、使用人才的三個環(huán)節(jié),從調整結構、提高能力、激發(fā)活力三個方面入手,切實加強森林防火行政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撲火指揮人員三支隊伍建設,營造良好的森林防火人才環(huán)境,培養(yǎng)一批高素質的森林防火工作人員和專家型的撲火指揮人員,鎮(zhèn)政府撲火隊人數(shù)28人,配備掛包、頭盔、手電筒、阻燃服、高幫膠布鞋等個人防護裝備。其他各類各級應急村級撲火隊人數(shù)為700人。
2.加強森林消防隊伍建設。按照“以鎮(zhèn)建隊、分散養(yǎng)兵、集中使用”的原則,推進森林消防隊標準化建設。同時,加強重點區(qū)域和跨區(qū)域森林火災撲救工作,重點建設機動隊伍。要建立半專業(yè)森林消防隊,按要求配置人員和必要的撲火機具。
3.加強鎮(zhèn)村消防隊伍建設。要建立村級森林防火聯(lián)防聯(lián)保制度,村民委員會必須擔負起本區(qū)域森林防火第一責任,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兩個以上村(居)或單位的,要建立聯(lián)防聯(lián)保機制,確定聯(lián)防區(qū)域,建立聯(lián)防組織,每個村(居)和營林單位都要配備精干的專兼職森林防火人員,實行信息共享,相互監(jiān)管,相互促進,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4.加強培訓。在堅持分級培訓的基礎上,重點把培訓工作放在村、戶,使群眾人人知道應該怎么樣防火、怎么樣撲火,提高預防撲救森林火災知識與技能,培養(yǎng)一支長久的撲火隊伍。五是整合基層應急力量,組建綜合應急隊伍。我鎮(zhèn)作為貧困山區(qū),在森林消防隊伍建設上普遍存在著建隊容易養(yǎng)隊難的問題。應切實加強護林員隊伍和森林防火聯(lián)防組織建設。組建以民兵和預備役部隊為骨干、林區(qū)群眾廣泛參與的基層綜合應急隊伍。同時建立健全完善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有序、反應靈敏的管理機制,通過系統(tǒng)培訓,嚴格管理等方式打造具備過硬素質的隊伍,使相關部門可以通過及時的信息傳遞上報對森林狀況實時的掌握,并定期組織隊伍進行演練、點演、提高撲火隊伍的實戰(zhàn)能力。一旦火情突發(fā),可實現(xiàn)處置火災“打早、打小、打了”的目的,進一步推進和完善我鎮(zhèn)森林防火工作。
(五)強化撲火指揮體系建設
1.健全森林防火組織指揮體系,加強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及其辦事機構建設,實行森林防火專職指揮員制度,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注重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從提高快速處置能力建設方面入手。
2.落實指揮場所。按照規(guī)定完成指揮場所(值班室)建設,并配備望遠鏡,數(shù)碼照相機、地形圖等必要的設備。
3.明確指揮編寫程序。組織制定指揮程序。指揮編寫和職責,并認責落實。
(六)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
1.加大鎮(zhèn)財政對森林防火的投入,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地方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納入當?shù)刭Y源發(fā)展總體規(guī)劃,把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經(jīng)費納入鎮(zhèn)財政預算,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經(jīng)費爭取縣財政支持投入。森林防火工作具有公益性和救災的性質,必須以政府為主體,發(fā)揮主導作用。落實專門資金資金用于森林防火的基礎設施建設。
2.建立撲火物資儲備庫,制定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倉庫建設管理制度。建立和規(guī)范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明確物資品種、數(shù)量、要求和日常管理制度。儲備庫面積30平方米,儲備砍刀85把、防火頭盔30個、鐵掃把180捆、油電鋸5臺、滅火機8臺、消防手套46雙、頭戴式探照燈5個、鐵鍬30把、強光手電筒5把、滅火器100具、發(fā)電機2臺、救火服裝25套、破拆工具組1套、小型消防車1臺。
3.推進生物防火林帶建設,組織完成縣下達的年度生物防火林帶建設任務。
(七)加強制度建設
落實鎮(zhèn)行政首長負責制,明確了行政首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具體森林防火工作負責人,鎮(zhèn)黨政其他領導為森林防火片區(qū)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實行了一級管一級,一級包一級,層層落實責任;嚴格執(zhí)行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各地在發(fā)生森林火情后,采取主近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做到了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災損失降到了最低限度,并將情況及時上報;建立了責任追究制度,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對各項工作實行了嚴格管理。并制定完善森林防火值班、指揮、應急處理等十四項制度并上墻。
(八)推行森林火災保險,減輕林農(nóng)的風險
森林火災保險對于森林火災起著有效的防御和分散風險的作用,能夠及時地對火災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償,減少林農(nóng)損失。要盡快引入森林火災保險機制,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和林業(yè)部門的支出。同時,應將有限經(jīng)費的有償投入,即一是政府投入部分用于無償獎勵,另一部分用于有償扶持,有償扶持的辦法是可以收取與銀行同期利息的周轉金;二是林權所有者投入部分;三是通過資源部門與保險機構配合由業(yè)主出資參與森林保險,一旦發(fā)生意外,則由保險機構負責理賠。
三、工作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2020年1月-2月)深入動員,精心部署。真梳理存在問題,研究制定可行的規(guī)范化建設實施方案,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干部,進一步細化工作內容和工作措施,并進行動員部署,以鎮(zhèn)人民政府的名義將規(guī)范化建設實施方案上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第二階段(3月至12月底)按照規(guī)范化建設實施方案和工作步驟,認真組織實施,固強補弱,解決實際問題,落實值班制度,確保森林安全。
四、工作方法
(一)規(guī)范化建設按照分級組織,上下聯(lián)動的原則實施。規(guī)范化建設工作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縣林業(yè)局具體指導,鎮(zhèn)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并邀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派員指導,形成以下為主,上下聯(lián)動機制。
(二)應采取“三先三后”方法開展,即先梳理(問題)后研究,先研究后開展,先總結后推廣。
(三)應全面而有重點,做到急需先干,逐步完善,各村可根據(jù)本村的實際情況分項實施,成熟一項,實行一項,確保工作取得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從推動科學發(fā)展,以建設結合部經(jīng)濟強縣的戰(zhàn)略建設高度,提高對規(guī)范化建設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切實抓好組織實施。鎮(zhèn)政府主要領導將經(jīng)常深入各村指導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幫助基層協(xié)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fā)揮職能作用,指導各村按照方案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學校應當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學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學校應當確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明白人”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學校應當明確消防工作管理部門,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建立志愿消防隊,具體實施消防安全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法履行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責,檢查、指導和監(jiān)督學校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公安消防部門依法履行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職責,加強消防監(jiān)督檢查,指導和監(jiān)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開展防火檢查。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校園防火檢查,并在開學、放假和重要節(jié)慶等活動期間開展有針對性的防火檢查,對發(fā)現(xiàn)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整改。重點檢查以下內容:一是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二是日常防火檢查工作落實情況;三是教職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四是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五是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情況;六是廚房煙道等定期清洗情況;七是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八是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情況;九是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十是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情況。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記錄納入校舍消防安全檔案管理。
三、開展防火巡查。學校應當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加強夜間巡查,并明確巡查人員、部位。食堂、體育場館、會堂等場所在使用期間應當至少每兩小時巡查一次,對巡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當場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并做好記錄。重點巡查以下內容:一是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疏散通道及重點部位鎖門處在應急疏散時能否及時打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是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四是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五是學生宿舍、食堂、圖書館、實驗室、計算機房、變配電室、體育場館、會堂、教學實驗、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或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四、加強消防設施器材配備和管理。學校應當按照國家、行業(yè)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依照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yǎng),每月出具維保記錄,每年至少全面檢測一次。
五、規(guī)范消防安全標識。學校應當規(guī)范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標識。消防設施、器材應當設置規(guī)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等處應當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當張貼記載維護保養(yǎng)、檢測情況的卡片或者記錄。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學校應當每年至少對教職員工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教職員工新上崗、轉崗前應當經(jīng)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教職員工應當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自救。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學生課堂教學內容,確定熟悉消防安全知識的教師進行授課,并選聘消防專業(yè)人員擔任學校的兼職消防輔導員。幼兒園應當采取寓教于樂的方式對兒童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中小學校要保證一定課時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并針對各學齡階段特點,確定不同的消防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內容。
消防法實施細則全文完整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下統(tǒng)稱單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條 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下統(tǒng)稱消防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 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 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六條 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chǎn)、科研、經(jīng)營、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jīng)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的、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 單位可以根據(jù)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六)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來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八條 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jīng)營、管理時,產(chǎn)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guī)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chǎn)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tǒng)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jīng)營、管理的單位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 對于有兩個以上產(chǎn)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chǎn)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tǒng)一管理。
第十條 居民住宅區(qū)的物業(yè)管理單位應當在管理范圍內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能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業(yè)管理單位應當對受委托管理范圍內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十一條 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應當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 建筑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 下列范圍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共聚集場所(以下統(tǒng)稱公眾聚集場所);
(二)醫(yī)院、養(yǎng)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四)廣播電臺、電視臺和郵政、通信樞紐;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fā)電廠(站)和電網(wǎng)經(jīng)營企業(yè);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chǎn)、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九)服裝、制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chǎn)加工企業(yè);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十一)其他發(fā)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chǎn)損失的單位。
高層辦公樓(寫字樓)、高層公寓樓等高層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集中的大型倉庫和堆場,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xiàn)場,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四條 消防安全重點位及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shù)毓蚕罊C構備案。
第十五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能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公眾聚集場所應當在具備下列消防安全條件后,向當?shù)毓蚕罊C構申報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jīng)檢查合格后方可開業(yè)使用:
(一)依法辦理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手續(xù),并經(jīng)消防驗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責任明確;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四)員工經(jīng)過消防安全培訓;
(五)消防設施齊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十七條 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后,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對活動現(xiàn)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jīng)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八條 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公布執(zhí)行。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第十九條 單位應當將容易發(fā)生火災、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眾聚集場所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qū)和使用區(qū)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qū)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器材,專人監(jiān)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yè)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第二十一條 單位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營業(yè)、生產(chǎn)、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chǎn)、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 單位應當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有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二十四條 單位發(fā)生火災時,就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持。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擋報警。
單位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xiàn)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jīng)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xiàn)場。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二十五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jù)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yè)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兩小時一次,營業(yè)結束時應當對營業(yè)現(xiàn)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yī)院、養(yǎng)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補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六條 機關、團體、事業(yè)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九)消防(控制室 )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消防安全標志和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七條 單位應當按照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yǎng)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第二十八條 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其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 存檔備查。
第二十九條 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shù)量、設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的情況。
第五章 火災隱整改
第三十條 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進入生產(chǎn)、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七)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八)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三十二條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jù)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chǎn)停業(yè)整改。
第三十三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四條 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機關、團體、事業(yè)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shù)厝嗣裾畧蟾妗?/p>
第三十五條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六條 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七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yè)、活動期間,應當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學校、幼兒園應當通過寓教于樂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常識的教育。
第三十八條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前款規(guī)定中的第(三)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第七章 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lián)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lián)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第八章 消防檔案
第四十一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單位應當對消防檔案統(tǒng)一保管、備查。
第四十二條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y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七)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的情況;
(八)新增消防產(chǎn)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十三條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安消防機構填發(fā)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yǎng)的記錄;
(三)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四)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五)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六)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火災情況記錄;
(九)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前款規(guī)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項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fā)現(xiàn)人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第(六)項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第(七)項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第四十四條 其他單位應當將本單位的基本概況、公安消防機構填發(fā)的各種法律文書、與消防工作有關的材料和記錄等統(tǒng)一保管備查。
第九章 獎懲
第四十五條 單位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規(guī)定,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公安消防機構對本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依法實施監(jiān)督,并對自身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本規(guī)定施行以前公安部的規(guī)章中的有關規(guī)定與本規(guī)定不一致的,以本規(guī)定為準
消防安全基本工作(1)控制、消除發(fā)生火災、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條件和因素;
(2)限制、消除火災、爆炸蔓延、擴大的條件和因素;
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高等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chǎn)和學校財產(chǎn)安全,根據(jù)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規(guī)定。
駐校內其他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 學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 學校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 學校應當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強消防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條 學校各單位和師生員工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責,檢查、指導和監(jiān)督高等學校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機關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職責,加強消防監(jiān)督檢查,指導和監(jiān)督高等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八條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批準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jīng)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jīng)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與學校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七)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chuàng)新;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 分管學校消防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xié)助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xié)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jīng)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
(七)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協(xié)助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jiān)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十條 學校必須設立或者明確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學校消防機構),配備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擬訂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jīng)費預算,擬訂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報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實施;
(二)監(jiān)督檢查校內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三)監(jiān)督檢查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運轉,定期組織檢驗、檢測和維修;
(四)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并監(jiān)督指導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監(jiān)督檢查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審批校內各單位動用明火作業(yè);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消防演練,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對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
(八)推進消防安全技術防范工作,做好技術防范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九)受理駐校內其他單位在校內和學校、校內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 手續(xù)的校內備案審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申報,協(xié)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以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消防安全隱患臺賬;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報有關信息數(shù)據(jù);
(十二)協(xié)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協(xié)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二級單位和其他駐校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并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三)開展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演練;
(四)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確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備消防值班人員,制定值班崗位職責,做好監(jiān)督檢查工作;
(八)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九)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與措施處置火災事故;
(十)學校規(guī)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 校內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駐校內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 除本規(guī)定第十一條外,學生宿舍管理部門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由學生參加的志愿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二)加強學生宿舍用火、用電安全教育與檢查;
(三)加強夜間防火巡查,發(fā)現(xiàn)火災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學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將下列單位(部位)列為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
(一)學生宿舍、食堂(餐廳)、教學樓、校醫(yī)院、體育場(館)、會堂(會議中心)、超市(市場)、賓館(招待所)、托兒所、幼兒園以及其他文體活動、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網(wǎng)絡、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傳媒部門和駐校內郵政、通信、金融等單位;
(三)車庫、油庫、加油站等部位;
(四)圖書館、展覽館、檔案館、博物館、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系統(tǒng);
(六)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的生產(chǎn)、充裝、儲存、供應、使用部門;
(七)實驗室、計算機房、電化教學中心和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或配備有先進精密儀器設備的部位,監(jiān)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學校保密要害部門及部位;
(九)高層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設工程的施工現(xiàn)場以及有人員居住的臨時性建筑;
(十一)其他發(fā)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chǎn)損失的單位(部位)。
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的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在學校內舉辦文藝、體育、集會、招生和就業(yè)咨詢等大型活動和展覽,主辦單位應當確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明確并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和措施,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guī)定,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并經(jīng)學校消防機構對活動現(xiàn)場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依法應當報請當?shù)厝嗣裾嘘P部門審批的,經(jīng)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舉辦。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十七條 學校進行新建、改建、擴建、裝修、裝飾等活動,必須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并依法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手續(xù)。學校各項工程及駐校內各單位在校內的各項工程消防設施的招標和驗收,應當有學校消防機構參加。
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學校消防機構的監(jiān)督、檢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關圖紙、資料、文件等應當報學校檔案機構和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八條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產(chǎn)、經(jīng)營、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場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學生宿舍。
生產(chǎn)、經(jīng)營、儲存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學生宿舍等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guī)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十九條 利用地下空間開設公共活動場所,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二十條 學校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職值班人員,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 學校購買、儲存、使用和銷毀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嚴格管理、規(guī)范操作,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和防范措施。
學校對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確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單位和人員應當向學校消防機構申辦審批手續(xù),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管人,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yè)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
第二十三條 學校內出租房屋的,當事人應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出租方負責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學校授權的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監(jiān)督檢查。
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內用人單位負責。
第二十四條 發(fā)生火災時,學校應當及時報警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學校應當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兩個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較大以上火災同時報教育部。
火災撲滅后,事故單位應當保護現(xiàn)場并接受事故調查,協(xié)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統(tǒng)計火災損失。未經(jīng)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xiàn)場。
第二十五條 學校及其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消防檔案應當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并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條 學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情況;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消防安全工作檔案建立健全情況;
(四)單位防火檢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五)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六)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況;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組織消防演練情況;
(八)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二十七條 學校消防安全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填發(fā)《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第二十八條 校內各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設備運行、記錄情況;
(十一)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九條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jù)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校醫(yī)院、學生宿舍、公共教室、實驗室、文物古建筑等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檢查、巡查人員應當責成有關人員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八)違章進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chǎn)、儲存等場所的;
(九)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十)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十一)對火災隱患經(jīng)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整改。
第三十二條 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隱患單位應當及時向學校及相關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或停業(yè)整改。
第三十三條 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等學校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shù)厝嗣裾畧蟾妗?/p>
第三十四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五條 學校應當將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納入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guī);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火災預防知識和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條 學校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開展學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識的模擬演練,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生消防演練;
(二)根據(jù)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和培訓內容;
(三)對每屆新生進行不低于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對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
(五)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wǎng)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第三十七條 學校二級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八條 下列人員應當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一)學校及各二級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學生宿舍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guī)定中的第(三)項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六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 學校、二級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制定相應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xié)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lián)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lián)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第四十條 學校實驗室應當有針對性地制定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將應急處置預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種類、性質、數(shù)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及處置藥品的名稱、產(chǎn)地和儲備等內容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四十一條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
第七章 消防經(jīng)費
第四十二條 學校應當將消防經(jīng)費納入學校年度經(jīng)費預算,保證消防經(jīng)費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條 學校日常消防經(jīng)費用于校內滅火器材的配置、維修、更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備用設施、材料,以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保證學校消防工作正常開展。
第四十四條 學校安排專項經(jīng)費,用于解決火災隱患,維修、檢測、改造消防專用給水管網(wǎng)、消防專用供水系統(tǒng)、滅火系統(tǒng)、自動報警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消防通訊系統(tǒng)、消防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消防設施。
第四十五條 消防經(jīng)費使用堅持專款專用、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消防經(jīng)費。
第八章 獎 懲
第四十六條 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校內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七條 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損壞、破壞消防器材、設施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學校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等相應的處分。
前款涉及民事?lián)p失、損害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學校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或者發(fā)生重特大火災的,除依據(jù)消防法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外,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取消其當年評優(yōu)資格,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有關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學校應當依據(jù)本規(guī)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高等學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關鍵詞: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問題;策略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建筑施工圖設計工作具有較強的技術性,同時又是建筑設計人員必須掌握的一項技能。建筑施工圖設計工作同時還體現(xiàn)出極強的綜合性,其涵蓋了建筑結構、美觀藝術、建筑材料、建筑設備以及施工工藝等不同領域的知識,因此在設計過程中有不少值得我們研究的問題。
一、民用建筑施工圖紙設計的基本內容及要求
1、基本內容
1.1、編制依據(jù):主管部門的審批文件、工程建設標準。
1.2、工程概況:建設地點、用地概貌、建筑等級、設計使用年限、抗震設防烈度、結構類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積、建筑層數(shù)與高度。
1.3、主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墻體、屋面、門窗等(屬于民用建筑節(jié)能設計范圍的工程可與《節(jié)能設計》段合并)。
1.4、節(jié)能設計:
嚴寒和寒冷地區(qū)居住建筑應說明建筑物的體形系數(shù)、耗熱量指標及主要部位圍護結構材料做法、傳熱系數(shù)等; 夏熱冬冷地區(qū)居住建筑應說明建筑物體形系數(shù)及主要部位圍護結構材料做法、傳熱系數(shù)、熱惰性指標等。
1.5、防水設計:
地下工程防水等級及設防要求、選用防水材或涂料材質及厚度、變形縫構造及其它截水、排水措施。 屋面防水等級及設防要求、選用防水材或涂料材質及厚度、屋面排水方式及雨水管選型; 潮濕積水房間樓面、地面防水及墻身防潮材料做法、防滲漏措施。
1.6、建筑防火:
防火分區(qū)及安全疏散;消防設施及措施:如墻體、金屬承重構件、幕墻、管井、防火門、防火簾、消防電梯、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設置、構造與防火處理等。
2、基本要求
2.1、總平面圖: 標示建設用地范圍、道路及建筑紅線位置、用地及四鄰有關地形、地物、周邊市政道路的控制標高; 明確新建工程(包括隱蔽工程)的位置及室內外設計標高、場地道路、廣場、停車位布置及地面雨水排除方向。
2.2、平、立、剖面圖紙完整、表達準確。其中屋頂平面應包含下述內容:屋面檢修口、管溝、設備基座及變形縫構造;屋面排水設計、落水口構造及雨水管選型等。
2.3、關鍵部位的節(jié)點、大樣不能遺漏,如樓梯、電梯、汽車坡道、墻身、門窗等。圖中樓梯、上人屋面、中庭回廊、低窗等安全防護設施應交待清楚。
2.4、建筑物中留待專業(yè)設計完善的變配電室、鍋爐間、熱交換間、中水處理間及餐飲廚房等,應提供合理組織流程的條件和必要的鋪助設施。
二、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中圖紙設計常見的問題
1、總平面圖缺項
主要表現(xiàn)為一部分中小型設計項目總平面圖深度設計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或缺失總平面圖。大多數(shù)總平面圖在設計中僅僅包括建筑單體平面定位,而道路設置、建筑間距、道路寬度、變坡點、交叉點、轉彎半徑、坡向、坡度、廣場等各類豎向設計內容則大多缺失。此外,還容易忽視建筑紅線、綠地保護線、用地紅線以及道路紅線的標注,還有不少項目設計總圖中各類出入口標注、指北針、坐標網(wǎng)格等也存在普遍性缺失問題。
2、節(jié)能設計
建筑節(jié)能設計學科具有獨立性、系統(tǒng)性,作為一門新興學科,不少設計人員對其缺乏足夠的了解和重視。因而在設計過程中容易造成違反相關要求的情況,如窗墻比不合理,圍護結構傳熱系數(shù)未調整;設計過程中忽視了熱工要求以及墻體差異性,未合理選擇節(jié)能材料以及未進行熱工計算等。
3、防火設計
防火設計問題主要涉及如下:總圖設計的消防車道寬度、轉彎半徑、撲救場地深度與寬度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或撲救場地覆土綠化不符合消防機械設備承載需求;地下室與上層之間樓梯共用部分的防火分隔處理不科學;車庫與其他臨近建筑之間的防火墻設置不合理;高層建筑變形縫用材不合理等等。要點建筑施工圖應具備滿足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深度建筑施工圖設計是一項細致而又繁瑣的工作,《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設計(2008版)》對施工圖設計做出了明確要求,但根據(jù)實踐經(jīng)驗來看,未就施工設計說明給出完整詳細的交代、存在漏項的情況不在少數(shù)。施工圖設計人員對于設計細微環(huán)節(jié)應給予特別重視。然而一些施工圖并無樓梯詳圖,僅僅將樓梯踏步高度以及寬度值標注在建筑剖面圖上;在樓梯詳圖繪制過程中不僅僅涉及梯段剖面圖,建筑剖面圖中標注的樓梯主要用于對上下交通聯(lián)系以及建筑豎向設計內容關系的反映。在建筑構造中,樓梯詳圖是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其中需要對樓梯段的起步定位、選用材料、踏步以及欄桿、防滑措施以及梯井大小等細節(jié)做出詳細標注,應將樓梯詳圖納入整體設計文件中并與建筑施工圖共同繪制。通過圖形對問題予以直觀說明,并用于指導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是施工圖制作的最終目的所在,因此切忌變圖紙為目錄。
三、民用建筑施工圖設計問題對策
1、增強設計人員專業(yè)素養(yǎng)與技能水平,組織設計人員參與各類技能培訓,確保其能夠熟悉各類前沿科技手段并熟練掌握;事中檢查以及事后把關的原則,若存在不合格現(xiàn)象則不予發(fā)圖;嚴格審核制度,將產(chǎn)值、獎金以及績效工資與審核結果直接掛鉤。薪酬激勵是最直接、最普遍的激勵。
2、重視各專業(yè)配合施工圖設計要想達到高水平,不同專業(yè)之間的協(xié)調與配合是極為重要的。一份優(yōu)秀的施工圖設計方案是對設計工作人員團隊協(xié)作能力、敬業(yè)精神以及專業(yè)素養(yǎng)的具體體現(xiàn)。從建筑專業(yè)分析來看,設計人員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應將與±0.000標高對應的絕對標高值明確標注出來,同時還應將建筑屋面標高、車庫底層地面標高予以明確標注;應注意建筑出入口、房間名稱以及防火門類別的標注;建筑物單層面積較大時應重視防火分區(qū)的劃分,應明確標識防火分區(qū)面積;樓梯前室、合用前室以及消防電梯前室的排煙方式以及面積大小均應予以明確,其中自然排煙模式下消防電梯前室以及防煙樓梯前室外窗面積應大于2,合用前室開窗面積應大于3;超過12層的通廊式以及單元式住宅、塔式住宅、、一類公共建筑以及高度大于32m的二類公共建筑必須設置消防電梯,同時應強制規(guī)定設置臺數(shù);若選擇覆土綠化屋面作為地下室頂板,則應對種植土深度以及降板高度予以明確。
3、加強對設計人員培訓費用的合理控制
培訓經(jīng)費的管理要做到??顚S?,履行培訓經(jīng)費預算決算制度,確保各培訓項目的經(jīng)費保障。應按項目單列計劃,同時也要考慮適當?shù)臋C動經(jīng)費。要科學調控培訓的規(guī)模與速率,根據(jù)經(jīng)費的情況,在不影響培訓質量的前提下,科學合理安排培訓類別及規(guī)模等次,實施有計劃有步驟的培訓。培訓經(jīng)費的使用要與培訓工作的總體思路統(tǒng)一起來。
4、重視人員培訓考評和訓后質量跟蹤
設計企業(yè)的培訓注重行為導向。所以,在培訓體系的運作中,培訓考評和訓后質量跟蹤是很重要的一環(huán)。要先制定考核標準,并嚴格按照標準進行培訓,訓后進行各種形式的考試或考核。成績全部填入專門的人事管理檔案,作為量才錄用、晉級提拔的重要依據(jù)和參考資料。培訓后,還要進行質量跟蹤。在受訓者返崗工作后定期跟蹤反饋,以確認受訓者在各方面的是否有進步和改善,也可進一步發(fā)現(xiàn)工作中仍然存在的問題,為制定下一步的培訓計劃提供依據(jù)。
結束語
建筑施工圖對于建筑產(chǎn)品質量具有直接影響,設計人員應樹立質量意識并不斷加以強化,確保工程設計質量,為建筑產(chǎn)品的施工質量及應用功能提供有效保障,滿足用戶需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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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國各地相繼發(fā)生多起火災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為切實抓好*地區(qū)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結合當前消防安全形勢,現(xiàn)就進一步做好冬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對冬季防火工作重要性認識
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冬季防火工作,要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并擔任領導小組組長。由于當前許多影響社會消防安全的問題還沒有得到完全解決,城鄉(xiāng)防火條件仍然比較薄弱,加之冬季用火用電增加,誘發(fā)火災因素增多,特別是一些涉及社會深層矛盾和群體利益的火災,極有可能被媒體炒作成為社會的熱點問題,影響社會穩(wěn)定。全區(qū)各鄉(xiāng)鎮(zhèn)、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把冬季防火工作當成當前一件大事來抓,要站在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政治高度,充分認清當前冬防工作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做好消防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立即行動起來,全面打響冬防攻堅戰(zhàn)。
二、迅速開展冬季防火安全檢查,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各部門以及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按各自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冬季火災隱患大排查,集中整治各種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加強重大節(jié)日期間消防安全保衛(wèi)工作。排查工作可以采取聯(lián)查、專查、互查、抽查、錯時檢查等多種形式進行。各行業(yè)、系統(tǒng)主管部門要組織單位、場所按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開展自查自改。重點針對冬季易發(fā)生火災事故的單位、場所,特別是旅館、出租房、商場、市場、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普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對人員密集場所必須做到“六查”:一查場所是否經(jīng)過消防驗收和開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二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三查自動消防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四查建筑內部裝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五查單位自查巡查工作是否落實;六查員工是否經(jīng)過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掌握消防常識和基本技能情況。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能夠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當場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責任,并于3日內報告區(qū)公安消防大隊,由區(qū)公安消防大隊依法下達限期整改通知;對確定為重大火災隱患的,要及時上報,掛牌督辦。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需停產(chǎn)停業(yè)或取締的,各有關主管部門或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依法取締或暫扣、吊銷其執(zhí)照。對決定取締、關停的單位或場所,有關部門要采取斷水、停電、查封、暫扣許可證等措施進行綜合整治,確保關停到位。監(jiān)察部門要對領導干部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履行職責不到位的,要加強督辦。冬季期間,如因工作不力發(fā)生火災的,將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廣泛開展冬季防火安全宣傳,提高全民防范意識
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廣泛開展以冬季防火安全為主題的消防宣傳活動,不斷改進消防宣傳教育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傳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常識,提高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素質。教育部門要組織各學校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科技、司法、勞動保障等部門要將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消防知識列入科普、普法、就業(yè)教育的工作內容,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上崗制度。公安消防部門要開展培訓活動,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以及重點工種人員普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訓,提高單位從業(yè)人員“三個能力”;要針對老弱病殘、流動務工人員等群體開展消防知識援助服務活動。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社會單位要在鄉(xiāng)村、社區(qū)等場所設立消防宣傳教育專欄和消防安全標識。要不斷加強農(nóng)村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農(nóng)閑時節(jié),組織村民學習消防知識。廣播、電視、報刊、互聯(lián)網(wǎng)等各類新聞媒體要積極配合冬季防火工作,定期播發(fā)和刊登消防常識及公益廣告,報道消防工作動態(tài),曝光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為冬季防火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一、建設原則
除按照消防法規(guī)須建立專職消防隊的重點單位外,其他設有消防控制室的重點單位,以救早、滅小和“3分鐘到場”撲救初起火災為目標,依托單位志愿消防隊伍,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積極開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等火災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點單位,可聯(lián)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員配備
(一)微型消防站人員配備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應設站長、副站長、消防員、控制室值班員等崗位,配有消防車輛的微型消防站應設駕駛員崗位。
(三)站長應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員負責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撲救初起火災業(yè)務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識等。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應設置人員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與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條件的,可單獨設置。
(二)微型消防站應根據(jù)撲救初起火災需要,配備一定數(shù)量的滅火器、水槍、水帶等滅火器材;配置外線電話、手持對講機等通信器材;有條件的站點可選配消防頭盔、滅火防護服、防護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微型消防站應在建筑物內部和避難層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可根據(jù)需要在建筑之間分區(qū)域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
(四)有條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據(jù)實際選配消防車輛。
四、崗位職責
(一)站長負責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組織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和滅火應急預案,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滅火訓練;指揮初起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
(二)消防員負責撲救初起火災;熟悉建筑消防設施情況和滅火應急預案,熟練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實器材維護保養(yǎng);參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員應熟悉滅火應急處置程序,熟練掌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啟動預案。
五、值守聯(lián)動
(一)微型消防站應建立值守制度,確保值守人員24小時在崗在位,做好應急準備。
(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員應迅速核實火情,啟動滅火處置程序。消防員應按照“3分鐘到場”要求趕赴現(xiàn)場處置。
(三)微型消防站應納入當?shù)販缁鹁仍?lián)勤聯(lián)動體系,參與周邊區(qū)域滅火處置工作。
六、管理訓練
(一)重點單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設管理主體,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應向轄區(qū)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按照公司20__年春季防火活動方案要求,我處認真開展“突出重點、消除隱患、夯實基礎、標本兼治”為主題的春季防火活動,保證春季防火工作切合實際的在我處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的發(fā)展觀統(tǒng)領消防火安全工作,強化“隱患不除、事故難消”的消防安全意識,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領導關于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結合春季火災特點,突出“三個重點”,加大消防安全檢查力度,狠抓火災隱患的跟蹤治理。堅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治火災隱患,努力做好火災預防工作,杜絕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為促進公司經(jīng)濟發(fā)展和穩(wěn)定創(chuàng)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huán)境。
二、組織機構
我處成立春季防火領導小組:
組長:趙連學
副組長:包奎孫興海
成員:韓峰梁麗孫巖崔彥賓安新建
三、時間安排
按照公司20__年春季防火活動時間安排進行落實。
(一)宣傳部署階段(3月28日至3月31日)
(二)自查整改階段(4月1日至4月24日)
(三)集中治理階段(4月25日至5月25日)
(四)檢查驗收階段(5月26日至5月31日)
認真對春防工作中的經(jīng)驗和不足及時進行總結,做好迎接公司相關部門檢查驗收的準備工作。
四、主要內容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履行情況。大風天或高火險等級天氣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消防安全責任人、重點崗位、重點部位的安全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用電、火源管理情況;消防應急預案啟動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運行情況。安全責任領導、安全員、真正負起責任,經(jīng)常防火檢查巡查;檢查滅火器材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特殊崗位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重點部位負責人對崗位消防安全狀況掌握情況。
(四)消防安全內業(yè)的完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領導重視,組織到位。時刻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體員工積極配合,精心組織,做到公司的要求“四個親自”積極將春防各項工作落實到底,及時解決隱患和問題。
(二)責任落實到位。堅決落實第一責任人,認真貫徹《消防法》,及《大慶油田建設集團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度和公司的會議精神,明確各自職責。
(三)隱患整改到位。全體員工要在思想上充分認識到火災隱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密細致地開展好排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整治不留余地”,堅決消除各類消防隱患。
(四)預防措施到位。加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吸取往年的經(jīng)驗教訓,舉一反三。加強火災的預防能力,防止火災蔓延。嚴格落實禁火措施,發(fā)動群眾聯(lián)防巡查。
【關鍵詞】 高校;防火安全;成因分析;預防對策
一、校園內發(fā)生火災的原因
據(jù)資料統(tǒng)計,歷年來高校發(fā)生的火災,原因大體可分為以下幾種:
1、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災
(1)違章點蠟燭、蚊香。一般的高校都有規(guī)定,學生宿舍晚上都統(tǒng)一斷電熄燈,但個別學生在熄燈后違章點蠟燭、蚊香等不慎易引起火災。2000年5月8日晚11時30分左右,某高校女生晚上熄燈后在床鋪上點蠟燭看書,結果,因疲勞睡著了,燭火引燃蚊帳造成火災。
(2)違章吸煙。臥床吸煙或將煙頭、火柴梗未熄滅亂扔,引燃周圍可燃物釀成火災。2001年3月12日,某高校13男生樓402室發(fā)生火災,經(jīng)調查,原因是煙頭引起。2004年2月杭州商學院、浙江經(jīng)濟職業(yè)學院自動取款機垃圾箱因煙蒂隨意扔進而發(fā)生了火災。
(3)違章燒廢物。焚燒信件等雜物,失去控制或遺留火種,引燃周圍可燃物造成火災。
2、電氣火災
高校引起的電氣火災的原因主要如下:
(1)違章用電、用灶具。高校的建筑物供電線路、供電設備,都是按照實際使用情況設計的,在宿舍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飯鍋、電吹風、電熱水瓶等,造成電路超負荷引起火災。2003年11月24日俄羅斯人民友誼大學學生宿舍樓因使用電器不慎發(fā)生大火,有36人在大火中死亡,170余人受傷,中國學生80人中有40多人受傷住院,另有13人下落不明。
(2)電氣設備老化,超負荷用電造成火災。2004年10月2日,某高校一學生公寓發(fā)生火災事故。經(jīng)查,火災事故是電線老化過期而造成的。
(3)違章亂拉臨時線路,絕緣性能低,短路造成火災;違章加粗保險絲或用鐵絲、銅絲代替保險絲,會造成線路超負荷,短路時不能熔斷引起線路燃燒。
(4)使用電器不當引起火災。2009年3月9日,上海大學藝術學院教學樓演播室因電器設備使用不當引發(fā)火災,造成演播室近百平方被燒毀,室內昂貴的照明設備和攝影器材被盡數(shù)燒毀。
3、違反實驗室操作規(guī)程
大學生在實驗中用火用電用危險物品時,若違反規(guī)程規(guī)定,也能引起火災。如有電感的實驗設備在使用時用物品覆蓋在散熱孔上,使設備聚熱,導致設備燃燒;用火時,周圍的可燃物未清理完,火星飛到可燃物上引起燃燒;化學實驗時,將相互抵觸的化學試劑混在一起,試驗溫度過高或操作不當,引起火災事故。1999年11月30日某大學材料學院反應劑研究室,大學生進行化學實驗時,用可溶劑清洗后未涼干,就放進烘箱,同時烘箱的排風分流未開,使可燃溶劑到達爆炸極限而爆炸燃燒事故。
二、火災的預防
教育部、公安部共同制定的《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于2009年10月19日公布,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填補了高校安全管理立法空白。抓好高校的火災預防,可從以下方面著手。
1、完善制度,落實責任
《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明確規(guī)定:“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學校消防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xié)助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學校必須設立或者明確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機構,配備專職消防管理人員”。高校要根據(jù)《規(guī)定》修改完善學校已有的管理制度,按要求進一步細化二級單位內部責任制和全員消防安全責任,使消防安全責任全覆蓋。合肥工業(yè)大學在學校28個重點防火部位、53個處級單位建立了包括滅火作戰(zhàn)計劃、各種防火規(guī)章制度、防火組織及人員情況、消防設施及器材情況等防火檔案。還研發(fā)了“合肥工業(yè)大學消防管理系統(tǒng)軟件”,被作為先進防火管理的模式向全市重點防火單位推廣。
2、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學校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兑?guī)定》要求對入校新生進行不低于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對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對學生的宣傳可通過張貼消防宣傳畫、消防刊物、網(wǎng)絡、舉辦消防文化活動等形式進行。清華大學多年來廣泛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學校每兩年舉辦一次“清華大學消防運動會”,組織校內各單位參加水帶連接和滅火器滅火比賽,收到良好效果。2007年4月25日吉林農(nóng)業(yè)大學食品工程學院舉辦的“珍愛生命,遠離火災”消防知識競賽起到了非常好的教育意義。
3、加強安全隱患整改
從防火檢查的情況看,部分大學電線電氣設備老化、大量的易燃物品存放、滅火器材設施過期或損壞等火災的隱患依然存在。學校要吸取教訓,落實安全經(jīng)費,對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整改,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4、落實安全檢查巡查制度,完善檢查程序
學校管理部門應在責任制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設施、學校用火用電等方面建立紀律約束性管理規(guī)定,要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加強對教職工及學生的紀律約束。管理部門應經(jīng)常進行消防自檢自查,對學生宿舍、電子閱覽室等重點部位進行檢查督促,查找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及時清理“隱患”死角。
5、開展學生自救、逃生等安全預防演練
《規(guī)定》提出,從2010年開始,消防安全教育將成為大學生的必修課,消防安全知識將納入教學和培訓內容;每屆大學新生都必須進行不低于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對于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每個高校要積極開展學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識的模擬演練,每學年至少要組織一次學生消防演練等。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把以“拋水帶接力――滅火器接力――現(xiàn)場滅火”為主要內容的消防演習,作為田徑運動會的一個體育項目開展,深受廣大師生歡迎,同時提高了師生員工群防自救和滅火的技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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